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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开征 求意 见稿) 二〇 二二年 四月目 录 前 言. 1 1 适用范围2 2 规范性及管理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3 3.1 温室气体3 3.2 温室气体排放.3 3.3 全球增温潜势(GWP ) 3 3.4 二氧化碳当量.3 3.5 温室气体排放量. 3 3.6 核算边界. 3 3.7 活动数据3 3.8 排放因子3 3.9 温室气体排放绩效3 3.10 燃料燃烧排放. 4 3.11 过程排放 4 3.12 净购入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4 3.13 温室气体回收利用 4 4 评价工作程序.4 5 评价内容5 5.1 政策符合性分析. 5 5.2 核算边界确定.5 5.3 现有工程温室气体排放分析5 5.4 拟建工程温室气体排放分析6 5.5 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 7 5.6 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要求与监测计划. 7 5.7 评价结论与建议. 7 附录 1 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节点识别.8 附录2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10 附录3 温室气体排放绩效水平参考值.22 附录 4 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划.22 附录 5 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专章编制大纲. 23 附录 6 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专章参考附表.241 前 言 山东省 是化工大 省,化工行 业温室气体 排放分布 广、总量大 ,为充分发 挥环境影 响评 价制度 的源头防控 作用,实现 减污降碳协 同增效,按 照关于加 强高耗能 、高排放建 设项 目生 态环境 源头防 控的指 导意见 (环 环评〔2021 〕45 号) 和关 于开展 重点行 业建设 项 目碳排放 环境影响评价试点 的通知 (环办环 评函〔2021〕346 号)有关 要求,结合山东省 实际,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 规定了开 展化工行业 建设项目温 室气体排 放环境影响 评价的工作 程序、内 容、 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 本指南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指南 起草单位 山东省生 态环境规划 研究院、 山东省建设 项目环境评 审服务中 心、 山东新达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指南 主要起草 人谢刚、 彭岩波、谢 朋、马召 坤、吴彤、 王勃、郑显 鹏、孙希 宁、 徐祥功、吴德华、鞠甜甜、刘宏达、黄兴海。2 山东 省化工 行业建 设项目 温室气 体排放 环境 影响评 价技术 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指 南适 用于山 东省 溴素 、甲 醛、氰 尿酸等 化工 行业 需编制 环境影 响报 告书的 新建 (含异地搬迁) 、改扩建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 硝酸、 烧碱、纯 碱、电石、 乙烯、甲醇 、氮肥、 磷肥、钾肥 、化学农药 、合成橡 胶等 化工行业可参照使用,待相关行业技术指南发布后从其规定。 2 规范性及管理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 引用了下 列文件或其 中的条款。 凡是注日 期的引用文 件,仅所注 日期的版 本适 用于本指南。