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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922020 CCSK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2473.12021 代替GB/T224732008 储能用蓄电池 第1部分光伏离网应用技术条件 Batteriesusedforenergystorage Part1Photovoltaicoff-gridapplicationtechnicalconditions IEC61427-12013,Secondarycellsandbatteriesforrenewable energystorageGeneralrequirementsandmethodsoftest Part1Photovoltaicoff-gridapplication,NEQ 2021-12-31发布2022-07-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 次 前言Ⅲ 引言Ⅳ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定义、符号和缩略语1 4 型号编制方法2 5 技术要求3 6 试验条件5 7 试验方法6 8 检验规则1 2 9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1 5 Ⅰ GB/T22473.1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 B / T 1 .1 2 0 2 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 B / T 2 2 4 7 3 储能用蓄电池的第1部分。 G B / T 2 2 4 7 3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光伏离网应用技术条件。 本文件代替G B / T 2 2 4 7 3 2 0 0 8 储能用铅酸蓄电池 ,与G B / T 2 2 4 7 3 2 0 0 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 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范围” ,适用范围增加了镍氢电池和锂离子电池见第1章 ; 增加了“电池模块” “蓄电池周围温度” “光伏离网应用” “充电限制电压”和“放电截止电压”的术 语和定义” 见3 .1 .4 、 3 .1 .5 、 3 .1 .6 、 3 .1 .7 、 3 .1 .8 ; 更改了产品型号编制方法见第4章, 2 0 0 8年版的第4章 ; 增加了产品外观与极性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 .2 、 7 .1 ; 增加了“充电效率”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 .5 、 7 .4 ; 增加了“过充电能力”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 .7 、 7 .6 ; 增加了“过放电能力”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 .8 、 7 .7 ; 更改了“低温容量”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 .4 .5 、 7 .3 .5 , 2 0 0 8年版的5 .2 .2 、 7 .2 .2 ; 删除了“充电接受能力”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2 0 0 8年版的5 .5 、 7 .5 ; 删除了“水损耗”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2 0 0 8年版的5 .7 、 7 .7 ; 更改了“循环耐久能力”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 .9 、 7 .8 , 2 0 0 8年版的5 .8 、 7 .8 ; 更改了试验的环境要求见7 .8 .2 , 2 0 0 8年版的7 .8 .2 ; 更改了型式检验程序见8 .3 .2 , 2 0 0 8年版的8 .3 .2 。 