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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ESG实践白皮书 基于发债企业和上市公司的观察 中 国 E S G 实 践 白 皮 书 中央结算公司董事长 2022年12月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自ESG概念被提出以来,践行ESG理念已逐渐成为推动 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方式,并正在形成全球趋势。中国始终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的积极 倡导者、参与者和推动者。在政策的引领下,中国ESG实践方兴未艾,越来越多的 实体企业和金融机构将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纳入经营目标,力求实现多方共赢的长 期可持续发展。 中央结算公司秉承金融基础设施的初心使命,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规划和 “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要求,发布绿色主题系列价格产品,研究构建绿色债 券环境效益指标体系,创新绿色债券担保品管理服务,持续完善可持续金融服务体 系,受到主管部门和市场机构的广泛认可。2020年以来,中央结算公司推出兼顾国 际标准规范和国内市场特点的ESG评价体系,开创性地实现中国发债企业和上市公 司全覆盖,全方位助力中国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 在多年深耕可持续金融领域的基础上,今年中央结算公司CCDC和国际资本 市场协会ICMA合作编写中国ESG实践白皮书基于发债企业和上市公司的观 察,总结监管部门、实体企业和金融市场等ESG生态圈参与方的探索,以期更全 面、更客观、更公允地展示中国ESG实践取得的成效,分享中国ESG相关经验,为 全球深化可持续发展提供案例借鉴。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中央结算公司将继续发挥国家重 要金融基础设施作用,为中国金融市场高质量的发展贡献中债力量,与市场各参与 方共同努力,迎接可持续发展趋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推动ESG航船扬帆远航。 领 导 致 辞 ICMA首席执行官 2022年12月 推动金融资本助力可持续发展是明确的全球议程。自2016年巴黎协定获得 批准以来,在金融市场中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公共和私营部门议程上的核心内容 之一。对金融市场而言,亟需呼吁市场考虑可持续性风险,促进全球市场参与者和 利益相关者达成共识,明确可持续的经济活动。 作为该领域的引领者和全球标准制定者,ICMA的使命是在全球范围内与监管 领域的机构紧密合作,为监管体系提供支持和建议,从而保持市场的稳健性、可信 度和质量。通过制定绿色债券原则社会责任债券原则可持续发展债券指 引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原则和气候转型融资手册,ICMA在全球范围内 协调各种声音,为可持续债券市场提供了最佳实践,明确了市场对于可持续债券透 明度的预期和要求,维护投资者对该市场的信心,为可持续债券发行的稳步增长奠 定了基础。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金融市场之一,中国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实现2030年“碳达 峰”和2060年“碳中和”的“双碳”目标,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绿色金融政策,中国 在岸和跨境发行的可持续债券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此。中国在可持续金融方 面也进行了国际合作,比如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反映了欧盟分类法 案和中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之间的共性;中国绿色债券原则进一步 统一了国内债券市场中对绿色债券监管规定,明确募集资金应百分之百用于符合条 件的绿色项目,与国际标准绿色债券原则相一致。 我们与中央结算公司CCDC合作,对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发布的ESG相关政策进 行了全面总结,更好地阐明中国在该领域监管发展的情况。此外,我们还研究了中 国金融市场ESG实践的发展,可为国际市场参与者和利益相关者所用。希望本白皮 书可以推动深入讨论,提高可持续金融法规和实践在全球市场的可用性和有效性。 领 导 致 辞 目 录 01 引 言 03 中国ESG 相关政策概览 15 中国企业ESG实践概况 27 中国金融市场ESG实践概况 37 相关建议 41 结束语 引 言 01 引言 ESG是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 - nance)三个英文单词的首字母缩写,于2004年首次作为单独概念由联 合国环境规划署提出,表示区别于财务原则的企业绩效标准和经营方 式,其核心是可持续发展理念。 当前,ESG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国际社会通过建立政 府间合作机制、缔结国际公约、实施目标行动等方式共同推动可持续 发展,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根据自身发展实际通过领导人宣示和 立法等方式宣布可持续发展目标,推动制定相应的ESG发展战略和实 施方案。 ESG理念在中国也得到了积极的响应。