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GB/T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T 32151.10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 10 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HJ 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94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HJ 853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 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发改办气候〔2013〕 2526 号) 氟化 工企业温 室气体排放 核算方法 与报告指南 (试行) (发改 办气候〔2015〕1722 号)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发改办气候〔2015〕 1722 号) 2006 年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去除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核算技术指南(试行)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发改办气候〔2011〕1041 号) 中 共中央 国务 院关于 完整准确 全面贯 彻新发 展理念做 好碳达 峰碳中 和工作 的意见 (2021 年 9 月 22 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2021 年 11 月 2 日) 国务院关于印发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发〔2021〕23 号) 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环综合〔2021〕 4 号)3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 温室气体 大气层 中自然存 在的和由于 人类活动产 生的能够 吸收和散发 由地球表面 、大气层 和云 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 注本指南涉及的 温室气体指二氧化碳(CO 2 ) 、甲烷(CH 4 ) 、氧化亚氮(N2O ) 、氢氟碳化物 (HFCs ) 、全氟碳化物(PFCs ) 、六氟化硫(SF6 ) 。 3.2 温室气体排放 建设项 目在生产 运行阶段煤 炭、石油、 天然气等 化石燃料( 包括自产和 外购)燃 烧活 动、工 业生产过程 和废弃物( 含废水、废 气和固废) 处理处置过 程等活动 产生的温室 气体 排放,以及因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等所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 3.3 全球增温潜势(GWP ) 将单位 质量的某 种温室气体 在给定时间 段内辐射 强迫的影响 与等量二氧 化碳辐射 强度 影响相关联的系数。 3.4 二氧化碳当量 在辐射 强度上与 某种温室气 体质量相当 的二氧化 碳的量。温 室气体二氧 化碳当量 等于 给定气体的质量乘以它的全球增温潜势值。 3.5 温室气体排放量 以二氧 化碳当量 表示温室气 体排放数 量,简称温室气 体排放量 。计量单 位为“吨二氧 化碳当量(tCO 2e ) ” 。 3.6 核算边界 与建设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的范围。 3.7 活动数据 导致温 室气体排 放的生产或 消费活动量 的表征值 。如各种化 石燃料的消 耗量、原 材料 的使用量、购入的电量和热量等。 3.8 排放因子 表征单位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系数。 3.9 温室气体排放绩效 建设项目在生产运行阶段单位产品(或单位主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4 3.10 燃料燃烧排放 煤、油 、气等化 石燃料在各 种类型的固 定燃烧设 备(如锅炉 、煅烧炉、 窑炉、熔 炉、 内燃机 等)或移动 燃烧设备( 厂内机动车 辆、非道路 移动机械等 )中发生 氧化燃烧过 程产 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3.11 过程排放 在生产 、废弃物 处理处置等 过程中除燃 料燃烧之 外的物理或 化学变化造 成的温室 气体 排放。 3.12 净购入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 净购入 使用的电 力和热力( 蒸汽、热水 )所对应 的电力或热 力生产活动 产生的温 室气 体排放。 3.13 温室气体回收利用 建设项 目产生、 但又被回收 作为生产原 料自用或 作为产品外 供给其他单 位从而免 于排 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 4 评价工作程序 在环境 影响报告书 编制期 间,应同步 开展温室 气体排放环 境影响评价,作为 专章纳入 环评文 件。