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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 (山西省大同市) 300万千瓦 /50万千瓦 根据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划分如下 项目1 10万千瓦,位于左云县; 项目2和项目3 10万千瓦,均位于南郊区; 项目4和项目5 10万千瓦,均位于浑源县。 中国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中心提出 大同应用领跑基地水平面总辐射年总 量在530 4.8MJ/㎡-5634.3MJ/㎡之间。 根据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电力监测 和弃水弃风弃光状况分析以及相关资 料,本地区无弃光。 大同市政府承诺“基地光伏阵列占用土地类型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电站的土地”。市环境保护局说明“对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应用领跑基地项目 规划将给予大力支持。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开工前须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说明“基地项目规划区 域及其周边不存在影响和制约基地项目建设和运行的安全风险因素”。 根据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项目实施方案和大同市政府出具的承诺,基地规划总用地面积1711.93公顷,其中农用地498.52公 顷、未利用地1213.41公顷;灌木林地910.73公顷、宜林地13.13公顷、非林业用地788.07公顷。南郊区、左云县、浑源县国土资源部门明确土地权属 均为集体所有。 大同市政府承诺“用户升压站(新建3座110千伏升压站)以及集电线路塔基等共 需征地约30亩,平均地价约17万元/亩。大同市政府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确定基地 所使用的各类土地总用地成本低于200元/亩·年。交付方式为征地费用按照国 家政策规定交付,土地租赁费分20年逐年缴纳,且20年内不上浮使用成本”。 2 寿阳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山西省寿阳县) 100万千瓦/50万千瓦 根据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发展规划及2017 年实施方案,项目划分如下 项目1 10万千瓦,位于景尚乡、羊头崖乡、松塔镇、尹灵芝 镇; 项目2 10万千瓦,位于松塔镇; 项目3 10万千瓦,位于西洛镇; 项目4 10万千瓦,位于马首乡、上湖乡、西洛镇; 项目5 10万千瓦,位于羊头崖乡、上湖乡、西洛镇。 中国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中心提出 寿阳北部项目区域水平面太阳能年总 辐射量5181.0MJ/㎡、寿阳西部和南部 项目区域水平面太阳能年总辐射量 5264.0MJ/㎡。 根据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电力监测 和弃水弃风弃光状况分析以及相关资 料,本地区无弃光。 寿阳县政府承诺“基地光伏阵列占用土地类型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电站的土地”。县环境保护局承诺“寿阳县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规划场址所在 区域无环境影响制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诺“寿阳县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规划场址不在保护区、尾矿库和采煤沉陷区等安全风险大的区 域,规划区内及周边不存在安全风险制约的隐患,地质条件稳定,符合国家允许建设光伏电站的要求”。 根据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发展规划及2017年实施方案,寿阳县政府、县国土局和县林业局出具的承诺,基地场址不占用基 本农田,本期规划占地18673.95亩,其中未利用地18156.15亩且不属于宜林地、天然牧草地等具有生态功能属性的地类,农用地476.4亩,现状建设用 地41.4亩。 土地产权均为县各相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寿阳县政府已和相关村委会签署集体土地经营权有偿流转等协议,场址落实较好。 寿阳县政府承诺“未利用地150元/亩·年”、“对耕地、园地、现状建设用地等 三类用地土地流转费超出200元/亩·年的部分,由县财政负责补贴(对这三类用 地,基地用地企业也按200元/亩·年标准执行)”、“以上用地逐年流转,流转 年限25年,流转费25年内保持不变”、“建设用地采取公开出让方式供给,出让 费为10万元/亩以下,出让年限50年,一次性支付”、“地面附着物补偿费48000 元/年”、“总用地成本约为159.1元/亩·年”。 3 渭南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陕西省渭南市) 100万千瓦/50万千瓦 根据渭南市黄土旱塬光伏应用领跑基地规划报告、渭南市黄土旱 塬光伏应用领跑基地2017-2018年实施方案和渭南市政府出具的 承诺,项目划分如下 项目1至项目3 10万千瓦,均位于合阳县; 项目4和项目5 10万千瓦,均位于澄城县。 中国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中心提出 澄城水平面太阳能年总辐射量 5067.9MJ/㎡,合阳水平面太阳能总辐 射量5009.0MJ/㎡。 根据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电力监测 和弃水弃风弃光状况分析以及相关资 料,本地区无弃光。 渭南市政府承诺“基地光伏阵列占用土地类型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电站的土地”。