从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 中国传统智慧,到推动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到近年 来提出的“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 享”的新发展理念,以及“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 碳中和”的庄严承诺,中国始终把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放在突出地 位。当前,中国明确要求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中国式现代化、人与 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 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强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 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 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 达峰碳中和。这些都深刻地表明,可持续发展和ESG理念已成为中国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动选择和重要举措。 同时我们也观察到,ESG虽然发展迅速,但仍缺乏统一的标准和 模式,各个国家、行业组织、金融机构等都在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探索 和实践。在此背景下,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央结算公司”)和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联合撰写中国 ESG实践白皮书基于发债企业和上市公司的观察(以下简称 “本白皮书”),旨在梳理中国ESG各方参与者发展动态,总结中国 ESG发展经验,提供中国ESG实践案例,以更好地推动ESG发展。 我们认为,ESG的发展离不开相关政策制定者、实体企业、金融 机构以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参与和努力,并且需要这些主体相互促 进、密切配合,共同形成有效的ESG生态圈,形成推动ESG发展的合 力。因此,本白皮书重点关注了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制度建设和执行 成效。 本白皮书首先梳理了中国ESG相关政策尤其是金融市场相关政 策,旨在为该领域各参与方提供一个理解中国ESG政策体系的参考; 在此基础上,本白皮书从实体企业和金融市场的ESG实践进展两个角 度观察政策的执行效果。 二是实体企业探索和金融市场创新。 从实体 经济的视角,本白皮书根据广泛采集的企业微观数据展现中国企业 ESG信息披露实际情况以及ESG表现情况。企业样本不仅覆盖了上市公 司,还着重分析了中国境内债券市场发行人,以在数据可得的前提下 最大限度地全面展示中国企业ESG发展的全貌。从金融市场的视角, 本白皮书总结中国ESG投融资工具和第三方服务创新进展,展示中国 金融市场支持实体经济践行ESG的成效。 综上,本白皮书主体部分共分为四部分,整体安排如下第一 至第三部分围绕中国ESG生态系统展开,分别总结主管部门、企 业、金融市场三方的实践探索,第四部分提出了中国ESG实践进一 步深化发展的方向,旨在为ESG理念在中国的进一步推广和规范发 展提供参考。 中国ESG实践白皮书 02 ◎ ESG相关政策体系 ◎ 金融市场ESG相关政策 ◎ ESG相关信息披露政策要求 03 政策篇 制度建设在ESG理念落地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 用,是ESG生态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本部分一是对中国的ESG 相关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尝试归纳中国ESG政策体系的基本特 点;二是着重对金融市场相关政策的主要内容进行概括,展示 中国金融市场政策推动ESG实践取得的进展;三是对ESG信息披 露政策进行整理,为境内外机构深入参与中国ESG投融资提供 参考。 总的来看,中国正在逐渐完善ESG相关的财税、货币、投资 政策和标准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中国ESG实践白皮书 04 近年来,随着中国ESG相关具体政策快速涌现,政策框架逐步清晰,可 从多个角度进行梳理。 从政策的适用对象看, 可分为针对实体企业、针对金 融机构以及针对金融工具的政策。 从政策的规范内容看, 主要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理念指引”,引导实体企业或金融机构践行ESG理念;第二类是 “激励机制”,对实体企业或金融机构进行的ESG相关工作给予政策优惠; 第三类是“信息披露”,旨在通过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提升ESG相关实践透明 度(中国ESG相关政策框架见图1-1)。 从政策涉及的领域看, 环境、社会 责任以及公司治理三方面均有覆盖。 ◎ ESG相关政策体系 图1-1 中国ESG相关政策框架图  理念指引  激励机制  信息披露  分类标准  金融产品  理念指引  激励机制  信息披露 实体 企业 金融 机构 金融 工具 金融市场ESG相关政策 05 政策篇 中国ESG实践白皮书 06 总的来看,目前中国ESG相关政策呈现以下特点 中国ESG相关政策主要由部门规章和行业自律规则组成 政策发布主体主要包括国家部委、行业协会或是自律组织,政策通常从某 个行业或领域入手推动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并形成落地性实施方案。 中国ESG相关政策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 目前中国ESG相关政策已经涉及理念引导、执行指南、激励约束等ESG实践 主要流程,覆盖对象包括实体企业和金融机构。 围绕实体企业和金融领域的ESG政策并驾齐驱,协调发展 实体企业是践行ESG理念的主要载体,针对实体企业的ESG相关政策率先发 布,主要集中在污染防治及低碳转型领域。