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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快本市太阳能开发利用,增加可再生能 源用量, 改善大气环境 质量 ,根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 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3]24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 于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能源 [2013]1381 号 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国能新能 [2013]433 号 ,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的管理工作。 第 三 条 积极推进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 (一)重点推进在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区、高端功能产业园区、 商业设施及工业园区等建筑和构筑物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 统; (二)积极支持在学校、医院等大型公共机构和新能源汽车 充电站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 (三)对于年综合能耗超过 5000 吨 标煤的工业企业,年用 电量超过 500 万千瓦时的商业企业, 有屋顶安装条件的鼓励安装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 - 2- (四)积极结合农村城镇化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分布式光伏 屋顶系统。 第 四 条 简化项目备案程序。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区(县)发展改革委根据本区域分布 式光伏发电的年度规模指标实行备案管 理,并免除发电业务许可、 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 等支持性文件。其中 (一)法人单位申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属地原则由区 (县)发展改革委备案,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流程和所需 文件见附件 1) ; (二)自然人利用自有合法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按属地原则由区(县)电网企业代为登记, 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区(县)电网企业按月统一报区县发展改革委进行备案 (登记流 程和所需文件见附件 2) ; 第五 条 项目 业主 在备案或登记完成后 可向 属地 电 网企业提 出并网申请。 其中 (一)对于 10 千伏及 以下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 装 机容量不超过 6 兆瓦的 项目,电网企业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 成接入方案制定和审查,并将 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 或 项目接入电 网意见函 告知项目业主 ; - 3- (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体工程建成后 ,向 所在区域电 网企业提出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 ,电网企业 自受理并网验收 申请之日起, 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用电合同、 并网调度协议、 并网验收与调试工作。 第六 条 北京市电力公司按月(或双方约定)与完成并网的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含个人)结算电费和转付相关财政补 贴资金,并按要求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相关信息。 第 七 条 鼓励区 ( 县 )政府在国家电量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制 定本地区的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 ,鼓励电网企业 和光伏项目业主 开展代收电费等多种商业模式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在同一并网点 变压台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本区域的电力用户提供能源 服务的模式和机制,发挥市场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第八 条 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应 按要求接入北京市新能源和 可再生能源监测系统。具体接入程序如下 分布式 光伏项目 完成核准或 备案后, 项目业主通过 北京节能 环保中心 网站下载并在线提交监测表 , 节能环保中心在 2 个工作 日内完成监测表的信息校核。 第九 条 分布式 光伏 发电的自发自用发电量按属地原则 计入 该区域和业主 当年的节能量 。 - 4- 第十 条 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解释, 自 2014 年 8 月 25 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 2019 年 8 月 25 日。 附件 1.法人单位备案流程 2.自然人登记流程 - 5- 附件 1 法人单位备案流程 项目申报单位准备材 项目申报单位提交材料 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受理 受理通 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核 主管主任审定 业务科室工作人员打印 备案 文件 申报单位领取 备案 文件 结束 办公室会签 审核通 审核通过 申请材料目录 1.分布式光伏发电 项目备案申请表; 2.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单位营业执 照; 4.产权证明(项目 单位为非产权人 的,出具产权人与 项目单位的合作协 议书); 5.施工合同或合作 协议; 6.法人委托书; 7.被授权人员身份 证复印件; 8.其他应当提交的 材料。 审核通 - 6-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申请表(法人单位) 单位投资(万元) 面积(平方米)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 码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申报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合作方名称 2、行业类别名称 行业类别代码 三、项目 基本情况 1、建设内容 2、建设地点 具体 地点 东至 A 路 西至 B 路 南至 C 路 北至 D 路 3、建设规模 总占地面积 其中新征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4、投资估算 总投资 总投资按资 金来源划分 自筹 资金 总投 资按 年度 划分 年 银行 贷款 年 利用 外资 年 其它 资金 年以 后 5、建设年份 拟开工时间 拟竣工时间 6、主要指标 装机容量 兆瓦 能源消耗 吨标准煤 四、项目备案申请单位其他情况说明 申请单位(盖章) 备案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7- 附件 2 自然人登记流程 自然人向项目所在区(县)电 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个人登记 受理通过 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 电网企业统一报区(县) 发展改革委 备案 审核通过 区(县) 发展改革委 向电网企业出具统一 备案 文件 自然人在区县电网企业领取 备案 文件 结束 审核通过 申请材料目录 1.分布式光伏发电 项目备案申请表; 2.项目实施方案; 3.自然人身份证明; 4.产权证明; 5.施工合同或合作 协议; 6.其他应当提交的 材料。 业务部门人员受理 - 8-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登记申请表(自然人) 单位投资(万元) 面积(平方米)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申报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申报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施工单位 三、项目 基本情况 1、建设内容 2、建设地点 区 县 街道 乡镇 详细地址 3、建设规模 总占地面积 其中新征地面积 建设地点 屋顶 外立面 其他 4、投资估算 总投资 5、建设年份 拟开工时间 拟竣工时间 6、主要指标 装机容量 能源消耗 四、项目备案申请单位其他情况说明 申请人签字(盖章) 备案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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