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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 的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 认真落实甘肃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切实做好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推动城乡建 设绿色发展,助力幸福美好新定西建设,制定本实施 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 和市委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 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 展和安全,以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为引领,建 设绿色低碳城市,打造绿色低碳乡村,加快转变城乡 建设方式,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 满意度和获得感,确保我市城乡建设领域如期实现碳 达峰。 (二)工作原则。坚持系统谋划、分步实施。强化顶 层设计和结果控制,统筹谋划,合理确定分阶段目标 任务。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结合经济社会发展 水平,资源禀赋等自身实际,科学合理开展碳达峰各 项工作。坚持创新引领、转型发展。强化技术创新, 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 式。坚持双轮驱动、共同发力。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 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 决定性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主要目标。到 2025 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 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 极进展,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稳步增加,建筑工业化稳步推进,城市整体性、系统 性、生长性增强,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明显提升,绿色生活方式全面推广,建筑碳排放增长 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2030 年前,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进一步完善,“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局 面基本扭转,建筑节能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 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 “城市病”问题初步解决,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 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绿色生活方式普遍 形成,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力争与全国同步实现 碳达峰,为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设绿色低碳城市 四优化城市结构和布局。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城市建 设,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每个组团面积不超过 50 平方公里,平均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 1 万人/ 平方 公里,个别地段最高不超过 1.5 万人 /平方公里。加 强生态廊道、景观视廊、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 绿道统筹布局,留足城市河湖生态空间和防洪排涝空 间,组团间的生态廊道应贯通连续,净宽度不少于 100 米。推动城市生态修复,完善城市生态系统。严格控 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新城 新区合理控制职住比例,促进就业岗位和居住空间均 衡融合布局。合理布局城市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 散交通和绿色慢行交通设施,主城区道路网密度力争 大于 8 公里/ 平方公里。严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坚 持从“拆改留”到“留改拆”推动城市更新,老城区 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 现状建筑总面积的 20。盘活存量房屋,减少各类空 置房。提升县城绿色低碳水平。因地制宜强化县城建 设密度与强度控制,位于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 的县城建成区人口密度控制在 0.6-1 万人/平方公里, 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比值控制在 0.6-0.8;建筑高度 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新建住宅以 6 层为主,一 般不超过 18 层,6 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 低于 70;确需建设 18 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 分论证,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推 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县城内部道路红线 宽度不超过 40 米,广场集中硬地面积不超过 2 公顷, 步行道网络应连续通畅。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五建设绿色低碳社区。推广功能复合的混合街区, 倡导居住、商业、无污染产业等混合布局。按照完 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 试行配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 间,力争到 2030 年市区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提高到 60以上。通过步行和骑行网络串联若干个居住社区, 构建 15 分钟生活圈。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将绿 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60的城 市社区达到创建要求。探索零碳社区建设。转变居民 生活方式,鼓励选用低碳节能节水家电产品,减少使 用一次性消费品。鼓励“部分空间、部分时间”等绿 色低碳用能方式,倡导随手关灯,电视机、空调、电 脑等电器不用时关闭插座电源。推进绿色社区充换电 设施建设。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 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 动,新建公共建筑、各类政府投资的民用建筑、新建 8 万平米以上含的住宅小区、各类建设科技示范工 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大型 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各县 区可结合自身实际,扩大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 标准范围。2023 年,城镇新建建筑 80执行绿色建 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 10以上,到 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 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 色建筑占比达到 30以上。积极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 平。我市属于寒冷地区,2030 年前居住建筑执行 83节 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执行 78节能标准。推动低碳 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 编制节能改造专项规划,对具备条件且有改造价值的 非节能居住建筑应改尽改,改造部分节能水平应达到 现行规定。我市城镇非节能建筑应以热源或换热站为 单元组织实施改造。鼓励较低水平的节能建筑实施门 窗改造。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 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 20以上。推进公共建筑能 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2025 年前,各县区原则上要编制完成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 准。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适, 提升设备能效,力争到 2030 年实现公共建筑机电系 统的总体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 10。市住建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建设绿色低碳住宅。积极发展中小户型普通住宅, 限制发展超大户型住宅。合理确定住宅朝向、窗墙比 和体形系数,充分利用日照和太阳能,降低住宅能耗。 合理布局居住生活空间,鼓励大开间、小进深,充分 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推行灵活可爱的居住空间 设计,减少改造或者拆除造成的资源浪费。推广装配 化装修,推行整体卫浴和厨房等模块化部品应用技术, 实现部品部件可拆改、可循环使用。提高共用设施设 备维修养护水平,提升智能化程度。加强住宅共用部 位维护管理,延长住宅使用寿命。鼓励物业服务企业 向业主提供居家养老、家政、托幼、健身、购物等生 活服务,在步行范围内满足业主基本生活需求。市 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建 档制度,普查现有基础设施,统筹地下空间综合利用。 实施 30 年以上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加强供热管 网保温材料更换,推进供热场站、管网智能化改造, 到 2030 年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比 2020 年力争下降 5 个百分点。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专项 行动,完善城市交通站点与周边建筑连廊或地下通道 等配套接驳设施,加大城市公交专用道建设力度,提 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城市绿色交通 出行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 源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 分类处理系统,到 2030 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率达到 65左右。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 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方式,加大雨水蓄滞与利用, 到 2030 年城市建成区平均可渗透面积占比达到 45。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实施城市老旧供水管网 更新改造,推进管网分区计量,提升供水管网智能化 管理水平,到 2025 年实现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不超过 10。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水 资源化利用行动,到 2025 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5。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加强城市照明规划、设计、 建设、运营的全过程管控,控制过度亮化和光污染, 到 2030 年 LED 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 80,30以上城市建成照明数字化系统。开展城市 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完善城市公园体系,推进中心城 区、老城区绿道网络建设,加强垂直绿化、屋顶绿化 等立体绿化建设,提高乡土和本地适生植物应用比例, 力争到 2030 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 38.9,城市 建成区拥有绿道长度超过 1 公里/万人。 市自然资源 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 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充分发挥资源禀赋, 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2023 年公共 机构新建建筑、新建厂房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 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 20。到 2025 年公共机构新建 建筑、新建厂房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 覆盖率达到 50。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既有 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积极推广中深层地岩 热清洁供暖,到 2025 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 达到 8。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 化发展,力争到 2030 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 过 65。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力争到 2030 年电气化比例达到 20。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 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 筑。