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相似
资源描述:
含 碱性 或其它 非 酸性 电解 质的 二次 电芯 和电 池 ( 组) 便 携式 密封 二次 单体 电芯,由 电芯 组成 的电 池 (组 ) 以及 应用 于 便 携式 设备 的安 全要 求 1 、 范围 本 国际 标准 规定 了含 碱 性或 其 它非 酸性 电解 质 的 便携式 密封 二次 电芯 和电 池 (组) ( 不包 括纽扣 型电 池) ,在 预期 使 用 和可 预见 性滥 用情 况下 的安全 性能 要求 和测 试方 法 2 、 引用 标准 本标 准内 容引 用了 下列 文件或 其中 的条 款 , 且在 运用中 是不 可或 缺的 。 对 标明日 期的 参考 文献, 使用 指定 的版 本。 对未标 明日 期的 参考 文献 ,采用 其最 新版 本( 涵盖 任何修 订) 。 IEC60050-482, 国 际电 工 术语 第 482 章 原 单 体电池 和电 池 ( 组) 以 及 二次单 体电 池和 电池( 组) IEC61951-1, 含碱 性或 其 它非酸 性电 解质 的二 次电 芯和电 池 (组 ) 便携 式密封 可充 电式 单体电 芯第 1 部 分 镍镉电 池 IEC61951-2, 含碱 性或 其 它非酸 性电 解质 的二 次电 芯和电 池 (组 ) 便携 式密封 可充 电式 单体电 芯第 2 部 分 镍氢电 池 IEC61960 , 含 碱性 或 其它非 酸 性电 解 液的 二 次电 芯和 电 池( 组 ) 应 用 于便 携 式二 次 锂 电芯和 电池 (组 ) ISO/IEC 指南 51 ,安 全反 面-- 标准中涉 及到 相关 方面 的应用 指南 3 、 术语定义 IEC60050-482 和 ISO/IEC 指南 51 中 包含 术语 以及 下 列定义 适用 于本 标准 。 3.1 安全 免于不 可接 受的 风险 3.2 风险 伤害和 伤害 严重 性的 发生 概率集 合 3.3 伤害 身体受 伤或 对人 健康 的损 害或对 财产 的损 失或 对环 境的破 坏 3.4 危 险性 伤害的 潜在 根源 3.5 预 定用 途 和供应 商提 供的 说明 书、 操作指 南信 息一 致的 产品 的使用 、处 理和 服务 3.6 合 理可 预计 的滥 用 产品的 使用 、 处 理和 服务 虽不符 合供 应商 提供 的使 用要求 , 但 他它 将产 生的 结果可 根据 人的 行为估 计 3.7 二 次单 体电 池 通过直 接转 换化 学能 提供 电能的 基本 单元 ,它 可以 包括电 极、 隔 膜 、电 解液 、壳体 和端 子 , 并 被设 计为 可以 对其 充电 3.8 二 次电 池组 二次单 体电 池的 组装 体, 电压、 尺寸 、 端 子排 列形 式、 容 量和 额定 容量 为其 电性能 特征 的电 能源 3.9 漏液 可见的 液体 电解 质流 失 3.10 排气 为防止 破裂 或爆 炸, 设计 一种方 法来 释放 电池 内部 过大的 压力 3.11 破裂 由于内 部或 外部 原因 造成 单体电 池壳 体或 电池 组壳 体破裂 。 导 致物 质暴 露或 溢出, 但又 不是 喷溅而 出 3.12 爆炸 事故发 生时 ,单 体电 池的 壳体或 电池 组的 外壳 猛烈 破裂, 且主 要成 分喷 射而 出 3.13 着火 单体电 池或 电池 组冒 出火 焰 3.14 便携 式电 池 便于随 身携 带且 用于 设备 装置的 电池 3.15 便携 式单 体电 池 用于组 装在 便携 式电 池中 的单体 电池 3.16 聚合 物单 体电 芯 用于胶 体聚 合物 电解 质或 固体聚 合物 电解 质的 电芯 ,不是 液态 电解 质的 。 3.17 额定 容量 制造厂 商声 明的 一个 单体 电池在 规定 的条 件下 经充 电、静 置和 在指 定测 试下以 0.2It A 放电 至规定 的终 止电压 时 所能 放出的 以 C5AH 为 单位 的 电池电 量 3.18 最大 充电 限值 电压 由制造 商规 定的 在电 芯操 作范围 内的 最高 充电 电压 。 