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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 2 2020 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 为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光伏发电技 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 2020 年光伏发 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积极支持、优先推进无 补贴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平价上网项目由各省级能源 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 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9〕 19 号)有关要求,在落实接网、消纳等条件基础上组织实施, 项目信息于 2020 年 4 月底前报我局并抄送所在地派出机构,我 局将及时统计并适时公布。项目应在 2020 年底前能够备案且开 工建设。对 2019 年印发的第一批项目名单,如需调整一并报送。 二、合理确定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竞争配置规模。需国家 财政资金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 2019 年风 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能发新能〔2019〕 49 号)有关要求执行。 2020 年度新建光伏发电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 15 亿元。 其中5 亿元用于户用光伏,补贴竞价项目(包括集中式光伏 2 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按 10 亿元补贴总额组织项目建 设。竞争配置工作的总体思路、项目管理、竞争配置方法仍按 照 2019 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实行。竞争指导价按 照国家有关价格政策执行。 户用光伏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建设规模(即当年可安 排的新增项目年度装机总量)按照年利用小时数 1000 小时和国 家有关价格政策测算并按照 50 万千瓦区间向下取整确定。当截 至上月底的当年累计新增并网装机容量超过当年可安排的新增 项目年度装机总量时,发布户用光伏信息时的当月最后一天为 本年度可享受国家补贴政策的户用光伏并网截止时间。 三、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 同各派出机构指导省级电网企业(包括省级政府管理的地方电 网企业) ,在充分考虑已并网项目和已备案项目的消纳需求基础 上,做好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与电力送出工程建设的衔接并落实 消纳方案。 四、时间安排与报送要求。请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 门按上述要求尽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对企业自愿申报国家补 贴项目进行审核等工作基础上,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含)前 按相关要求将 2020 年拟新建的补贴竞价项目、申报上网电价及 相关信息报送国家能源局。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网 址http//www.nea.gov.cn)登录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 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各项支持性文件。 3 五、加强后续监管工作。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对 辖区内电网消纳能力论证、项目竞争配置、电网送出工程建 设、项目并网和消纳等事项的监管,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报送有 关情况。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大与国土、环保等部门的协 调,推动降低非技术成本,为光伏发电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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