金融体系作为资源配置中的重要力 量,是推动ESG理念落地的重要渠道,针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的ESG相关政策 快速涌现。金融市场ESG相关政策也是本白皮书梳理的重点。  5ˆR¥m¯müü¥æ{ö³¥/6 ƒ[W,15B5B{0xOV« d ö´v sf ¹ö³ ƒ [W § d ö´æ{ö³ ¥ 5B § d B © n/ o v i B n/ ö´æ{ö³¥5B—-Zn/ovi{J_Bwö´vsf¹ö³J_Bwö´o/²ö³¥/6 ƒ[W,15Bh 7¯BJáŸÈö´vsf¹/²ö³h BŸÈö´æ{/²ö³¥5B§dŒn/ovin/ö´æ{/²ö³¥5BB©Œn/ov id¨‚BÑ5ž \PÒ2A/8ö´vsf¹ö³ \PÒ2A/8ö´æ{ö³¥5B—-ZJϙ46Ç¡„Œ/8ö´vsf¹ö³6Ç¡„Œ/8ö´æ{ö³¥5BB©™4 aviŒ/8ö´vsf¹ö³B©™4vŒ/8ö´æ{ö³s]s—-Z \PÒJö´v sf¹ö³s \Jö´æ{ö³5•—-Z \PÒJö´vsf¹ö³ \Jö´o ◎ 金融市场ESG相关政策 2016年,人民银行、财政部、发改委、原环保部、原银监会、证监会、原保监会 1 联合出 台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确立了中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顶层架构。此后, 各类型理念指引、激励机制、信息披露以及金融工具指引等政策相继出台,覆盖ESG投融资过 程的主要方面。中国金融市场ESG相关政策体系日益完善。 相关理念指引陆续推出,引导资金流向ESG领域 中国ESG相关指引文件主要集中在商业银行信贷领域。早在2007年,为配合国家节能减排 战略实施,企业落实环保政策的情况成为银行授信审查条件;2012年,原银监会发布绿色信 贷指引,鼓励银行主动开展绿色信贷业务;2022年,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 指引,进一步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从战略高度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 险管理体系。在引导资金流入绿色领域的同时,多个国家部委相继出台政策,引导信贷资金流 向小微企业、乡村振兴领域,推动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 2018年后,资管产品ESG相关投资指引陆续颁布。2018年,基金业协会发布绿色投资指 引试行,2019年,信托业协会发布绿色信托指引,引导ESG主题资管产品向标准化、 规范化和可持续方向推进。 07 政策篇 资料来源根据公开政策文件整理 表1-1 近年来ESG相关投资指引文件 时 间 部 门 文件名称 文件内容 2012年 2022年 2018年 2019年 2018年 2019年 绿色信贷指引 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 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 金融服务的意见等系列文件 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 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 绿色投资指引(试行) 绿色信托指引 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同 时首次提出银行保险机构应将环境、社会、治理 ESG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要求金融机构将更多资金投向小微企业等经济社 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要求金融机构将更多资金投向乡村振兴领域。 界定了绿色投资内涵,鼓励基金行业发展绿色投 资,引导基金管理人在开展绿色投资时使用已公 开的绿色标准筛选投资标的。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 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 对绿色信托给出定义,鼓励信托公司发展绿色信 托,要求信托公司开展绿色信托时遵循已公开的 绿色标准筛选投资标的。 原银监会 银保监会 人民银行 、 银保监会 、 证监会、发改委 、 财政部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 、 证监会、财政部 、 农业农村部 基金业协会 信托业协会 表1-2 ESG相关金融机构业绩评价政策 时 间 部 门 文件名称 文件内容 2012年 2014年 2018年 2021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原银监会 原银监会 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银保监会 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 考评监管指引 绿色信贷实施情况 关键评价 指标 关于开展银行业存款类 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 的通知已废止 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 金融 评 价方案 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 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 考核评估办法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监管评价办法试行 设置了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要求机构 开展绿色信贷实施情况自评价工作并将情况报送至 原银监会。 对全国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 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 将量化考核范围扩展至金融机构绿色贷款、绿色债 券等业务,引导金融机构有序增加绿色资产配置。 