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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建筑领域碳达峰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 署,结合省、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工作要求,深化细化 工作方案,提高政策执行效率,结合我区建筑领域资 源特色和发展需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 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 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 和中长期的关系,统筹考虑经济增长、能源安全、碳 排放、居民生活四个维度,高水平推进绿色低碳的奉 化城乡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锚定目标,明确方向。贯彻国家、省、市建筑碳达 峰实施方案,落实任务指标,明确工作举措,完善具 体操作步骤,确保碳达峰目标尽早实现。 2.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依托我区现有绿色建筑和建 筑工业化产业、技术和资源优势,强化基础促发展, 加固底板添动力,推动城乡建设升级转型。 3、科技支撑,树立样板。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变量作 用,敢于创新,适度超前,响应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 署,树立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奉化样板。 (三)主要目标 2025 年,全区各类高能耗公共建筑普遍达到省标准 定(限)额值;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 零能耗建筑有序发展;建筑能耗数据反馈社会体系基 本形成;建筑领域碳达峰各项工作基础扎实牢固。 2030 年,居民建筑绿色生活蔚然成风,公共建筑用 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工业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 于 60,碳中和技术储备初具成效,城乡建设实现低 碳转型,确保建筑领域碳排放提前达峰。 二、重点任务 (一)城乡建设低碳结构优化行动 1.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布局。强化城市设计对建筑的指 导约束,城市建设应兼顾对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景 观风貌的保护与协调,注重建筑以人为本的内涵要求 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要求。严格执行 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对绿色建筑源头管理的立法 规定,按照宁波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控制性指标 划定的绿色建筑星级、超低能耗等建设要求,发改部 门在出具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文件时,应当明确对新 建民用建筑的绿色低碳性能以及对改造建筑的能效提 升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中,应当依据绿色建筑专项 规划明示该地块绿色建筑等级、超低能耗等绿色指标。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 划分局、区住建局) 2.推进绿色低碳乡村建设。高质量低碳化建设农村房 屋,以松岙镇大埠村作为第一批农房工业化有机更新 试点项目,合理应用乡土材料和就地取材,加强指导 服务和跟踪督办,推进农房工业化规模化建设。结合 被动式节能技术,开展裘村镇吴江村、莼湖街道章胡 村、尚田街道印家坑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营造符 合乡村热湿环境特征的被动式民居样板,推动农房设 计向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升级。巩固奉化区美丽城镇 建设成果,建立城乡融合、工农互促、共同富裕的新 型城乡关系,推动美丽城镇全面带动乡村振兴。开展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专项行动,实 施奉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到 2025 年底,确保我区所有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实现双 达标,标准化运维实现全覆盖。对乡(镇)农村地区 没有开通管道天然气供应的居民用户,提倡厨房设备 电气化。(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农业 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 事处;下文除特别明确具体单位的,均需要各镇人民 政府及街道办事处配合) (二)新建建筑低碳标准升级行动 1.提高新建建筑节能设计节能率。新建民用建筑严格 按照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 和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 执行 75节能 率设计;节能审查阶段加强对绿色建筑条文、可再生 能源利用、碳排放强度等内容的技术审查管控,依法 依规执行核算方法,采用符合省、市实际的碳排放因 子,杜绝碳排放核算数据不实。定期组织专家力量对 各节能评估机构的能效测评报告进行抽查,统一绿色 建筑能效测评技术尺度。(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2.推动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试点。启动绿色建筑示 范项目储备库建设,对通过施工图审查且按照绿色 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预评价符合二星级 及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 准GB/T50378-2014 预评价达到三星级的在建政府 投资项目,引导申报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形成示范带 动效应;开展政府投资绿色建筑的技术排摸,对通过 低成本优化符合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GB/T51350 的项目,支持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和 零能耗认证建筑申报认证。鼓励房地产投资建设项目 申报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和高星级绿色 建筑,全区所有高星级绿色建筑和各类超低能耗建筑 认证产生的初次评审费用由财政统一承担。