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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 略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 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 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22〕5 号)和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的通知(湘政发〔2022〕19 号),扎实推进全市 碳达峰行动,全力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快推进区 域中心化进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 十大报告和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新思想新要求,对 标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方向,牢牢把握习近 平总书记赋予湖南的“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 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前沿技术为保障,以体系标 准为规范,聚力中心化推动衡阳市绿色低碳高质量跨 越式发展。明确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和碳达峰时 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确保 如期实现 2030 年前碳达峰目标。 基本原则 总体部署、分类施策。坚决服从省委、省政府统一部 署,坚持全市上下一盘棋,强化总体设计、整体部署、 分类施策、系统推进,压实各方责任,引导全民参与。 把减污降碳作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要组成 部分,先立后破、通盘谋划,逐步实现碳达峰目标。 系统推进、重点突破。坚持系统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 一,坚持抓纲带目,坚持产业第一、项目为王,注重 各项工作的协同配合,兼顾局部和整体,统筹短期和 长期。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有条件的县市区率先达峰。 双轮驱动、两手发力。政府和市场共同发挥作用,科 技、产业和制度创新协同并进,增强原始创新支撑能 力,加快全面数字化进程,深化能源等相关领域改革, 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构建绿色低碳创新体系。 稳妥有序、安全降碳。坚持节奏统筹,及时掌握上级 政策节奏,科学跟进国家、省市步伐,有序开展达峰 任务,避免局部合理政策叠加起来造成负面效应。处 理好节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有效防范绿色低碳 转型可能伴随的经济、金融、社会等风险,确保安全 降碳。 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 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煤炭 消费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 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 进展,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 策体系逐步完善。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达到 2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单位地区 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 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取得重大进 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基本建立,低碳发 展模式基本形成,主要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省 内领先水平,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并得到全面 推广,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发展政 策体系基本健全。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达到 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碳排放下降 率完成省下达目标,顺利实现 2030 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重点实施能源绿色发展、节能减污协同降碳、工业低 碳发展、城乡建设碳达峰、交通绿色发展、资源循环 利用助力降碳、科技创新支撑、碳汇能力巩固提升、 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绿色金融支持等“碳达峰十大行 动“。 (一)能源绿色发展行动 1.加快推进煤炭清洁利用。认真落实控煤保电要求, 除上级规划布局的煤电项目外,不再新增煤炭消费。 全面淘汰煤电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新上煤电机组煤耗 设计,新建煤电机组全面推广超超临界发电技术。积 极引导有色金属、建材和化工等重点行业减煤降碳、 节能增效。持续推动工业、服务业和居民消费端“煤 改气““煤改电“,进一步控制农村居民生活散煤消费, 多措并举逐步遏止煤炭散烧。有序推进衡东经开区、 湘南纺织产业基地、建滔化工热电联产等煤电项目升 级改造。(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 大力推进“十四五“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分布式光 伏发电项目建设,适时推动一批资源、条件、消纳“ 三好“项目加速建成并网。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 发电、垃圾焚烧发电,探索生物质直燃发电向热电联 产转型。因地制宜开发水能,鼓励开展水电增容挖潜。 加大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支持力度,重点推广浅层 地热能规模化应用,争取成为省内示范。建设省级氢 能利用产业示范、省级浅层地热能开发示范、“风光 储“储能枢纽示范等项目,谋划建设衡阳氢燃料电池 基地。到 2025 年,风电新增装机 50 万千瓦,光伏新 增装机 110 万千瓦,生物质垃圾焚烧发电新增装机 3 万千瓦。(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 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完善能源供给网络。