将包括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普惠型小微企业贷 款情况等纳入评价指标。 通过贷款规模、结构、制度建设、金融创新等方面 评价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情况。 要求机构设置社会责任类指标,用于评价支持节能 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情况。 通过贷款增速、贷款成本、资产质量、金融机构体制 机制建设等方面考核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公开政策文件整理 将ESG纳入金融机构业绩评价指标 2012年后,原银监会、人民银行、财政部陆 续发布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银 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商业银行绩 效评价办法等文件,将银行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绿色信贷、 绿色债券、小微企业贷款、乡村振兴贷款规模及 增速等成为银行绩效考核指标(见表1-2)。 持续健全金融统计制度 2013年起 , 原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相继制定 绿色信贷统计制度 , 并持续进行修订 , 为绿色 金融相关激励政策提供数据基础的同时 , 监测 融资支持绿色低碳经济情况 ( 见表1-3 )。 出台地方激励政策 多个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通过出 台财政激励、评估奖惩、设立地方绿色 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等方式鼓励绿色金 融发展。 颁布税收优惠及贴息奖补等政策 包括对小微企业、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给 予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贷款损失准备金 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 银行执行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创设支 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工具以及碳减排 支持工具等,引导金融资源流向乡村振 兴、小微企业及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 各类激励机制持续出台,提升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 中国ESG实践白皮书 08  }„€å-ZSû,¥d1—n/vºvŸÈ¨vKw tæ{kKnq,“BÑ5žƒHE’}F}I1BÑ5žIí0}FDŠIíuo 绿色分类标准逐渐统一,可持续债券快速涌现 2014年,国际市场对绿色债券的定义和最佳实践开始达成共识,ICMA推出绿色债 券原则。2015年,中国的绿色债券市场拉开序幕,多个主管部门参考国际经验,结合中 国实际相继出台业务指引,鼓励实体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总体看来,不同品种 的绿色债券监管规定不尽相同,支持项目范围以及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的比例要求 存在差异。2021年,为统一绿色债券支持项目范围,并逐步实现与国际惯例趋同,人民银 行、发改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2022年,为呼吁 中国绿色债券规则的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 2 参考ICMA的绿色债券原则,发布绿 色债券自律规则中国绿色债券原则,明确了绿色债券定义及四项核心要素,进一 步明确募集资金应100用于绿色项目。 近年来,多种可持续债券子品种的业务指引文件也陆续颁布。 2021年,交易商协会在 ICMA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原则的基础上发布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问答,在 ICMA社会责任债券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债券指引的基础上推出试点开展社会责 任债券和可持续发展债券业务的问答(见表1-4),进一步丰富了中国ESG可持续金融 产品体系。 09 政策篇 资料来源根据公开政策文件整理 表1-3 ESG相关金融统计制度 时 间 部 门 文件名称 文件内容 2013年 2020年 2018年 2020年 原银监会 银保监会 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 关于报送绿色信贷 统计表的通知 ( 已废止) 关于绿色融资统计制度 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建立绿色贷款 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 ( 已废止) 关于修订绿色贷款 专项统计 制度的通知 将统计范围拓宽至表内外融资 , 并新增支持低碳经济融 资 、 循环经济融资 、 气候融资 、 环境权益融资等专项统计 。 明确了绿色贷款的统计对象、统计内容、统计标 准、实施要求。 扩大绿色贷款统计范围,增设按绿色产业指导目 录(2019年版)分类相关指标。 对12类节能环保项目贷款及其节能减排效果进行统计。 