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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产品碳足迹核算及报告指南 作者 Lachlan Wright( lwrightrmi.org)、 Xiyuan Liu( xliurmi.org)、 Iris Wu ( iwurmi.org)、 Sravan Chalasani( schalasanirmi.org) 2023 年 5 月 目录 1. 背景 . 2 1.1 简介 . 2 1.2 目的 . 2 1.3 原则 . 2 1.4 基本方法 . 3 1.5 术语 . 3 2. 碳排放报告要求 3 2.1 产品层面 . 4 2.2 固定的系统边界 . 4 2.3 比较边界内的活动和产品 . 5 2.4 铁矿石炼钢和废钢炼钢 . 6 2.5 减排技术 . 6 2.6 数据来源 . 7 3. 碳足迹核算 要求 7 3.1 碳足迹核算 程序 . 7 3.2 原材料输入的比例 . 7 3.3 碳排放强度与废钢比的关系 . 8 3.4 减排技术的定义和标准 . 11 3.5 出口产品(中间产品和共生产品) 12 3.6 数据来源 . 14 3.7 现场数据比例 . 18 4. 尾注 19 5. 附录 21 1 致谢 RMI 对所有参与工作组的成员表示衷心感谢,他们为本文件中所呈现的钢铁产品碳排放核算指南的制定贡 献了他们的时间、专业知识和见解。他们的宝贵贡献对于本指南的形成和完善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极 大地提升了我们研究的质量。 RMI 是一家独立的非营利组织,成立于 1982 年,致力于通 过市场驱动的解决方案来改变全球能源系统,使其与 1.5 摄 氏度温控的未来保持一致,并为所有人实现一个清洁、繁荣 且零碳的未来。我们在全球最关键的地理区域开展工作,并 与企业、政策制定者、社区和非政府组织合作,确定和推广 能源系统干预措施,到 2030 年将至少减少 50%的温室气体 排放。 RMI 在科罗拉多州的巴萨尔特和博尔德、纽约市、加 利福尼亚州的奥克兰、华盛顿特区和中国北京均设有办事 处。 rmi.org 中汽碳(北京)数字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汽碳 数字 ” )隶属于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国务院国 资委直属中央企业),是从事推动绿色金融和碳数字技术等 新 型经济要素与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融合的专业机构。中汽 碳数字依托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在汽车全价值链 技术服务的专业能力及广泛影响力,以汽车生命周期的碳排 放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依托区块链、物联网等数字技 术,以 “ 碳管理咨询 ” 明确发展方向,以 “ 碳数字技术开 发 ” 为手段,以 “ 环境金融平台 ” 为动力,立足于 “ 产融新 视角,碳索新路径,释放新动能 ” 的创新理念,将碳足迹数 字技术有机融合于价值链、信息链、产业链、创新链、供应 链及管理链。中汽碳数字致力于促进绿色金融经济要素高 效、科学匹配汽车产业 “ 双碳 ” 关键环节和关键领域,探索 数字经济技术在碳排放领域的应用场景与运营模式,释放汽 车产业低碳高质量的发展新动能。 其中,特别感谢以下来自企业、研究机构等的专家对本指南中文版的形成和撰写提供的洞见、审阅与建议。 李威, 落基山研究所 薛雨军, 落基山研究所 李抒苡, 落基山研究所 刘雯娟,落基山研究所 吴昊, 落基山研究所 孙锌 , 中汽碳(北京)数字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付丽 , 中汽碳(北京)数字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吴金龙 , 中汽碳(北京)数字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李建新 , 中汽碳(北京)数字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林宇 , 中汽碳(北京)数字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赵天宁, 中汽碳(北京)数字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2 1. 