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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 本研究作为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组课题之一, 对中国的蓝色金融发展、国际现有蓝色金融实践,特别是蓝色金融产业目录的建设方面进行了梳理 与总结,初步提出可供青岛银行乃至山东省发展蓝色金融的可持续海洋产业参考建议。 本报告版权归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北京绿金院)所有。本报告用于在特定领域 的研究与交流,未经北京绿金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其内容。如引用报告内容, 应清晰注明来源。如有内容或合作等问题,请通过如下电邮联系我们infoifs.net.cn 。 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北京绿金院)是一家注册于北京的非营利研究机构。研究 院聚焦 ESG 投融资、低碳与能源转型、自然资本、绿色科技与建筑投融资等领域,致力于为中国 与全球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市场与产品的研究,并推动绿色金融的国际合作。北京绿 金院旨在发展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智库,为改善全球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做出实质贡献。 蓝色金融实践与研究课题组 白韫雯 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专美佳 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陈冀俍 北京绿研公益发展中心 曾阿仙 北京绿研公益发展中心 林治乾 青岛银行 朱 璐 青岛银行 致 谢 感谢以下专家对本课题的指导与支持 马 骏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 范小琴 亚洲开发银行东亚局公共管理、金融部门和区域合作处处长 黄安迁 亚洲开发银行东亚局高级金融专家 邓康桥 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博士 刘曙光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刘大海 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海岸带科学与战略中心主任 刘正华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海洋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段晓峰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海洋经济研究室主任 苏庆猛 山东省海洋局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处二级调研员 李长波 中国农业银行绿色金融研究院绿色金融创新实验室专家 韩伟杰 恒丰银行山东省重点项目办公室执行主任 朱亚平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副秘书长 张亦默 世界自然基金会(瑞士)北京代表处海洋和塑料项目总监 目录 执行摘要 1 1 引言 4 2 蓝色金融的机遇与挑战 8 2.1 中国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发展 . 9 2.2 中国海洋经济和蓝色金融的发展历史和现状 10 2.3 中国蓝色金融实践以蓝色债券为例 13 2.4 国际蓝色金融实践以蓝色债券为例 15 2.5 中国蓝色金融的挑战与机遇 . 17 3 蓝色金融指引和标准 19 3.1 世界银行的蓝色经济分类 . 23 3.2 亚洲开发银行绿色和蓝色债券框架 . 25 3.3 国际金融公司(IFC )蓝色金融指引 . 27 3.4 青岛银行蓝色资产分类标准 32 3.5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相关蓝色指引 . 37 3.6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蓝色金融指南 39 3.7 分析总结 39 4 山东省海洋产业发展分析 . 41 4.1 山东省海洋产业总体布局 . 42 4.2 山东省海洋产业可持续发展规划 43 4.3 维护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 . 55 4.4 分析总结 56 5 可持续海洋产业投融资支持目录 58 5.1 蓝色金融环境目标 . 59 5.2 蓝色金融指导原则 . 60 5.3 蓝色产业投融资支持目录 . 62 6 小结 82 附录 84 参考文献 86 表格 及专栏 目录 表 2-1 国际蓝色金融实践蓝色债券 . 15 专栏一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 . 20 表 3-1 世界银行蓝色经济分类 23 表 3-2 青岛银行蓝色资产分类标准 33 表 3-3 健康和富有成效的海洋的 5 个临界点 38 及对应主要海洋相关产业活动 . 38 专栏二 山东“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 43 专栏三 恒丰银行支持山东省海洋渔业 [22-24] . 46 专栏四 环境保护标准成为船舶融资的重要考量 48 专栏五 政府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蓝色药库”产业投资基金 . 