3.19 最 大充 电电 流 由制造 商规 定的 在电 芯操 作范围 内的 最大 充电 电流 。 4 、 参数测 量误差 相对 于规 定值 或实 际值 , 所有控 制值 或测 量值 的准 确度应 在下 述公 差范 围内 a 电压 ± 1 b 电流 ± 1 c 温度 ± 2 d 时间 ± 0.1 e 尺寸 ± 1 f 容量 ± 1 上述公 差包 含了 所有 测量 仪器的 准确 度 、 所 采用 的测 试 技术 方法 以及 所有 其他 测试过 程引 入 的误差 来源 。 在仪器选择 的辅助方 面, 选择模拟仪 器可参 见 IEC60051 ,选 择数字仪 器可参 见 IEC60485. 在任何 一份 记录 结果 的报 告中都 应提 供所 使用 的测 试设备 的详 细资 料 5 、 通用的 安全性考虑 5.1 常规 二次单 体电 池和 电池 组需 要从下 面两 种使 用情 况考 虑其安 全性 能 1) 指定 用途 ; 2) 合理 的可 预见 滥用 单 体 电 池 和电 池 组 在 设计 和 生 产 时 , 都 应保 证 在指 定 用 途 和 合 理 的可 预 见滥 用 情 况 下 安 全。可 预计 滥用 后的 单体 电池盒 电池 组接 下来 在试 验,试 验结 果是 不能 通过 的。在 使用 时, 无论如 何, 它们 不能 产生 重大的 危险 。 同 时, 指定 用途的 单体 电池 和电 池组 不仅应 安全 , 且 应在全 部设 计的 应用 方面 都能正 常工 作。 本标准 中可 能出 现的 潜在 危险包 括 a 着火 b 爆裂、 爆炸 c 电解液 的泄 漏 d 排气 e 在非常 高的 外部 温度 下燃 烧 f 电池组 外壳 破裂 ,且 内部 成分暴 露在 外 通过目 视检 查和 第 7 和第 8 条款 的测 试 , 看 是否 满 足 5.2 到 5.7 , 且和 适用 的 标注要 一致 ( 见 条款 2 ) 5.2 绝 缘和 布线 当提供 电压 操 作 60s 后 , 正 极端子 和电 池组 外露 金属 表面 除 电气 接触 表面 间的 绝缘电 阻在 直 流 500V 时, 应不 少于 5M Ω 。 内部布 线和 它们 的绝 缘应 足以抵 抗预 期 最 大电 压 、 电流和 温度 要求 。 布 线的 排列应 确保 在连 接器间 有足 够的 间距 和爬 电距离 。 内 部连 接的 结构 完备, 且足 以满 足合 理的 可预见 滥用 条 件 5.3 排气 电池 组外 壳和单 体电池 应备有一 个压 力释放 装置 ,或在结 构上 保证它 们在 某个阀值 或限 度值时 能释 放电 池内 部过 大的压 力 , 以 防止电 池破 裂、 爆炸 和自 然。 如果 单 体电池 的外 壳内 采用了 某种 密封 方法 来支 撑单体 电池 , 那 在电 池正 常使用 下, 这种 密封 的类 型和方 式不 能造 成电池 过热 ,也 不能 妨碍 压力的 释放 5.4 温 度、 电压 、电 流的 管理 电池组 应在 设计 时防 止电 池发生 不正 常温 升情 况 。 电池制 造商 设计 电池 应有 温度、 电压 和电 流的限 制规 定。 电池 应当 为设备 制造 商提 供说 明书 和充电 指导 , 确 保相 关的 充电器 能 维 持在 限制规 定的 温度 、电 压和 电流内 充电 。 注在 必要 时, 应提 供充 放电是 限制 电流 在安 全范 围内的 方法 。 5.5 连 接端 子 应在电 池外 表面 清楚 的标 明端子 的极 性 。 连 接端 子的 尺寸和 形状 应确 保端 子能 承受预 计的 最 大电流 。 连 接端 子的 外表 面应是 具有 良好 机械 强度 和耐腐 蚀性 的导 电金 属。 连接端 子分 布应 能尽可 能小 的预 防短 路 例外注 意 如果 外部 链接 器设计 阻值 极性 的反 接, 设计细 节到 生产 连接 电池 的外部 连接 器不 需要极 性的 标示 。 