背景 1.1 简介 钢铁 对现代社会的运转至关重要。它不仅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基础设施和机械领域,而且对于能源转 型关键技术的发展也至关重要,例如风力涡轮机。 钢铁行业是温室气体( GHG)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 a2020 年,钢铁生产直接导致了约 26 亿吨的二氧化碳 排放,占全球 二氧化碳 排放量的约 7%。此外,钢铁行业 用电产生的间接排放 约 10 亿吨的二氧化碳。 10 目 前的钢铁生产过于依赖化石燃料用于供能以及还原铁矿石。因此,必须对生产方法进行根本性的改变,以 降低钢铁行业的碳排放。 由于钢铁 产品 的广泛使用,关注气候变化减缓的 终端 用户(如 风力涡轮机和电动汽车制造商 )对低碳排放 钢铁 产品 的需求非常大。为了满足这种需求,钢铁供应链中的参与者需要提供透明且可比的 碳 排放信息, 确保 采购 商购买到的是 低碳排放 钢铁 产品 ,使得采购决策推动钢铁行业的低碳 转型 。 本指南提供了关于 钢铁产品碳足迹核算及报告 的详细信息。钢铁企业可以使用这些信息来 支撑 碳 排放报告 相关要求,同时 应对 市场对低碳排放钢铁的需求。 1.2 目的 本指南的目的是为钢铁企业提供一种报告碳排放量的方法,以促进低碳排放钢铁的市场发展,并推动必要 的投资以实现钢铁行业的低碳转型。 本指南所介绍工具的广泛实施成果如下 1. 通过提供足够的信息,将需求 侧 与供给 侧 联系起来,从而加速低碳排放钢铁生产技术的部署。 2. 提高透明度,采用一种 能在不同 地区和 不同钢铁 产品 间保持 一致的核算方法,进一步提供钢铁生 产碳排放信息。 3. 使钢铁消费者能够购买碳排放信息明确的钢材, 并 展示碳 绩效 水平 。 4. 用方法论识别 碳 绩效方面 领先同行的钢铁企业 , 尤其是在部署新技术方面 领先的企业 。 1.3 原则 本指南是基于 RMI “Horizon Zero” 项目的 广义 碳排放核算原则 (见下) 而制定的。首要原则是需要在产品 层面报告特定资产的碳排放数据。这是因为产品碳足迹是购买决策的基础,而本指南旨在提供相关信息以 支持这些决策。 为了实现产品层面碳排放披露,本指南采用了三项关键原则 1. 用现场数据 在可能的情况下,碳足迹计算应基于供应链中参与者提供的一手数据。 2. 设定比较边界 钢铁企业应针对一个固定的边界(即包含一致的工艺生产流程)报告碳排放量, 以实现钢不同铁产品之间的可比性。 3. 以 市场 为导向 确保碳核算报告为决策提供 了必要信息 , 以 促进低碳排放 钢铁产品市场的发展。 本指南提供了针对钢铁行业实施这些广义核算原则的具体细节。 a在 本指南中,“排放”一 词用作全球变暖潜势( GWP)的简称(以二氧化碳当量的形式计量)。 3 1.4 基本方法 我们在钢铁产品的 碳足迹核算 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具体而言,世界钢铁协会 World Steel Association 生命周期清单方法 4为计算钢铁从 “摇篮 ”到 “大 门 ”的碳足迹 提供了基础,而责任钢铁 Responsible Steel 2.0 标准 钢铁产品的温室气体( GHG) 在通用上游点的 排放量计算提供了额外的方法指导,方便在大多数钢铁 产品进行基准碳绩效的评估。本指南 用于 指导 钢铁企业如何披露 碳排放 结果 ,并 要求 提供额外的指标,以帮 助采购方更好地明确和评估产品的碳足迹,并确保他们的采购能够促进钢铁行业的低碳 发展 。 1.5 术语 根据 Pathfinder( WBCSD) 框架,本指南使用不同的术语来区分要求、建议和允许的选项。 2. 碳排放报告要求 根据本指南,报告钢铁产品碳排放数据需要满足以下四个关键要求 1. 产品层面 应报告单 个场 地的产品 层面的 碳排放数据。 2. 固定 边界 无论钢铁企业是否 拥有或控制 这些生产流程,应该报告边界范围内所有工艺流程的碳 排放数据。 3. 供应链透明度 关于基于 废钢输入(如消费前和消费后部分)、基准点碳排放强度 相较于 1.5C 目标的位置 (参见第 3.3 节)以及减排技术(参见第 3.4 节),这些额外信息可以帮助进一步理解 从摇篮到大门的碳足迹。 