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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 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城乡建设领 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江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 施方案赣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控 制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确保我市城乡建设领 域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 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 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绿色 低碳发展为引领,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大力发展 高品质绿色建筑,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 构建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新格局,促进我市城乡建 设高质量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将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紧密 结合,提高建筑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改善人居环境,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系统性思维,因地制宜、 科学确定节能降碳要求,稳妥有序、循序渐进控制城 乡建设领域能源消费总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 机制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协同推进各项 工作,促进城乡建设方式实现绿色低碳转型。(三) 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 筑、装配式建筑比例逐步提高,近零能耗建筑实现零 的突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稳步增长,建筑用 能结构和方式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 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城乡建 设方式。“十五五”期间,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 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利 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建筑用能结构和方 式更加优化,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 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大幅 提升,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顺利实现 2030 年前 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目标。二、重点工作(一)优化 城乡建设空间布局 1.建设绿色低碳城市。积极开展绿 色低碳城市、无废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推动城 市组团式发展,组团内平均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 1 万人/平方公里,个别地段最高不超过 1.5 万人/平方 公里。在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中统筹考虑生态廊道、 景观视廊、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组团间 的生态廊道贯通连续,保持城市生态安全距离,净宽 度不少于 100 米。严格限制新建 150 米以上超高层建 筑,不得新建 250 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 超高层住宅。促进各种交通方式综合立体互联、智慧 衔接,加快完善“快速干线公交慢行” 的绿色高效出 行体系设施建设,主城区道路网密度应大于 8 公里/ 平方公里。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完善城市 公园体系,加大林荫停车场建设,推进中心城区绿道 网络建设,加强建筑屋顶、墙(面)体、棚架、桥体、 硬质边坡、窗阳台等立体绿化建设,提高乡土和本地 适生植物应用比例,到 2030 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 到 43.5,拥有绿道长度超过 1 公里/万人。〔责任 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 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行政审批局、市发 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管委会)〕2. 建设绿色低碳县城。县城建 设应明确建设安全底线要求,充分借助自然条件,融 入自然,顺应原有地形地貌,不挖山,不填河湖,不 破坏原有的山水环境,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县 城建设应疏密有度、错落有致、合理布局,位于生态 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的县城建成区人口密度控制在 0.6-1 万人 /平方公里,建成区的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 地面积的比值应控制在 0.6-0.8。合理控制县城新建 住宅建筑高度,鼓励新建住宅以 6 层为主,最高不超 过 18 层,6 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 70, 确需建设 18 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 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推行 “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打通步行道断头道路, 连接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提高道路通达性。合 理设置县城内部道路红线宽度,广场集中硬地面积不 超过 2 公顷,打造适宜步行的县城交通体系,优先发 展公共交通。〔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城管局、市交通 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3.建 设绿色低碳社区。鼓励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 (试行)配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 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到 2030 年 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达到 60以上。推进绿色、低碳 社区建设,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全 过程,推动社区低碳化发展。到 2025 年 70的城市 社区达到绿色社区标准。积极推进社区新能源汽车充 换电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 委、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4.建设绿色低 碳美丽乡村。引导新建农房向基础设施完善、自然条 件优越、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景观环境优美的村庄集 聚,农房和村庄建设选址应安全可靠,顺应地形地貌, 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脉络。构建环境美品质优的邻 里空间,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农房建 筑外观设计需尊重当地的建筑风貌、地方特色,在兼 顾经济性、可实施性的基础上,全面展现赣南乡土文 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 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二) 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 5.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全 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重点提高建筑门窗等关 键部品节能性能要求,推广防火等级高、保温隔热性 能好的建筑保温体系,2030 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 到 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 78节能要 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施更高水平的节能 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总建筑面积超过 5000 平 方米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分期项目按整体计算)执行 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 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 2 万平方米的 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到 2025 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竣工面积比例达 30以 上。压实建设、设计、施工、检测、监理、物业等各 方参与企业责任,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 管理,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鼓励建设高星级 绿色建筑,引导建设近零能耗建筑,到 2025 年近零 能耗建筑面积达到 7 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建 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 育局、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 心、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 会)〕6.推进绿色低碳建造。围绕国家装配式建筑范 例城市和全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城市建设,大力 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力争到 2025 年全市新 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50。推广满足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 工要求的预制部品部件。鼓励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使 用,倡导菜单式全装修,强化材料质量管控,开展 “业主开放日活动”,严格验收交付、统一信息公示、 规范销售展示和销售合同、加强销售监管。加强住宅 共用部位维护管理,延长住宅使用寿命。推广绿色施 工、建筑材料工厂化精准加工及精细化管理,加强施 工现场建筑垃圾管控,推进建筑废物集中处理、分级 利用,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到 2030 年新建建筑施 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 300 吨/ 万平方米,建 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55。积极推广节能型施工 设备,监控重点设备耗能,对多台同类设备实施群控 管理。积极推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 鼓励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到 2030 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使用绿色建材。鼓励有条 件的项目使用木竹建材。〔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 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 局、市城管局、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管委会)〕7. 提升农房建设绿色水平。严 格落实建房规划许可要求,健全农房建设联审联批监 管机制。因地制宜有序推动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 节能改造,鼓励农户建房使用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或其 他符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设计图纸, 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 就地取材,鼓励采用钢(轻钢)结构、木结构等新型 建造方式。