市环境保护局说明“我局对渭南市黄土旱塬光伏应用领跑基地 规划进行了认真研究,同意该规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说明“我局对渭南市黄土旱塬光伏应用领跑基地规划进行了认真研究,同意该规 划。该基地项目规划区域及周边不存在影响和制约基地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安全风险因素”。 根据渭南市黄土旱塬光伏应用领跑基地2017-2018年实施方案,渭南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林业局出具的承诺文件,基地场址不占用基本农 田,项目一期占地19673.41亩,其中未利用地11473.86亩、一般农田8199.55亩,基地项目不占用林地、宜林地,不涉及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和自然保 护区,不属于天然牧草地等具有生态功能属性的用地类别。 合阳县土地产权为集体所有,澄城县土地产权为村民所有。 渭南市政府、渭南市农业局承诺项目用地将按照流转方式供投资企业使用,项目 用地总成本平均为193元/亩·年。其中,未利用地160元/亩·年,交付方式为 分25年逐年缴纳且20年内不上浮使用成本;一般农田240元/亩·年,交付方式 分25年逐年缴纳且20年内不上浮使用成本。 4 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河北省海兴县) 100万千瓦/50万千瓦 根据海兴县盐碱地综合治理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017年-2018 年实施方案,项目划分如下 项目1 14.5万千瓦,位于小山乡; 项目2 11.5万千瓦,位于小山乡; 项目3 13万千瓦,位于赵毛陶镇、辛集镇; 项目4 11万千瓦,位于小山乡、苏基镇。 河北省气候中心提出项目选址地9个场 址的平均太阳总辐射值范围为5043.2- 5110.1 MJ/㎡,平均值为5072.6MJ/㎡。 根据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电力监测 和弃水弃风弃光状况分析以及相关资 料,本地区无弃光。 海兴县政府承诺“基地光伏阵列占用土地类型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电站的土地”,“基地项目用地全部为盐碱地未利用地,不涉及生态敏感保护用 地”。沧州市环境保护局说明“原则同意海兴县盐碱地综合治理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规划”。根据海兴县盐碱地综合治理光伏发电应用领 跑基地规划和沧州市海兴县盐碱地综合治理光伏发电领跑应用基地土地综合利用专项规划,基地各场址供地范围内均未查明有重要的矿产资源, 无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军事区(设施)等,符合自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地质构造稳定,无洪涝灾害危险。 根据海兴县盐碱地综合治理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017年-2018年实施方案,海兴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出具的承诺,本基地规划场址全部为未 利用地,不涉及林地和宜林地等林业用地,且不占用基本农田。本期规划占地面积15715.8亩,为集体所有。 海兴县政府承诺“基地光伏阵列用地将按照流转租赁方式供投资企业使用,流转 租赁费用为195元/亩·年(包括土地流转费用、补偿等总用地成本),分25年逐 年缴纳,且25年内不上浮土地使用成本”。 5 白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吉林省白城市) 200万千瓦/50万千瓦 根据吉林省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017-2018年项目建设 实施方案,项目划分如下 项目1和项目2 10万千瓦,均位于大安市; 项目3至项目5 10万千瓦,均位于镇赉县。 中国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中心提出 项目所在地水平面总辐射年总量分别 为大安5304.5MJ/㎡、镇赉5390.1MJ/ ㎡。 根据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电力监测 和弃水弃风弃光状况分析以及相关资 料,本地区无弃光。 白城市政府、大安市政府和镇赉县政府承诺“基地光伏阵列占用土地类型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电站的土地”。大安市环境保护局说明“大安市政府 出具的关于吉林省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建设条件的有关说明和承诺中涉及的土地建设光伏项目符合环保要求,同意建设”。镇赉县环境 保护局说明“镇赉县政府出具的关于吉林省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建设条件的有关说明和承诺中涉及的土地建设光伏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大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说明“大安市政府出具的关于吉林省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建设条件的有关说明和承诺中土地不涉及采矿沉陷区 等影响工程安全的不良情况”。镇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说明“镇赉县政府出具的关于吉林省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建设条件的有关说明 和承诺中土地不涉及采矿沉陷区等影响工程安全的不良情况”。 根据吉林省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017-2018年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白城市政府等单位出具的承诺,基地镇赉县莲泡场址规划总面积19445 亩,利用其中未利用地17554亩,大安市乐胜乡场址规划总面积19188亩,利用其中未利用地17088亩。 