“十四五” 末,新建高星级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初具规模。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 政局) (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质行动 1.加强既有建筑能源资源数据统计。贯彻住建部能源 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制度,分部门行业开展既有公共建 筑能源资源数据统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对总建 筑面积超过 3000 平方米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进行能 源资源统计;商务、文广旅体、卫生健康、国有资产 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对单体建筑面积超过 10000 平方米 的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和体育馆、医院、国有企业办 公建筑进行能源资源统计,在市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基 础上开展奉化端能耗统计在线统计模块建设。2024 年起,每年 4 月 1 日前,完成上一年度建筑能源资源 消耗数据统计,并对连续两个自然年单位建筑面积电 (能)耗超出浙江省行政机关单位综合能耗、电耗 定额及计算方法DB33/736 定额值的行政机关进行 公示;单位建筑面积电(能)耗限额超出浙江省商 场、超市单位电耗、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DB33/759、饭店单位综合能耗、电耗限额及计算 方法DB33/760、医疗机构单位综合能耗、电耗 定额DB33/738 的各类建筑,由建筑功能所属行业 的主管部门会同能源部门将用电超限情况按照浙江 省绿色建筑条例抄告国家电网,执行惩罚性电价。 依托财政支持,能源、住建部门应开展对单位建筑面 积电(能)耗超出定(限)额值的建筑进行能源审计 并提出节能改造建议。逐步推动全区 3000 平方米以 上的行政机关,以及 10000 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 宾馆饭店、医疗机构建筑电(能)耗全部达到省市定 (限)额值。(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 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 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改局、区统计局、 国家电网奉化供电分公司) 2.全面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使用财政资金进行改 造更新的项目,发改部门在核准立项前,应当委托节 能服务公司按照住建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 定导则等技术标准进行建筑节能量及太阳能光伏等 可再生能源利用量核算,对超过建筑能(电)耗定 (限)额的建筑,应提出节能改造要求,确保卫生器 具用水满足节水型卫生洁具GB/T31436 节水要求; 对具备太阳能光伏利用条件的项目,提出可再生能源 设置要求。“十四五”期间,实现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的面积、办公人数、数据中心机房等重要建筑参数, 以及完整自然年的电、气、热、水等能源资源消耗信 息公开(涉密机构及数据除外),鼓励节能服务公司 根据公开信息主动对接开展各类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 造,改造时应同步设置分项用电实时监测并在改造完 成后持续上传。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改造的公共机构建 筑,改造后节约的能源资源支出资金,可以按合同约 定支付节能服务机构的服务费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应重点通过建筑机电设备调适技术提升建筑能效,结 合物联网技术促进智慧运营维护,避免未经节能评估 的设备拆除淘汰造成资源浪费。居住建筑改造应结合 旧改类未来社区创建和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进行,适度 考虑进行居住建筑透明围护结构保温隔热与隔音性能 改造、卫生器具节水改造。(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财 政局、区发改局、区大数据局、国家电网奉化供电分 公司) 3.强化建筑用能数据应用实效。加强建筑用能监测数 据闭合监管,发挥属地资源优势,配合市住建局开展 建筑用能监测平台奉化项目管理,提高能耗监测项目 在线率和数据质量,注重建筑用能监测数据红利释放。 “十四五”期间,实现对建筑运营能耗监测满一年建 筑物的动力、照明、空调等分项用电信息的定期反馈, 增加建筑物业主的能耗数据对标意识。加强区智慧光 伏监测数据中心优化,按照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 业建筑光伏发电量分类管理,拓宽光伏发电展示场景, 强化政府端应用开发。(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 单位区发改局、国家电网奉化供电分公司) (四)建筑业绿色智能建造行动 1.积极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开展集保温、装饰、维护、降噪、防水一体 的新型墙体围护结构技术研发,鼓励采用结构与管线 分离建造工艺,推广集成装配式卫浴、集成厨房、整 体门窗等建筑部品集成化模块化应用。大力推动装配 式结构在工业领域应用,研发新型装配式工业厂房体 系。稳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跟踪作好我区 钢结构住宅试点项目服务指导,统筹解决实际问题, 积累符合地方资源禀赋特征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 经验。鼓励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企业与高等院校、 研发设计单位合作,将技术经验转化为行业标准。推 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装配式建筑中应用, 搭建信息协作平台和协同管理平台。加大力度培育我 区设计、施工、生产一体化装配式建筑业企业,提升 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产能,创建不少于 1 个省级及以 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 合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推动绿色建材星级评价与应用。推动政府投资项目 应用绿色建材,支持我区建材申报国家绿色建材认证, 提高绿色建材在绿色建筑中应用比重,对获得绿色建 材二、三星级认证的企业给予适当税收优惠或财政补 贴,2023 年力争培育 1 家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企业和 1 家绿色建材企业。