本文件参考I E C 6 1 4 2 7 - 1 2 0 1 3 再生储能用二次电池和电池组 一般要求和测试方法 第1部分 光伏离网应用起草,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铅酸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 A C / T C 6 9 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华富江苏电源新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衡阳瑞达电源有 限公司、超威电源集团有限公司、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奥冠电源有限责任公司、漳州市华威 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艾克瑞德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古越电源有限公司、肇庆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英业达电子有限公司、安徽超威电源有限公司、沈阳蓄电池研究 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明海、董捷、刘兆勇、陈胜洋、史凌俊、孟祥辉、郭锡民、方亮、曹苗根、张树祥、 王金生、汪国兵、舒红群、陈玉松、唐学平、邓继东。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 0 0 8年首次发布为G B / T 2 2 4 7 3 2 0 0 8 ;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Ⅲ GB/T22473.12021 引 言 国家提出了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气候行动目标,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 总量,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构建以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但风电、太阳能 具有发电的不稳定、不连续特性,配置储能,可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实现安全、稳定供电。在不久的 将来,各环节各场景的储能应用势必大量增加,储能用蓄电池标准宜先行。 G B / T 2 2 4 7 3 储能用蓄电 池规定了供光伏应用发电设备储能用蓄电池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更科学的引导储能用蓄电池制造 企业技术升级、指导用户开展技术选型以及运行维护等。其主要解决的问题有 规定了供光伏应用发电设备储能用蓄电池的术语、定义、符号和缩略语; 规定了供光伏应用发电设备储能用蓄电池的型号编制方法; 规定了供光伏应用发电设备储能用蓄电池的技术要求、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 规定了供光伏应用发电设备储能用蓄电池的检验规则; 规定了供光伏应用发电设备储能用蓄电池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G B / T 2 2 4 7 3 储能用蓄电池拟由两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光伏离网应用技术条件。旨在规范供离网型光伏应用发电设备储能用蓄电池技术 条件。 第2部分光伏并网应用技术条件。旨在规范供并网型光伏应用发电设备储能用蓄电池技术 条件。 本文件通过规范光伏离网应用的蓄电池技术条件,为供光伏离网应用发电设备储能用蓄电池提供 了标准化检测方法。 