49 专栏六 农行和青岛银行支持浒苔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27, 26] 50 专栏七 青岛水务集团蓝色债券融资建设海水淡化项目 [32, 33] . 50 专栏八 青岛银行支持海上风力发电 52 专栏九 兴业银行海洋湿地碳汇贷支持海洋湿地保护 [28] . 52 专栏十 全国首单海洋碳汇指数保险合同 [39] . 53 专栏十一 青岛银行支持海洋污染防治 56 表 5-1 山东省蓝色产业投融资支持目录 63 1 执行摘要 长久以来,海洋为自然生态与人类社会提供了丰富的惠益,包括供氧、调节气候、提供粮食和 生计、服务全球运输等。海洋的健康对于全球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然而海洋正面临重重危机,包 括海岸侵蚀、海平面上升、海水变暖和酸化、海洋污染、生物资源受到的过度捕捞以及海洋生物多 样性的退化等。近十年,海洋危机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空前重视,作为基于市场的应对方案,蓝色经 济得到了多方倡议,并成为全球治理、国际合作进程中被反复探讨的热点。蓝色金融通过引导社会 资本投入可持续海洋产业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于蓝色经济发展。蓝色金融可以更加全面、系 统地覆盖具有正面环境外部性的涉海经济活动,降低海洋资源资产的环境风险,推进将海洋生态系 统服务转换为社会经济价值。 蓝色金融的机遇与挑战 目前,国际层面的蓝色金融讨论主要聚焦于发展前期的基础奠定工作,包括建立政策框架、标 准体系以及项目开发的能力建设等方面,旨在培育金融行业可以进入的蓝色经济项目市场。有关蓝 色金融的通用原则制定还停留在国际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倡议和宣言层面,缺少落地的规则与框架, 暂时未将蓝色经济及蓝色金融作为独立的发展成分建立起详尽规则与投资平台。越来越多的国际机 构对于蓝色经济投资和创新蓝色金融产品的推出,如蓝色债券的发行,予以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 并积极探索投资原则,试图引导蓝色金融在推动海洋保护、改善海洋环境、发展蓝色经济的方面发 挥更重要的作用。 国内外现有蓝色金融指引和标准 蓝色金融需要强有力的支持性监管框架来引导和监管投融资活动。国内外正持续探索蓝色金融 的指引和标准,试图将一般性的蓝色经济融资原则,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可持续蓝色经 济金融原则和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可持续海洋原则,转化为蓝色债券发行和蓝色贷款发放的 准则。2021 年亚洲开发银行( ADB)绿色和蓝色债券框架明确了蓝色项目筛选标准,支持固 废处理改进、塑料循环利用、水污染防治等项目。同年,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FC )蓝 色金融指引明确支持促进污染防治、自然资源养护、生物多样性养护以及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的 涉海经济活动。在此基础上,青岛银行制定了适用于地方实践的 蓝色资产分类标准 。 中国绿 色债券原则纳入蓝债并将其作为普通绿债之一。 2 蓝色金融重点支持领域 我国亟需建立蓝色金融的标准体系,同时培育蓝色经济项目市场,例如,我国目前缺少蓝 色债券发行规则和标准,难以大规模发行蓝色债券。建立蓝色金融标准的探索可以从地方沿海 省市开展 先试先行。山东省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在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及可持续 发展领域发挥着引领作用。山东省城商行青岛银行不仅在绿色金融领域具有丰富经验,而且与 IFC 合作积极推动我国蓝色金融发展,率先提出了蓝色资产分类标准。 “十四五”期间,山东省致力于完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为了 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渔业资源,山东省推动海洋捕捞渔业和海水养殖以及水产品价值链的可持续 转型升级,改善其海洋渔业的环境可持续性。 为了持续保障供水安全,山东省继续推进海水淡化与 综合利用业建设。 为加强海上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山东省支持海上风电、潮汐能等海洋能规模 化、 商业化发展。 同时,山东省将加快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以支持海水养殖、 海水淡化、 海上可 再生能源等产业,并打造绿色低碳海洋交通运输业。 对于尚未市场化的海洋资源,如海洋碳汇, 山 东省部署了研发进程,拓展潜在海洋增汇途径和方式,并积极探索实现海洋旅游业的环境可持续性, 实现生态产品价值。 山东省将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并举,集约节约利用海洋 资源,推动海洋生态与海洋产业协同发展。 建立蓝色金融标准体系的利好环境 山东省将在“十四五”期间构建和完善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对于海洋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和 海洋服务业的发展,都有了比较具体的规划,对于一些行业甚至提出了定量的发展目标。海洋生态 环境保护作为三类增长支柱产业的物质基础和基本保障,也得到了充分关注。