根据镇赉县和大安市林业局出具的关于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用地意见,基地利用的土地不涉及林业用地及相关林业设施,同意建设光伏 项目。 镇赉县莲泡场址占用的土地为莲泡村集体土地,大安市乐胜乡场址占用的土地为长进村和长源村集体土地,未占用基本农田。 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已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流转意向性协议,村委会同意将土地流转。 白城市政府承诺“基地土地将按照流转的方式供投资企业使用,使用标准为租 用未利用地200元/亩·年,交付方式为25年一次性缴纳”。 6 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江苏省泗洪县) 100万千瓦/50万千瓦 根据江苏省泗洪县西南岗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实施方案,项目 划分如下 项目1至项目4 10万千瓦,均位于天岗湖乡; 项目5 10万千瓦,位于天岗湖乡、峰山乡。 中国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中心提出 泗洪水平面太阳能年总辐射量 4810.3MJ/㎡、五河水平面太阳能年总 辐射量4621.2MJ/㎡。 根据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电力监测 和弃水弃风弃光状况分析以及相关资 料,本地区无弃光。 泗洪县政府承诺“基地光伏阵列占用土地类型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电站的土地”。县环境保护局说明“我局同意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写的江苏省泗 洪县西南岗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规划报告和江苏省泗洪县西南岗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实施方案”。县水利局说明“江苏省泗洪县西南岗 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规划报告不影响我县河道、湖泊的行洪和蓄洪功能,我局同意该规划报告及实施方案”。根据江苏省泗洪县西南岗光伏发 电应用领跑基地规划报告,工程区构造稳定,无溶洞、土洞、地陷、崩塌、滑坡、地面沉降等不良地质现象,基本适宜光伏电站工程的建设。 根据江苏省泗洪县西南岗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实施方案,泗洪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林业局出具的承诺,基地场址不占用基本农田,本期规划占地 面积17968.4亩,全部为国有未利用地,不占用林地。 泗洪县政府承诺“基地土地将按照流转的方式供投资企业使用,使用标准为国 有建设用地200元/亩·年(含青苗及池塘内鱼苗等一次性补偿费)、未利用地200 元/亩·年(含青苗及池塘内鱼苗等一次性补偿费)。交付方式为分25年逐年缴 纳且20年内不上浮使用成本”。 7 格尔木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青海省格尔木市) 100万千瓦/50万千瓦根据海西州格尔木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规划和海西州格尔木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一期实施方案,项目划分如下 项目1至项目5 10万千瓦,均位于格尔木市东出口园区。 中国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中心提出 基地所在区域水平面太阳能年总辐射 量为6898.7MJ/㎡。 根据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电力监测 和弃水弃风弃光状况分析以及相关资 料,本地区年实际利用小时数达到保 障小时数95以上。 格尔木市政府承诺“基地光伏阵列占用土地类型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电站的土地”。市环境保护局说明“我局同意海西州格尔木市光伏发电‘领 跑者’应用示范基地规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说明“基地项目用地不属于安全风险区域,我局同意该规划”。 根据格尔木市政府、市国土局和市林业局出具的承诺,基地场址不占用基本农田,本期规划占地15000亩,规划土地全部为国有荒漠化未利用地,不涉 及林地和草场。 格尔木市政府承诺“基地土地将按照无偿划拨方式供投资企业使用”。 8 达拉特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 200万千瓦/50万千瓦 根据库布其沙漠经济先导区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规划报告及实 施方案,项目划分如下 项目1至项目3 10万千瓦,均位于昭君镇; 项目4 20万千瓦,位于昭君镇。 中国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中心提出 示范基地水平面总辐射年总量为 6005.8MJ/㎡。 根据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电力监测 和弃水弃风弃光状况分析以及相关资 料,本地区年实际利用小时数达到保 障小时数95以上。 达拉特旗政府承诺“基地光伏阵列占用土地类型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电站的土地”。旗环境保护局说明“项目选址不在内蒙古人民政府公布的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内”。