Ⅳ GB/T22473.12021 储能用蓄电池 第1部分光伏离网应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供光伏离网应用发电设备储能用铅酸蓄电池、镍氢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的型号编制方 法、技术要求、试验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供光伏离网应用发电设备储能用铅酸蓄电池、镍氢电池和锂离子电池以下简称“蓄 电池” 。风力发电设备以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离网应用的储能用蓄电池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使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 B / T 2 9 0 0 .4 1 电工术语 原电池和蓄电池 G B / T 7 1 6 9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型号命名方法 J B / T 2 5 9 9 2 0 1 2 铅酸蓄电池名称、型号编制与命名办法 3 术语、定义、符号和缩略语 3.1 术语和定义 G B / T 2 9 0 0 .4 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 排气式储能用铅酸蓄电池 ventedlead-acidbatteriesforenergystorage 电池盖上有能够析出气体产物的一个或多个排气装置,酸雾经过过滤的非直排式结构,内部与外部 压力不一致的储能用铅酸蓄电池。 注简称为排气式蓄电池。 3.1.2 阀控式储能用铅酸蓄电池 valve-regulatedlead-acidbatteriesforenergystorage 带有排气阀、当电池内压超过预定值时允许气体逸出的储能用铅酸蓄电池。 注1简称为阀控式蓄电池。 注2这种电池在正常情况下,无需添加水或电解液。 3.1.3 电池单体 cell 实现化学能和电能相互转化的基本单元。 注电池单体通常由正极、负极、隔膜、电解质、壳体和端子等组成。 3.1.4 电池模块 batterymodule 由电池单体采用串联、并联或串并联连接方式,且只有一对正负极输出端子的电池组合体。 注电池模块还宜包括外壳、管理与保护装置等部件。本文件中镍氢电池或锂离子电池试验在电池模块上进行。 1 GB/T22473.12021 3.1.5 蓄电池周围温度 ambienttemperatureofbatteries 蓄电池外壁距离5 c m以内的温度。 3.1.6 光伏离网应用 off-gridapplication 光伏能源系统与公共电网没有电气连接,独立运行。 3.1.7 充电限制电压 limitedchargingvoltage Uc l 电池或电池组的额定最大充电电压。 3.1.8 放电截止电压 dischargecut-offvoltage Ud o 放电终止时电池或电池组的负载电压。 3.2 符号和缩略语 下列符号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Ce 实际容量,单位为安时 A · h ; C1 0 铅酸蓄电池1 0 h r额定容量,单位为安时 A · h ; C5 镍氢电池单体电池及电池模块或锂离子单体电池及电池模块5 h r额定容量,单位为安时 A · h ; C1 2 0 1 2 0 h r额定容量,铅酸蓄电池数值为1 .1C1 0 ,镍氢电池或锂离子电池数值为1 .0C5 ,单位 为安时 A · h ; h r 小时率 h o u r r a t e ; I1 0 1 0 h r放电电流,数值为C1 0 / 1 0 ,单位为安培 A ; I5 5 h r放电电流,数值为C5 / 5 ,单位为安培 A ; I1 2 0 1 2 0 h r放电电流,数值为C1 2 0 / 1 2 0 ,单位为安培 A ; S O C 蓄电池荷电状态 s t a t e o f c h a r g e 。 4 型号编制方法 4.1 镍氢电池和锂离子电池型号编制方法应符合G B / T 7 1 6 9的规定。 4.2 铅酸蓄电池型号编制方法应符合J B / T 2 5 9 9 2 0 1 2的规定。 铅酸蓄电池型号编制方法如图1所示。 - 串联电池单体数目 1只电池单体省略 C N - 储能用 - 蓄电池结构特征排气式- P ;阀控式- F L - 离网型 1 0 h r额定容量 图1 铅酸蓄电池型号编制方法示意图 2 GB/T22473.12021 示例 6 - C N F L - 1 0 0含义 6个电池单体, 1 2 V ,离网型储能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1 0 h r额定容量1 0 0 A h 。 5 技术要求 5.1 运行环境 蓄电池运行环境应满足表1要求。 表1 运行环境 蓄电池类型温度 ℃ 相对湿度 海拔高度 m 铅酸蓄电池- 3 0 5 0 9 0 4 5 0 0 镍氢电池- 2 0 4 5 9 0 4 5 0 0 锂离子电池充电 5 4 5放电 - 2 0 4 5 9 0 4 5 0 0 注铅酸蓄电池包括排气式蓄电池和阀控式蓄电池。 5.2 外观与极性 蓄电池单体及电池模块外观应无变形、漏液、裂纹及污迹。 正负电极极性正确、标志清晰、便于连接。 5.3 密封性能 排气式蓄电池按7 .2试验,压力表指示值应稳定5 s不变。 注密封性能仅适用于排气是蓄电池。 5.4 容量 5.4.1 10hr容量 铅酸蓄电池按7 .3 .1试验时, 1 0 h r实际容量在第三次容量试验或之前应不低于额定容量C1 0 。 5.4.2 5hr容量 镍氢电池单体及电池模块或锂离子电池单体及电池模块按7 .3 .2试验时, 5 h r实际容量在第三次 容量试验或之前应不低于额定容量C5 。 5.4.3 120hr容量 蓄电池按7 .3 .3试验时, 1 2 0 h r实际容量在第三次容量试验或之前应不低于额定容量C1 2 0 。 5.4.4 容量一致性 蓄电池进行1 2 0 h r容量试验时,按7 .3 .4的公式 2 计算,容量一致性应符合表2要求。 3 GB/T22473.12021 表2 容量一致性要求 蓄电池类型容量一致性要求 铅酸蓄电池≤ 5 镍氢电池≤ 4 锂离子电池≤ 3 5.4.5 低温容量 蓄电池按7 .3 .5试验时,铅酸蓄电池1 0 h r实际容量在第三次容量试验或之前应符合表3要求。镍 氢电池或锂离子电池5 h r实际容量在第三次容量试验或之前应符合表3要求。 表3 低温容量 蓄电池类型低温容量 铅酸蓄电池≥ 7 5 C1 0 镍氢电池≥ 7 5 C5 锂离子电池≥ 8 0 C5 5.5 充电效率 蓄电池按7 .4试验时,充电效率应符合表4要求。 表4 充电效率 蓄电池类型 充电效率 9 0 S O C 7 5 S O C 5 0 S O C 铅酸蓄电池≥ 8 5 ≥ 9 0 ≥ 9 5 镍氢电池≥ 8 0 ≥ 9 0 ≥ 9 5 锂离子电池≥ 9 5 ≥ 9 6 ≥ 9 8 5.6 荷电保持能力 蓄电池按7 .5试验时,荷电保持能力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 荷电保持率 蓄电池类型荷电保持率 铅酸蓄电池 阀控式≥ 9 0 排气式≥ 8 5 4 GB/T22473.12021 表5 荷电保持率续 蓄电池类型荷电保持率 镍氢电池≥ 7 0 锂离子电池≥ 9 5 5.7 过充电能力 铅酸蓄电池按7 .6 .2试验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及渗液。 镍氢电池单体或锂离子电池单体按7 .6 .3试验时,应不起火、不爆炸。 5.8 过放电能力 铅酸蓄电池按7 .7 .2试验时,容量恢复率,阀控式蓄电池应不低于实际容量的9 5 ,排气式蓄电池 应不低于实际容量的9 0 。 镍氢电池单体或锂离子电池单体按7 .7 .3试验时,应不起火、不爆炸。 5.9 循环耐久能力 蓄电池按7 .8试验时,试验应不少于3个循环周期。 6 试验条件 6.1 环境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本文件中各项试验应在以下大气条件下进行 a 温度 2 5 ℃ ± 5 ℃ ; b 相对湿度不大于7 5 ; c 大气压力 8 6 k P a 1 0 6 k P a 。 6.2 测量仪器的精度 6.2.1 仪表量程 所用的仪表量程随被测电压和电流的量值而定,指针式仪表读数应在量程的后三分之一范围内。 6.2.2 电压测量 电压测量用的仪表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0 .5级,内阻应不小于1 k Ω / V 。 6.2.3 电流测量 电流测量用的仪表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0 .5级。 