主要工 作内容包括 政策符合性 分析、核算 边界确定、 温室气体排 放节点识 别与 分析、温室 气体排放 核算与 评价、减污 降碳措施分析 、排放 管理与监测 计划、评价 结论与 建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 图 1 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5 5 评价内容 温室气 体排放环 境影响评价 工作应在调 查相关技 术资料、识 别温室气体 排放节点 的基 础上,以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排放绩效和论证减污降碳措施的有效性为评价重点。 5.1 政策符合性分析 收集相 关基础资 料,分析拟 建项目温室 气体排放 与国家、地 方和化工行 业碳达峰 行动 方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国家和山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 “ 两高”项目管理和温室气 体排放减量替代要求,以及相关政策、规划等的相符性。 5.2 核算边界确定 新建项 目以项目 范围为核算 边界,核算 项目范围 内各生产系 统的温室气 体排放量 。生 产系统 包括主要生 产系统、辅 助生产系统 及直接为生 产服务的附 属生产系 统。其中, 主要 生产系 统包括主要 生产工序的 所有生产设 施及配套的 环保设施; 辅助生产 系统包括动 力、 供电、 供水、化验 、机修、库 房、运输等 ;附属生 产系统包括 生产指挥系 统(厂部) 和厂 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 改扩建及异地搬迁项目核算边界还应考虑现有工程边界。 企业主 要化工产 品的核算边 界,应重点 以该产品 的主要生 产系统和 辅助生产系 统 为核 算边界 ;多种产品 共用主要生 产系统或辅 助生产系统 时,可 根据实际使 用或消耗情 况 确定 每种产品的消耗占比。 5.3 现有工程温室气体排放分析 5.3.1 现有工程调查 合理确 定评价基 准年,可与 项目环评保 持一致, 也可依据评 价所需温室 气体排放 相关 数据的 可获得性 、数据质 量、代表 性等因素 ,选择近 3 年中数 据相对完 整的 1 个日历 年作 为评价基准年。 从化石 燃料燃烧 、工业生产过 程、净购 入电力和热 力,以及温 室气体回 收利用等方 面 全面 识别温室 气体排 放节点 (识别方 法参照 附录 1), 核算现有 工程评 价基准 年的温室 气 体排 放量(核 算方法 参照附 录 2 ), 并核算主要 产品温室 气体排放 绩效。 从源头 防控、过 程控制、末端治理、回收利用等方面调查现有工程已采取的降碳措施。 在建项 目温室气 体排放量, 以在建项目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给 出的燃料消 耗、原辅 材料 消耗、电力和热力消耗、产品产量等参数为依据进行核算。 5.3.2 现状评价 改扩建项目现状评价以单位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作为温室气体排放绩效评价指标。 温室气 体排放评 价应首先以 国家或省相 关主管部 门公开发布 的化工行业 温室气体 排放 绩效水 平为评价 依据,在国 家或省相 关主管部门 未发布前 ,以附录 3 确定的 温室气体 排放 绩效Ⅱ级水平参考值为评价依据,评价温室气体排放绩效水平;既无国家或省绩效水平值, 本指南也未给出绩效参考值的产品,可根据实际自行开展绩效评价。6 5.4 拟建工程温室气体排放分析 5.4.1 排放节点识别与分析 在确定 建设项目 核算边界 的基础上 ,参考附录 1 给出的 温室气体 源流识别 图和温室 气 体排放 节点识别分 类表,全面 分析识别建 设项目温室 气体排放节 点,在建 设项目生产 工艺 流程图 中给出温室 气体排放情 况和排放形 式。鼓励分 别以建设项 目核算边 界和主要生 产装 置为单元给出温室气体平衡图。 燃料燃 烧过程温 室气体排放 识别,应明 确建设项 目化石燃料 燃烧源中的 燃料种类 、消 费量、 含碳量、低 位发热量和 燃烧效率等 。燃料燃烧 排放包括煤 、油、天 然气等各种 化石 燃料在 各种类型的 固定燃烧设 备(如锅炉 、煅烧炉、 窑炉、熔炉 、内燃机 等)或移动 燃烧 设备(如厂内机动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等)中发生氧化燃烧过程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工艺过 程温室气 体排放识别 ,应明确涉 及温室气 体排放的工 业生产环节 原料、辅 料及 其他物料种类、使用量和含碳量,明确火炬燃烧环节火炬气流量、组成及碳氧化率等参数。 工艺过程排放应包括化石燃料作为原材料使用、化工生产过程化学反应、废弃物(含废水、 废气和 固废)处理 处置、碳酸 盐(如石灰 石、白云石 等)分解、 硝酸和己 二酸生产、 氟化 工生产等过程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温室气体回收利用温室气体排放识别,应明确外供量、体积分数等。 