5.6 单 体电 池组 装成 电池 组 5.6.1 规定 如果有 多个 电池 被封 装在 一个电 池外 壳内 , 被 用来 组装成 电池 ( 组) 的单 体 电池应 具有 相近 的匹配 容量 、 相 同的 设计 、 相同 的化 学体 系、 且有 同一厂 家生 产。 每个 电池 应该有 独立 的控 制和保 护。 为了 电池 制造 商或设 计者 能确 保自 身的 设计和 组装 , 电 芯的 制造 商应该 给出 建议 的限制 电流 、 电 压和 温度。 对于被 设计 成部 分串 联在 一起的 单体 电池 进行 选择 性放电 的电 池 组, 应 加装 单独 的电 路以 防止由 于不 均匀 放电 造成 单体电 池极 性反 转。 保护 电路组 成应 当适 当考虑 添加 提供 结束 设备 。 当 测试 一个 电池时 , 为 符合本 标准 , 电池制 造商 应当提 供一 份确 认测试 报告 。通 过检 查是 否符合 。 5.6.2 锂电 池系 列设 计建 议 每个电 芯或 每个 由一 组多 个并联 的电 芯的 电压 应当 不超过 表 4 中规 定的 充电 上限电 压 , 除 便 携式电 子设 备或 看似 有相 同功能 的。 在电池 包装 和设 备的 设计 上,可 参考 以下 几点 A 对 于由 单个 电芯 或封 装 的电芯 组成 的电 池, 建议 电芯的 充电 电压 不要 超过 表 4 中规 定的 充电 上 限电 压。 B 对于 由多 个并 列电 芯或 封装电 芯组 成的 电池 , 建议 每个单 体电 池或 封装 电池 的电压 不要 超 过表 4 中贵 低昂 的充 电上 限电压 ,可 以通 过检 测每个 单体 电芯 或封 装电 芯 C 对于 由多 个并 列电 芯或 封装电 芯组 成的 电池 , 建议 当任何 一个 电芯 或封 装电 芯的电 压超 过 充电上 限电 压时 充电 停止 , 可以 检测 每个 电芯 或封 装电芯 的电 压。 5.7 质 量计 划 制造商 应准 备质 量计 划, 以规定 对原 料、 原件 、 单 体电池 盒电 池组 的检 验流 程, 而 且这 个计 划应覆 盖生 产不 同型 号单 体电池 和电 池的 整个 过程 。 制造 商应 当了 解吱 吱的 加工能 力, 且应 当建立 必须 的生 产安 全加 工控制 。 6 型式试验 条件 对于镍 镉和 镍氢 系列 的型 式试验 按照 表 1 的规 定数 量进行 , 锂 电池 系列 的按 照 表 2 数 量进 行, 且 使用 不超 过 6 个 月的 单 体电池 或电 池组 进行 。除 非另有 规定 ,试 验应 在 20 °C ± 5 ° C. 环 境温 度下 进行 。 注 使用 测试 条件仅 针对 型式试验 而 言 , 不代 表指 定用途 的操 作都 必须 在该 条件下 进行 , 同 样的,6 个 月的 限制 仅为 了一致 性的 要求 ,不 代表 超过 6 个月 的电 池安 全性 能会降 低。 表1-型式试验样品规格(镍系列) 测试 电芯 电池 7.2.1 低速率充电 5 7.2.2 振动 5 5 7.2.3 模壳压力 3 7.2.4 温度循环 5 5 7.3.1 错误安装 5sets of 4 7.3.2 外部短路 5/Temperature 5/Temperature 7.3.3 自由跌落 3 3 7.3.4 机械冲击 5 5 7.3.5 热滥用 5 7.3.6 挤压 510 for 棱柱 7.3.7 低压 3 7.3.8 过冲 5 5 7.3.9 强制放电 5 表2-型式试验样品数(锂系列) TEST CELL BATTERY 8.1.2 充电程序2 5/temp/condition 5/temp/condition 8.2.1 连续充电 5 8.2.2 模壳压力 3 8.3.1 外部短路 5/temp 8.3.2 外部短路 5/temp 8.3.3 自由跌落 3 3 8.3.4 热滥用 5/temp 8.3.5 挤压 5/temp 8.3.6 过冲 5 8.3.7 强制放电 5 8.3.8 运输 -20 8.3.9 强制内部短路 10 Country specific test only required for listed countries 7 具体要求和测 试(镍系 列) 7.1 测 试目 的的 充电 过程 除非 在本 标准 中另 外指 明 ,为测 试目 的的 充电 过程 应按照 制造 商声 明的 方法 ,在 20°C ± 5°C 环境 下进 行。 