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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碳达峰碳中和 联合行动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2〕22 号 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四川省各市(州)人民政府,重庆市政府、 四川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碳达峰碳中和联合行动方案已经重 庆市和四川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 年 2 月 1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2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碳达峰碳中和 联合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 策部署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要求,大力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协同推进成渝地区碳达 峰、碳中和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 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以及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 建设的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 “一 盘 棋” 思想和一体化发展理念,推动 成渝地区形成“统筹共建、 协同联动”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格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 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 2025 年,成渝地区二氧化碳排放增速放 缓,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推动实现能耗“双控” 向碳排放总量 和强度“双控 ”转变,加快形成减 污降碳激励 约束机制,重点行业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协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 3 实质性进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不 断优化,政策法规、市场机制、科技创新、财税金融、生态碳汇、 标准建设等支撑体系不断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模式初步 形成,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 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区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1.协同开发油气资源。推动共建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 创建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协同建设国家天然气(页岩气) 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大力提升天然气(页岩气)勘探开发力 度,推广完善页岩气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加快建设长宁威远、 涪陵、开州达州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 (责任单位重庆市能源 局、市经济信息委;四川省能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厅;两省市列首 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川渝电网一体化建设。推动川渝地区建立电力市场 协同合作机制,推动区域内资源就地优先消纳,共同争取大型电 站增加在川渝电网消纳量。优化抽水蓄能等调峰电源布局,推动 骨干水网(水库)与抽水蓄能、光伏电站等协调发展,增强水电清 洁能源调节能力。推进川渝电网特高压交流目标网架建设,研究 外电送入通道统筹利用,全面提升川渝电网优化配置资源和安 全运行能力。鼓励两地能源企业相互投资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和 建设。 (责任单位重庆市能源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水利局;四川 4 省能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厅、水利厅) 3.加强煤气油储备能力建设。推动成渝地区主要煤炭消费 区域以及运输通道关键节点建立煤炭储备基地。建立区域煤炭 产供销信息共享、区域外煤调入和运输沟通协调、煤炭产供储监 测机制。加快推进铜锣峡、黄草峡、老翁场、牟家坪等地下储气 库建设,共同打造百亿级西南地区储气调峰基地。推进中航油西 南战略储运基地建设,建立成品油应急储备共享互保机制。 (责任 单位重庆市能源局、市经济信息委;四川省能源局、经济和信息 化厅、省粮食和储备局) 4.推动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 快推动燃煤替代,有序淘汰落后煤电,加快推进现有煤电机组优 化升级,协同有序推进两地“煤改电”“ 煤改气” 工程。增加新能源 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 积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因地制宜布局建设天然气冷热电 三联供和热电联产,推动天然气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提高全 社会电气化水平,提升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深化运用 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等手段,构建智慧能源体系,建设“源网 荷储” 协调发 展、集成互 补的能源互联 网,确保能源供应安全。 (责 任单位重庆市能源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四川省能 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区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5.推动乡村绿色低碳产业协同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 5 冰生态系统治理,加强畜禽养殖协同管理,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 利用,建设绿色低碳乡村。建设重庆主城都市区和四川成(都)德 (阳)眉(山)资(阳)都市现代高效特色农业示范区,打造泸(州) 永(川)江(津)、遂(宁)潼(南)、内(江)荣(昌)、合(川)广(安)长 (寿)等川渝毗邻地区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增加优质绿色农产 品供给,拓展绿色农产品市场,鼓励开展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 证,不断推进两地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大力发展绿色低碳 经济。推动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涪陵林权交易所开展集体林权 流转,盘活林地资源,发展碳汇经济。 (责任单位重庆市农业农村 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委;四川省 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林草局、商务厅) 6.打造绿色低碳制造业集群。全面推进成渝地区绿色低碳 制造,大力推动食品、轻工、纺织、机械、化工等传统产业绿色化 升级改造,促进工业能源消费低碳化,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推 动装备制造、汽车摩托车、冶金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集群化发展。 以传统优势产业绿色升级改造为契机,重点打造一批龙头低碳 企业,并基于碳排放的全生命周期要求开展碳排放管理,引导产 业链向绿色低碳转变。以成都内江重庆发展轴为重点,共同 打造“ 成渝 氢走廊” ,共同突破关 键技术 、提升产品性能、扩大示 范运营、构建安全标准体系,优化川渝地区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 产业链。