电力和 热力温室 气体排放识 别,应明确 购入量、 输出量、区 域平均供电 排放因子 、蒸 汽温度和压力等。 5.4.2 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 完成温 室气体排 放节点识别 后,根据温 室气体产 生环节、产 生方式和治 理措施, 选定 排放因 子,参照 附录 2 中的核 算方法, 核算建设项 目及主要 产品的温室 气体排放 量。生物 质燃料 燃烧产生的 温室气体排 放应单独核 算并说明, 但不计入温 室气体排 放总量。建设项 目还应核算降碳措施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建设项 目温室气 体排放因 子优先采 用实测值, 不具备实 测条件的 ,可采用 附录 2 中的 推荐值。 改扩建 项目应分 别核算现有 、在建、拟 建及改扩 建项目实施 后等情形下 的温室气 体排 放量及其变化情况,建立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量“三本账” 。 5.4.3 温室气体排放评价 以建设 项目单位 产品温室气 体排放量作 为评价指 标进行温室 气体排放评 价。温室 气体 排放评 价应首先以 国家或省相 关主管部门 公开发布的 化工行业温 室气体排 放绩效水平 为评 价依据 。在国家 或省相关主 管部门未 发布前,参 考附录 3 确定的 温室气体 排放绩效Ⅰ 级水 平值对 主要产品绩 效值进行评 价,评价绩 效水平,提 出建设项目 进一步降 低温室气体 排放 的措施 ,分析减排 潜力。温室 气体排放绩 效Ⅰ级参考 值基于特定 原料、产品 、燃料、生 产 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等,若实际核算中出现较大偏差,应进行合理说明。 附录 3 未给出 温室气体 排放绩效 参考值的 产品,可根 据本细分 行业实际 ,参照同 类工 艺现有 工程绩效水 平进行评价 ;本指南既 未给出绩效 参考值,也 无同类工 艺现有工程 的产 品,可根据实际自行开展绩效评价。 改扩建 项目还应 与现有工程 主要产 品 温室气 体排放绩 效值进行比 较,改扩建 后绩效值7 原则上不高于现有工程,若高于现有工程绩效值需进行合理说明。 5.5 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 从生态环境、经济技术可行性等方面统筹开展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 5.5.1 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 建设项 目应从源 头防控、过 程控制、末 端治理、 回收利用等 方面分别描 述降碳措 施。 鼓励采用清洁运输、绿氢、绿电,工艺产品优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 )等措施,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对拟采取的措施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 鼓励采用 国家重 点节能低碳技术 推广目录(2017 年本) 国家工业节能技 术装备 推荐目 录(2017) 国家 工业节能技 术装备推 荐目录(2018) 国家 工业节能技 术装备 推荐目 录(2019) 国家 工业节能技 术装备推荐 目录(2020) 国家 工业节能技 术推荐目 录(2021) 山 东省绿 色低碳 技术成 果目录 (2021 年) 等 国家和 省已发 布的节 能降碳 技 术,减 少温室气体 排放。若项 目所使用的 降碳技术在 国家及地方 节能、低 碳等目录中 ,可 进行简要说明。 5.5.2 污染治理措施比选 从温室 气体排放 控制角度, 进行废气和 废水污染 治理设施比 选。在保证 污染物能 够达 标排放 ,并使环境 影响可接受 前提下,优 先选择能耗 低、温室气 体排放量 小的污染防 治措 施。 5.6 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要求与监测计划 5.6.1 管理要求 编制建 设项目温 室气体排放 清单,提出 温室气体 排放管理要 求。新建项 目应提出 温室 气体排放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改扩建项目应提出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台账记录的管理要求。 对于被 列入全省“ 两高”行业和 项目范围 的,还应严 格落实温室 气体排放 减量替代相 关政策。 5.6.2 监测计划 鼓励 有条件 的建设 项目制定 监测计 划。具 体监测 内容、 频次和记 录信息 可参照 附录 4 或根据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需要自行确定,监测记录至少保存 5 年。 