山东省政府支持产业 部门和金融机构进行海洋投融资,定期修订发布海洋产业投融资指导目录,建立海洋经济融资项目 库,推进海洋产业与多层次资本市场深度对接。金融行业已经积极参与到山东省可持续海洋经济的 建设中,在蓝色金融如何支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开展了很多有益的探索。 蓝色产业分类参考目录 如何推动海洋生态与海洋产业协同发展,将环境保护和资源养护按照构建海洋生态文明的理念 融入到海洋产业发展中,是山东省海洋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重要挑战。因此,基于上述讨论,本报告 3 试图对山东省的可持续海洋经济活动分类,希望能为山东省的海洋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中金融机 构发挥更大的作用提供参考。 结论与建议 本报告认为,一方面需要政府出台权威性的海洋产业投融资指导目录并不断完善,识别蓝色金 融可以支持的产业投融资活动,完善蓝色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指导;另一方 面,需要政府在环境保护、资源养护、生态补偿等政策方面释放更加有力和明确的信号,引导创新 的商业解决方案服务于海洋产业及部门的可持续发展。 借鉴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和发展,蓝色金融发展首先需要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建立蓝 色金融标准体系,界定蓝色金融支持的海洋产业投融资活动的范畴。如果一些蓝色经济项目存 在一定风险、回报周期较长但环境和社会效益突出,政府部门或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一些 优惠的金融支持,引导社会和商业金融机构投入资金。金融机构则通过产品服务创新来支持海 洋产业可持续发展,如蓝债、碳汇质押贷款等。同时,为了确保关注社会和环境效益的优惠 资 金获得预期的综合效益,贴标蓝色经济的项目需要通过统一的标准进行信息披露,保证蓝色金 融准确而持续地服务于可持续发展。 4 5 过去二、三十年中,社会经济发展对环境造成显著消极影响,破坏了社会经济发展所依赖的自 然资源和生态系统服务,而这反过来又威胁社会经济发展的延续与繁荣。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主 要包括温室气体排放造成的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海洋污染与海洋鱼类资源枯竭等。如果不 对这些负面影响加以治理,环境会遭受不可逆转的损害。人们需要应对这些问题,以维护自然环境 的健康,并使得人类能够持续地获取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所提供的服务,从而使得人类社会经济能 够持续地繁荣发展。 2015年联合国通过了 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及 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 ), 将环境、社会和经济的共同可持续发展列为人类社会共同优先事项。 气候变化已经在全球范围造成更为剧烈的极端气候事件频发,带来的影响包括海洋酸化和暖 化加剧、海平面加速上升等。世界气象组织最新报告显示,由于气候变化, 2021 年海洋暖化和 酸化水平以及海平面上升速率均创下历史新高,大部分海洋在 2021 年经历了至少一次猛烈的海 洋热浪 [20] 。 这使得海洋生态系统(如珊瑚礁、海草草场等)面临崩溃风险,并加剧全球鱼类资源枯 竭。因此,脆弱的沿海社区不但面临着风暴潮等极端气候事件的直接威胁,还面临由于沿海生态系 统崩溃而造成的粮食安全风险和生计问题。气候韧性是抵御、适应气候变化影响并从中恢复的能力。 增强沿海社区乃至更广泛社会群体的气候韧性可以确保粮食安全和生计稳定,确保社会公平,为全 球可持续发展目标及进程作出重要贡献。 长久以来,海洋为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提供了丰富惠益与福祉,包括供氧、调节气候、提供食 物和生计、全球运输等。因此,海洋健康对于全球可持续发展进程至关重要。但是当前海洋面临重 重危机,包括海岸侵蚀、海平面上升、海水变暖和酸性增强、海洋污染、鱼类资源的过度捕捞和海 洋生物多样性的减少。SDG14 为“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以促进可持续发展”,旨在 解决一系列海洋问题减少海洋污染,保护海洋和沿海生态系统,尽量减少海洋酸化,终止非法和 过度捕捞,增加对科学知识和海洋技术的投入,以及遵守要求安全、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的 国际法等。而 SDG14 的实现则有助于其他 SDGs 的进展,例如减贫和维护粮食安全(SDG1,2 )、 促进社会经济增长(SDG8 )、支持气候行动( SDG13)。实现 SDG14 与推进更广泛的可持续发 展进程密不可分。 国际社会通过制定 SDG14,将海洋可持续发展确定为一个优先领域;并通过引入联合国” 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计划以及国家和区域蓝色经济计划,将海洋可持续发展进一步 6 列为优先事项。而资金投入是实现这些海洋健康承诺的基础,对实现联合国 2030 年可持续发 展议程至关重要。 然而, SDG14 仍然是所有 SDGs 中获得资金投入最少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这里的 SDG14 资金包括所有类型的可持续海洋资金,如官方发展援助(ODA )、慈善资金和来自私营部门的资金 投入。截至 2019 年, SDG14 从 ODA 中获得的资金占所有 SDGs 的 0.01 [21] 。 