提升电力、天然气等能源 供给能力,推进新粤浙管道与广西支干线在衡联通, 加快实施“气化衡阳“天然气县县通工程,建设湘南 LNG 应急储配基地,着力推进 “宁电入湘“衡阳段建设。 完善能源市场体系,推进油气领域市场化改革,深化 增量配电改革试点。着重发展智慧能源,构建能源互 联网,加速建设智能配电网。提高新能源应用保障能 力,强化覆盖城乡及主要通道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 设施建设,形成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网。(市 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燃 气公司、国网衡阳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构建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 电力系统,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谋划布局一 批电力输送通道和大型储能工程,提高电力生产输送 储备能力。优化电力生产与供应格局,积极争取西北 等优质外来电入衡。全力推进抽水蓄能电站、盐穴压 缩空气储能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区县和园区“源 网荷储“一体化建设,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模式。 力争到 2025 年,新增新型储能设备装机容量达到 30 万千瓦以上。(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 网衡阳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能源机制体制创新。健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机 制,充分利用“互联网“,创新衡阳市能源互联网机 制。完善衡阳市清洁能源替代建设激励机制,鼓励大 型工业园区“冷热暖电气“多能互补、“互联网“智慧 能源等综合能源示范工程建设。加大对光伏、风电、 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以及新型储能设施建设的支持力 度。(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 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一 能源绿色发展工程 天然气管网完善。建成新粤浙管道广西支干线衡阳段、 衡阳-衡南、衡东-大浦支线,开工衡南-常宁、祁东- 鸟江等支线管网,建设湘南 LNG 应急储配基地。 能源枢纽建设。增强能源输送重要通道建设,有序推 进衡南县“宁电入湘“配套工程。 能源储备设施建设。加快湘南煤炭储备基地、衡南县 及常宁市抽水蓄能电站、盐穴压缩空气储能项目等新 型储能设施建设。建设衡阳县、常宁市抽水蓄能电站 项目。推进“风光储“储能枢纽示范,强化新能源消纳 保障体系。 风能开发及利用。有序推进衡山长江、衡东吴集、祁 东南冲、常宁洋泉、耒阳小水风电场等风力发电项目 建设。 太阳能开发及利用。加快衡南洪山、衡阳岘山、衡山 糖铺、衡东白莲镇鲤鱼村茶光互补、祁东官家嘴石龙 桥农光互补、常宁市水口山、耒阳大和圩等光伏发电 项目建设。 (二)节能减污协同降碳行动 1.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严格能耗强度控制,合理调 控能源总量并适当增加管理弹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 消费。将“双控“ 目标科学分解落实至县市区,实行基 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节能审 查制度,新上高耗能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能 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加强电力、工业、建筑、交通 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开展重点用能 单位清洁生产、节能监察和评价考核。(市发改委、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 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国网衡阳供电公司等 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结合用能预算管理制度, 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营运期监管,重点 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 节能降碳。提高节能管理数字化水平,完善能源信息 系统、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和煤炭消费监 测系统建设,提升功能和质量。建立健全节能管理、 监察、执法“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配合省级节 能要求,加强市、县(区)联动,完善节能监察体系 建设,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 段,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 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加快推进电力、有色、建 材、化工、钢铁等重点行业节能改造。强化工艺技术 路线优化、高耗能设备改造、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 压回收利用、智慧管理建设等节能改造,持续开展原 料清洁替代、生产过程“三废“无害化处置、废物资源 化利用等减污协同增效改造。积极组织本地区重点用 能单位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到 2025 年,力争实现全 市存量产能煤炭减量 60 万吨左右。(市发改委、市 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 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聚焦建滔(衡阳)实 业、湘衡盐化、华菱衡钢等装置能效位于基准水平与 标杆水平之间的企业,对标能效标杆水平,大力推进 工业锅炉、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通 用设备及系统的节能提效。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 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落实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和项 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新建项目优先选用能效 先进水平产品设备、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开展重点用 能单位设备节能审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能效标准 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地见效。