在充电 前, 电池 应在 20 °C ± 5 °C 环境 下, 以 0.2 I t A 的电流 恒流 放电 至 指定的 终止 电 压 警告 如 果没 有采取 足够 的预防 , 这些 测试过 程可 能造成 伤害 , 测试应 在充 分保护 下有 资 质 和经验 的技 术人 员承 担。 为防止 燃烧 , 应仔拿 取这 些电芯 或电 池 , 因为 测试 的结果 可能 会 使 它们的 外壳 温度 超 过 75 ℃. 7.2 预 期使 用 7.2.1 低倍 率持 续充 电 a 要求 低倍 率持 续充 电不 应引起 着火 和爆 炸 b 测试 单体 电池 充电 完成 后按照 制造 商规 定的 方法 持续充 电 28 天 c 接受准 则 不着 火, 不爆 炸 7.2.2 振动 a 要求 在运 输途 中遭 受振 动时, 不应 引起 泄漏 、着 火或爆 炸。 b 测试 单体 电池 或电 池 组在冲 完电 后按 下列 测试 条件和 表3 的测 试顺 序进 行 振动测 试 。 在 单 体 电 池 或 电 池 组 上 施 加 振 幅0.76mm 的 简 谐 振 动 , 最 大 行 程 为1.52mm 。 振 动 频 率 在10Hz 到55Hz间以1Hz/min 的速率 变化。 在每 个安 装位 置 ( 振动方 向) 上, 频率 从10Hz 到55Hz,然 后再从55Hz 返 回到10Hz应在90 min ± 5 min 内 完成 。 按下 列的 顺序 在相 互垂 直的三 个方 向 上时间 振动 。 步骤一 判 断被 测试 的电 池的电 压是 否为 标称 值。 步骤2-4 按 表3 的规 定施 加振动 。 步骤5 静 置1 个小 时, 然 后进行 感观 检验 。 C 接 受条 件 不找 火, 不 爆炸, 不泄 漏 表3-振动测试的条件 Step 放置时间 振动时间 min 感观检验 1 测试前 2 90± 5 3 90± 5 4 90± 5 5 1 Post-test 7.2.3 高温 下模 制壳 体应 力 A 要求 在高 温环 境下 使用 中 外电 池的 内部 组件 不应 暴露破 。 B 测试 方法 电 池 ( 组) 充 电完成 后暴 露在 适当 的高 温中以 判断 外壳 的完 整性 。 电池 放置 在 温度70 ° C ± 2 ° C. 的 空 气循环 的烘 箱中 。在 烘箱 中放置7 小 时后 ,移 出烘 箱 ,并回 复恢 复 至室温. C 接 受条 件 电池 外壳 不 发生致 使内 部原 件暴 露在 外的物 理变 形。 7.2.4 温度循 环 A 要求 反复 暴露 在高 低温 中,不 应引 起着 火或 爆炸 。 B 测试按 照下 列过 程进 行, 温度曲 线如 图1 所示 单 体 电 池 或 电 池 组 完 成 充 电 后 , 按 照 下 述 过 程 在 强 制 通 风 橱 中 承 受 温 度 循 环 –20 ° C, 75 ° C, 步骤1 将 单体 电池 或电 池 组放置 在75 ° C ± 2 ° C 的 环境温 度下4h. 步骤2 在30min 内 将环 境 温度降 低到20° C ± 5°C ,并保 持最 少2h. 步骤3 在30min 内 将环 境 温度降 低到-20° C ± 2 ° C ,并保 持4h. 步骤4 在30min 内 环境 温 度上升 到20° C ±5°C ,并 保持至 少2h. 步骤5 重 复上 述步 骤4 个 循环。 步骤6 在 第5 次循 环后 , 在至少 有24h 的 恢复 期间 储 存并检 查电 池。 