4. 数据来源 披露的碳排放数据应包括使用现场数据计算的比例(参见第 3.5 节) 25。 根据这些关键要求,每个产品报告的数据如下  钢铁产品在从 “ 摇篮 ” 到 “ 大门 ” 的 整 体碳足迹(参见第 3.1 节)。  用于生产产品的废钢掺入比例(参见第 3.2 节),在可能的情况下,进一步细分为消费前废钢和消 费后废钢。  从摇篮到基准点的比较边界的碳足迹 (基准点为粗钢或者热轧钢, 钢铁企业需要报告使用的点 ) 这些数据可用于对产品进行基准评估(参见第 3.3 节,可以由钢铁企业或采购 企业 进行)。  用于整体碳足迹计算的现场数据的比例(参见第 3.6 节)。  钢铁企业还应报告固定边界外的碳排放影响(收益 /抵扣),与整体碳足迹分开报告(参见第 3.5 节)。 这些数据为钢铁采购方提供必要的信息来理解钢铁企业在低碳转型所做的减排努力。 术语 “必须” “应 ” “可” 定 义 表示企业在应用 RMI 钢铁 指南 时 需要遵循 该 等 规则 。 表示建议遵循该等规则 。 表示允许或可接受不遵循该等选项 。 4 2.1 产品层面 本指南的核心之一是从单 个 场地 /供应链报告产品层面(例如热轧钢卷、钢筋和型钢等半成品钢材)的碳排 放信息。这样报告的目的是使碳排放信息随着产品同步 传递 。随着产品在供应链上的移动(和转化),碳 排放信息可以累加,从而使供应链中的每个参与者都能够准确了解所购买和销售的产品中 内 含的碳排放量 。 为实现这一目标,钢铁企业应报告各个场地 /供应链上生产的钢铁碳排放强度 。如果单个场地存在不同的平 行独立的工艺生产线,钢铁企业可以分别报告每条生产线上钢铁的碳排放强度,旨在确保当某条生产线采 用明显不同的低碳生产技术时,钢铁企业能够展现该生产线上产品的较优的碳排放水平。 2.2 固定的系统边界 固定的系统边界定义了总碳排放 必须报告 的所有工艺流程,无论钢铁厂是否囊括整合 了这些工艺过程。这 种方法解决了两个关键问题 1. 公司层面的碳排放披露因 垂直 整合 的程度而有所不同。 在某些情况下,纵向整合可以延伸到碳排 放密集型的上游工艺流程,例如烧结和焦炭生产。如果钢铁企业操作这些工艺流程,排放量将计 入范围 1(根据 Greenhouse Gas Protocol8)。 在 没有 垂直 整合的情况下,相同的排放量将计入 范围 3,可能不会 被 报告,这给比较钢铁行业产生的 温室气体排放( GHG) 排放带来了挑战。 2. 范围 1、 2 和 3 的界定很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更加灵活,进一步限制可比性。 例如,随着氢冶 金发展而更多使用直接还原铁( DRI), DRI 的排放可能计入范围 1(使用现场生产的绿氢制备 DRI)、范围 2(外购电力制氢)或范围 3(使用由第三方生产的 DRI)。 图 1 展示了碳排放报告的边界。为了能比较钢铁产品之间的碳足迹,并参照 1.5℃( IEA NZE) 或其他减排 路径进行对标(参考第 3.3 节),还应报告涵盖比较基准点及之前 全部 上游的碳排放。比较基准点可设置在 粗钢(即连铸后)或热轧后(见图 1)。使用一个比较基准点来报告碳排放有以下 优势 a. 明确钢铁生产过 程中所有碳排放密集工艺流程(如炼铁); b. 了解钢铁生产减排的方式; c. 为钢铁产品对标行业减排目标 (如 IEA NZE)提供依据。 大部分 钢铁产品 ( 95%)是经过热轧的。 14 而对大多数钢铁产品而言,热轧过程是燃料供热期间最后一个 相对普遍的高能耗过程。因此,可将热轧作为比较基准点 。将热轧作为比较基准点还具有以下优势 如简 化 副产 气收益核算(因为大多数 副产 会在热轧过程中再利用),热轧工序是独立电弧炉范围 1 排放,并与 许多产品(如热轧钢卷、型钢、钢筋等)的摇篮到大门边界一致,从而减少了一些钢铁企业需要报告两个 单独碳足迹的负担。将热轧作为比较基准点还意味着基准评估中能体现减少加热步骤的创新技术,例如近 净型铸造,而不仅仅在从 “ 摇篮 ” 到 “ 大门 ” 的碳足迹中识别。 另一个可接受的比较基准点是连铸后,即粗钢,例如方坯、坯料和板坯,正如 Responsible Steel 2.0 标准 所述。使用粗钢作为基准点仍可以涵盖最主要的排放过程(如炼铁、烧结、焦化等),并适用于所有钢铁 产品。 粗钢和热轧钢都可以作为比较基准点,同时用于对标的 1.5°C 减排路径 所包含的工序根据实际比较边界进 行调整。详见第 3.3 节和附录。 