(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 局,科学谋划 5G 基站、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 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 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高耗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调整 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 采用自然冷源、直流供电、“光伏储能“5G 基站等技 术。开展既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节能改造,推广高效 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 技术,提高现有设施能源利用效率。(市发改委、市 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 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构建以碳减排管理为核心 的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体系,统筹协调大气污染物和二 氧化碳减排。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生态环境准入 管理,加强“三线一单“政策约束作用。在化工、钢铁、 有色、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业聚集区推广三方 碳排放核查和节能管理三方服务模式,推动实施节能 增效、减污降碳等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市生态环 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 分工负责) 专栏二 节能减污协同降碳工程 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示范。加快衡阳南方水泥、红狮 水泥等水泥行业原燃料替代。重点实施金紫宇光刻胶 用感光新材料、承泰化工年产 4 万吨过磷酸钙和 9 千 吨氟盐产品生产线、正炜再生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珍 源回收年处理 20 万吨氧化锌冶炼炉渣选铁、华胜资 源年处置 30 万吨冶炼废渣工程等项目。 重点用能企业设备节能增效。推动华菱衡钢、大唐电 力耒阳分公司、韶能集团耒阳发电厂、湘衡盐化、新 澧化工、爱洁科技、建滔实业等重点用能企业的工业 锅炉、电机、变压器、风机等设备节能改造,淘汰落 后设备,提高用能效率。 重点企业节能改造。系统推进株冶节能减排、湘衡盐 化制盐系统减碳减排优化、建滔化工热电联产、恒光 化工硫酸装置提质增效等技术改造项目;加快水口山 有色、金翼有色等企业煤改气节能改造与系统优化。 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推动智能网联汽车(5G 智 能交通)、5G有色金属智慧园区、稻米高效增值利 用智慧工厂、古汉中药工业互联网产业园、泵类产品 数字化应用、中国联通衡阳大数据中心、中国电信衡 阳算力中心、5G 视频芯片模组研发智造等“数字新基 建“项目按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建设。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示范。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松木经开区、耒阳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等开展低 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 (三)工业低碳发展行动 1.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 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产能置换要求和能耗减量(等量) 替代政策,对照湖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动态更 新“两高“项目清单。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 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 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组织开展对重点用能单位能 源消耗、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淘汰落后产能、机 电设备和生产工艺、数据中心能源消耗、存量“两高“ 项目的专项监察,对能效未达标项目督促改造升级。 深入挖掘存量项目节能减排潜力,开展节能诊断。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冶金行业有序达峰。强化区域钢铁加工企业清 洁生产审核,坚决淘汰不符合标准的高耗能、高污染 工艺和设备。严禁新增钢铁产能,落实产能置换、项 目备案、环评、排污许可、能源评价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积极开展钢铁行业循环经济建设,鼓励 钢铁与建材、电力、化工、有色等产业耦合发展。加 快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建设再生铜资源利用基地 及再生金属回收利用交易平台。大力发展智能制造, 推进 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钢铁行业 的应用。重点推动五矿铜业、水口山有色、和富铜业、 株冶集团等企业转型升级。(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化工行业有序达峰。严格化工项目绿色低碳准 入,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严控传统煤化工生产能力, 稳妥发展现代煤化工。引导化工企业向园区聚集,鼓 励企业转变用能方式,推动蒸汽系统能量梯级利用、 汽轮机改造,实施化工行业煤炭减量,深入开展锅炉 绿色改造。推广集中式供气供热,控制新增燃料用煤, 推动化工原料轻质化。优化产品结构,促进化工与煤 炭开采、冶金、建材、化纤等产业协同发展,加强企 业副产品高效利用。积极引导建衡实业、建滔实业、 恒光化工等现有骨干企业进行产品升级与拓展。(市 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建材行业有序达峰。加强产能置换监管,加快 低效产能退出,推动红狮水泥、南方水泥、阳光陶瓷、 衡利丰陶瓷等重点企业对标行业先进能耗进行节能改 造,鼓励燃煤替代,提高电力、天然气消费比重。