2020 年的一项研 究估计,在 2030 年之前,每年需要 1,745.2 亿美元来实施 SDG14;然而,在疫情之前的时期(2015 至 2019 年),SDG14 得到的资金总额仅不到 100 亿美元 [41] 。 2020 年的估计比较了 SDG14 的资 金目标和资本支出,显示到 2030 年实现海洋目标所需的资金需求只有 15得到了满足 [16] 。 蓝色经济作为基于市场的海洋危机的解决手段,成为全球治理、国际合作的论坛中反复讨论 的热点。 联合国海洋大会( UNOC)是海洋可持续发展领域最重要的国际会议,2022 年 6 月,第 二届 UNOC 成功举办,通过了旨在拯救海洋的新政治宣言。该宣言指出,必须找到创新的融资解 决方案来推动向可持续海洋经济转型,并扩大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以及基于生态系统的方法,以支 持沿海地区的复原力、恢复和生态系统的保护。联合国秘书长海洋问题特使彼得·汤姆森指出,蓝 色经济(可持续的海洋经济)已是人类社会可持续未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获得更多资金投入。 基于落实“海洋强国”战略、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的内生动力,我国将蓝色经济视为经济增长 机遇,努力推动海洋经济可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蓝色经济将助力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达成“双 碳”目标,并实现对 SDGs 的承诺。 2017 年首届 UNOC 上,我国提交了自愿承诺并设立发展可持 续海洋经济的目标; 2022 年第二届 UNOC 上,我国提出多项承诺,包括推进海洋能、海水淡化等 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实施“全球海洋碳负排放”大科学计划等。2019 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提 出大力发展蓝色经济,保护海洋环境,建设海洋强国。 蓝色金融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可持续海洋产业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推动蓝色经济发展。 如果蓝色金融可以更加全面、系统地覆盖具有正面环境外部性的涉海经济活动,就能降低海洋 资源资产的环境风险,推进海洋生态服务价值转换为社会经济价值。目前,国际上针对蓝色金 融的工作大多聚焦在蓝色金融的政策框架、标准体系以及项目开发的能力建设等方面,目的是 培育金融行业可以进入的蓝色经济项目市场。我国在蓝色金融发展方面也处于同样的阶段,亟 需建立蓝色金融的标准体系,同时培育蓝色经济项目市场。例如,我国目前缺少蓝色债券发行 规则和标准,难以大规模发行蓝色债券。 7 为了推动我国蓝色金融发展,初步建立其标准体系,我们从我国沿海地方 省份出发,选 取山东省作为此次研究区域,结合其海洋经济及产业特点,开展研究。 山东省是我国沿海省 份,“十三五”期间,其海洋经济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前列。 2022 年 5 月 20 日,山东省成为联 合国生物多样性金融项目在中国的唯一示范省份。“十四五”期间,山东省将继续致力于建设 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维护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推动海洋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健康发展, 建设海洋强省。山东省城商行青岛银行是首批绿色债券发行试点银行,在绿色金融领域具有丰 富经验,其绿色投资涵盖废物管理、水务和自然保护领域,与蓝色经济具有高度协同性。近年 来,青岛银行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 IFC)合作积极推动国内蓝色金融发展,先试先 行,并率先签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倡议。因此,山东省在我 国发展蓝色金融的现阶段具有引领示范的作用。 本报告对国内外蓝色金融发展的机遇和挑战进行了分析,重点梳理和总结了已有的蓝色金融标 准体系方面的建设。立足于山东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及海洋产业体系建立的可持续性要求, 本报告围绕海洋和沿海生态系统管理和恢复、海洋污染防治、可持续沿海和海洋发展等蓝色金融重 点支持领域,初步提出可供青岛银行以及在山东省发展蓝色金融的可持续海洋产业参考建议。同时, 本报告也举例说明了目前建立蓝色金融标准体系已经具备的利好政策以及最佳金融实践。本报告将 用于与山东省地方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涉海企业等展开对话交流,为落实蓝色金融支持产业实践 提供理论研究基础,促进形成国内关于蓝色金融标准体系的话语讨论。 8 9 2.1 中国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发展 可持续金融旨在将资金导入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 人类经济活动是气候变化和生物多 样性退化的驱动因子,要扭转这二者的趋势,人类经济活动需要向可持续的方向转型。金融业作为 促进经济发展的工具,在实体经济转型过程中被期望发挥更大的作用。 2021 年 10 月,G20 财长 和央行行长会议指出,可持续金融对绿色转型至关重要,核准了由人民银行与美国财政部共同牵头 起草的G20 可持续金融路线图和G20 可持续金融综合报告,可持续金融的发展方向和实现 路径进一步清晰。 