中国ESG实践白皮书 10 表1-4 中国ESG主题债券相关政策 2015年 2015年 2016年 2016年 2017年 2017年 2021年 2021年 2021年 2021年 2022年 2022年 2022年 2022年 关于绿色金融债券发行管理 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 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业务 试点的通知 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 的指导意见 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 融资工具业务指引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 2021年版 ) 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 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 ( SLB) 十问十答 关于试点开展社会责任债券和 可持续发展债券业务的问答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 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 特定品种公司债券 ( 2022年修订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 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 绿色公司债券 ( 2022年修订 ) 关于开展转型债券相关创新 试点的通知 中国绿色债券原则 绿色债券发行指引 鼓励企业发行绿色企业债券,明确债券发行要求。 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明确债券发行要求。 对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等 提出指导要求。 鼓励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明确 债券发行要求。 对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的范围进行统一。 在ICMA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原则的基础上, 明确碳中和债的定义以及发行要求。 明确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的定义和发行要求。 在ICMA社会责任债券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债 券指引的基础上,明确社会责任债券和可持续发 展债券的定义和发行要求。 明确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蓝色债券、转型债券等 ESG主题债券的定义和发行要求。 明确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蓝色债券等ESG主题债 券的定义和发行要求。 明确转型债券的定义和发行要求。 明确了绿色债券的四大核心要素募集资金用途、项 目评估与遴选、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存续期信息披露, 并明确募集资金100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 。 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明确债券发行要求。人民银行 发改委 上交所 深交所 时间 部门 文件名称 文件内容 证监会 交易商协会 人民银行、 发改委、证监会 交易商协会 交易商协会 交易商协会 上交所 深交所 交易商协会 绿色债券 标准委员会 资料来源根据公开政策文件整理 信息披露是ESG相关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ESG理念在中国的持续深化,目 前ESG相关信息披露政策逐渐完善。本部分主要对中国ESG相关信息披露政策内容进行总 结,详细政策要求见附录。 ESG相关信息披露主体以高污染企业、央企以及证券发行人为主 环境保护部门最早出台相关政策,对重点排污企业、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环境方面 的信息披露做出要求。证监会以及沪深交易所发布相关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根据环境保护部 门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并进一步在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明确披露要求;绿色及ESG 主题债券的主管部门也都发布了相关业务指引,要求债券发行人披露募集资金用途、环境 效益等信息。此外,国资委发布政策引导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完善公司治理,鼓励定 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 金融机构的ESG相关信息披露要求逐步提高 2021年,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 区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方案银行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操作手册(试行) 和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鼓励金融机构主动披露环境风险管理、 业务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碳排放等信息。 环境和公司治理方面强制披露的信息相对较多,社会责任信息以鼓励披露为主 在环境方面,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 清洁生产审核等对环境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企业,必须披露污染物情况、碳排放情况、生 态环境违法信息等内容;在证券市场发行证券的企业,需按证券市场主管部门要求披露其 融资所投项目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信息,碳中和债券发行人需披露项目环 境相关信息,重点披露环境效益测算方法及参考依据。