注本 次试 验可 以在 一个 温度可 变的 箱内 进行 ,也 可以在 具有 不同 温度 的3 个 箱内进 行。 C ) 接受 准则 无 起火 , 无爆炸 ,无 泄漏 。 图1 温 度循 环曲 线 7.3 合 理的 可预 见滥 用 7.3.1 单体 电池 不正 确安 装 ( 电芯 ) A 要求 将一 个单 体电 池不 正确安 装在 多个 单体 电池 装置中 ,不 应引 起燃 烧或 爆炸。 B 测试方 法 在 其 中 一 个 单 体 电 池 不 正 确 安 全 的 情 况 下 对 充 电 完 成 后 的 单 体 电 池 进 行 评 估 。4 只相同品 牌、 型 号、 尺寸、 寿命 的 充满电 的电 芯 串 联在 一起 , 其中 一只 反极 性放 置。 形成的 组合 体通 过一个 阻值 为1 Ω 的电 阻 相 连, 直到 泄压 孔或 极性 反 放的单 体电 池的 温度 回到 室温为 止 。或 者, 可 以使 用一 个恒 定的 直流电 源模 拟单 体电 池反 极性放 置的 情况 。 C 接 受准 则 不起 火, 不 爆炸。 7.3.2 外部短 路 A 要求 正负 极端 子间 短路 不应引 起着 火或 爆炸 。 B 测试方法 两组充 满电的 单体电池或 电池组 分别放 置在20° C± 5° C 和55° C± 5° C 环境中。 每 个单体电池或电池 组用外电路总电阻80± 20m Ω 将正负极端子短路, 单体 电池或电池 能短 路 维持24 小时 或到 外壳 温度 从最高 温度 降低20 ,二 者取时 间最 短的 。 C 接受准 则 不起 火, 不爆 炸。 7.3.3 自由跌 落 A 要求 单体 电池 或电 池组 自由跌 落( 例如 从台 面顶 部)不 应引 起着 火或 爆炸 。 B 测设方 法 每个 充满 电的 单体电 池或 电池 组从1.0m 高度自 由跌 落到 水泥 地面3 次。 单 体电 池或电 池组 在跌 落时 , 应 保证每 个随 机方 向均 受到 成冲击 。 测试 完后 , 样 品 应当至 少放 置一 个小时 后再 进行 视觉 检查 。 C 接受准 则 不起 火, 不爆 炸。 7.3.4 机械冲 击( 碰撞 的 危险性 ) A 要求 在运输 和 操作 中遭 受冲击 时, 不应 引起 着火 ,爆炸 或泄 漏。 B 测试方 法充满电单 体电池或电 池组通过刚性 的方法固定 在测试机器上 ,该方法应 能支 撑单体 电池 或电 池组 的所 有固定 表面 。 单 体电 池或 电池组 要承 受等 值的 三次 冲击。 冲击 应施 加于相 互垂 直 的 三个 方向 上。至 少有 一个 方向 应当 垂直于 水平 面。 单体电 池或 电池 组承 受的 冲击的 加速 度应 满足 如下 方式 在最 初3ms 内, 最小 平均加 速度 为 75g , 峰值 加速 度应 在125g 和175g 之间。 单体 电池 或电池 组应 在20 ±5 ℃的 环 境温度 下进 行 测试。 测试 完后 ,样 品应 放置至 少一 个小 时后 再进 行视觉 检查 。 C 接受 准则 不 起火 ,不 爆炸, 不泄 漏。 7.3.5 热误 用 ( 电芯 ) A 要求 较高 温度 不应 引起 着火或 爆炸 。 B 测试方 法 将每 个充 满电 且在室 温中 稳定 的单 体电 池放置 自然 对流 或强 制通 风的烘 箱 中 。 烘箱温度 以5℃/min ±2 ℃/min 的速 率上升 到130 ±2 ℃.在结束 试验前 ,单体 电池 在次温度 下 保持10min. C 接受准 则 不起 火, 不爆 炸。 7.3.6 单体 电池 的挤压 A 要求 单体 电池 经严 重的 挤压( 例如 在废 物压 实机 中处理 时) 不应 引起 着火 或爆炸 。 B 测试 方法 每个 充满 电 的单体 电池 放置 于两 平面 间进行 挤压 。 挤压 由一 个 能施加13 kN ± 1 kN 的液压活塞提 供 。 挤压应选 择能引起最不利 结果的方 式施加。