根据库布其沙漠经济先导区应用领跑光伏发电示范基地规划报告及实施方案和库布其沙漠经济先导区应用领跑光伏发电示 范基地项目沙漠土地利用评价报告,基地场区土地不涉及压覆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军事用地等,场址所在区域发生地质灾害概率较小, 地质构造相对稳定,适宜建设光伏电站。 根据库布其沙漠经济先导区应用领跑光伏发电示范基地规划报告及实施方案和达拉特旗政府等单位出具的承诺,本期50万千瓦占地面积范围25000 亩,均为未利用地且不属于宜林、天然牧草等具有生态功能属性的用地。基地土地已承包至相关种植、养殖合作社。 鄂尔多斯市政府承诺“使用标准为未利用土地不高于300元/亩·年,交付方式 为一次性支付土地租赁费用”。 9 德令哈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青海省德令哈市) 100万千瓦/50万千瓦根据海西州德令哈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规划和基地一期实施方案,项目划分如下 项目1至项目5 10万千瓦,均位于德令哈市西出口园区。 中国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中心提出 基地所在区域水平面太阳能年总辐射 量为6633.0MJ/㎡。 根据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电力监测 和弃水弃风弃光状况分析以及相关资 料,本地区年实际利用小时数达到保 障小时数95以上。 德令哈市政府承诺“基地光伏阵列占用土地类型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电站的土地”。市环境保护局说明“我局同意海西州德令哈光伏发电‘领跑 者’应用示范基地规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说明“基地项目用地不属于安全风险区域,我局同意该规划”。 根据德令哈市政府出具的承诺,基地场址不占用基本农田,本期规划占地15000亩,地类为国有农用地中的天然牧草地。 德令哈市政府承诺“基地用地涉及的土地成本费用有征地补偿费(1815元/亩)和 被征地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征地补偿费的百分之五十,即907.5元/亩),草原 植被恢复费3690元/亩,平均256.5元/亩/年,按25年计算”。 10 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江苏省宝应县) 208万千瓦/50万千瓦 根据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生态渔业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规划报 告和基地实施方案,项目划分如下 项目1和项目2 10万千瓦,均位于广洋湖镇; 项目3至项目5 10万千瓦,均位于柳堡镇。 中国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中心提出 示范基地水平面总辐射年总量为 4886.9MJ/㎡。 根据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电力监测 和弃水弃风弃光状况分析以及相关资 料,本地区无弃光。 宝应县政府承诺“基地光伏阵列占用土地类型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电站的土地”。县环境保护局说明“本次规划拟选区域均避开生态红线保护区 域,适宜进行大型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我局同意该规划及实施方案”。根据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生态渔业光伏发电“领跑者”示范基地 土地利用条件分析报告,基地场址区域构造稳定,不良地质现象基本不发育,不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适宜基地工程建设。根据江苏省扬州市宝 应县生态渔业光伏发电“领跑者”示范基地规划报告、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生态渔业光伏发电“领跑者”示范基地实施方案,宝应县政府和县 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承诺,基地场址不占用基本农田,本期占地面积16686.8亩,其中未利用地1575.8亩(不属于宜林、天然牧草等具有生态功能属 性),坑塘水面为14288.9亩,建设用地499.7亩,其余为零星地类,面积为322.4亩。土地产权属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基地本期申报项目涉及除建设 用地以外所有土地已由宝应县政府统一收储。 宝应县政府承诺“基地光伏阵列区土地将按照流转的方式供投资企业使用,使用 标准为未利用地0元/亩·年,坑塘水面0元/亩·年。交付方式为未利用地、 坑塘水面分25年逐年缴纳且20年内不上浮使用成本;升压站等永久设施用地将以 出让方式供投资企业使用,投资企业按土地出让相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费用标 准为每亩15万元”。 基地名称 基地申报地方政府) 基本信息 太阳能资源及利用率 土地使用及成本 场址范围与类别序号 用地成本规划规模/本期规模 本期申报基地项目划分和建设地点 太阳能资源水平 太阳能利用率 (一)应用领跑基地信息表 附件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信息表 1 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 (山西省大同市) 2 寿阳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山西省寿阳县) 3 渭南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陕西省渭南市) 4 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河北省海兴县) 5 白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吉林省白城市) 