加大乡村建设工匠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乡 村建设工匠技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 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 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三)推进既有 建筑和基础设施节能降碳 8.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 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城市体检、城市更新等工作,开展以节能、低碳改造 为基础,小区公共环境整治、小区市政基础设施等改 造内容统筹推进的综合改造模式,对具备改造价值和 条件的居住建筑应改尽改。到 2025 年既有建筑节能 改造面积达到 48 万平方米。大力推动公共建筑能耗 监测平台建设,实现全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有效覆盖。 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和公示制度,鼓励开展建 筑能效测评。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 运行调试,提升设备能效,到 2030 年实现建筑机电 系统的总体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 10。〔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 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国网赣州供电公 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9.提高基 础设施运行效率。坚持规划统筹、建管并重、多方共 治的原则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工作,通过实施生态空间 治理与修复、海绵城市建设、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 削峰调蓄设施与排涝通道建设、防洪提升与易涝隐患 排除等工程,到 2030 年基本形成“ 源头减排、管网排 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基本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市内涝现象。到 2030 年城市建成区平均可渗透面积占比达到 45。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新建城区、开发区应全面实施海 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改造、道路建设、水系治理 应同步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提高我市防灾减灾能力, 增强城市韧性。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持续推进 城市和县城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推进管网分区计 量,提升供水管网智能化管理水平,全面推广节水型 器具,力争到 2030 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 在 8以内。推进城市绿色照明,严格控制公用设施 和大型建筑物等景观照明能耗,避免过度亮化和光污 染,到 2030 年 LED 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 80。 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以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方式为 主,因地制宜推行大分散与小区域集中相结合的基础 设施分布式布局,统筹水电气通信等设施建设,降低 建设和运营维护成本。〔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 建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国网赣 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0.加强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因地制宜,坚持从“ 拆改 留”到 “留改拆 ”推动城市更新。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 有建筑,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除 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 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倡导 对既有建筑保留修缮加固,改善设施设备,提高安全 性、适用性和节能水平。鼓励探索区域建设规模统筹, 稳步实施城中村和老旧房屋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 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宜居度。到 2025 年,完成 2000 年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市城 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 委会)〕11.推进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低碳化。持续巩 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扎实开展县级城市 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设施排查整治,大力推进污水管网错接混接漏接、管 网空白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治理,补齐城镇污水管网 短板,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 施改造和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行动。持续推进生活垃 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 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到 2030 年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70。深入 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持续有 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 理,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到 2025 年基本实现农 村卫生厕所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 40左右。〔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管委会)〕(四)优化城乡建设用能结构 12. 优化城镇用能结构。充分利用建筑屋顶、墙体及附属 设施,推动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应用,到 2025 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可安装光伏屋 顶面积力争实现覆盖率达到 50,新增建筑太阳能光 伏装机容量 10 万千瓦。鼓励既有建筑加装太阳能光 伏系统,引导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到 2025 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 55。在城市 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建筑中推广 应用设备智能群控技术、浅层地热能、空气源等技术。 到 2025 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 8。推动 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到 2030 年全电气化比 例达到 20。探索建设以“光储直柔 ”为特征的新型建 筑电力系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市住建局、国网赣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管委会)〕13. 推动农村用能低碳转型。引导 农村不断减少秸秆、薪柴等传统能源使用,鼓励使用 适合当地特点和农民需求的清洁能源,推进太阳能、 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 利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等发展以光伏为主的农村分 布式新能源建设,提高农村能源自给率,充分利用太 阳能光热系统提供生活热水。鼓励炊事、照明、交通、 热水等用能电气化,进一步提高乡村电气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三、保障措施(一) 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市级总负责、各县(市、区)具 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将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相关指标 纳入各县(市、区)综合考核内容,科学制定城乡建 设领域碳达峰任务分工,明确任务目标,制定责任清 单。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于每年 11 月中旬 将当年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二)构建绿色发展模式。 以绿色低碳为目标,加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 全社会参与”机制。采取城市自体检、第三方评估、 人居环境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健全“一年一体 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长效机制。推动建 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 台发展,加快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支持节能服务产 业发展,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探索节能咨询、诊断、 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 ”综合服务模式。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 委、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工信局,各 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三)鼓励科技 创新。鼓励本市科研院所和高校发挥人才技术优势, 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工程 示范和产业化应用,推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 培育协同发展。引导建筑业龙头企业带动产业技术进 步和创新,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引导企业、高校和 科研单位合作培养技术人才。鼓励本市高校增设碳达 峰碳中和相关课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 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四) 加大资金支持。鼓励地方政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 支持实施星级绿色建筑、城市体检、老旧小区改造、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垃圾分类等, 助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 ”发展。建立绿色发 展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库,推动与银行等金融资源精 准对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 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五)加大培训宣传。将 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全市城乡建设领域培训重要内容, 提高推动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通过业务培训、 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规划、设计、建设、施工、 运行等相关单位和企业人才业务水平。协同开展好 “全民节能行动”“节能宣传周” 等活动,普及城乡建设 领域碳达峰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加大对优秀项目、 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节能减碳行动,形成社会各界 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住 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城市住房服务中 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资料来源 http//www.xunwu.gov.cn/xwxxxgk/xw8905/202305/be e9c988da134c61ae16670919addfc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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