5 图 1钢铁产品碳足迹的系统边界与比较边界 2.3 比较边界内的活动和产品 6 图 1 中提出的边界与 表格 2 和 表格 3 中提供的 北美行业分类系统代码( NAICS) 和 国际商品统一分类代码 ( HS) 代码相一致。 表格 1用于比较边界内的钢铁活动 NAICS 代码 NACIS 代码 活动 212210 铁矿石开采 331110 钢铁生产和铁合金制造 331210 采购钢材制造的钢铁管道 331221 轧制钢铁型材制造 331511 铸铁 331513 钢铁 铸造(不包括投资) 332111 钢铁锻造 表格 2用于比较边界内的钢铁产品 HS 代码 HS 代码 产品 72.06 铁及非合金钢的锭坯或其他初级形式 72.07 铁或非合金钢的半成品 72.08 宽度在 600 毫米及以上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经热轧,但未经包覆、镀层或涂层。 2.4 铁矿石炼钢和废钢炼钢 钢铁生产分为铁矿石(开采)和废钢(回收) 为原料的 两种 炼钢 路径。铁矿石炼钢 相比于 废钢炼钢 本质上 更加 地 耗能,因为需要从铁矿石中除去氧元素(这个过程称为还原)。目前,铁矿石炼钢路径主要使用煤 炭作为能源和还原剂。高能耗过程和使用高碳能源导致钢铁行业 90% 以上的直接碳排放来源于铁矿石炼钢。 10 当前 ,约三分之一的钢铁是通过回收废钢生产的。 22废钢的供应取决于接近报废的钢铁制品是否可用。在过 去的 25 年中,随着中国 和其他国家城市中心的建设 ,大量的铁矿石转化为钢铁制品,其中大部分潜在的废 钢 来源 仍存在于现有基础设施中。国际能源署( IEA) 10 和可行使命伙伴关系( MPP) 24 等组织发布的最新 模型表明 至 2050 年, 在全球层面, 废钢保有量将无法满足 预计的 钢铁需求 量 。例如,在 IEA 净零排放 ( NZE)情景下,到 2050 年废钢只能满足 全球 钢铁 的 需求 的一半 。 22 由于废钢供应受限 ,仅靠废钢炼钢无 法实现钢铁行业的净零目标。因此,需要针对铁矿石路径采用新的减排技术进行炼钢。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钢铁企业应披露铁矿石和废钢在生产过程中的使用的比例(参见第 3.2 节)。由于废钢 供应量是动态变化的,应同时考虑钢铁生产的碳排放 强度和 所使用的废钢量。可以使用滑轨来比较使用不 同废钢比的产品的碳排放 强度 。这种方法可以是 “ 静态滑轨 ” ,即固定阈值,如 ResponsibleSteel 提出的 阈值 23, 其中标准将根据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更新,如从等级 1 到等级 2。另一种方法可以是“ 动态滑轨 ” , 即根据钢铁行业 的 碳预算(如 IEA NZE)每年更新,这是金融机构在可持续钢铁原则( Sustainable STEEL Principal)中使用的方法,科学碳目标倡议( SBTi)也建议将其用于钢铁企业的碳绩效评估。滑轨 旨在平衡使用废钢减排和使用技术减排之间的激励强度。第 3.3 节提供了关于滑轨的实施细节。 2.5 减排技术 7 钢铁行业低碳转型的模型,如 IEA NZE 和 MPP STS(可行使命伙伴关系 -行业转型战略) ,确定了几种清 洁能源和减排技术,可用于实现钢铁生产的减碳,包括  碳捕集和封存 钢铁生产过程仍基于含碳化石燃料,但产生的碳排放被捕集并永久封存在地质 层中。  碳捕集和利用 与上述手段相似,但捕集的碳排放被用于生产替代性含碳产品(例如甲醇)或 替代当前二氧化碳的应用情景(例如强化驱油)。  绿氢 钢铁生产过程使用可再生能源电解产生的氢气。  可再生能源 钢铁企业在钢铁生产过程中直接使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和风能),如电弧炉、 轧钢机等。  生物质 将化石燃料替换为从生物质(如木炭)生产的可替代产品。 钢铁企业可能在不同的工厂采用这些技术的不同组合,具体取决于当地的情况(例如绿氢的可用性、太阳 能 /风能的容量或是否存在适合封存二氧化碳的位置)。每种技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生物质的使用可 能对土地利用 产生间接影响,或者碳捕集和封存技术可能无法充分解决上游甲烷泄漏的问题。因此,采购 方可以根据所希望采用的减排技术来调整采购策略。为了方便实现这一点,钢铁企业应根 据第 3.4 节中的阈 值 /定义,相应地对产品进行技术标记。 一个产品可以拥有多个技术标签。 