6 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江苏省泗洪县) 7 格尔木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青海省格尔木市) 8 达拉特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 9 德令哈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青海省德令哈市) 10 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江苏省宝应县) 基地名称 基地申报地方政府)序号 消纳论证 电网公司消纳承诺 政府消纳承诺 资源评价报告 土地利用报告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承诺按照审定的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应用领 跑基地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投资建设该基地电力送出工程,具体包括基 地内各光伏电站配套的接网工程(电站项目升压站至基地汇集站或系 统变电站送出线路)和基地汇集站及以上输变电线路,并将做好电力 送出工程与基地建设进度衔接,按照基地建设进度完成接网工程,按 时并网。 编制了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项目消纳与接入专题研究 报告,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论证认可该报告的结论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发 电应用领跑基地500MWp所发电量可在山西省范围内消纳,弃光率低于5。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明确“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500MWp所发电量 可在山西省范围内消纳”,承诺“基地项目发电水平达到国家要求的本地区最低保 障小时数(或不低于基地发电量95%的小时数)以上,弃光率低于5%”。 大同市政府承诺“将出台必要的支持政策,采取全市范围电 能替代中优先消纳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所 发电量等措施,保障基地达到国家最低保障小时数1400小时 的要求”。 中国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中心编制的研究 报告主要结论为大同应用领跑基地水平面总 辐射年总量在5304.8MJ/㎡-5634. 3MJ/㎡之间。 编制了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应用 领跑基地项目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山西 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项目 地基稳定性评估报告。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承诺按照审定的寿阳县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接 入系统设计方案投资建设该基地电力送出工程,具体包括基地内各光 伏电站配套的接网工程(电站项目升压站至基地汇集站或系统变电站 送出线路)和基地汇集站及以上输变电线路,并将做好电力送出工程 与基地建设进度衔接,按照基地建设进度完成接网工程,按时并网。 编制了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国家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消纳与接入专题研究 报告,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对该报告的论证结论为“该报告 电力消纳方案资料完整,满足评审要求”、“该报告对寿阳县光伏发电应用领 跑基地电力消纳进行了分析论证,由于晋中电网调峰能力有限,电力需要全省 消纳”、“考虑西龙池抽水蓄能机组参与调峰后,本项目弃光率为2.8”、“ 山西省寿阳县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消纳与接入专题研究的电力消纳方案 合理,该项目弃光率满足低于5的要求”。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承诺“寿阳县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500MWp所发电量可在山西 省范围内消纳,弃光率低于5”、“项目发电水平达到国家要求的本地区最低保障 小时数(或不低于基地发电量95的小时数)以上,弃光率低于5”。 寿阳县政府承诺“我县已协调省市电网公司,统筹规划落实 了该项目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并出台了优先消纳寿阳光伏 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发电量的支持政策措施,确保消纳量达到 本基地所发电量的95以上(或弃光率不超过5)”。 中国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中心编制的研究 报告主要结论为寿阳(代表寿阳北部项目) 水平面太阳能年总辐射量5181.0MJ/㎡、榆次 (代表寿阳西部、南部项目)水平面太阳能 年总辐射量5264.0MJ/㎡。 编制了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光伏发电应用 领跑基地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做好渭南市黄土旱塬光伏应用领跑基地送出工程 投资建设工作,具体包括基地内各光伏电站配套的接网工程(电站项 目升压站至基地汇集站或系统变电站送出线路)和基地汇集站及以上 输变电线路,并将做好电力送出工程与基地建设进度衔接。 