一旦达 到最大压 力或电 压骤然 降低 了初 始电 压的1/3 ,应 释放压 力。 圆柱性 或方 形单 体电 池的 长轴 应 平行 于压 力机 的挤 压平面 。 为对 方形 单体 电池 的长边 和窄 边 都进行 测试 , 应 相对 于第 一组测 试的 方向 , 将 单体 电池绕 长轴 旋转90 °后 进 行第二 组测 试。 C 接 受准 则 不起 火, 不 爆炸。 7.3.7 低压力 A 要求 低压 力( 例如 在运 输途中 ,处 于飞 行器 货舱 中)不 应引 起着 火或 爆炸 。 B 测试方法 将 充满电 的单 体电池 放 置在 环境温 度为20 ±5 ℃的 真空箱 中。 在箱 体密封后 , 将箱内 压力 逐渐 降低 到等 于或低 于11.6kpa ( 这是 模 拟15240m 的 海拔 高度 ) , 并 保持6h 。 C 接受准 则 不起 火, 不爆 炸,不 泄漏 。 7.3.8 镍化学 体系 的过 冲 电 A 要求 以高 于制 造商 指定 的充电 倍率 和时 间充 电不 应引起 着火 和爆 炸。 B 测试方法完全放电的单 体电池或电池组以2.5 倍制 造商推荐的充电电流充电 ,充电时间 以能产 生250 的充 电量 (250 的额 定容 量) 为准 。 C 接受准 则 不起 火, 不爆 炸。 7.3.9 强制放 电( 电芯 ) A ) 要求 在 多电 芯的 设备 中单个 电芯 应当 能承 受极 性的反 接, 且不 会引 起着 火或爆 炸。 B ) 测试 一 个完 全放 电的 电芯能 够承 受1ItA 的电 流 反充电90min. C 接 受条 件 不起 火, 不 爆炸。 8 详细 要求 和测 试( 锂系 列 ) 8.1 测试目 的的 充电 过程 8.1.1 第一步 (这个 充电 过程 适用 于除8.1.2 中规 定以 外的任 何条 款 ) 除非本 规定 另外 声明 , 测 试目的 的充 电过 程需 在外 界温度20° C ± 5°C 下 进 行, 且使 用制 造 商声明 的方 法。 充电前 , 电池 应在20° C ± 5°C 的环 境温 度下 以0.2ItA 充 电恒 流电 流放 电至 规定 的终止 电压 。 8.1.2 第二 步 (这个 充电 过程 仅仅 适用 于8.3.1,8.3.2,8.3.4,8.3.5, 和8.3.9 ) 在高低 温测试 完个放 置1-4 小时稳 定后, 按照表 格4 中 规定( 一般是 锂钴电 池) , 电芯用 充电 上限电 压和 最大 充电 电流 冲电, 直到 充电 电流 减少 到0.05ItA, 用 恒压 源充 电。 表4- 充 电中 的情 形 上限充 电电 压 最大充 电电 流 充电最 高温 度 充电的 最低 限温 度 4.25V 由电芯 制造 商规 定 45 10 如果电 芯被 规定 的最 高或 最低充 电温 度超 过了 表4 中 预估的 最高 或最 低温 度 , 那么这 个 电芯可 以充 电 , 如果 适合 试验 , 应 在规 定 预估 中 最 高上限 加5 ℃和 在最 低的 下 限减5 ℃。 电芯 应该满足 条款8.3.1 、8.3.2 、8.3.4 、8.3.5 和8.3.9 。还应提 供一个 合理的 阐 述确保电 芯的 安全。 注意 1 为 了防 止不 同的 上 限充电 电压 (例 除LiCoO 系 列是4.25V ) , 可 以根 据条 款8.3.1 、 8.3.2 、8.3.4 和8.3.5 适 当 调整上限 充电 电压和 上限 充电温度 ,有 一个合 理的 说明确保 电芯 的安全 (见 图A.1 ) 注意 2 新 的化 学系 列可 能并不 会在 标准 中产 生新 的有效 数字 。 警告 如 果没 有采取 足够 的预 防 , 这些 测试过 程可 能造成 伤害 , 测试应 在充 分保护 下 有 资质和 经验 的技 术人 员承 担。 