2.6 数据来源 为了确保基于碳排放水平的采购决策能推动对减排技术的投资,需使用现场数据,即生产现场直接收集、 检测的活动数据和生产现场检测、计算获得的排放因子(即范围 1 和范围 2 的碳排放数据)。钢铁企业应 报告计算碳排放使用的现场数据的比例。这需要钢铁企业向上游供应商或下游客户请求获取用于估算碳排 放的现场数据比例。关于现场数据的定义和公司计算现场数据比例的方法在第 3.7 节中给出。 如 ISO 20915 的第 4.4.2 节所建议,数据的时间覆盖范围应为整个年度,以避免任何季节性变化的影响。地 理覆盖范围应为生产钢铁产品的场地;这会包含为该场地提供输入的几个分散场地。 3. 碳足迹核算 要求 3.1 碳 足迹核算 程序 碳 足迹核算 需依据 ISO 14044 和 ISO14067-2018 标准 , ISO 14044 标准提供了进行生命周期评 价 ( LCA) 的指导说明,其中包括在 基于过程的细颗粒度层面上 定义生命周期清单( LCI)。此数据规范为产品层面上 的排放 核算 奠定了基础。针对系统边界(参见 图 1)内定义的每个过程(例如焦化、烧结等),必须根据 ISO 140442006 的第 4.3 节制定清单。在可能的情况下,清单应尽可能规范(即说明如何测量输入和输出 值),以通过质量 /能量衡算进行数据验证检查(根据 ISO 140442006 的第 4.3.3.2 节)。如不可行,则可 以直接使用质量 /能量衡算的方法来计算过程的输入 /输出(例如根据输入碳的质量计算生产过程的二氧化碳 输出)。 在计算过程中, 基于过程 来编制 生命周期清单, 以便 使用过程细分法来避免将排放分配给副产品 或共生产品。 正如 ISO 140442006 第 4.3 节所指出,应收集所有主要输入(包括能源输入、原材料输入和辅助输入)和 输出(包括产品、共生产品、废弃物、向大气、水和土壤释放的物质以及其他环境因素),以整体了解过 程 /产品系统对环境的影响。通常情况下,应收集定义系统(或过程)边界内的所有输入 /输出。 ISO 20915 的第 5.4 节提供了钢铁产品系统相关数据的更多细节。 3.2 原材料输入的比例 8 用于生产钢铁的原材料输入来自铁矿石或废钢。废钢通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获得  消费前废钢 在制造过程中作为废弃物被回收利用的材料(例如,冲压过程中的余料)。消费 前废钢进一步分为以下几类 自产废钢 在同一场地产生并重新使用的废钢。 加工废钢(外部废钢) 由钢铁厂外部的下游制造过程产生的废钢。  消费后废钢 从报废的含钢产品中回收的废钢(例如 报废 汽车 上 钢铁的回收利用)。 为了使钢铁行业 的发展 与 相关 减碳路径目标(例如 IEA NZE 或 MPP STS)保持一致,需要 通过提高材料利 用率 减少消费前废钢的产生,并 通过提高报废回收率 最大限度地回收消费后废钢。利用消费后废钢替代铁 矿石生产钢铁可以获得最大的环境效益。然而,基于消费后废钢的使用量来定义不同原材料输入比例可能 具有挑战性,因为消费前废钢和消费后废钢可能会在回收和分类过程中 被 混合在一起。 需要统计在给定钢铁生产场地中使用的不同原材料输入比例,以向采购方提供有关回收材料使用比例的信 息,并作为输入量用于 开展 基准设定 /对比分析相关的核算 (参见第 3.3 节)。 针对废钢输入比例(如上所述),通常是根据 场地 工序的边界来定义的。然而,由于 垂直 整合程度在不同 钢铁厂之间存在差异(例如,可能包括或不包括产生废钢的轧制流程),因此上述废钢定义可能会导致混 淆,例如,从现场热轧回收的废钢可能会被排除在废钢比计算之外,而从独立轧钢厂购买的废钢可能会被 纳入计算。 为了避免这种混淆,消费后废钢以及任何来自比较边界之外(参见 图 1)的消费前废钢(即连铸后产生的废 钢)均为废钢,应计入废钢比的计算。铁矿石路径的比例是根据所购矿石原材料输入(即铁矿石、球团矿、 烧结矿、生铁和直接还原铁 /热压铁块)的质量和铁含量计算。因此,加入废钢比例的计算如下 𝐹𝑠 𝑀𝑠𝑀 𝑆 ∑ 𝑀𝑝 𝑥𝑝𝑁𝑖1 其中, Ms 为废钢质量, Mp 和 xp分别为每种矿石原材料的质量和铁含量。 在比较边界之外的所有加入废钢都将纳入上述计算中,这意味着对于某些钢铁企业来说,一部分自产废钢 (例如现场冷轧过程产生的废钢)将纳入其中。这种方法确保了回收材料的可比性,无论钢铁厂工序的纵 向整合水平如何,均可与基准评估所用的废钢定义保持一致(参见第 3.3 节)。 为了进一步了解所使用的废钢情况,钢铁企业在可能的情况下还应报告消费前废钢和消费后废钢的使用比 例。