鼓 励传统建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新型绿色建 材,建立新技术、产品和管理模式的研发和推广平台。 到 2025 年,水泥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熟料产能 比例达到 30,陶瓷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产能比 例达到 30。(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积极发展低碳高效产业。聚焦高端装备制造、新能 源汽车、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及电子信息等行业,积极 培育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实施数字经济“领头雁计划 “,重点招引一批数据采集与存储、软件开发与应用 等领域高新企业,进一步做实衡州大道数字经济走廊, 加快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基地。依托区域汽车 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支 持汽车零部件企业向新能源汽车领域转型;加强水口 山经开区废旧动力蓄电池绿色回收,完善动力电池回 收利用体系;推进氢燃料电池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 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三 工业领域低碳转型工程 钢铁和有色金属行业。推进华菱衡钢超低排放改造及 循环水系统节能改造;重点实施株冶有色工业循环水 系统、照明系统节能改造项目;水口山有色铅系统、 稀贵厂工艺系统优化改造升级项目;和富铜业原阳极 铜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金平再生 10 万吨铜材生产线 环保技术改造项目。 化工新材料行业。有序推进湖南玉兔钛业产能搬迁, 建设建滔年产 80 万吨醋酸碳中和减排项目,引导湘 硕化工、建衡实业、恒光化工、湘衡盐化、凯美科化 等化工新材料企业节能改造、产品优化。 建材行业。推动红狮水泥节能改造项目建设;系统推 进南方水泥余热发电设备、低压电机、节能水泵、生 产线空压机和阳光陶瓷热风炉、喷雾塔、窑炉等设备 节能改造项目;加快衡利丰陶瓷粉煤球磨喷粉煤系统 技术改造项目实施。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高质量推进湖南机油泵节能与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比亚迪(衡阳)智能制 造产业园、合力叉车智能制造南方生产基地、衡阳南 凌、湖南汇俊涡轮增压器整机配套等项目建设。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 建行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 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 星级以上,到 2025 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 30 以上,城镇绿色建筑中使用绿色建材产品的比例达到 60以上。提升住宅品质,积极发展中小户型普通住 宅,限制发展超大户型住宅。依据当地气候条件,合 理确定住宅朝向、窗墙比和体形系数,降低住宅能耗。 合理布局居住生活空间,鼓励大开间、小进深,充分 利用日照和自然通风。推行灵活可变的居住空间设计, 减少改造或拆除造成的资源浪费。推动新建住宅全装 修交付使用,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积极推广装 配化装修,推行整体卫浴和厨房等模块化部品应用技 术,实现部品部件可拆改、可循环使用。提高共用设 施设备维修养护水平,提升智能化程度,加强住宅共 用部位维护管理,延长住宅使用寿命。(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建筑能效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建筑节能相关规 范要求,2030 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 75节能 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 78节能要求。推动低 碳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 筑。加强节能改造鉴定评估,编制改造专项规划,对 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建筑要应改尽改,改造部 分节能水平应达到现行规定标准。持续推进公共建筑 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到 2030 年基本完成改造任 务,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 20以上。推进公共建 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加 强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适,提升 设备能效,到 2030 年实现公共建筑机电系统的总体 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 1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绿色低碳建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高 品质绿色建造项目建设,到 2030 年装配式建筑占当 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40。推广智能建造,推 广建筑材料工厂化精准加工、精细化管理,到 2030 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较 2020 年下降 20。加 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控,到 2030 年新建建筑施工 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 300 吨 /万平方米。积极 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监控重点设备耗能,对多台同 类设备实施群控管理。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 识的建材产品,建立政府工程采购绿色建材机制,到 2030 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鼓励有条 件的地区使用木竹建材。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通 用性,推广标准化、少规格、多组合设计。推进建筑 垃圾集中处理、分级利用,到 2030 年建筑垃圾资源 化利用率达到 55。(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4.