中国正成为全球可持续金融发展的规则制定者,由中方牵头的可持续金融重要 术语合集已确立为 ISO/TC322 首个国际正式标准。直至目前,可持续金融围绕经济、社会和环 境的可持续发展问题逐步建立起了新的金融体系,衍生了社会责任投资,环境、社会和企业治理 (ESG )投资,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影响力投资等概念。 近十年来,绿色金融在中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中国经济向可持续发展转型中发挥着 重要作用。 2016 年,中国作为 G20 轮值主席国,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 G20 峰会议题,推动了 绿色金融在该进程中的主流化。在 G20 峰会召开之际,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 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绿色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该指导意见明确绿色金融 体系为“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 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201 7 年,人民银行等五 部委联合发布了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2016-2020 年)。 2018 年 9 月,全国 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 基本框架和六个工作组。工作组分别研究绿色金融通用基础标准、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标准、绿 色信用评级评估标准、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标准、绿色金融统计与共享标准、绿色金融风险管理 与保障标准,从而基本确立了中国的绿色金融标准框架体系。 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界定了部分海洋经济活动的环境可持续性。 自 2015 年末贴标绿债市场启动 以来,我国绿色债券市场保持高速增长,持续位列全球绿债发行量最大的国家之一。2016 年,中国 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撬动更多社会 资本投资绿色产业,加快中 国经济的绿色转型。近年来,中国积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用以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和 产业结构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和证监会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 年 版 ),国家发 改委、 人行等 7 部委发布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银保监会发布了绿色融资统计 10 制度(2 020 年版),均涉及海洋污染防治、海上可再生能源(以海上风电为代表)、可持续海水 养殖和捕捞渔业、清洁航运、海洋资源养护与生态修复等海洋部门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绿色金融主要支持的是可持续的陆地经济,而中国面临着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需求, 蓝色金融则应运而生。 绿色金融体系中对于可持续海洋经济活动的具体界定和识别是非常有限的, 而海洋经济和陆地经济的环境影响又存在显著差异,并且海洋经济的权属结构与陆地也不同。此外, 大部分公海资源和环境保护仍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因此,陆地经济的基于行业分类的司法和行政 管理以及围绕主要环境效益的管理机制和市场工具等,对于海洋经济来说则无法直接适用和对接。 所以,蓝色金融被提出以专门支持基于健康海洋的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对蓝色金融来说,绿色金 融标准系是很好的参考,但在目录标准、工具指南和风险与机遇的分析等方面,仅从绿色金融中做 “摘取”无法满足蓝色金融的发展需求。 相比于已经发展成熟的绿色金融而言, 蓝色金融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 海洋的环境外部性 更广泛、责任划分更加复杂,从而对蓝色金融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相比于长期发展的陆地经济 而言,海洋经济要建立或健全不同产业、不同经济活动的管理部门、管理机制和市场工具,还需要 相对漫长的过程。目前,国内外在蓝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框架方面已有初步探索和研究,但只有进一 步发展细化的产业目录与指导工具、明确涉海经济活动的权责界限,才能推动规模化蓝色金融项目 落地,从而切实支持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2 中国海洋经济和蓝色金融的发展历史和现状 21 世纪初期,我国海洋产业体系初步成形,海洋经济初具规模且发展条件不断优化。 国务 院在 2003 年发布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是我国首份指导海洋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标志着中央政府开始将海洋经济作为整体的经济系统看待。