在这种披露中,消 费后废钢是指 寿命 周期结束时从产品中回收利用的所有钢铁,而其他废钢将被视为 消费前废钢。 3.3 碳排放强度与废钢比的关系 在分析钢铁产品的碳排放强度时,应考虑到产品使用的废钢量,原因如下  与铁矿石炼钢相比,废钢炼钢所需的能源(和产生的碳排放)较少,且  废钢供应将不足以满足 2050 年的钢铁总需求,因此,仅仅转向废钢炼钢不应成为钢铁行业实现减 碳的唯一途径。 滑轨的设计旨在创建一个框架,以同时平衡和激励增加废钢使用量和部署新的低碳排放钢铁生产技术这两 种手段。这种方法已在企业层面上通过科学碳目标倡议( SBTi)和可持续钢铁原则(贷款机构要求钢 铁企业 碳排 放披 露的框 架准则 )得 以实 施(或 提议阶 段) 。在 产品层 面上, 该方 法应 用于 ResponsibleSteel 框架,并获得国际能源署( IEA)认可。滑轨有两种形式,动态和静态。 9 动态滑轨涉及计算符合钢铁行业 1.5℃目标(例如在 IEA NZE 情景下)的总碳预算(参见附件 5),包含铁 矿石生产路径和废钢生产路径。为了有效平衡鼓 励增加废钢使用量和部署低碳排放钢生产技术这两种减碳 途径,预算分割采用高于平均水平的废钢生产碳排放(本文采用根据国际上国家级电网排放数据和钢铁生 产数据估算出的 80 分位点的碳排放数据,详见附录)。使用高于平均水平的废钢生产排放量作为分割点, 使废钢使用比例更高的产品相对更容易实现减排目标,从而鼓励增加废钢的使用 。 请注意,根据中国钢铁企业预测出的减排路径图将可能在之后替换此图。 图 2基于废钢比衡量产品碳绩效的动态滑轨 包含上游,粗钢生产和热轧工序的排放 基于动态滑轨,可将产品的碳排放强度与当年低碳排放钢目标值进行比较。目标值为两个轨迹的加权平均 值(按废钢比加权),其中上方滑轨是基于 100%铁矿石生产的减排路径,下方滑轨是基于 100%废钢生产 的减排路径。对于 图 2 中所示的示例产品,其与动态滑轨目标值进行比较的计算过程如 表格 3 所示。 示例产品 1.9 吨二氧化碳当量 /每吨产品 使用 15废钢 产品目标 碳排放强度(吨二氧化碳 /吨 ) 产品 水平比 目标高 8.7 废钢 废钢 废钢 废钢 10 表格 3动态滑轨下的示例计算 静态滑轨采用相同的概念,但通过等级划分(而不是偏离目标值百分比差异)来衡量产品碳排放强度与减 排路径定义的减排目标之间的差距,详见 图 3,其中展示了由 ResponsibleSteel 提出的静态滑轨, IEA NZE 2028 年目标(按照动态滑轨中, 0-100 废钢比加权平均得到的所有目标值连成的线),以及 图 3 和 图 2 中相同示例产品的关系。在静态滑轨中,示例产品将位于 1 级碳绩效,优于 目标水平(基准值)。在 IEA NZE 情景下,到 2028 年,低碳排放钢产品平均基准值需要处于 2 级碳绩效以实现 1.5 度目标。 图 3基于废钢比衡量产品碳绩效的静态滑轨 图 3 和 2 展示了动态和静态滑轨方法之间的联系,即 图 3 中的 IEA NZE( 2028) 目标是通过 图 2 中将相关 年份的铁矿石路径生产排放目标(对应于 0%废钢点)和废钢路径生产排放目标(对应于 100%废钢点)按 照加权平均连接成一条直线来定义的。每种方法都有其优点和缺点,而不同组织会对这两种方法有不同偏 好(例如,动态滑轨与 1.5℃目标连接更为紧密,原则上需每年更新,而静态滑轨提供更高的稳定性,因为 参数 数值 来源 生产年份 2028 - 产品 碳 排放强度 1. 9 吨二氧化碳当量 / 吨 钢铁企业 的 报告 废 钢 含量 15 钢铁企业 的 报告 初级钢 的 强度目标 1. 99 吨二氧化碳当量 / 吨 I EA NZE 再生钢 的 强度目标 0. 40 吨二氧化碳当量 / 吨 I EA NZE 产品特定目标 1. 75 1 5 * 0 .4 0 8 5 * 1 . 99 计算 与当年 目标 水平的 相比 高出 8 . 7 1 . 90 – 1. 75 /1 . 75 计算 1级碳绩效等级基准值 2级碳绩效 3级碳绩效 4级碳绩效近零碳 IEA NZE( 2028年) IEA NZE( 2040年) 示例产品 1.8吨二氧化碳当量 /每吨产 品使用 15废钢 0 0.5 1 1.5 2 2.5 3 0 20 40 60 80 100 排放强度(吨二氧化碳 /吨 ) 废钢比( ) 11 等级划分在一段时间内不会发生变化)。鉴于两种方法采用了相同的概念(即旨在同时激励增加废钢使用 量和部署新的低碳排放钢铁生产技术的两种减碳措施),任何一种方法都能有效评估产品的碳排放强度。 根据钢铁企业披露的产品碳足迹和废钢含量,静态或动态滑轨均可应用。