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 统、太阳能空调、空气(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利 用设备。加快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 在新建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 平,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 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网衡阳供电公司等 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优化建筑布局规划, 在建筑类型上适当采用两户或多户并联的布局形式, 降低建筑能耗。推广安全高效保温墙体材料、节能节 水餐饮设备、节能门窗等绿色建材使用。加快生物质 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用生产和农村建筑中的 应用。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 (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 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四 建筑领域绿色工程 绿色城市建设。推动耒阳市、常宁市、衡南县、衡阳 县等县(市)区开展绿色城市试点行动,实施园林绿 化消碳工程建设。 碳达峰社区试点建设。遴选条件较好的居住社区与乡 镇,在 2023 年前完成建筑碳达峰居住社区试点 2-3 个、乡镇 1-2 个。 碳达峰绿色建造试点。开展衡阳市博物馆绿色建造试 点建设。 建筑地热能规模化应用试点。推动湘江南康养文旅小 镇、衡东县恒建紫金湾浅层地热能项目试点建设。 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试点。遴选 2-3 个社区及乡镇在 2023 年完成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社区 1-2 个、乡镇 1 个)。 新建农房满足节能设计标准试点。建设适宜农村地区、 满足节能设计标准的示范区 1-2 个。 (五)交通绿色发展行动 1.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便捷畅通的综合 运输网络建设,加强衡阳市铁路、公路、水路、航路 的“四路贯通“ 。建立与多种交通方式相互衔接的内河 航运体系,完善铁路与水路网多式联运体系,有序推 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速衡永高速、 祁常高速、白南高速、茶常高速等高速公路绿色化建 设。围绕以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为核心的“一核两群 多中心“物流设施体系,加快实施衡阳国际物流港公 铁水联运、商贸物流、制造业物流功能区和铁路监管 作业场所功能设施建设。推广应用绿色技术装备,强 化流通设施进行节能改造,加快发展城市绿色物流配 送。积极推进城乡客货邮一体化建设工作。建设衡阳 智慧出行交通引导系统,积极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 城市,积极引导公众主动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到 2025 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 50,到 2030 年 不低于 70。(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 2.推进交通运输装备绿色化。积极扩大电力、氢能等 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加快推广电动汽车、氢能 汽车、LNG 重卡和船舶等新能源交通运输工具。推进 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改造工程,推动船舶靠港后使用 岸电,逐步提高岸电设施使用效率。加强运输装备清 洁化发展,降低传统燃油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 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和网约车等领 域应用新能源车辆。实施购车补贴、以旧换新等政策 措施,鼓励居民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提高非营运交 通领域运输设备低碳化水平。到 2025 年,全市新增 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车的比例达到 100,电动 汽车达 3.27 万辆,新增或更新的专用车(出租车、 环卫车、邮政车、物流车等)、公务车中新能源汽车 的比例达到 80以上(不适宜使用新能源的特殊用途 车辆除外)。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 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低碳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将节能低碳 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 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推进交通枢纽 站场绿色化改造,建设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站 场。提高新能源应用保障能力,加快在高速公路服务 区、公交场站、停车场、客货枢纽等区域规划建设充 电桩、充电站、加气站、换电站,推进城市新建及配 建停车场站与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加快公交专用道、 公交场站等设施建设,提高公交专用车道建设里程、 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和新能源公交车比例。到 2025 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达 2.24 万个以上,重要 公共设施和场所充电、换电设施普及比率达 100。(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行动 1.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发展。优化产业园区空间布局, 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全面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 强化工业余热余压利用,稳妥推进建滔(衡阳)热电 联产,促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实施污水收集及资源 化利用、再生水及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等工程,切实提 高雨水、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工业固体 废物园区内循环利用,助力园区低碳发展。