在公司治理方面,要求披露的内容 包括所有权结构、董事会组成及履职情况、薪酬结构、关联交易信息、内控制度等,均为 强制披露。在社会责任方面,企业可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职工保护、商品质量、社区关 系等方面的信息,以鼓励披露为主。 ESG信息披露政策逐渐重视发挥政策激励和处罚的作用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对于不依照办法规定披露环境信息,或者 披露的环境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企业,相关主管部门在通报批评的同时可处一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社会责任承担工作较好的企业和主动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能 被优先纳入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提升企业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 ESG相关信息披露政策要求 11 政策篇 中国ESG实践白皮书 12 总的来看,中国和欧盟、美国都形成了ESG相关信息披露政策体系,对披 露主体、披露内容、强制程度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在披露主体方面,中国和欧盟、美国的信息披露承担主体均从实体企业逐 渐向金融机构扩展 欧盟和美国对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要求更为具体和强制,金融机构应在 投资文件及官方网站上披露ESG因素变化对资产收益的影响以及投资所产生 的ESG影响。目前,中国对金融机构的披露要求以鼓励为主,侧重于金融机 构的环境风险管理和所投资资产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在披露内容方面,中国和欧盟、美国强制披露的内容存在不同 欧盟和美国强制披露的指标主要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污染物排放、企业 内部人控制、腐败、委托投票制度透明情况、员工人权及生命权等。中国强 制披露的指标围绕企业环境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污染防治情况、董事监 事履职情况和关联交易等。 中国和欧盟 、 美国ESG信息披露政策对比【专栏】 表1-5 欧盟与ESG信息披露相关的主要政策 时间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简称ESRS)(征求意见稿) 股东权利指令(Shareholders Rights Directive, 简称SRD,并于2017年修订形成SRD II) 要求上市企业披露公司投票相关事宜及关联交易明细。 要求企业重视环境和企业社会责任有关信息的披露。 要求金融产品披露ESG相关信息,包括金融产品在碳 减排、温室气体减排等方面的环境效益、资产在企业 社会责任相关特征等。 为金融机构可持续投资提供分类标准。 要求可持续投资披露所采用的基准指标算法、使用数 据等信息。 在NFRD基础上将信息披露主体扩大到所有大型和上 市企业 , 并拟对信息披露进行更具操作性的细节要求 。 明确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披露标准,要求符合CSRD 要求的企业在2024年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 要求企业披露环境、反腐败、人权保护等情况。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策略(A Renewed EU Strategy 2011-14 for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非财务报告指令 (Non-financial Reporting Directive,简称NFRD) 可持续金融信息披露条例 (Regulation 2019/2088,简称SFDR) 可持续金融分类条例 (Regulation 2020/852,简称Taxonomy Regulation) 气候及信息披露条例 (Regulation 2019/2089,简称CBR) 公司可持续报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简称CSRD)(制定中) 13 政策篇 表1-6 美国与ESG信息披露相关的主要政策 时间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S-K规则(Regulation S-K, 2020年最新修订) 要求证券发行人在定期报告中进行公司治理相关信息 披露,并对内容和格式进行了具体规定。 要求大多数上游生产源和下游排放源(二氧化碳年排 放量25000公吨及以上的大型设施)对温室气体排放 量进行上报。 要求经营矿井业务的发行人披露包括矿井安全和员工 健康受危害的程度、煤矿或其他矿产经营中发生的违 法或行政处罚等负面事件信息。 该草案建议要求证券发行人在注册资料和年报中披露 与经营相关的气候风险、风险管理措施、GHG排放量 等信息。 为证券发行人定期报告中评估与气候变化相关的风 险,披露为减排温室气体所耗费的必要资本支出等信 息提供了指引。 温室气体强制报告规则 (Mandatory Greenhouse Gas Reporting Rule) 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披露指南(Guidance Regarding Disclosure Related to Climate Change) 关于矿井安全的信息披露规定(Mine Safety Disclosure, Section 1503 of the 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 以加强和标准化气候相关披露为目的的规则草案 (The Enhancement and Standardization of Climate-Related Disclosures for Investors) 中国ESG实践白皮书 14 15 企业篇 ◎ 中国企业ESG信息披露现状 ◎ 中国企业ESG表现 企业是ESG理念落地的发动机,调动企业开展ESG实践的积 极性是推动建设ESG生态系统的核心要义。