5.7 评价结论与建议 5.7.1 评价结论 对建设 项目温室 气体排放法 律法规和政 策符合性 、温室气体 排放情况、 减污降碳 措施 及可行 性、温室气 体排放绩效 水平、排放 管理及 监测计划等 内容进行概 括总结,给 出建设 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7.2 建议 根据项 目温室气 体排放节点 ,从能源和 运输结构优 化,工艺 产品优化 ,碳捕集、 利用 和封存等方面提出进一步改进的建议。8 附录 1 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节点识别 资料性附录) 图 1-1 化工行业温室气体源流识别示意图 表 1-1 化工行业温室气体排放节点识别分类表 排放类型 设施举例 温室气体种类 CO 2 CH 4 N 2 O HFCs PFCs SF6 直接排 放 燃料燃烧 锅炉、工业熔炉、工业窑 炉等 √ * 厂内运输 排放 非道路移动机械、厂内车 辆、厂内铁路内燃机等 √ 工业过程 排放 化石燃料和其它含碳化合 物用作原材料反应装置 √ * * 碳酸盐使用装置 √ 硝酸生产装置 √ 己二酸生产装置 √ HCFC-22 生产装置 √ HFC-23 销毁装置 HFCs/PFCs/SF 6 生产装置 * * * * 温室气体 外供 捕集、制取设备 间接排 放 净购入电 力和热力 电加热炉窑、电动机系 统、泵系统等电力和蒸汽 (热力)使用终端(各种 √9 用热设备) 注1. √ 表示该类排放 节点主要排放的温室气 体;*表示可能排放的温 室气体; 表示可能要 扣除回收或销毁的温室气体; 2. 上表 为温室气 体排放节点 识别分类 表, 具体识别 中还可参考 建设项目 对应行 业的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10 附录2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 资料性附录) 建设项目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采用本指南给出 的温室气体排放 核算方法。该核算 方法以 表 2-1 中相 关标准为 基础, 结合环 境影响评价 实际 需要,完 善了核 算公式 、更新了 部分参 数。如 化工生产企 业内部包含 其他已发布 温室气体排 放核算方法 的特定生 产设施,则 应按 照相关 行业的温室 气体排放核 算与报告要 求中提供的 方法核算其 温室气体 排放量,并 汇总 全部温室气体排放量。 一、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依据 表 2-1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依据 序号 标准名称 1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2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 10 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3 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4 氟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5 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技术指南(试行) 6 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去除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核算技术指南(试行) 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 建设项 目温室气 体排放总量 为燃料 燃烧产生 的温室气体 排放、生产 过程产生 的温室气 体排放 、净购入电 力和热力产 生的温室气 体排放之和 ,同时扣除 回收且外 供的温室气 体的 量(如果有) ,计算方法见公式(1) 𝐸 总 𝐸 燃烧 𝐸 过程 𝐸 净购入电力和热力 − 𝐸 外供 (1) 式中 E 总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tCO 2e ) ; E 燃烧 燃料燃烧温室气体排放量(tCO 2e ) ; E 过程 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量(tCO 2e ) ; E 净购入电力和热力 净购入电力和热力消耗温室气体排放总量(tCO 2e ) ; E 外供 回收且外供的温室气体的量(tCO 2e ) 。 (一)燃料燃烧排放 建设项目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E 燃烧 )包括生产过程燃料燃烧和厂内运输 过程燃料燃烧,计算方法包括含碳量计算法和低位发热量计算法。 1. 含碳量计算法 对于已知燃料含碳量的建设项目,可采用含碳量计算法,方法如下。 