鼓励我区建筑领域专家加 入省、市绿色建材认证技术委员会,提高专家绿色建 材认证技能水平,熟练绿色建材采购标准和政策要求。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科技局)。 3.大力推进绿色施工。倡导绿色施工、安全施工,推 进智慧化、信息化施工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监测施 工现场扬尘、噪声、光污染、污水、有害气体、固体 废弃物等各类污染物,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 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 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施工扬尘防控措施;提高施工机 械新能源化比例,改善机械用能结构;强化施工过程 管理,降低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逐步实施建筑废 弃物排放限额;“十四五”期间,逐步启动在建项目 按照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51366 进行施工过 程碳排放核算,通过数据比对优化施工组织,实现项 目有数、减碳有策。(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 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局、区 水利局) (五)可再生能源建筑效能提升行动 1.优化既有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能效。加强对既有建 筑安装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伏、空气能热泵热水等 可再生能源设施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或废弃的进行安 全排查,按照宁波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 (2021~ 2025) (甬建发〔2021 〕66 号)确定的 “业主自愿、自下而上”原则,征求共有权人同意后 自主选择改造方式,提高对闲置屋顶的利用效率。既 有建筑加装太阳能光伏应充分考虑屋顶荷载、空调外 机散热、日照时间及防坠落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屋 顶结构安全、既有在用设施不受影响、用能高效、无 坠落隐患,并与建筑立面和谐美观统一。(牵头单位 区住建局) 2.扩大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落实关于大力推 进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 (甬建发〔2022 〕15 号)对建筑设置光伏发电系统 有关规定,逐步增加工业建筑中屋顶光伏应用比重, 按照补充 技术规定(甬建发〔2022〕49 号)计算工业建筑 的光伏组件利用量。当光伏组件布置在建筑物主共用 部位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将发电量及发电收益用进行 公开公示,扩大业主知情权,营造可再生能源建筑一 体化应用为民服务的良性发展社会氛围。到 2025 年、 2030 年,既有公共机构建筑、工业厂房屋顶光伏覆 盖率力争分别达到 50和 60。(牵头单位区住建 局) (六)建筑领域碳中和能力储备行动 1.促进城乡建设碳中和能力提升。提升城市碳汇能力, 推进全域大花园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增绿地面积 150 公顷以上。构建慢行空间廊道,依托沿江沿河及 公园绿地,加快生态、连续的绿道及城市慢行系统建 设,全区新增绿道及城市慢行系统 30 公里以上,打 造绿色低碳城市。充分利用天时地利条件合理规划建 筑屋顶,通过屋顶绿化、太阳能板设置和提高屋面材 料的辐射反射系数,降低城区热岛强度。对建筑屋顶 冬至日连续日照时间超过 3 小时的区域鼓励采用太阳 能光伏或光热系统,对冬至连续日照时间不足 3 小时 的屋顶区域采用屋顶绿化替代可再生能源提高屋顶利 用率,改善屋顶热阻和增强固碳释氧能力。(牵头单 位区住建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 规划分局) 2.探索开展建筑碳中和技术试点应用。科技部门加大 力度支持以实际建筑工程项目为载体的碳中和重大科 技专项研究。鼓励采用节能降碳新技术、新材料、新 工艺、新方法在我区建筑上试点应用,研究被动式设 计结合零能耗辐射制冷材料、建筑与光伏集成 (BIPV)、储能、超低温空气源热泵等多种技术组合 的建筑柔性用能方式,挖掘基于建筑设计标准体系下 的碳中和新技术减排潜力,形成科学合理增量成本下 的宁波地区可复制推广技术体系。(牵头单位区科 技局;配合部门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三、组织保障 (一)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 住建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绿色建筑资金补助方 案,对绿色建筑标识评价,以及超低能耗、近零能耗、 零能耗认证等初次评审费用进行全额补助;对房地产 投资的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和超低能耗、近零能 耗、零能耗认证通过的项目,合理制定配套资金补助 方案;对科技部门以建筑工程项目为载体的碳中和技 术重大专项研究项目,适当加大财政资金倾斜力度支 持科技研发。市级财政有补助的项目,建设单位可按 照就高原则选择市级补助或区级补助。 (二)培育低碳市场良性运转 通过建筑能耗数据公开激发节能改造市场活力,鼓励 市外省外具有核心节能技术和精细化运维水平的节能 服务企业融入我区节能市场,逐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促进公正有序的建筑节能市场机制完善发展。加强建 筑用能数据回馈,提高建筑物业主节能使命感,助推 节能市场繁荣。推动居住建筑共有部位光伏发电量公 开,树立社会大众对可再生能源节能的量化感知。 (三)加强部门分工协作 建筑建造使用过程包含了建材生产、建材运输、建筑 运营和更新拆除;建筑碳排放贯穿工业生产、交通运 输和居民生活的吃穿住用行;建筑碳达峰关联了项目 立项、土地出让、城市公用事业服务等各个环节;建 筑运营能耗涉及医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各类 建筑功能类型的行政管理;相关部门应合理界定工作 边界,加强数据互通共享、协作联动,共同推进建筑 领域碳达峰工作。 (四)引导低碳生活方式变革 加强宣传解读,科学阐述建筑环境品质改善与建筑领 域碳达峰碳中和的互相促进关系。引导大众理解建筑 碳达峰与舒适宜居、环境健康、安全便利和以人为本 的有机统一关系。科学普及煎炸爆炒的饮食结构对直 接碳排放和空气质量的关联影响,合理推动现有居民 生活电气化比例提高。通过碳普惠、碳积分制度倡议 低碳出行、绿色出行。通过碳标签推广引导采购高能 效电气设备,带动全社会逐步形成低碳生活方式变革。 资料来源 http//www.fh.gov.cn/art/2023/2/24/art_1229037542_ 4186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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