6.2.4 温度测量 温度测量用的温度计应具有适当的量程,其分度值应不大于1 ℃ ,精度应不低于0 .5 ℃ 。 6.2.5 时间测量 时间测量用的仪表应按时、分、秒分度,至少应具有± 1 的准确度。 5 GB/T22473.12021 6.2.6 尺寸测量 尺寸测量用的量具,其分度值应不大于1 m m 。 6.2.7 密封性能测量 密封性能测量用的仪表,精度应不低于0 .2 5级。 6.3 试验前的准备 6.3.1 蓄电池要求 试验用蓄电池单体和电池模块应是出厂9 0 d内的全新电池超过9 0 d的蓄电池单体和电池模块, 制造厂应明示是否适用本文件 ;试验前所有蓄电池应进行完全充电。 6.3.2 完全充电 按以下方法对蓄电池进行充电,或按制造厂规定的充电方法进行充电 a 铅酸蓄电池在2 0 ℃ 2 5 ℃环境下,铅酸蓄电池以I1 0 A 电流恒流充电至充电限制电压2 .4 0 V / c e l l 电池单体电压2 .4 0 V ,再以充电限制电压恒压充电至电流值下降至0 .1I1 0 A 。 b 镍氢电池 镍氢电池单体在2 0 ℃ 2 5 ℃环境下,以I5 A 电流恒流放电至电压达到1 .0 V停止,搁 置1 h ,再以I5 A 电流恒流充电6 .5 h ,搁置1 h ; 镍氢电池模块在2 0 ℃ 2 5 ℃环境下,以I5 A 电流恒流放电至任一电池单体电压达到 1 .0 V停止,搁置1 h ,再以I5 A 电流恒流充电6 .5 h ,搁置1 h 。 c 锂离子电池在2 0 ℃ 2 5 ℃环境下,锂离子电池单体或电池模块以I5 A 电流恒流充电至 表6规定的充电限制电压,再以充电限制电压恒压充电至电流值下降至0 .1I5 A 。 d 蓄电池充电限制电压也可由制造厂规定。 表6 不同类型电极材料锂离子电池充电限制电压 单位为伏特 正极材料 电池单体充电限制电压 石墨负极钛酸锂负极 磷酸铁锂3 .6 0 2 .4 0 三元材料4 .2 0 2 .7 0 锰酸锂4 .2 0 2 .7 0 钴酸锂4 .2 0 2 .7 0 7 试验方法 7.1 外观与极性 目视检查蓄电池单体及电池模块的外观、极性。 7.2 密封性能 7.2.1 用于密封性能试验的排气式蓄电池应装配完整,且未灌注电解液。 6 GB/T22473.12021 7.2.2 排气式蓄电池单格依次充入压缩空气,当压力大于或等于2 5 k P a时,保压5 s ,观察压力表的变化。 7.2.3 密封性能试验检验合格的排气式蓄电池,方可进行其他性能试验。 7.3 容量试验 7.3.1 10hr容量 将完全充电的铅酸蓄电池在充电结束后1 h 2 4 h内,用I1 0 A 电流放电,铅酸蓄电池周围温度保 持在2 5 ℃ ± 5 ℃之间。在放电时间内电流值的变化应不大于1 ,放电过程中每隔1 h记录一次铅酸 蓄电池电压,每隔2 h记录一次铅酸蓄电池周围温度。当铅酸蓄电池单体电压达到1 .9 0 V时,每隔 5 m i n记录一次,当铅酸蓄电池单体电压达到1 .8 0 V时,停止放电并记录放电时间和周围温度。按公式 1 换算到基准温度2 5 ℃时的实际容量。 CeI1 0T1λt-2 5 1 式中 Ce 实际容量,单位为安时 A · h ; I1 0 1 0 h r放电电流,单位为安培 A ; T 初始温度为t时放电时间,单位为小时 h ; t 初始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 ; λ 0 .0 0 6 ; 1 0 h r容量温度系数,单位为摄氏度 ℃ - 1 。 试验后,铅酸蓄电池应再次完全充电。 7.3.2 5hr容量 将完全充电的镍氢电池单体及电池模块或锂离子电池单体及电池模块在充电结束后1 h 2 4 h 内,用I5 A 电流放电,蓄电池周围温度保持在2 5 ℃ ± 2 ℃之间。在放电时间内电流值的变化应不大 于1 ,当镍氢电池放电电压达到表7或不同类型电极材料锂离子电池达到表8规定的放电截止电压 停止,并记录放电时间。 表7 镍氢电池放电截止电压 单位为伏特 蓄电池类型电池单体放电截止电压 镍氢电池1 .0 0 表8 不同类型电极材料锂离子电池放电截止电压 单位为伏特 正极材料 电池单体放电截止电压 石墨负极钛酸锂负极 磷酸铁锂2 .5 0 1 .2 0 三元材料2 .7 0 1 .5 0 锰酸锂2 .7 0 1 .5 0 钴酸锂2 .7 0 1 .5 0 7 GB/T22473.12021 7.3.3 120hr容量 将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充电结束后1 h 2 4 h内,用I1 2 0 A 电流放电,蓄电池周围温度保持在 2 5 ℃ ± 2 ℃之间。