编制了渭南市黄土旱塬光伏应用领跑基地电力消纳市场及接入系统研究报告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对渭南市黄土旱塬光伏应用领跑基地消纳市场的主要 论证结论为“基地所发电量可在陕西全省范围内消纳”。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承诺“渭南市黄土旱塬光伏应用领跑基地装机规模50万千瓦, 所发电量可在陕西全省范围内消纳”、“渭南市黄土旱塬光伏应用领跑基地50万千 瓦发电水平,能够达到国家要求的本地区最低保障小时数(或不低于基地发电量 95%的小时数)以上”。 陕西省能源局承诺“保证渭南市黄土旱塬光伏应用领跑基地 项目发电水平不低于基地发电量95%的小时数”。 中国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中心编制的研究 报告主要结论为澄城水平面太阳能年总辐射 量5067.9MJ/㎡,合阳水平面太阳能总辐射量 5009.0MJ/㎡。 编制了渭南市黄土旱塬光伏应用领跑基地 土地利用专题报告、渭南市黄土旱塬光 伏应用领跑基地澄城县庄头乡曹庄村采煤沉 陷区土地稳定性论证报告和渭南市黄土 旱塬光伏应用领跑基地光伏与农业结合建设 光伏复合项目专题报告。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承诺在符合河北南网同类电源接网工程合理 工期的前提下,按照海兴县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规划建设要求投资 建设该基地电力送出工程,并将做好电力送出工程与基地建设进度衔 接。 编制了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盐碱地综合治理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输电和消 纳专题报告,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展策划部对该报告提出的主要论证 结论为“经初步研究,我公司原则同意该规划相关结论”。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承诺海兴县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所发电量可在基地所在 沧州地区范围内消纳,承诺基地项目发电水平达到国家要求的本地区最低保障小时 数(或不低于基地发电量95%的小时数)以上”。 海兴县政府承诺“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 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 2016〕625号)、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 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 2016〕1150号)文件要求,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协调引导, 依托县域内冀衡佰康、青先化工、科健香料、正大生物、五 鑫海美、进兴五金等企业以及正在建设中的31家京津转移企 业,大力拓展本地电力消纳渠道,努力创造基地电力送出和 消纳条件,全力配合国网公司优先全额消纳基地发电量,保 障本基地所发电量不低于满负荷发电时数的95%”。 河北省气候中心编制的研究报告主要结论为 项目选址地9个场址的平均太阳总辐射值范围 为5043.20-5110.14MJ/ ㎡,平均值为 5072.57MJ/㎡。 编制了沧州市海兴县盐碱地综合治理光伏 发电领跑应用基地土地综合利用专项规划 。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承诺按照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基地(一期 500MW)规划,投资建设电力送出工程,并做好电力送出工程与基地建 设进度衔接。 编制了吉林省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电力消纳及接入系统研究报 告,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对该报告提出的主要论证结论为 “白城市光伏‘领跑者’基地电力除在吉林省内消纳外,剩余部分拟通过甜水- 向阳-扎鲁特输电通道外送”。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承诺“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基地(一期500MW)所发电量 除在吉林范围内消纳外,剩余电量主要通过扎鲁特-青州±800kV特高压外送消纳” 、“尽力保障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基地项目(一期500MW)发电水平达到国家要求 的本地区最低保障小时数(或不低于基地发电量95的小时数)以上”。 白城市政府承诺“保障基地电量的消纳,使基地发电量不低 于国家最低保障小时数”。 中国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中心编制的研究 报告主要结论为项目所在地水平面总辐射年 总量分别为大安5304.45MJ/㎡、镇赉 5390.08MJ/㎡。 编制了吉林省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 地生态光伏土地利用报告。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承诺泗洪县光伏基地可就近利用电网220千伏及以 上系统变电站作为汇集站,不需建设新的汇集站;承诺建设基地内各 光伏电站配套的接网工程(电站项目220千伏升压站至系统变电站送出 线路)和系统变电站及以上输变电线路,并将做好电力送出工程与基 地建设进度衔接。 编制了江苏省泗洪县西南岗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项目接入系统规划专题研 究报告,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出具的关于消纳范围的论证内容与该报告结论 基本一致,所发电量可在基地近区电网就地消纳。