科学合理布局制氢、加氢基础设施,有序开展高压气态、 深冷气态、低温液态及固态等多种形式的储运技术示范应用,联 6 合争创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推动潼南、乐山等地发 展光伏全产业链集群。推动重庆经开区、自贡高新区等开展国家 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璧山、宜宾等地发展动力电池、新 能源汽车产业。提升节能环保产业能级,支持重庆中心城区、万 州、潼南、成都、自贡、德阳等地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共 同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形成一批“川渝造” 世界品牌。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化 改造,开展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试点。 (责任单位重庆市经济信息 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交通运输厅) 7.加速联合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推动数据 存储、传输和计算资源协同布局,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 国家枢纽节点,加快建设西部数据交易中心(重庆)、西部数字资 产交易中心(四川),充分发挥国家级超算中心成都超算中心 效能,推动中新国际数据通道和成都国际数据直达通道共建共 享共用,在成渝地区积极建设国际数据中心和国际数据门户,共 同打造成渝地区大数据产业基地。依托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 重庆分院、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体验中心、重庆市工 业大数据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共建共用成渝地区工业互联网公 共服务平台,共建成渝地区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为制 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转型升级赋能。 (责任单位重庆市发展改革 委、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经济信息委、市通信管理 7 局;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大数据中心、经济和信息 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三)区域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8.提升交通运输组织效率。提高成渝两地交通连通性,推动 重点园区、港口加快实现铁路和高等级公路全覆盖。加强物流协 作,统筹推动成渝地区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协同建设综合货 运枢纽多式联运换装设施与集疏运体系,联合推进中欧班列(成 渝)号、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航运和国际航空物流运营组织优 化提升,合作共建物流企业、联动支点型物流节点,提高“铁公水 空” 联 运组织 效率和运 输服务一体化水平。搭建川渝绿色低碳产 品物流贸易平台。 (责任单位重庆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发展改 革委、市交通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口岸 物流办) 9.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强化重庆主城都市区、成都综合 交通枢纽规划统筹,研究规划重庆都市圈环线、成都外环、绵(阳) 遂(宁)内(江)等连接重庆中心城区、成都与周边城市的城际铁 路和都市圈市域(郊)铁路,优先利用铁路资源开行城际、市域 (郊)列车,基本建成中心城市间、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镇)间 1 小时交通圈和通勤圈。推进川渝高铁动车乘车证件电子化。开通 川渝毗邻地区跨省城际公交,探索交通“ 一卡通” 服务和二维码 “一 码畅 行 ”,方便两地市民公共交通出行。 (责任单位重庆市交 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 8 委、公安厅;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 10.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水平。打造成渝电走廊, 加快推动川渝省际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建设。发挥换电模式 车电平台共享、土地电力资源集约的优势,以重庆主城都市区、 成都市区、宜宾市等区域和成渝两地高速公路为重点,加快布局 电动汽车充换电配套设施,加快建设港口岸电设施。 (责任单位 重庆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四川省交通运输 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 11.推动交通运输工具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氢能、 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 大力推广和普及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 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积极推广液化天然气(LNG)重卡,加 快发展电动船舶,大力推进船舶受电设施改造。稳步推进换电模 式和氢燃料电池在重型卡车、营运大客车领域的试点应用。提高 燃油车船能效标准,健全交通运输装备能效标识制度,加快淘汰 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船。推动机场场内地勤电动车更新换代,落 实国家民航局对机场使用桥载设备替代飞机加速处理器(APU)、 改造和更新机场设施设备相关要求。 (责任单位重庆市经济信息 委、市交通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区域空间布局绿色低碳行动。 12.推动城乡集约化融合发展。建立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 区重庆西部片区与成都西部片区改革试验联动机制。优化用地 9 结构,持续拓展地票生态功能,探索建立生态地票市场化交易机 制,在重庆都市圈、成都都市圈及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 川南渝西融合发展试验区、遂潼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 区等跨区域合作平台试行建设用地指标收储和出让统一管理, 探索研究区域内节余土地指标与长三角地区跨区域交易,允许 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区域内调剂。推动跨区域的重点规划和重 大项目统一编制、联合报批、共同实施,支持资阳与大足探索一 体规划、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建设模式,推动大渡口、永川、自 贡等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建设产业转移集中承接地,高质量承 接绿色低碳产业转移。 (责任单位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发 展改革委;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 13.打造城乡绿色生态空间。统筹优化调控城镇空间、生态 空间、农业空间结构和布局,严格控制城镇空间无序扩张,优化 城市城区绿色空间体系,实施城市生态用地改革创新。强化重要 生态空间保护与退化区域修复治理,提升城市绿化水平。统筹建 立并实施“ 三线一单 ”(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 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在城乡规划 建设管理各环节全面落实绿色低碳要求,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 绿色建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重点发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 推进绿色社区建设。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 造,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发展绿色农房。 (责任单位重庆市规 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生态环境局;四川省自然资 10 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 14.巩固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 管制,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湿地、土壤的固碳作用。结合两省市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修复和综合治 理,深化跨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合作,共建结构优、功能强的森 林植被带,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以长江、岷江、 沱江、涪江、嘉陵江、乌江为主体,其他支流、湖泊、水库、渠系 为 补 充 ,建 设 江 河 水 系 生 态 廊 道 。实 施 长 江 沿 岸 “两 岸 青 山 ·千 里林带” 工程,推进三峡库区消落带治理和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推 进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综合治理工程,协同增强流域生态 系统碳汇能力。加强重庆中心城区“两江四岸” 治理提升、 “四山”保 护提升。夯实成都公园城市绿色本底,打造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 共建川渝森林城市群,共筑绿色生态屏障。协同开展森林、湿地 等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建立跨流域跨区域横向生态保 护补偿机制。 (责任单位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林草局、生态环境厅、财 政厅、水利厅) (五)区域绿色低碳财税金融一体化行动。 15.强化跨区域绿色低碳财税政策协同。推动跨行政区财政 协同投入,加大区域绿色低碳发展财政投入。建立跨区域合作项 目地方留存部分财税利益分享机制,推进税收征管一体化,合理 11 划分园区共建、新设企业等跨区域合作项目产生的财税利益。 (责 任单位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税 务局) 16.加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川渝金融合作,强化 区域金融机构高质量集聚,推动共建西部金融中心。探索碳中和 金融产品,大力发展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探索建立 统一的绿色项目(企业)认定标准,推广应用四川“天府信用通” “绿 蓉融 ”和重 庆“长江绿融通”等服务绿 色金融的大数据综合服 务系统。有序推动川渝碳普惠机制建设和互认对接,探索相互认 可的核证减排量,加强“碳惠天府”“ 碳惠通” 等平台的推广应用。 支持重庆两江新区、四川天府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争取国 家绿色发展基金加大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投资力度。 (责任单位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市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人行成都 分行,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财 政厅,四川银保监局、四川证监局) (六)区域绿色低碳标准体系保障行动。 17.完善两地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实施成渝地区碳达峰、 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作。突出标准引领,协同提升“两高” 项目能 效水平,降低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开展碳 排放总量调查,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鼓 励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认证。推进实施区域碳排放核算规范标准。 12 (责任单位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市商 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四川省 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商务厅、生态环境厅、 省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厅) 18.健全绿色生产消费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绿色低碳生 产消费标准,鼓励成渝地区重点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积极 参与国家和行业绿色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共建绿色城市标准 化技术支撑平台,完善统一的绿色建筑标准及认证体系,提高新 建建筑节能标准。建立覆盖各类绿色生活设施的绿色社区、绿色 村庄建设标准。 (责任单位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 住房城乡建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四川省发展改革 委、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 管局) (七)区域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19.建设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平台。联动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 济圈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和绿色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实施重大绿 色技术研发与示范工程。积极创建万达开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 创新示范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技术创新中心。依托西部(重庆) 科学城、两江协同创新区、广阳湾智创生态城和西部(成都)科学 城、中国(绵阳)科技城建设,支持成渝两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在节 能降碳、减污降碳、生态碳汇等领域,重点布局三峡生态环境、 碳捕集与利用等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平台,建设天府永兴实验 13 室、碳中和技术创新中心。打造重庆高新区低碳科技产业园、广 阳湾绿色低碳科创中心和成都碳中和产业生态圈。深入实施“天 府英才”工程、重 庆 英才计划,共同建立“ 双碳”高端人才引进机 制。 (责任单位重庆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 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人力社保局;四川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推动绿色低碳关键技术研发应用。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 关,在碳达峰、碳中和领域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共同申 报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推动成渝地区加强绿色能源、工业节能降碳、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低碳建筑、绿色智慧交通、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碳汇等重点领 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协作,联合打造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典型应 用场景,大力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在成渝地区开展延展性研 究和产业化应用。 (责任单位重庆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 展改革委;四川省科技厅、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 (八)区域绿色市场共建行动。 