用于比较产品的碳排放阈值所包 含的工序范围需与比较边界保持一致 (即粗钢或热轧产品)。对于 IEA NZE 目标而言 ,这需要估计钢铁行 业排放量报告中未包括的碳排放数据 , 具体包括  与原材料和燃料开采、加工和运输相关的上游排放(包括逸散性甲烷的排放)。  与电力使用相关的碳排放(数据来源于 IEA 报告中电力行业的碳排放)。  在 粗钢生产工序后产生的碳排放(由比较边界确定) 图 4 展示了与比较边界一致的钢铁行业减碳路径(计算细节和假设见 附 录 )。将整体排放阈值根据 80分 位点分为初级钢阈值和再生钢阈值。(阈值计算详情见 附 录 ) 图 4 IEA NZE 钢铁产品的减碳路径(依据不同比较边界) 请注意,在比较不同钢铁产品时,与滑轨目标点或目标等级的对比不应是唯一的考核指标。这种方法可以 在一定程度展示相关碳排放的变化,但采购方仍应考虑相关减排技术的应用(参见第 3.4 节),以及整体碳 足迹(因为这可能会纳入后续产品层面或公司层面的碳预算报告)和消费后废钢的使用比例。 3.4 减排技术的定义和标准 钢铁企业报告产品应用的减排技术时需符合 表格 4 中对各项技术的定义。其中的 门槛 阈值 百分比 是为了确 保钢铁企业需将该减排技术运用于商业规模(而不是试点 /示范)才能获得减排标签,而其减排效益仍会在 报告的碳足迹中体现。 上游 粗钢生产 热轧 0.0 0.5 1.0 1.5 2.0 2.5 3.0 3.5 2020 2030 2040 2050 总排放量(百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年) 12 表格 4减排技术标签和标准 3.5 出口产品 (中间产品和共生 产品 ) 由系统边界内流程产生的但未用于最终钢铁产品的相关排放量不得计入钢铁产品总碳足迹。根据 ISO 14404(第 4.3.4.2 节),计算出口产品相关排放量的方法为  过程 细分法(即,将 分配单元进一步 划分为两个或多个子 过程, 并收集 与 这些子 过程 相关的环境 数据,避免分配)。  系统扩展法(即,在无法避免分配时,根据共生产品的实际用途,抵扣其所替代的产品的环境负 荷) b。 过程 细分法最容易应用于中间产品(如焦炭、球团矿等),因为用于生产这些产品的 过程 已经明确定义。 对于钢铁生产过程中的共生产品(如高炉水渣、焦炉煤气),这种细分无法实现,因此需要使用系统扩展 法。 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如果出口产品的采购方在计算钢铁产品足迹时未使用分配给出口产品的等效碳足迹, 则有可能出现排放量重复计算 /漏算的情况。这种错配最容易出现在共生产品(例如,高炉水渣用作水泥熟 料)计算中,共生产品通常被采购方视为零排放原料,但钢铁企业已经为其分配了相应的碳足迹(例如, 高炉水渣替代水泥熟料的环境负荷后的剩余排放),随即出现碳排放漏算的情况。为了避免这种情况,钢 铁企业应确保将钢铁产品碳足迹( PCF)中分配的共生产品的碳足迹传递给共生产品的采购方(例如,与 采购文件一起的书面披露文件)。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这一要求的负担,只有当出口产品碳足迹达到 ISO 2091521中定义的取舍规则(即对 整体碳排放占比 超过 5)时,才应传递碳足迹。 b 在实践中,几乎总是通过替换环境负荷来应用系统扩展,请参阅 https//www.frontiersin.org/articles/10.3389/frsus.2021.692055/full 以了解进一步的背景。 减排技术 定义 碳捕捉和 封存 适用于在炼铁或炼钢现场或在后续炼铁燃料生产现场(例如,通过蒸汽甲烷重整生 产氢气)部署的碳捕捉系统, 其设计应确保能够捕捉 50 %以上的碳排放(基于点 源)。由此产生的二氧化碳流必须永久储存在与 石油生产无关的地质储层中。 碳捕捉和利用 适用于在炼铁或炼钢现场或在后续炼铁燃料生产现场(例如,通过蒸汽甲烷重整生 产氢气)部署的碳捕捉系统, 其设计应确保能够捕捉 50 %以上的碳排放(基于点 源)。由此产生的二氧化碳流 用于制造含碳产品(例如,甲醇、使用二氧化碳固化 的混凝土等), 或 用于替代现有的二氧化碳用途(例如, 提高 原油 采收)。 可再生 氢 适用于 可再生 氢 供应占铁矿石还原所需能量 20 %以上的情况,或 满足 50 %以上热 能需求 在与铁还原 无关的 其他工序( 例如 球团 、热轧等) 的 加 热过程中 。 