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承诺“泗洪县光伏发电领跑基地靠近江苏电网负荷中心,所发 电量可在基地近区电网就地消纳”、“我公司承诺泗洪县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发电水 平达到不低于基地发电量95的小时数”。 泗洪县政府承诺“加强协调引导,出台必要的支持政策,最 大限度促使江苏省泗洪县西南岗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项目 投运后发电量在宿迁市及周边区域消纳,保障消纳不低于基 地发电量95”。 中国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中心编制的研究 报告主要结论为泗洪水平面太阳能年总辐射 量4810.3MJ/㎡、五河水平面太阳能年总辐射 量4621.2MJ/㎡。 编制了江苏省泗洪县西南岗光伏发电应用 领跑基地土地利用条件分析报告。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承诺按照海西州格尔木市“领跑者”先进技术光 伏发电应用示范基地规划建设要求投资建设该基地电力送出工程,具 体包括基地内各光伏电站配套的接网工程(电站项目升压站至基地汇 集站或系统变电站送出线路)和基地汇集站及以上输变电线路,并将 做好电力送出工程与基地建设进度衔接。 编制了海西州格尔木光伏发电“领跑者”应用示范项目电力接入与消纳研究 报告,海西州能源局对该报告提出的主要论证结论为“一、原则同意报告 对于海西州格尔木、德令哈光伏发电‘领跑者’应用示范基地电力接入与消 纳研究相关内容、分析以及结论。二、建议定性分析建设光热电站和储能电站 对促进光伏消纳的效益。三、建议考虑外送通道建设周期,完善方案。四、采 取多种方式,全力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力争将弃光率控制在5以内,争 取实现全额消纳”。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承诺“根据海西州格尔木市‘领跑者’先进技术光伏发电应用 示范基地(1GW)电力接入与消纳研究论证,基地所发电量首先满足格尔木地区用 电需求,再在青海省范围内消纳。富裕电力在海南特高压直流通道建成前,在落实 省外消纳市场的前提下,经国网公司统一安排,通过现有通道在全国范围消纳;特 高压直流通道建成后可经海南特高压直流送出”、“基地项目发电水平达到国家要 求的本地区最低保障小时数(1500小时)以上”。 格尔木市政府承诺“加强协调引导,在海西州新能源产业发 展推进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配合省、州国网电力公司,优先 消纳海西州格尔木光伏发电‘领跑者’应用示范基地发电 量,保障本基地项目年发电小时数不低于1500小时”。 中国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中心编制的研究 报告主要结论为基地所在区域水平面太阳能 年总辐射量为6898.7MJ/㎡。 编制了海西州格尔木光伏发电“领跑者” 应用示范基地土地利用专题报告。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按照库布其沙漠经济先导区应 用领跑光伏发电示范基地规划建设要求,投资建设该基地电力送出工 程,具体包括基地内各光伏电站配套的接网工程(电站项目升压站至 基地汇集站)和基地汇集站及以上输变电线路,并将做好电力送出工 程与基地建设进度衔接。 编制了库布其沙漠经济先导区应用领跑光伏发电示范基地接入与消纳专题报 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论证认可该报告的结论如果地区现 有用电企业能够在蒙西电网正常生产,新增用电企业接入蒙西电网用电,地区 自备电厂参与电网调峰,基地项目积极参与多边交易,预测该基地所发电量可 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消纳。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预计2017年全网光伏利用小时数超过1500 小时,鄂尔多斯市及达拉特地区也能达到1500小时”、“如果地区现有用电企业能 够在蒙西电网正常生产,新增用电企业接入蒙西电网用电,地区自备电厂参与电网 调峰,基地项目积极参与多边交易,预测该基地所发电量可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消 纳”、“截至2017年9月蒙西电网全网弃光率3.3%,预计全年不超过5%。我公司 承诺,库布其沙漠经济先导区应用领跑光伏发电示范基地项目弃光率不超过5%” 。 达拉特旗政府承诺“鄂尔多斯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 优先保障基地内所发电力的全额消纳,为有效缓解新能源弃 光限电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协调部分煤电机组为可再生能源 调峰,优先使用新能源发电”、“我旗承诺优先消纳库布其 沙漠经济先导区应用领跑光伏发电示范基地发电量,保障本 基地达到国家最低保障小时数要求”。 中国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中心编制的研究 报告主要结论为示范基地水平面总辐射年总 量为6005.8MJ/㎡。 编制了库布其沙漠经济先导区应用领跑光 伏发电示范基地土地利用评价报告和库 布其沙漠经济先导区应用领跑光伏发电示范 基地防风固沙实施方案。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承诺按照海西州德令哈市“领跑者”先进技术光 伏发电应用示范基地规划建设要求投资建设该基地电力送出工程,具 体包括基地内各光伏电站配套的接网工程(电站项目升压站至基地汇 集站或系统变电站送出线路)和基地汇集站及以上输变电线路,并将 做好电力送出工程与基地建设进度衔接。 编制了海西州德令哈光伏发电“领跑者”应用示范项目电力接入与消纳研究 报告,海西州能源局对该报告提出的主要论证结论为“一、原则同意报告 对于海西州格尔木、德令哈光伏发电‘领跑者’应用示范基地电力接入与消 纳研究相关内容、分析以及结论。二、建议定性分析建设光热电站和储能电站 对促进光伏消纳的效益。三、建议考虑外送通道建设周期,完善方案。