继续实施 衡东经开区、衡山高新技术开发区、耒阳经开区、祁 东经开区归阳工业园、衡南产业开发区、衡阳西渡高 新技术产业园等产业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到 2030 年, 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全部完成。(市发改委、市 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 2.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强化冶炼废渣、粉煤灰、 炉渣、煤矸石、尾矿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加强常宁 水口山经开区国家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 设,提升冶炼渣资源化利用水平。深化耒阳市国家级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有色 金属回收利用,推进焱鑫有色、金凯循环、先导稀材、 金隆再生等企业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探索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 用。到 2025 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 400 万吨左 右;到 2030 年,年利用量达到 550 万吨左右。(市 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旧物品回收基础设 施规划建设,统筹城乡废旧物资回收点、中转站、分 拣中心布局,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行“互 联网“回收模式,建立线上线下融合、流向可控的资 源回收体系,积极探索智慧分类运营模式。加快建立 再生原材料推广使用制度,拓展再生原材料市场应用 渠道。加快推进废有色金属、废钢铁、废塑料、废纸、 废旧电池等再生资源集中处置和分类利用,提升再生 资源利用行业清洁化和高值化水平。重点推进衡阳市 国家级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到 2025 年,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立。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城管执法局、市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全面实施垃圾分 类和源头减量,加快建设石鼓区城镇垃圾分类转运智 能系统和衡南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探索园林垃 圾就地资源化利用,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持 续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组织实施公共机构垃圾 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行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百村 提升“工程,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高质量推 动衡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与运营,综合提升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到 2025 年,城镇生活垃 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提升至 60左右。到 2030 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 盖,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提升至 70。(市发改委、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五 循环发展助力降碳工程 资源利用和循环经济建设。重点实施耒阳明升新能源 日处理 1000 吨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焱鑫有色 7.5 万吨/年工业含砷固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技改、金凯 循环废旧锂电池和含锂废料回收循环利用、水口山珍 源回收年处理 20 万吨氧化锌炉渣选铁选碳、瑞科美 新能源年处理 3 万吨废旧动力蓄电池绿色回收资源循 环、湖南(衡阳)有色金属科创园(二期)、荣昊新 能源秸秆综合利用及收储用体系建设项目、金隆再生 金属含铅废渣再生回收整合搬迁、华尊环保 5 万吨/ 年危废高值化综合利用等项目。 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强化耒阳市工业废弃物 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城市建设。加强以水口山大宗固废 基地(铜铅锌)、华菱衡钢(废钢铁)、高诺集团 (废铜)、新金龙(废纸)、诚本塑业(废塑料)等 为龙头的废旧物资回收和加工利用。构建以龙头企业 为引领、乡村回收站为基础、县域分拣中心为支撑的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推进石鼓区全区垃圾分类试点建 设;加快蒸湘区红湘街道、珠晖区冶金街道、雁峰区 雁峰街道、高新区华新街道等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 (七)科技创新支撑行动 1.建设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基地。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 市为总揽,持续开展创新主体提质增量、核心技术攻 关、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人才引培、科技成果转化、 创新生态优化等行动,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高水 平打造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基地。(市科技局、市发改 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低碳技术研发攻关。加快能源结构深度脱碳、 生物质利用、零碳工业流程再造、安全高效储能、固 碳增汇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推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 实现重大突破。鼓励阳光陶瓷、南方水泥等企业积极 开展碳捕集技术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建设二氧化碳捕 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工程。