本部分围绕中国企 业的ESG信息披露和ESG发展表现两方面进行分析。其中,ESG 信息披露方面,一是关注有多少企业披露ESG相关报告,二是 关注企业主要披露了什么内容;ESG发展表现方面,主要根据 企业披露的数据,对中国企业近年来ESG实际表现进行分析。 本部分的分析样本为2018年至2021年在中国境内债券市场发行 公募信用债券的发行人以及A股上市公司,样本企业共计8660 家,包括债券发行人5069家,上市公司4070家 3 。 总的来看,中国企业ESG信息披露呈现主动性提升、载体 多样,但不同主体之间差异较大,披露内容仍需进一步丰富的 现状;企业在减污降碳、利益相关方保护等方面主动作为,积 极提升自身ESG水平。  ,¥PPýsBÑ,0/öPýå-Z0d ƒm¸ ñŒ,–æ{o 中国ESG实践白皮书 16   r“™ ãJã0Çnh 7¯r“/úv\[Jã0Çn03Ko}o0Jã0Ç1h 7¯Jã0Çü¹na-x ñŒº.Jꪪm¸4nq,“Jã0Ço,¥æ{wh 7¯nr“/úv-VJã0Çx¹ ñŒTOL¦ \Jwh 7¯nr“/úv-V Jã0ÇKwD¸x}˜-Vm¸Jã0Çö‚P}}ag’³[ o 30 25 20 15 10 5 0 披 露 比 例 23.20 15.47 25.00 15.24 25.99 16.00 27.87 16.41 2018 2019 2020 2021 图2-1 企业ESG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 债券发行人 数据来源中央结算公司 披露ESG相关报告的企业比例逐年上升 除年报等定期报告和发行文件外,ESG相关报告是企业主动进行ESG相 关信息披露的主要载体。统计数据显示,披露ESG相关报告 4 的比例从2018 年的16上升至2021年的19,披露意愿有所提高。上市公司披露比例高于 债券发行人,2021年分别为28和16(见图2-1)。在企业披露的ESG相关 报告中,超过80的披露载体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而环境、社会及管制报 告等其他类型报告的披露比例不断增加。 ◎ 中国企业ESG信息披露现状 17 企业篇 ESG相关报告的披露及时性仍需提升 企业披露当年ESG相关报告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次年1月至4月,2021年, 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的这一比例分别为95和69。同时,仍有接近20 的债券发行人在次年四季度披露报告,且2021年这一比例高于2018年,披 露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见图2-2)。 图2-2 企业ESG报告披露时间分布 数据来源中央结算公司 1-4月 5-6月 7-8月 9-12月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上市公司 债券发行人 2018 2021 2018 2021 占 比 91.09 95.24 73.46 68.52 7.67 3.57 16.48 17.92 中国ESG实践白皮书 18 不同行业ESG相关报告披露率差异较大 在政策的推动下,八大高耗能行业的债券发行人披露比例高于债券发行人平均水平, 其中石化和建材行业的披露比例超过50,其他行业披露率均超过或接近30(见表 2-1)。八大高耗能行业的上市公司披露比例基本超过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见表2-2)。 表2-1 八大高耗能行业债券发行人ESG相关报告披露比例 数据来源中央结算公司 2018 2019 2020 2021 石化 建材 航空 钢铁 造纸 有色 电力 化工 债券发行人平均值 75.00 66.67 33.33 45.16 40.00 54.76 35.71 26.00 15.47 75.00 54.55 42.86 38.71 40.00 51.16 34.65 24.00 15.24 76.92 54.55 43.33 44.44 40.00 41.86 35.51 24.53 16.00 64.29 54.55 46.67 47.22 40.00 36.59 31.86 26.92 16.41 表2-2 八大高耗能行业上市公司ESG相关报告披露比例 数据来源中央结算公司 2018 2019 2020 2021 钢铁 造纸 电力 石化 有色 航空 建材 化工 上市公司平均值 45.71 46.43 46.05 45.45 43.16 28.79 25.61 18.31 23.20 52.94 53.57 47.95 45.45 44.33 29.85 26.51 20.95 25.00 54.29 58.62 51.39 43.48 42.27 29.41 26.74 20.98 25.99 58.33 60.61 54.05 43.48 40.40 27.78 28.09 20.78 27.87 19 企业篇 数据来源中央结算公司 2018年 2021年 图2-3 不同资产规模债券发行人ESG相关报告披露比例 60 50 40 30 20 10 0 500亿元以下 500-2000亿元 2000-5000亿元 5000亿元以上 披 露 比 例 债券发行人资产规模 图2-4 不同市值上市公司ESG相关报告披露情况 数据来源中央结算公司 2018年 2021年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50亿元以下 50-100亿元 100-500亿元 500-1000亿元 1000亿元以上 披 露 比 例 上市公司市值规模 大型企业的ESG相关报告披露比例相对较高 资产规模较大的债券发行人,ESG相关报告的披露比例较高。2021年,资产规模超过 2000亿元的债券发行人ESG相关报告披露比例超过50,较2018年提升明显,资产规模500 亿元以下的债券发行人ESG相关报告的披露比例在10左右(见图2-3)。市值规模超过 1000亿元的上市公司ESG相关报告披露比例处于较高水平,2021年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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