𝐸 燃烧 𝑖1 𝑛 (𝐴𝐷 𝑖 𝐶𝐶 𝑖 𝑂𝐹 𝑖 44 12 ) ∑ (2) 式中11 E 燃烧 燃料燃烧温室气体排放量(tCO 2e ) ; i 燃料种类; AD i 第 i 种燃料燃烧消耗量,对固体或液体燃料,单位为吨(t ) ;对气体燃料,单位 为万标立方米(万 Nm 3 ) ; CC i 第 i 种燃料的含碳量,对固体和液体燃料,单位为吨碳每吨(tC/t ) ;对气体燃料, 单位为吨碳每万标立方米(tC/ 万 Nm 3 ) ; OF i第 i 种燃料的碳氧化率。 2. 低位发热量计算法 对于无法确定燃料含碳量的项目,可以采用低位发热量法计算含碳量,计算公式如下。 𝐶𝐶 𝑖 𝑁𝐶 𝑉 𝑖 𝐸𝐹 𝑖 (3) 式中 NCV i 第 i 种化石燃料 的平均低位发热量,对 固体或液体燃料,单 位为吉焦每吨 (GJ/t ) ;对气体燃料,单位为吉焦每万标立方米(GJ/ 万 Nm 3 ) ; EFi第 i 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单位为吨碳每吉焦(tC/GJ ) 。 既无燃 料含碳量 ,又无低位 发热量实测 值的建设 项目,其燃 料低位发热 量、碳氧 化率 可以采用附录 2 表 2-2 的推荐值。 (二)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建设 项目生产 过程的温 室气体排 放(E 过程 )主 要包括化 石燃料和 其他含碳 化合物用 作 原料产生的 温室气体排放(E 原料 ) 、碳酸盐使 用过程产生的温室气 体排放(E 碳酸盐 ) 、硝酸生 产过程 产生的温室 气体排放 (E 硝酸 ) 、己二 酸生产过程 产生的温 室气体排放 (E 己二酸 ) 、 HCFC-22 生产 过程 产生的 温室 气体 排放(E HCFC-22 生产 ) 、HFC-23 销毁 转化 成二氧 化碳 产生 的温室气 体排放(E HFC-23 销毁转化 ) 、HFCs/PFCs/SF6 生产过程 副产物及逃逸 产生的温室气 体排 放(EHFCs/PFCs/SF6 ) ,计算方法见公式(4) 𝐸 过程 𝐸 原料 𝐸 碳酸盐 𝐸 硝酸 𝐸 己二酸 𝐸 HCFC −22 𝐸 HFC −23 销毁转化 𝐸 HFCs/PFCs/SF6 (4) 式中 E 过程 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量(tCO 2e ) ; E 原料 化石燃料和其他含碳化合物用作原料温室气体排放量(tCO 2e ) ; E 碳酸盐 碳酸盐使用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量(tCO 2 ) ; E 硝酸 硝酸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量(tCO 2e ) ; E 己二酸 己二酸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量(tCO 2e ) ; EHCFC-22 生产 HCFC-22 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量(tCO 2e ) ; EHFC-23 销毁转化 HFC-23 销毁转化成二氧化碳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tCO 2 e ) ; E HFCs/PFCs/SF6HFCs/PFCs/SF 6 生产过程副产物及逃逸温室气体排放量(tCO 2e ) 。 1. 化石燃料和其他含碳化 合物用作原料温室气体排放 化石燃 料和其他 含碳化合物 用作原料产 生的温室 气体排放, 根据原料输 入的碳量 以及 产品输出的碳量,按碳质量平衡法计算 𝐸 原料 𝑗1 𝑛 𝐴𝐷 j 𝐶𝐶 j ∑ − p1 𝑛 𝐴𝐷 p 𝐶𝐶 p ∑ w1 𝑛 𝐴𝐷 w 𝐶𝐶 w ∑ 44 12 (5)12 式中 E 原料 化石燃料和其他含碳化合物用作原料温室气体排放量(tCO 2e ) ; j第 j 种原料,如具体品种的化石燃料、具体名称的含碳化合物、碳电极以及二氧化 碳原料; AD j第 j 种原料 的投入量,对 固体或液体原 料,单位为吨 (t ) ;对气 体原料,单位 为 万标立方米(万 Nm 3 ) ; CC j第 j 种原料的含碳量,对固体或液体原料,单位为吨碳每吨(tC/t ) ;对气体原料, 单位为吨碳每万标立方米(tC/ 万 Nm 3 ) ; p第 p 种产品,包括各种具体名称的主产品、联名产品、副产品等; AD p第 p 种产品的产量,对固体或液体产品,单位为 吨(t ) ;对气体产品,单位为万 标立方米(万 Nm 3 ) ; CC p第 p 种产 品的含 碳量, 对固体 或液体 产品, 单位为 吨碳每 吨(tC/t ) ;对 气体产 品,单位为吨碳每万标立方米(tC/ 万 Nm 3 ) ; w流出 核算单 元且没 有计入 产品范 畴的 其他含 碳输出 物种类 ,如炉 渣、除 尘灰等 含 碳的废弃物; AD w第 w 种未计入产品范畴含碳输出物的输出量;单位为吨(t ) ; CC w第 w 种未计入产品范畴含碳输出物的含碳量,单位为吨碳每吨(tC/t ) 。 化石 燃料作 为原料 的含碳 量参照 附录 2 表 2-2 取值 。其他 原料、 产品和 含碳输 出物的 含碳量,可根据物质成分或纯度来计算获取,或参照附录 2 表 2-3 推荐值。 