可再生 氢 定义为通过水电解产生的氢气,其中电解所用电力可以直接来自可再生能源,也可 以通过电网 结合项目特定的市场机制 采购可再生能源(例如,购电协议、公用 电力 事业绿色 费率 等)。 可再生能源 适用于 可再生能源 在炼铁或炼钢现场满足 50 %以上电力需求的情况。 可再生能源 可 以直接来自可再生能源, 也可以通过电网 结合项目特定的市场机制 采购可再生能源 (例如,购电协议、公用 电力 事业绿色 费率 等)。 生物质 适用于 生物质 供应占铁矿石还原所需能量 20 %以上的情况,或 满足 5 0 以上热能需 求 在与铁还原无关的 其他加 热 工序 以及现场炼钢过程(例如热轧、废钢熔化等) 中 。 生物质 与可持续生 物能源 证明 19 绑定 。 (例如,生物质原料对可持续土地利用 的影响)。 13 除了披露出口产品的碳足迹外,钢铁企业还应确保系统扩展计算中使用的替代产品环境负荷尽可能准确。 理想情况下,要实现这一点,须开展出口产品的相应生命周期评估研究,该研究将确定其生产所替代的产 品。如果无法做到这一点,钢铁企业应与采购方协商,以确定替代产品的环境负荷或使用平均排放因子。 3.5.1 钢铁 生产供 应链中使用的中间产品 如第 3.1 节所述,对于可在钢铁供应链中使用的中间产品,其生产过程的的碳排放量不应包括在产品总碳足 迹中。这是为了确保报告的碳排放量仅为生产该钢铁产品所产生的实际排放量。 如 ISO 14044 所述,中间产品计算的首选方法是 过程 细分法(以避免需要进行分配),这涉及到仅用于生 产中间产品的 过程 定义的环境数据,识别并将其剥离,例如,如果生产特定钢铁产品的钢厂内的球团厂生 产并出口一部分球团矿,那么与这些卖出的球团矿相关的排放量不应包括在本钢铁产品的碳足迹中,而是 计入在消耗这部分输出的球团矿的钢铁产品的碳足迹。 根据 过 程细分方法,钢铁企业应确定中间产品制造过程中的碳排放强度。这涉及到确定与边界内生产中间 产品所需的所有碳排放(例如,对于球团矿,将涉及铁矿石开采和球团化)。然后,通过所选流程的排放 量之和除以中间产品的总体积来确定排放强度。 表格 5 中提供了该计算的示例。 表格 5中间产品抵扣计算示例 3.5.2 钢铁 供应链中使用的 共生 产品 钢铁厂可以生产一些共生产品,如磨碎的粒化高炉矿渣( GGBFS)和煤焦油,这些副产品可以用于其他产 品的供应链。例如,磨碎的粒化高炉矿渣可以用作水泥中的熟料替代品,以降低水泥的隐含排放量。 这些副产品通常被采购部门视为具有零排放负担(例如,混凝土制造商假设磨碎的粒化高炉矿渣具有零隐 含排放特性)。因此,采购部门鼓励使用这种副产品以降低排放量。 ISO 14404 和 20915 均建议对这些共生产品运用系统扩展法(假设无法进行流程细分)。也可以使用替代 方法(如基于物理关系进行分配),前提是这些方法已根据 ISO 14044 2006 的要求进行记录并证明有效。 系统扩展方法基于识别与共生产 品 (例如,磨碎的粒化高炉矿渣的熟料)类似的功能产品的环境负荷。其 环境负荷(例如,熟料)和共生产品(如磨碎的粒化高炉矿渣)的排放强度之间的差值将应用于钢铁产品 生产碳足迹。 这种方法避免了在钢铁碳足迹计算中使用分配方法,但不足之处在于系统边界之外(例如,在水泥生产过 程中)发生的减排也被包括在钢铁产品碳足迹中。在比较不同钢铁产品时,比较边界的基准(例如, IEA 参数 价值 球团矿总产量(公吨) 4 .0 生产球团矿的总排放量(公吨二氧化碳) 0 .5 球团矿排放强度(吨二氧化碳 / 吨球团矿) 0 .1 2 5 ( 0 . 5 / 4 . 0 ) 输出 球团 矿 (公吨) 1 .0 现场总排放量(公吨二氧化碳) 5 .6 2 5 扣除相关数值后 的 输出 球团矿排放量(公吨二氧化碳) 0 .1 2 5 ( 0 . 1 2 5 * 1 .0 ) 扣除相关数值后 的 现场总排放量(公吨二氧化碳) 5 .5 14 NZE 目标或 ResponsibleSteel 阈值)不应包括边界外的这些排放影响。因此,任何基于系统扩展的计算均 不应包括在比较边界的产品碳足迹计算中。系统扩展计算应包括在固定边界的碳足迹中(根据第 3.5 节所概 述的披露要求)。 与优化共生产品相关的碳排放量(即附件 1所示系统边界中未包含的流程)无需包含在钢铁排放量计算中。 例 如,与高炉矿渣粒化和研磨相关的碳排放量无需包括在钢铁产品碳足迹中。鼓励钢铁企业向共生产品采 购方提供其优化流程的排放量数据。 3.5.3 能源 输出 在一些炼钢流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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