支持南华大学、湖南工学 院、衡阳师范学院等重点院校依托特色优势学科强化 理论基础研究。依托衡阳科创平台,实施绿色低碳关 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开展能源、工业、交通、建筑、 农业等重点领域五大技术赋能行动。(市科技局、市 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构建 市场导向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推进低碳技术领 域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技术交易平台等科技成果转化 体系建设,提高节能减排技术转移转化效率。围绕“ 双碳“主题孵化器创建,鼓励区域“双创“载体设立一 批“双碳“主题分基地。积极开展能源回收利用、可再 生能源替代、智能电网、氢能产业、装配式建筑技术 等领域示范项目和规模化应用。落实国家绿色技术与 装备淘汰目录,强化“两型“产品政府采购标准体系, 定期转发绿色低碳技术供给目录,提高绿色低碳产品、 技术和服务的政府采购份额。引导各类金融与投资机 构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市科技局、市发改 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创新能力建设与人才培养。强化国家级、省级 科技创新平台功能,加快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双创示范基地、 检验检测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依托“人才雁阵“行动计划,加大 对气候变化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力度。 依托衡阳市环科所、南华大学、湖南工学院等科研院 所,打造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市科技局、 市委组织部,市气象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市 场监管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1.巩固提升林业碳汇。以衡山、天光山、大义山、岐 山四个主要生态核心为重点,加大天然林和生态公益 林保护力度,加快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山体造林 绿化和封山育林,提升森林质量。强化市域 4 个自然 保护区、10 个森林自然公园的森林资源管理,减少 源自森林破坏和灾害的碳排放。推动城市绿道和森林 步道建设,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小区游园和街旁绿地 建设,扩大城市生态斑块空间。鼓励通过碳交易、碳 普惠等形式支持林业碳汇发展。到 2025 年,实施碳 汇造林工程 3000 公顷,森林蓄积量达到 2240 万立方 米。(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 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稳步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碳汇。完善常宁天湖、衡山 萱洲、莲湖湾、洣水、耒水、祁东杳湖等 6 个湿地自 然公园建设,稳步提高湿地保护率。加强以湘江及其 一级支流为主的湿地系统保护与治理,贯通区域生态 廊道,实施湿地生态补水和湿地植被恢复等措施,修 复退化湿地。守紧“衡山-韶山-洞庭湖生态圈“区域级 生态廊道,保护候鸟及动物迁徙的重要栖息地,加强 湿地资源和野生物种的保护。积极开展湿地碳汇计量 监测体系建设。到 2025 年,湿地保护率稳定在 70 以上,湿地保有量达 4.97 万公顷。(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进农业减排固碳。挖掘农业碳汇潜力,增强 农业“固碳释氧“ 能力,鼓励开展增汇型农业技术研发 和应用。实施“田埂行动“,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农 作物固碳能力与土壤有机质含量。加强养殖污染综合 治理、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及农业面源污染生态治 理,因地制宜建设畜禽养殖场规模化沼气工程,引导 发展秸秆气化产业。加大太阳能、地热能等在农业领 域的应用,推进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开 展低碳农业试点建设。到 2025 年,规模养殖场畜禽 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86以上,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率达到 85以上。 (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 分工负责) 专栏六 碳汇能力巩固与提升工程 生态保护巩固碳汇工程。加强公益林管理与保护,推 进天然林的封禁性保护、生态性培育,保护公益林保 护面积 35.08 万公顷、天然林资源保护面积 33.86 万 公顷。深入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与保护, 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 林业碳汇工程。建设林业碳汇发展项目,通过人工造 林、现有林培育和保护、森林经营等措施逐年实施碳 汇造林工程 3000 公顷。 生态修复强化碳汇工程。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完成人 工造林 2 万公顷;推进退化林修复建设,完成 3 万公 顷退化林修复,加强 14 万公顷森林抚育建设;建设 一批高水平的国家储备林基地,高质量完成 0.2 万公 顷国家储备林建设。 河湖生态修复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工程。重点推进 常宁松柏至石鼓区湘江河段、雁栖湖、天湖生态综合 治理工程等项目,恢复主要河湖水域 100 平方公里左 右。 农业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重点工程。加快 推进衡南县宝盖镇、常宁市罗桥镇、水口山镇、白沙 镇、兰江乡、耒阳市永济镇等乡镇林光互补项目建设, 支持祁东县步云桥坪塘农光互补、常宁市海埠桥水库 渔光互补建设,推动衡东县蓬源镇、荣桓镇、杨桥镇、 甘溪镇、吴集镇农光互补项目建设。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倡导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推进绿色家庭、绿色商 超、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等“绿色示范“创建活动。倡 导绿色低碳出行,鼓励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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