21.共建绿色低碳市场要素平台。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 改革,统筹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类市 场,共建西部环境资源交易中心。共同争取参与全国用能权交易 平台建设。发挥川渝地区天然气资源优势,推动重庆石油天然气 交易中心建设全国性天然气中心市场。培育发展电力现货市场 和川渝一体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立区域林草碳汇市场交易 14 体系。 (责任单位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 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能源局;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生 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水利厅、省能源局) 22.健全绿色低碳权益交易机制。统筹考虑成渝地区环境权 益交易产品门类、市场发展现状,关注跨边界交易问题,坚持一 套标准管两地,建立健全成渝地区统一的环境权益定价标准,建 立共建共享的环境权益交易合作新模式、互联互通机制。探索水 权、排污权等初始分配和跨省交易制度,开展碳排放权跨区域交 易联合调研,共同探索推进川渝两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共建机 制。健全完善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推进地方自愿减排工作。协同 探索跨区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转化模式,充分发挥生态 固碳价值和生态经济价值。探索建立跨区域用电权有偿使用和 交易机制。 (责任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 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能源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水利厅、省能源局) (九)区域绿色低碳生活行动。 23.倡导绿色低碳消费方式。共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 废城市”,鼓励 绿色低碳消 费。成渝地区各 级政府机构、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率先践行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深入推进“光 盘行动”,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一次性塑料餐具和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 塑料制品,推广可降解环保塑料包装使用,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 15 型。促进绿色低碳产品销售,落实政府绿色采购要求,推行绿色 产品优先。共同推动成渝地区教育体系绿色低碳发展。 (责任单位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 市商务委、市教委、市邮政管理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 革委、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务厅、教育厅、省邮政管理 局) 24.鼓励绿色低碳出行。加强商圈、景区与公共交通的接驳 服务,推广多样化公交服务模式。鼓励成渝地区打造低碳零碳景 区。倡导“ 每周少开一天 车”“ 低碳出行” 等,鼓励低碳旅游,鼓励 使 用 小 排 量 汽 车 、节 能 汽 车 和 新 能 源 汽 车 。(责 任 单 位 重 庆 市 交 通 局 、市 文 化 旅 游 委 、市 经 济 信 息 委 、市 机 关 事 务 局 ;四 川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文 化 和 旅 游 厅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厅 、省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 (十)区域绿色低碳试点示范行动。 25.开展绿色发展试验示范。支持万州及其他渝东北区县在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保护和补偿、绿色金融等领域先行先试, 高水平打造“ 三峡库 心· 长江盆景”,探索三峡 绿色发展新模式。支 持重庆缙云山、金佛山和四川邛崃、大邑等地开展生态产品价值 实现机制试点。推进广阳岛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 沱江绿色发展经济带。推进四川天府新区在公园城市建设中先 行先试,开展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推进涪江等流域绿色发展, 推动万州、潼南、宜宾、泸州创建长江上游绿色发展示范区。推 动梁平、长寿、垫江、达川、大竹、开江、邻水等环明月山地区打 16 造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建设长(寿)垫(江)梁(平)绿色经济 走廊。 (责任单位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 资源局、市科技局;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 科技厅) 26.推进绿色低碳创建。深化减污降碳合作,推进国家低碳 城市试点和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推动重点区域和行业减 污降碳协同试点,推动有条件的地区争创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试 点。协同推动机关、校园、社区、企业等绿色低碳试点示范建设。 (责任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四川省生态环境 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推进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 圈建设重庆四川党政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两省 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协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统 筹指导,建立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两省市有关部门(单位)按照 职责分工,逐条逐项细化落实任务举措,加强指导服务,结合实 际情况编制具体工作方案,推进政策落地实施。围绕两地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探索建立更多协同推进的创新举措。 (二)强化智力支撑。借助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碳达峰、碳中 和专家智库力量,为协同推进两省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智 力支持和技术支撑。鼓励两省市生态、能源、环境等领域有关机 构设立碳达峰、碳中和相关专项工作小组,共同举办国际和国家 17 级学术研讨会。以长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和长江生态环境联合 研究生院建设为基础,逐步整合两省市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开设 碳达峰、碳中和专业课程。 (三)争取国家支持。抓住“十四五” 碳达峰关 键期,协同推进 能耗“ 双控 ”工作,争取区域共建重大 项 目能耗指标单列。共同研 究谋划一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可再生能源发电和输配电、零碳 负碳技术研发和示范、市场要素平台建设等重大项目、重大政策, 共同争取国家绿色低碳相关政策资金支持和试点示范。 (四)加强氛围营造。及时总结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做 法成效,开展经验交流互鉴。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报道, 协同推广成功经验做法。利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 传周、全国低碳日、无车日等共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公众 绿色低碳生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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