2. 碳酸盐使用过程的温室 气体排放 碳酸盐 使用过程 产生的二氧 化碳排放, 根据每种 碳酸盐的使 用量及其二 氧化碳排 放因 子计算,见公式(6) 𝐸 碳酸盐 𝑖1 𝑛 (𝐴𝐷 𝑖 𝐸𝐹 𝑖 𝑃 𝑈𝑅 𝑖 ) ∑ (6) 式中 E 碳酸盐 碳酸盐使用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量(tCO 2 ) ; i第 i 中碳酸 盐,如果使 用的是多 种碳酸盐组 成的混合物 ,应分别考 虑每种碳酸 盐的 种类; AD j第 i 种碳酸盐用于原料、助溶剂、脱硫剂等的总消费量,单位为吨(t ) ; EFi 第 i 种碳酸 盐的二氧化 碳排放因子 ,单位为吨 二氧化碳每 吨碳酸盐(tCO 2/t 碳酸 盐) ,每种碳酸盐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可参考附录 2 表 2-4 中的推荐值; PUR i第 i 中碳酸盐以质量分数表示的纯度,以 表示。 3. 硝酸生产过程的温室气 体排放 硝酸生 产过程中 氨气高温催 化氧化会生 产副产品 氧化亚氮, 氧化亚氮排 放量根据 硝酸 产量、不同生产技术的氧化亚氮生 成因子、所安装的 NOx/ 氧化亚氮尾气处理设备的氧化亚 氮去除效率以及尾气处理设备使用率计算,见公式(7) 𝐸 硝酸 𝑖 , 𝑘 1 𝑛 𝐴𝐷 𝑖 𝐸𝐹 𝑖 (1 − η 𝑘 𝜇 𝑘 )10 −3 𝐺 𝑊𝑃 N2O ∑ (7) 式中13 E 硝酸 硝酸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量(tCO 2e ) ; i第 i 种硝酸生产技术; kNOx/ 氧化亚氮处理设备类型; AD i第 i 种生产技术类型的硝酸产量,单位为吨(t ) ; EFi 第 i 种生 产技 术类型 的氧 化亚 氮生成 因子 ,单位 为千 克氧化 亚氮 每吨 硝酸 (kgN 2O/tHNO 3 ) ,硝酸生产技术类型及每种技 术类型的氧化亚氮生成因子可参考附录 2 表 2-5; 𝜼 k第 k 种 NOx/ 氧化亚氮处理设备类型的氧化亚氮去除率,以 表示,NOx/ 氧化亚氮 尾气处理设备类型分类及其氧化亚氮去除率可参考附录 2 表 2-6; 𝝁 k第 k 种 NOx/ 氧化亚氮处理设备类型的使用率,等于尾气 处理设备运行时间与硝酸 生产装置运行时间的比率,以 表示; GWP N2O氧化亚氮的全球增温潜势值,取值为 310。 4. 己二酸生产过程的温室 气体排放 环己酮/ 环己醇混合 物经硝酸氧化制取己二 酸会生成副产品氧化 亚氮,氧化亚氮排放量 可根据己二酸产量、不同生产工艺 的氧化亚氮生成因子、所安装的 NOx/ 氧化亚氮尾气处理 设备的氧化亚氮去除效率以及尾气处理设备使用率计算,见公式(8) 𝐸 己二酸 𝑖 ,𝑘 1 𝑛 𝐴𝐷 𝑖 𝐸𝐹 𝑖 (1 − η 𝑘 𝜇 𝑘 )10 −3 𝐺 𝑊𝑃 N2O ∑ (8) 式中 E 己二酸 己二酸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量(tCO 2e ) ; i第 i 种己二酸生产工艺,分为硝酸氧化工艺、其他工艺两类; kNOx/ 氧化亚氮处理设备类型; AD i第 i 种生产工艺的己二酸产量,单位为吨(t ) ; EFi 第 i 种生产工艺 的氧化亚氮生成因子, 单位为千克氧化亚氮 每吨己二酸 (kgN 2O/t C 6 H 10O 4 ) ;无 检测数据 时,硝 酸氧化制 取己二 酸生产工 艺的氧 化亚氮生 成因子 可取 300 kgN 2O/t C 6H 10O 4 ,其他生产工艺的氧化亚氮生成因子可设为 0; 𝜼 k第 k 种 NOx/ 氧化亚氮处理设备类型的氧化亚氮去除率,以 表示,NOx/ 氧化亚氮 尾气处理设备类型分类及其氧化亚氮去除率可参考附录 2 表 2-7; 𝝁 k第 k 种 NOx/ 氧化亚氮处理设备类型的使用率,等于尾气 处理设备运行时间与己二 酸生产装置运行时间的比率,以 表示。 5.HCFC-22 生产过程产生的温室气 体排放 HCFC-22 在生产过程中 产生副产品 HFC-23,建设项目可 能回收部分 HFC-23 作为产品 外售,或安装 HFC-23 销毁装置销毁部分 HFC-23,其余部分则排放到大气中。 如果 安装了 HFC-23 销毁 装置, 销毁装 置所消 耗的化 石燃料 产生的 CO 2 排放 。应按 照 “化石燃料燃烧”进行核算。 HCFC-22 生产 过程的温 室气体 排放量(EHCFC-22 生产 )等 于所有 HCFC-22 生产 线的 HFC-23 产生温室气体排放量(E HFC-23 产生 ) ,减去 HFC-23 回收温室气体减排量(EHFC-23 回收 ) , 减去 HFC-23 销毁温室气体减排量(EHFC-23 销毁 ) 。14 𝐸 HCFC −22 生产 𝐸 HFC −23 产生 − 𝐸 HFC −23 回收 − 𝐸 HFC −23 销毁 (9) 式中 EHFC-22 生产 HFC-22 生产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量(tCO 2 e ) ; EHFC-23 产生 HCFC-22 生产线的 HFC-23 产生温室气体排放量(tCO 2e ) ; EHFC-23 回收 HFC-23 回收温室气体减排量(tCO 2e ) ; EHFC-23 销毁 HFC-23 销毁温室气体减排量(tCO 2e ) 。 