为防 止燃 烧, 应仔 细 拿取这 些电 芯或 电池 , 因 为测试 的结 果可 能会使 它们 的外 壳温 度超 过75℃ 8.2 预 期用 途 8.2.1 恒流 电压 连续 充电 (电芯 ) A )要 求 恒流电 压连 续充 电不 应引 起着火 或爆 炸 B )测 试 充完电 的电 芯应 该按 照生 产厂家 规定 的充 电7 天 C 接受 准则无 着火 ,无 爆 炸,无 泄漏 8.2.2 高温 外壳 压力 A)要 求 在高 温使 用中 , 电池内 部的 零件 不应 引起 爆炸 B)测 试 根据8.1.1 中步 骤一, 满充 电电 池应 该暴 露在适 当的 高温 中以 评估 外壳 的 完整 性 。 电池放 置在 温度70℃±2 ℃ 空气对 流的 烘箱 中7 小时 后 ,拿出 烘箱 后恢 复至 室温 。 C 接 受准 则 外壳 不能 发生导 致内 部组 件暴 露的 物理变 形 。 8.3 合 理的 可预 见滥 用 8.3.1 外部 短路 (电 芯) A) 要 求 在 室温 环境 中 电芯的 正负 极短 外部 短路 不应引 起着 火或 爆炸 。 B) 测试 根据8.1.2 的 第 二个步 骤给 每个 电芯 充满 电。 用一 外部 电阻80m Ω ±20m Ω 的导 线 连 接 电芯 的正 负极 端使 其外 部 短路 ,在 试验 中的 电芯 能 维持24 小时 或 外部 温度 下 降到 最高 温升值 的20 , 满足 其一 即可。C) 接受 准则 无 着 火,无 爆炸 8.3.2 外部 短路 (电 池) A 要求 电池 外部 正负 极 短路不 应引 起着 火或 爆炸 。 B 测试 按 照8.1.2 中 步骤 二将每 个电 池充 满电 后贮 存在环 境温 度55 ℃±5℃ 中 。 用一 外部 电 阻80m Ω ±20m Ω 的导 线连 接电芯 的正 负极 端使 其外 部短路 , 在试 验中 的电 芯 能维持24 小时 或外部 温度 下降 到最 高温 升值的20 , 满 足其 一即 可。 然而 , 为 了防 止在 短 路中电 流的 迅速 减少, 电池 组应 当在 电流 达到最 终的 低压 状态 后继 续试验 一小 时。 这种 典型 处于一 种情 形 , 电池组 的每 个电 芯的 电压 在0.8v 以下 和在30min 内 电 压减小 到小 于0.1v. C)接 受准 则 无着 火, 无 爆炸 8.3.3 自 由跌 落 a 要求电 池或 电芯 在跌 落 时(例 如, 从工 作台 的顶 端)不 应引 起着 火或 爆炸 。 B 测试 自由 跌落在 环境 温度20 ℃±5 ℃ 下进 行, 按 照8.1.1 中 的步 骤一 , 每 个 电池处 于满 电 状态 。 每 个满 电的电 池或 电芯需 要从 高10m 处 跌落 到 水泥地 板上 , 重复3 次。 电 池或电 芯在 跌 落时应 在随 机的 方向 上都 有一个 冲击 力 。 测试 完后 , 电 池或 电芯 应放置 一小 时, 然后 视觉 检 查。 C 接受 准则 无 着火 ,无 爆炸。 8.3.4 热滥 用( 电芯 ) A 要求 在 极端 的高 温中 不应引 起着 火或 是爆 炸。 B 测试 根据8.1.2 中的步 骤二 将每 个电 芯充满 电后 ,放置在 一个 有引力 或循 环空气对 流的 烘箱中,烘箱的温度以5 ℃/min ±2 ℃/min 速 度 升 至130 ℃±2 ℃. 电池需要放置在此环境中 10min 大电 芯需 要30min, 试验终 止。 C 接受 准则 无 着火 ,无 爆炸。 8.3.5 挤压 (电 芯) A 要求 电 芯在 接受 严厉 的挤压 后不 应引 起着 火或 是爆炸 B 测试 根据8.1.2 中的 上 限充电 温度 , 按照步 骤二 充电 , 每 个充 满电的 电芯 在室温 环境 中, 可在两个 平面 之间直 接移 动和挤压 。挤 压的压 力由 一个 可产 生13KN ±1KN 液压 的油缸提 供。 挤压过 程可 能会 有不 好的 结果。 一旦 达 到 最大 压力, 或是有 一个 随机 的电 压下 降至原 始电 压 的1/3 , 或 是与原 尺寸 相比 发生了10 的变 形, 即 可释 放压力 (无 论哪 种情 况先 发生, 那应 当 标明应 力该 释放 了) c 接受准 则 不起 火, 不 爆炸。 