这意味着我国海洋经济正在改变过去产 业结构单一、资源开发不受制约、各海洋产业独立发展的局面。纲要显示出我国正致力于推动 全面的海洋产业规划,有效发挥产业间协同促进作用。之后,各沿海省份也相继出台了地方海洋经 济发展规划。此外,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为促进海洋经济健康发展,我国围绕海洋环境保 护、资源开发等方面也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 11 进入 21 世纪以来,“海洋强国”战略部署将海洋经济提升到更高战略层次,我国制定了一 系列海洋发展规划以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 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建设海洋强国”,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海洋强国”。 从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等传统产业,到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水利用业等新兴产业,海洋经济 被视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十四五”期间,建设中国特色海洋强国必须进一步强调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加快构建 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协调推进 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 “十四五”规划提出“积极拓展海洋经济发 展空间”等系列要求,包括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协调推进海洋资 源保护与开发,打造可持续海洋生态环境,加速建设中国特色海洋强国。其中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 系包括推进海洋能规模化利用、优化近海绿色养殖布局、发展可持续远洋渔业等。 在 2010 年以来的国际和国内的政策话语中,蓝色经济指向“海洋向好”的经济活动,包括 海洋和沿海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协同推进海洋生物资源养护与生态环境保护。 蓝色经济不 仅仅将海洋经济视为经济增长的机遇,而是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为所有可持续海洋经济活动 提供发展框架,积极促进环境可持续、经济增长、社会包容等发展目标之间协同互促、齐头并进的 良好关系。蓝色经济包括传统意义上的海洋经济部门,如能源、航运、渔业、海水养殖、旅游 等;也包括目前尚未市场化的人类活动,如碳储存、海洋海岸保护、社会文化价值和生物多样 性养护等。 蓝色经济支持所有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 SDGs),尤其是目标 14“保护和可持续利 用海洋和海洋资源”(水下生命),而对 SDGs 的承诺则成为各国推动蓝色经济发展的动力 。 蓝 色经济旨在改善人类福祉和社会包容,同时大幅降低环境风险和生态代价;与绿色经济的区别 在于, 蓝色经济聚焦于与陆域经济存在多元差异而具有不可忽视的独特性的海洋经济。 蓝色经济是可持续的海洋经济。 蓝色经济试图超越既有基于资源利用的经济增长模式,将海 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海洋经济发展统一起来。相比于传统海洋经济,蓝色经济强调海洋开发与保护的 协调发展,海洋生态和环境可持续利用,大力建设海洋生态文明。 蓝色经济将助力我国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应对气候变化达 成“双碳”目标,并实现对联合 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承诺。 我国是海洋大国,拥有约 300 万平方公里主张管辖海域, 1.1 万余 海岛, 海洋资源丰富,蓝色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2 017 年联合国海洋大会上,中国 提交了自愿承诺并设立发展可持续海洋经济的目标。 2019 年 我国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发 12 展蓝色经济, 保护海洋环境,建设海洋强国。 例如,推动捕捞渔业、海水养殖可持续转型,可以在 养护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的同时实现维护粮食安全等可持续发展目标。再如,通过海洋及 沿海生态修复保护,可以增加沿海地区应对气候变化的韧性;同时,红树林、海草床等海岸带蓝色 碳汇的保护和利用,可以为碳减排等气候减缓行动作出贡献。 蓝色金融致力于推进海洋 生态服务的价值转换,实现环境、经济、社会效益。 海洋生态 系统服务包括海洋提供的渔获、生物多样性等生态产品,航运、生态文化旅游、防洪、风暴保 护、繁育栖息地、海岸线稳定和侵蚀控制、固碳、供氧、促进水文循环以及水和热量的对流循 环等生态服务。然而,目前对一些重要的海洋生态服务价值的转换依然相当困难,相关核算方 法尚未发展成熟或形成共识。一些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在既有的绿色金融的环境外部性管 理体系中有部分覆盖,如海洋生物多样性和固碳效益等,而且更多海洋生态服务价值在既有的 体系中基本无法覆盖。