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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综通新能〔2018〕93 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 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各地方电网企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 2018 年光 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 号,以下简称通知)。 据反映,部分电网企业以通知为由停止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并网、代备案 和补贴垫付等相关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 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 停止。 二、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电网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特此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8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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