四、采 取多种方式,全力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力争将弃光率控制在5以内,争 取实现全额消纳”。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承诺“根据海西州德令哈市‘领跑者’先进技术光伏发电应用 示范基地(1GW)电力接入与消纳研究论证,基地所发电量首先满足德令哈地区用 电需求,再在青海省范围内消纳。富裕电力在海南特高压直流通道建成前,在落实 省外消纳市场的前提下,经国网公司统一安排,通过现有通道在全国范围消纳;特 高压直流通道建成后可经海南特高压直流送出”、“基地项目发电水平达到国家要 求的本地区最低保障小时数(1500小时)以上”。 德令哈市政府承诺“在海西州新能源产业发展推进领导小组 的指导下,积极配合省、州国网电力公司,优先消纳海西州 德令哈光伏发电‘领跑者’应用示范基地发电量,保障基地 项目达到不低于1500小时的国家最低要求”。 中国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中心编制的研究 报告主要结论为基地所在区域水平面太阳能 总辐射量为6633.0MJ/㎡。 编制了海西州德令哈光伏发电“领跑者” 应用示范基地土地利用专题报告。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承诺根据光伏发电基地周边电网基础条件及光伏 电站布局规划,宝应光伏基地可就近利用电网220千伏及以上系统变电 站作为汇集站,不需建设新的汇集站;承诺建设基地内各光伏电站配 套的接网工程(电站项目220千伏升压站至系统变电站送出线路)和系 统变电站及以上输变电线路,并将全力做好电力送出工程与基地建设 进度衔接。 编制了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生态渔业光伏发电领跑者示范基地电量保障消纳 报告,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出具的关于消纳范围的论证内容与该报告结论基 本一致,所发电量可在基地近区电网就地消纳。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承诺“宝应县光伏发电领跑基地靠近江苏电网负荷中心,所发 电量可在基地近区电网就地消纳”、“我公司承诺宝应县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发电水 平达到不低于基地发电量95的小时数”。 宝应县政府承诺“加强协调引导,出台必要的支持政策,最 大限度促使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生态渔业光伏发电‘领跑者 ’示范基地投运后发电量在我市及周边地区消纳,保障本基 地达到不低于基地发电量95%的要求”。 中国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中心编制的研究 报告主要结论为示范基地水平面总辐射年总 量为4886.9MJ/㎡。 编制了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生态渔业光伏 发电“领跑者”示范基地土地利用条件分析 报告。 接入系统建设 接网及送出工程 消纳保障 规划方案完善程度 规划报告及各子报告完善性 1 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 (山西省大同市) 2 寿阳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山西省寿阳县) 3 渭南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陕西省渭南市) 4 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河北省海兴县) 5 白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吉林省白城市) 6 泗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江苏省泗洪县) 7 格尔木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青海省格尔木市) 8 达拉特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 9 德令哈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青海省德令哈市) 10 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江苏省宝应县) 基地名称 基地申报地方政府)序号 政策落实性接网消纳报告 规划报告 基地竞争承诺 基地外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综合服务体系与监管 编制了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项目消纳与接入专题研究 报告,主要结论为“西龙池抽水蓄能机组能否参与调峰对光伏电站的消纳水平影 响较大,当抽蓄不参与调峰时,山西省全年平均弃光率约为3.37%;当抽蓄2台机 参与调峰时,山西省全年平均弃光率约为2.78%。在考虑省调火电机组优化开机 模式的情况下,山西省全年平均弃光率能够降低至5%以下”。 规划报告基本符合行业 规程规范要求,内容完 整合理,需进一步落实 土地收储流转工作。 大同市政府承诺“按照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 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内容和要求,公开公正公平 开展基地内项目竞争性配置和基地监督管理工作”。 大同市政府承诺“大同市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光伏场区外的道路和项目所 用临水、临电等,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项目站外道路中,主干道宽度 不小于5米,需要对村镇级公路进行扩建,长度约为48公里;次干道宽度 不小于4.5米,需要对原土路面进行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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