在放电时间内电流值的变化应不大于1 ,当铅酸蓄电池、镍氢电池放电电压达到表 9或不同类型电极材料锂离子电池达到表1 0规定的放电截止电压停止,并记录放电时间。 表9 铅酸蓄电池、镍氢电池放电截止电压 单位为伏特 蓄电池类型电池单体放电截止电压 铅酸蓄电池1 .8 5 镍氢电池1 .0 0 表10 不同类型电极材料锂离子电池放电截止电压 单位为伏特 正极材料 电池单体放电截止电压 石墨负极钛酸锂负极 磷酸铁锂2 .8 0 1 .2 0 三元材料3 .0 0 1 .5 0 锰酸锂3 .0 0 1 .5 0 钴酸锂3 .0 0 1 .5 0 7.3.4 容量一致性 蓄电池按7 .3 .3进行1 2 0 h r容量试验后,计算并记录实际容量,按公式 2 计算容量一致性Cd 。 CdCm a x-Cm i n Ce 1 0 0 2 式中 Cd 1 2 0 h r容量一致性百分比; Cm a x 1 2 0 h r容量试验,蓄电池实际容量最大值,单位为安时 A · h ; Cm i n 1 2 0 h r容量试验,蓄电池实际容量最小值,单位为安时 A · h ; Ce 1 2 0 h r容量试验,蓄电池实际容量平均值,单位为安时 A · h 。 7.3.5 低温容量 试验用铅酸蓄电池应符合5 .4 .1规定镍氢电池或锂离子电池应符合5 .4 .2规定 。 将完全充电的蓄电池置于- 1 0 ℃ ± 2 ℃环境中静置2 0 h ,铅酸蓄电池用I1 0 A 电流镍氢电池或 锂离子电池用I5 A 电流进行放电。放电过程中,蓄电池周围温度保持在- 1 0 ℃ ± 2 ℃之间。当放电 电压达到放电截止电压停止,并记录放电时间。 7.4 充电效率 7.4.1 铅酸蓄电池或锂离子电池 7.4.1.1 试验用铅酸蓄电池应符合5 . 4 .1规定锂离子电池应符合5 .4 .2规定 ,并记录实际放电容 8 GB/T22473.12021 量Ce 。 7.4.1.2 蓄电池按6 .3 .2进行完全充电。 7.4.1.3 铅酸蓄电池按7 .3 .1 锂离子电池按7 .3 .2 进行容量放电,放出实际容量Ce的1 0 停止。然 后,蓄电池按6 .3 .2进行完全充电,记录充电容量Ca 1 。 7.4.1.4 重复7 .4 .1 .3 ,分别放出实际容量的2 5 Ce 、 5 0 Ce停止;并记录对应充电容量Ca 2 、Ca 3 。 7.4.1.5 按公式 3 分别计算9 0 S O C 、 7 5 S O C 、 5 0 S O C荷电条件下,蓄电池的充电效率η。 ηCe xC a x 1 0 0 3 式中 η 充电效率; Ca x 9 0 S O C 、 7 5 S O C 、 5 0 S O C荷电态对应的充电容量C a 1 、 C a 2 、 C a 3 ,单位为安时 A · h ; Ce x 9 0 S O C 、 7 5 S O C 、 5 0 S O C荷电态对应的放电容量1 0 C e 、 2 5 C e 、 5 0 C e ,单位为安 时 A · h 。 7.4.2 镍氢电池 7.4.2.1 试验用镍氢电池应符合5 .4 .2规定,并记录实际放电容量Ce 。 7.4.2.2 镍氢电池以I5 A 电流恒流放电至放电截止电压,搁置1 h 。 7.4.2.3 镍氢电池以I5 A 电流恒流充电至实际放电容量Ce的9 0 停止。搁置1 h 。然后,再以I5 A 电流恒流放电至放电截止电压,记录放电容量Ce 1 。 7.4.2.4 重复7 .4 .2 .3 ,镍氢电池以I5 A 电流分别恒流充电至实际放电容量Ce的7 5 、 5 0 停止;并 记录对应放电容量Ce 2 、Ce 3 。 7.4.2.5 按公式 4 分别计算9 0 S O C 、 7 5 S O C 、 5 0 S O C荷电条件下,镍氢电池的充电效率η 。 ηCe xC a x 1 0 0 4 式中 η 充电效率; Ca x 9 0 S O C 、 7 5 S O C 、 5 0 S O C荷电态对应的充电容量9 0 C e 、 7 5 C e 、 5 0 C e ,单位为安 时 A · h ; Ce x 9 0 S O C 、 7 5 S O C 、 5 0 S O C荷电态对应的放电容量C e 1 、 C e 2 、 C e 3 ,单位为安时 A · h 。 7.5 荷电保持能力 7.5.1 试验用铅酸蓄电池应符合5 .4 .1规定镍氢电池或锂离子电池应符合5 .4 .2规定 。 