𝐸 HFC −23 产生 𝐴𝐷 HCFC −22 𝐸𝐹 HCFC −22 𝐺 𝑊𝑃 HFC −23 (10) 式中 AD HCFC-22HCFC-22 生产线的 HCFC-22 产量,单位为吨(t ) ; EFHCFC-22 HCFC-22 生产线的 HFC-23 生成因子,单位吨 HFC-23 每吨 HCFC-22 (tHFC-23/tHCFC-22) ;生成因子应根据生产装置设计参数取值; GWP HFC-23HFC-23 的全球增温潜势值,取值为 11700。 𝐸 HFC −23 回收 𝐴𝐷 HFC −23 回收 𝐺 𝑊𝑃 HFC −23 (11) 式中 AD HFC-23 回收 以产品形式回收的 HFC-23 量,单位为吨(t ) ; GWP HFC-23HFC-23 的全球增温潜势值,取值为 11700。 𝐸 HFC −23 销毁 (𝐴𝐷 HFC −23 入口 − 𝐴𝐷 HFC −23 出口 ) 𝐺 𝑊𝑃 HFC −23 (12) 式中 AD HFC-23 入口 进入 HFC-23 销毁装置的 HFC-23 量,单位为吨(t ) ; AD HFC-23 出口 由于不完 全分解而从 HFC-23 销毁装置 (包括旁路) 排出的 HFC-23 量, 单位为吨(t ) ; GWP HFC-23HFC-23 的全球增温潜势值,取值为 11700。 6.HFC-23 销毁转化成 CO 2 的排放量 HFC-23 的销 毁处理 ,一方 面减少 了 HFC-23 的排 放量, 另一方 面被销 毁的 HFC-23 转 化成 CO 2 又增加了一部分 CO 2 排放量。计算方法见公式(13) 𝐸 HFC −23 销毁转化 𝐴𝐷 HFC −23 销毁 44 70 𝐺 𝑊𝑃 HFC −23 (13) 式中 EHFC-23 销毁转化 HFC-23 销毁转化成二氧化碳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tCO 2 e ) ; AD HFC-23 销毁 HFC-23 销毁装置实际销毁的 HFC-23 量,单位为吨(t ) ; GWP HFC-23HFC-23 的全球增温潜势值,取值为 11700。 7.HFCs/PFCs/SF6 生产过程副产物及逃逸 排放量 对 HFCs/PFCs/SF6 生产 过程副 产物及 逃逸排 放,推 荐采用 排放因 子法计 算, 计算方 法 见公式(14) 𝐸 HFCs/PFCs/SF6 𝐴𝐷 HFCs/PFCs/SF6 𝐸𝐹 HFCs/PFCs/SF6 𝐺 𝑊𝑃 HFCs/PFCs/SF6 (14) 式中15 E HFCs/PFCs/SF6HFCs/PFCs/SF 6 生产过程副产物及逃逸温室气体排放量(tCO 2e ) ; AD HFCs/PFCs/SF6某种 HFCs 或 PFCs 或 SF6 的产量,单位为吨(t ) ; EF HFCs/PFCs/SF6某种 HFCs 或 PFCs 或 SF6 生产过程的副产物及逃逸排放综合排放因子, 排放因子取值可参考附录 2 表 2-8; GWP HFCs/PFCs/SF6 某种 HFCs 或 PFCs 或 SF6 的全 球增温 潜势值 ,可 参照附 录 2 表 2-9 取值。 (三)净购入电力和热力消耗温室气体排放 净购入电力和热力消耗温室气体排放总量(E 净购入电力和热力 )计算方法见公式(15) E 净购入电力和热力 E 净购入电力 E 净购入热力 (15) 式中 E 净购入电力 净购入电力消耗温室气体排放量(tCO 2e ) ; E 净购入热力 净购入热力消耗温室气体排放量(tCO 2e ) 。 其中,净购入电力消耗温室气体排放量(E 净购入电力 )计算方法见公式(16) E 净购入电力 AD 净购入电量 EF 电力 (16) 式中 AD 净购入电量 净购入电力消耗量(MWh ) ; EF 电力 电力排放因子(tCO 2e/MWh ) ,可参照附录 2 表 2-10 取值。 其中,净购入热力消耗温室气体排放量(E 净购入热力 )计算方法见公式(17) E 净购入热力 AD 净购入热力 EF 热力 (17) 式中 AD 净购入热力 净购入热力消耗量(GJ ) ; EF 热力 热力排放因子(tCO 2e/GJ ) ,为 0.11tCO 2 e/GJ 。 净购入热力应包括净购入热水和净购入蒸汽 𝐴𝐷 净购入热力 𝐴𝐷 热水 𝐴𝐷 蒸汽 (18) a )以质量为单位计量的热水可按公式(19)计算 𝐴𝐷 热水 𝑀 热水 𝑇 −20 C10 −3 (19) 式中 AD 热水 净购入热水的热量,单位为吉焦(GJ ) ; M 热水 热水质量,单位为吨(t ) ; T热水的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 C水在常温常压下的比热容,取值为 4.1868 千焦每千克摄氏度(kJ/ (kg℃) ) 。 b)以质量单位计量的蒸汽可按公式(20)转换为热量单位 𝐴𝐷 蒸汽 𝑀 蒸汽 (E 𝑛 −83.7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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