探索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在满足用电需 求的前提下,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实现电力少增容、 不增容。积极推动清洁取暖,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 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行热泵、 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逐步降 低现有燃煤、燃气供暖锅炉供热比例。推动超低能耗 建筑发展,新建建筑达到超低能耗,原则上不再采用 市政集中供暖。 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 事务管理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绿色低碳建造。持续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 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政府投资或主导的新建文化、 教育、办公、卫生、体育等公共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 建筑,非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建 筑,引导商品住宅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2023 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 16以上;2025 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 比例力争达到 30以上;到 2030 年装配式建筑占当 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 40。推广智能生产、 智能施工,到 2030 年培育一批智能建造产业基地, 打造一批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建筑材料工厂化 精准加工、精细化管理,到 2030 年施工现场建筑材 料损耗率比 2020 年下降 20。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 部件通用性,推广标准化、少规格、多组合设计。建 立政府工程采购绿色建材机制,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 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到 2030 年星级绿色建筑全 面推广绿色建材。积极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监控重 点能耗设备耗能,对多台同类设备实施群控管理。加 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控,到 2030 年新建建筑施工 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 排放量不 高于 300 吨/ 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 圾排放量不高于 200 吨/万平方米。推进建筑垃圾集 中处理、分级利用,到 2030 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率达到 55。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绿色低碳乡村 十一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提升农房绿色低碳设 计建 造水平,减少农房能源消耗并提升舒适度,到 2030 年建成一批绿色农房,鼓励建设星级绿色农房 和低能耗农房。鼓励新建农房向基础设施完善、自然 条件优越、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景观环境优美的村庄 聚集,按照结构安全、功能完善、节能减碳等要求, 制定和完善农房建设相关标准,提高农房自然通风采 光和保温性能。引导新建农房执行农村居住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等相关标准,完善农房节能措施,推广 使用高能效照明,灶具等设施设备。鼓励就地取材和 利用乡土材料,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 钢结构、木结构等建造方式。大力推进农村清洁取暖, 引导农户因地制宜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 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农村 天然气入户,提农房居住品质。在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中积极推进农房节能改造、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 30以上。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低碳化。健全完善农村 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化 的无害化处理方式,加快推进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建 设,选择应用不同类型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优 化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布局,推 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向自然村组延伸。加快推进 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与利用,积极探索符合农 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有效 减少需外运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量和外运频次。市 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乡村振兴 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进建制镇(重点镇)生活污水治理低碳化。 在全国重点镇初步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的基础上, 完善收集管网建设,推进管网覆盖区域向镇区周边延 伸,提升污水处理水平。 推广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污水处理工艺,推动 微动力、低耗能、低成本的运行方式,推动建制镇 (重点镇)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市发展 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 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十四建立完善法律政策和标准计量体系。推动完善 相关法规,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 推广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建造等工程建设 地方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完善公共 建筑节能监管平台,推动能源消费数据共享。加强建 筑领域计量器皿配备和管理。加强覆盖城市、区县、 乡村建筑能耗的调查与分析。 市住建局、市统计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构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模式。以绿色低碳为 目标,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健全政府主导、群团带 动、社会参与机制。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 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和 质量提升。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引导绿色低碳乡村建 设。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和城市信息模型 CIM平台等,加快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到 2025 年 初步建成统一的、依行政区域和管理职责分层分级的 CIM 基础平台。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广合同能 源管理,探索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 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市住建局,市发 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 工负责) (十六)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组织开展应用基 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示范工程和产业化 应用,推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培育协同发展。 整合优化行业产学研科技资源,推动高水平创新团队 和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鼓励支 持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金融机 构等力量,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多种形式的创新 联合体。鼓励高校增设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课程,加强 人才队伍建设。 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等 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落实财税金融支持政策。落实中央财政支持和 税收优惠政策,发挥市级专项资金作用,加大财政支 持。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绿色低碳产品政府强制 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强化绿色金融支持,鼓励银行 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城乡建设领域节 能减碳。鼓励开发商投保全装修住宅质量保险,强化 保险支持,发挥绿色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作用。鼓励 社会资本设立城乡建设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合理 开放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应用特许 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完善 差别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加快推进 供热计量和按供热量收费。(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 委、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定西 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局、 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城乡 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各方面,按照市碳达峰碳 中和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探索建立跨部门、跨 领域的工作体制机制,形成合力,指导督促县区推进 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 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 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的组织实施。强化与发展改革、 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科 学制定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细化方案和配套措施, 明确任务目标,制定责任清单,层层分解、层层落实。 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 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各县区政府要落实国家 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坚决扛起推动城乡建设领 域碳达峰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机制,研究具体落 实措施,靠实工作责任,长期坚持,切实抓好任务落 实,并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每年 11 月底前将当 年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部门。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大培训宣传。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城乡建 设领域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提高绿色低碳发展能力。 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 高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相关单位和企业人才业务 水平。配合开展好“全民节能行动”“节能宣传周” 等活动。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大对优秀项 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减 碳行动,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 围。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 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资料来源 http//zjj.dingxi.gov.cn/art/2023/2/14/art_10135_16227 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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