如果蓝色金融可以更加全面、系统地覆盖具有正面环境外部性的涉海活 动,就能降低海洋资源资产的环境风险,推进海洋生态服务价值转换为社会经济价值。 蓝色金融是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支持可持续海洋产业体系建立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渠 道。 传统海洋产业的可持续转型需要资金支持。新技术的市场化过程中的研发、试验、示范、推广 等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类型的资金支持。公共资金、社会资本和其他低成本的融资渠道可以发挥各自 所长参与其中。例如,海水养殖渔业的可持续转型中所需的饲料替代尚处于试验和示范阶段。因此, 公益性的资金会发挥更主要的作用。而相对比较成熟的海上风电,社会资本参与的机会就更大。此 外, 2021 年 10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进一步促进 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重点领域包括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以及海洋生态牧场等。蓝色金融可以在 支持我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支持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中发挥重大的作用。 发展蓝色金融以推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国际趋势。 近十年,海洋危机得到了国 际社会的空前重视,蓝色经济作为基于市场的海洋危机的解决手段也得到了多方的倡议,成为 全球治理、国际合作的论坛中反复讨论的热点。目前,以服务可持续发展为重要使命的多边 发 展银行的蓝色金融工作,聚焦在一些前期的基础工作上,包括蓝色金融的政策框架、生态环境 保护的框架以及项目开发的能力建设等,目标是在发展中国家培育金融行业可以进入的蓝色经 济项目市场。随着蓝色经济加速发展,相关的融资需求会相应增长。越来越多的国际机构对于 13 蓝色经济投资和蓝色债券的发行予以高度关注,并制定与更新了相关的投资原则,试图引导蓝 色债券在推动海洋保护、改善海洋环境、发展蓝色经济的方面担当起更重要的角色。 蓝色金融已进入中国金融监管部门政策话语。 2018 年 1 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海洋局等 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推动蓝色经济金融供需的 有效对接。2020 年 1 月,中国银保监会在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 首次提出积极探索蓝色债券等创新型蓝色金融产品。2 022 年 7 月,经人民银行和证监会备案,绿 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发布中国绿色债券原则,明确将蓝色债券作为普通绿色债券的一种,募集资 金投向可持续型海洋经济领域,促进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用于支持海洋保护和海洋资源可持续 利用相关项目。 中国金融机构已开始了在蓝色金融领域的积极探索。 2020 年 9 月,中国银行巴黎分行和澳门分 行分别发行 3 年期 5 亿美元和 2 年期 30 亿人民币两个品种的贴标蓝色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中行在中 国、英国、法国等地的已投放及未来将投放的海洋相关污水处理项目及海上风电项目等。 11 月,青岛 水务集团发行名为“绿色中期票据(蓝色债券)”的债券产品,额度为 3 亿元人民币,用于海水淡化利 用项目。如果以贴标蓝色债券来计算,中资机构的蓝色债券发行规模已经超过全球其他地区的机构。 中国金融机构纷纷加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倡议并承诺遵 守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 该倡议及其原则旨在帮助和引导银行、保险和投资者 推动 14 条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的采纳与落实,为可持续海洋经济融资提供了指导框架。 2020 年 11 月,兴业银行成为该倡议全球第 27 家签署机构和第 49 家会员单位,也是首家中资 签署机构和会员单位。同年 11 月,青岛银行成为该倡议全球第 50 家会员单位。2021 年 1 月, 南方基金成为国内首家签署此倡议的公募基金公司。同年 2 月,福建海峡银行成为该原则全球第 31 家签署机构和第 52 家会员单位。 2.3 中国蓝色金融实践 以蓝色债券为例 发展蓝色债券市场,可以为探索海洋治理 模式创新、推动海洋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融资支持。 蓝色债券是指通过公募或私募的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可持续型海洋经济项目的债券。蓝色债 券发行人在资本市场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海洋保护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项目,有利于推动海 14 洋经济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环境治理等积极环境效益共同实现。