8.3.6 过充 电 A 要 求 按照 生产 产 商 的 说明书 电池 长时 间充 电不 应引起 起火 或是 爆炸 。 b 测试 试 验应 当在 环境 温 度 20 ℃±5℃ 中进 行, 每 个测试 电池 应当 以 0.2It 的 恒流电 流放 电 至生产 厂家 的规 定的 终止 电压。 然后 样品 电池 用一 个 2.0It 的恒流电 流充 电, 使用供 给的 电 压 ( 不能 超过 充电 器建 议 的最大 电压- 达不 到要 求的 值, 每个 电芯 的电 压设 置为 5V ) 足 够提 供整个 测试 过程 的 2.0It 的电流, 或是 提供 的电 压已 经达到 。每 个测 试电 池应 当连接 一个 热 电偶 。 对 于电 池组 , 应 当 要采取 电池 组外 壳的 温度 , 试 验一 直延 续到外 壳的 温度达 到稳 定状 态(30min 内变 化小 于 10 ℃) 或 是回 复到 环境 温度 方可结 束 c 接受准 则 不起 火, 不 爆炸。 8.3.7 强制 放电 (电 芯) a 要求 在一 多元 电芯 组 中的电 芯应 当能 够承 受住 极性的 反接 ,不 起火 ,不 爆炸。 b 测试 一 个完 全放 电状 态的电 芯承 受 1It 电流反 向 充电 90min c 接受准 则 不起 火, 不 爆炸 8.3.8 运输 测试 关于锂 离子 电池 国际 运输 的规定 是根 据联 合国 推荐 的 危 险品 运输 设定, 测 试要求 按照 联 合国测 试规 则手 册 定义 。当规 则要 修改 时, 应咨 询最新 版本 。对 于引 用运 输在 IEC62281 中有列 出, 制造 商的 材料 可以提 供出 证明 合格 。 8.3.9 设计 评估- 强制 内部 短路( 电芯 ) a 要求对于圆柱 形和棱柱形电 芯的强制内部短 时试验不 应引起着火。电 芯制造商 应保持 一个记 录来 达到 要求 , 在 经历电 芯制 造商 或第 三方 检测机 构测 试后 , 电 芯制 造商应 制作 一个 新的设 计评 估。 这种国 家规 定的 测试 只适 用于法 国, 日本 ,韩 国和 瑞士, 对聚 合物 电芯 不做 要求。 b 测试 根 据以 下测 试 步 骤 强制内 部短 路在10℃和45 ℃的 房间 内进 行 ( 房间 内 部的环 境温 度 1) 样品的 数量 测 试应 当 在5 个可 再冲 锂离 子电 芯上 进行 2) 充电步 骤 i 充放电 条件 根据制 造商 的建 议样 品需 在 20℃±5 ℃下 充电 。然 后样品 在 20 ℃±5℃ 温度 下以 0.2It 恒流电 流放 电至 生产 厂家 规定的 终止 电压 。 ii储 存步 骤 按照表 格5 中的 规定 测试 电芯需 要再 环境 温度 下储 存1-4 小时 iii 环境温度 iv 强制内 部短路 测试 充 电步骤 根据表 格 5, 试验 电 芯应在环 境温 度下充 电 , 按照生产 产家 规定的 上限 充电电压 恒流 电流, 用恒 压电 压连 续充 电,在 上限 充电 电流 下降 到 0.05ItA. 3 按压 带有 镍离 子的 绕线 核心 测试需 要温 度控 制箱 和专 业的按 压设 备。 按压 设备 部分的 移动 应道 以恒 速移 动, 且 能够 在检 测到短 路时 立即 停止 。 i 试验的 准备 A 根据 表格 5 中 的规 定烘 箱的温 度是 可以 控制 的, 样品准 备指 南按 照附 表 A 中提供
点击查看更多>>

京ICP备10028102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京ICP证120154号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经海三路
天通泰科技金融谷 C座 16层 邮编:10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