7.5.2 将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2 5 ℃ ± 5 ℃的环境温度中静置2 8 d ,并保持蓄电池表面清洁干燥。 7.5.3 静置2 8 d后,不经补充电铅酸蓄电池按7 .3 .1进行1 0 h r容量试验镍氢电池或锂离子电池按 7 .3 .2进行5 h r容量试验 ,得到蓄电池静置2 8 d后的剩余容量Ce 。 7.5.4 按公式 5 计算蓄电池的容量保持率R。 RCeC x 1 0 0 5 式中 R 容量保持率; Ce 剩余容量,单位为安时 A · h ; Cx 铅酸蓄电池1 0 h r额定容量C1 0 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5 h r额定容量C 5 ,单位为安时 A · h 。 9 GB/T22473.12021 7.6 过充电能力 7.6.1 环境要求 试验应在有充分安全保护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7.6.2 铅酸蓄电池 试验用铅酸蓄电池应符合5 .4 .1规定。 完全充电的铅酸蓄电池,以0 .3I1 0 A 电流再充电1 6 0 h 。静置1 h 。目测检查蓄电池外观。 7.6.3 镍氢电池单体或锂离子电池单体 试验用蓄电池单体应符合5 .4 .2规定。 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单体,以I5 A 电流恒流充电至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的1 .1倍或充电时间达 0 .7 5 h停止。静置1 h 。目测检查蓄电池单体外观。 7.7 过放电能力 7.7.1 环境要求 试验应在有充分安全保护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7.7.2 铅酸蓄电池 7.7.2.1 试验用铅酸蓄电池应符合5 .4 .1规定并记录实际容量Ce 。 7.7.2.2 将完全充电的铅酸蓄电池输出端与一个电阻连接,其阻值应使初始放电电流达到I1 0 A ,保 持7 d 。 7.7.2.3 7 d过度放电结束后,立即以2 .4 0 V / c e l l 限流I1 0 的恒电压充电4 8 h 。 7.7.2.4 按7 .3 .1规定的方法进行1 0 h r容量试验,得到铅酸蓄电池的恢复容量Ce 1 。 7.7.2.5 按公式 6 计算铅酸蓄电池的容量恢复率r。 rCe 1C e 1 0 0 6 式中 r 容量恢复率; Ce 1 1 0 h r恢复容量,单位为安时 A · h ; Ce 1 0 h r实际容量,单位为安时 A · h 。 7.7.3 镍氢电池单体或锂离子电池单体 试验用蓄电池单体应符合5 .4 .2规定。 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单体以I5 A 电流放电,直至放电电压达到0 V时停止。静置1 h 。目测检查蓄 电池单体外观。 7.8 循环耐久能力 7.8.1 试验蓄电池要求 试验用铅酸蓄电池应符合5 .4 .1规定镍氢电池或锂离子电池应符合5 .4 .2规定 ,并在完全充电的 蓄电池上进行。 01 GB/T22473.12021 7.8.2 试验环境要求 将蓄电池置于周围温度4 0 ℃ ± 3 ℃环境中并保持2 0 h 。整个试验过程中,蓄电池周围温度应保持 在4 0 ℃ ± 3 ℃ 。 7.8.3 排气式蓄电池电解液要求 排气式蓄电池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保持电解液密度和液面高度在制造商规定的范围内。 7.8.4 样品数量及连接方式要求 样品数量 a 铅酸蓄电池 2 V系列, 6只; 6 V系列, 4只; 1 2 V系列, 2只。 b 镍氢电池 1只。 c 锂离子电池 1只。 样品电池应串联连接。 7.8.5 试验步骤 7.8.5.1 铅酸蓄电池 7.8.5.1.1 第一阶段低充电、浅循环 a 以I1 0 A 电流,放电9 h ; b 以1 .0 3I1 0 A 电流,充电3 h ; c 以I1 0 A 电流,放电3 h ; 注当铅酸蓄电池放电截止电压低于1 .7 5 V / c e l l时,试验终止。 d 重复b 、 c 步骤4 9次。然后将蓄电池完全充电,进行下一阶段试验。 7.8.5.1.2 第二阶段高充电、浅循环 a 以1 .2 5I1 0 A 电流,放电2 h ; b 以I1 0 A 电流,限压2 .4 V /单体充电6 h 。 