蓝色债券的主要参与投资者 包括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大型城农商行等银行机构,以及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 等非银机构,其参与的投资者整体范围与发行一般公司债近似。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中国交易所市场累计发行蓝色债券 4 只,涉 及金额 40 亿元人民 币 1 。其中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行 1 只蓝色债券,募集资金 10 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 3 只蓝色 债券,涉及金额 30 亿元,这四只蓝色债券全部用于海上风电项目贷款、建设等支持海洋资源的可 持续利用 2 。除交易所市场发行蓝色债券之外,银行间市场也发行蓝色债券。自 2020 年 11 月 4 日 至 2022 年 3 月 7 日,银行间市场发行蓝色债券累计 6 只,涉及金额 31 亿元人民币,分别涉及水 务和能源等行业 3 。 目前,我国对蓝色债券的政策支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在交易所市场方面,证监会及 各证监局提供监管审批政策支持,另一个是在政府补贴方面得到了深圳地方政府的支持。 虽然这些 监管审批政策支持和深圳地方政府补贴支持并未述明特惠通道和补贴支持能够对接蓝色债券,但是 由于蓝色债券尚且没有专属的标准和政策,目前现有蓝色债券仍然大多使用绿色债券的政策支持。 交易所市场方面,证监会及各证监局提供监管审批政策支持。 中国证监会颁布中国证监会关 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对绿色公司债券申报受理及审核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 “即报即审”政策 [40] 。鼓励支持地方政府综合利用贴息、财政补贴、设立绿色公司债券投资基金等多 种优惠政策支持绿色公司债券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产业项目建设。 政府补贴支持方面,在执行层面具有可操作性指导的政策主要在深圳。 深圳市人民政府以及深 圳市福田区相继出台支持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的意见和政策。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绿色金融 体系的实施意见,深圳市政府对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的深圳市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 2,给予单个 项目单个企业最高 50 万元的补贴;根据2021 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深圳市 福田区对于完成绿色债的企业,经专项审计后,按照发行规模的 2,给予每年最高 200 万元的支持。 1 根据中信建投债券承销部公开资料综合整理。 2 根据中信建投债券承销部公开资料综合整理。 3 根据中信建投债券承销部公开资料综合整理。 15 2.4 国际蓝色金融实践 以蓝色债券为例 与绿色经济相比,蓝色经济所涉及部门更加广泛,海洋产业及部门比气候部门更多样化;蓝色 金融与绿色金融相比,衡量范围超出了排放和能源效率范畴。 2012 年起大自然保护协会(TNC )与塞舌尔制定债务置换计划(塞舌尔高达 2000 万美元的 国债被重组为 TNC 的贷款和各基金会的赠款,以换取其 21 万平方公里的海洋被指定为海洋保护 区) , 已于 2016 年完成 [42] 。 2018 年 10 月,塞舌尔共和国发行了世界上第一支主权“ 蓝色债券“ (期 限为 10 年,票面利率为 6.5)向国际投资者募集了 1,500 万美元的资金,由塞舌尔保护和气候 适应信托基金(SeyCCAT )和塞舌尔发展银行( DBS)管理 ,旨在为扩大海洋保护区、治理重点 渔场和发展蓝色经济提供资金 [42] 。 2019 年 1 月,北欧投资银行( NIB)推出了“ 北欧 ·波罗的海蓝色债券” ,为波罗的海周 边与水有关的项目筹集 2 亿美元 (以瑞典克朗计价),保护波罗的海的敏感海洋环境,资金用 于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以及与水相关的气候变化适应项目 [8] 。 2019 年 7 月,摩根士丹利成为 世界银行 1,000 万美元可持续发展债券的发行方,旨在解决海洋塑料垃圾污染问题 [9] 。 2019 年 11 月,世界银行发行了 2,860 万美元为期五年的可持续发展债券,其资金将帮助支持可持续 渔业、海洋保护区和海洋废弃物升级改造项目 [10, 11] 。 2021 年 9 月,亚洲开发银行( ADB)发 行了以澳元计价价值约为 1.51 亿美元、为期 15 年的蓝色债券,和以新西兰元计价的价值约为 1.51 亿美元、为期 10 年的蓝色债券 [1] 。募集资金用于资助以恢复生态系统、管理自然资源、 发展可持续渔业和水产养殖、减少沿海污染、发展循环经济、海洋可再生能源、绿色港口和航 运等方式促进海洋健康的项目。 表2-1 国际蓝色金融实践蓝色债券 债券名称 发行方 年份 金额 美 元 利率 周期 塞舌尔蓝色主权 债券 塞舌尔共和国 2018 1,500 万 6.5 10 年 16 债券名称 发行方 年份 金额 美 元 利率 周期 北欧·波罗的海蓝 色债券 北欧投资银行 2019 2.07 亿 0.375 5 年 世界银行蓝色性 质可持续发展债 券 世界银行,摩根士 丹利承销 2019 1,000 万 2019 2.35 2020 2.70 2021 3.1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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