c 重复a , b 步骤9 9次。 7.8.5.2 镍氢电池或锂离子电池 7.8.5.2.1 第一阶段低充电、浅循环 a 以0 .5I5 A 电流,放电9 h ; b 以0 .5 1 5I5 A 电流,充电3 h ; c 以0 .5I5 A 电流,放电3 h ; 注当蓄电池放电电压低于表7或表8规定的放电截止电压时,试验终止。 d 重复b 、 c 步骤4 9次。然后将蓄电池完全充电,进行下一阶段试验。 7.8.5.2.2 第二阶段高充电、浅循环 a 以0 .6 2 5I5 A 电流,放电2 h ; b 以0 .5I5 A 电流,限压充电6 h ; 注镍氢电池充电限压1 .4 V / c e l l ;锂离子电池充电限压符合表6的规定。 c 重复a 、 b 步骤9 9次。 11 GB/T22473.12021 7.8.6 容量检查放电 容量检查放电如下 a 蓄电池冷却至2 5 ℃ ± 5 ℃ ,并在此温度下静置2 0 h ; b 铅酸蓄电池按7 .3 .1进行1 0 h r容量试验镍氢电池或锂离子电池按7 .3 .2进行5 h r容量试 验 ,如果实际容量大于额定容量8 0 ,则进行下一周期试验,否则循环耐久能力试验终止; c 由第一阶段试验 7 .8 .5 .1 .1或7 .8 .5 .2 .1 和第二阶段试验 7 .8 .5 .1 .2或7 .8 .5 .2 .2 循环1 5 0次组 成一个周期;每个周期折合使用寿命1年。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周期检验和型式检验。 8.2 出厂检验与周期检验 凡提出交货的产品,应按出厂检验项目和周期检验项目进行试验,蓄电池检验项目、样品数量及试 验周期见表1 1 。 表11 蓄电池检验项目、样品数量及试验周期表 序号检验分类检验项目样品数量试验周期 1 2 3 4 出厂检验 外观与极性 密封性能a 1 0 h r容量b 5 h r容量d 全数 全数 按1 抽检c 按1 抽检c 5 6 7 8 9 1 0 1 1 1 2 周期检验 1 2 0 h r容量 容量一致性 低温容量 充电效率 荷电保持能力 过充电能力e 过放电能力f 循环耐久能力 4只 4只 2只 2只 2只 1只 1只 1次/年 1次/年 1次/年 1次/年 1次/年 1次/年 1次/年 1次/ 2年 a适用于排气式蓄电池。 b适用于铅酸蓄电池。 c抽检样品的数量,每生产1 0 0只蓄电池抽检1只,不足1 0 0只蓄电池抽检1只。 d适用于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 e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过充电能力检验,在电池单体上进行。 f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过放电能力检验,在电池单体上进行。 21 GB/T22473.12021 8.3 型式检验 8.3.1 一般要求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进行型式检验应是经出厂检验合格后的产品 a 试制的新产品; b 产品结构及工艺配方或原材料有更改时; c 对批量生产的产品应进行定期抽检; d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同系列产品进行“型式检验”时,一般选取产量最大型号抽样。 8.3.2 型式检验程序 2 V系列铅酸蓄电池的型式检验程序见表1 2 , 6 V系列铅酸蓄电池的型式检验程序见表1 3 , 1 2 V 系列铅酸蓄电池的型式检验程序见表1 4 ,镍氢电池或锂离子电池型式检验程序见表1 5 。 表12 2V系列铅酸蓄电池型式检验程序 试验顺序试验项目 2 V系列铅酸蓄电池样品编号 Ⅰ Ⅱ Ⅲ Ⅳ Ⅴ Ⅵ Ⅶ Ⅷ Ⅸ 1外观与极性√ √ √ √ √ √ √ √ √ 2密封性能a √ √ √ √ √ √ √ √ √ 3 1 0 h r容量√ √ √ √ √ √ √ √ √ 4 1 2 0 h r容量√ √ √ √ √ √ √ √ √ 5容量一致性√ √ √ √ √ √ √ √ √ 6低温容量√ 7充电效率 √ 8荷电保持能力 √ 9过充电能力√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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