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
资源分类
文档管理
收藏夹
最新动态
登陆
注册
关闭
返回
下载
相似
相似资源: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中国水泥生产碳减排技术标准体系和碳排放权交易标准体系研究(执行摘要)-12页.pdf
中银国际:政策推动+盈利模式完善,迎接大储放量元年.pdf
中原证券:锂电池销量环比回落,短期谨慎关注.pdf
中泰证券:沿海动力煤价支撑仍强,焦煤需求旺季即将到来.pdf
中信建投:七月社会总用电量维持高增,水力发电量环比改善.pdf
中国上市公司碳中和信息披露质量报告(2020-2022)--西北工业大学.pdf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报告(2023).pdf
中国海外煤电投资建设风险预警研究报告——印度尼西亚国别研究-绿色和平.pdf
中国城市绿色低碳建材应用现状评估报告-中国建筑节能协会.pdf
招商证券:工具行业锂电化+智能化趋势下,中国制造从幕后走向台前.pdf
浙商证券:盘古智能-风机润滑系统行业龙头,布局液压变桨引领国产替代.pdf
粤港澳大湾区气候协同的空气质量改善战略研究报告--北京大学.pdf
引领城市空中出租车变革(英) Volocopter 2019-6.pdf
徐伟:双碳目标下的热泵发展.pdf
信达证券:电力消费增速有所收窄,重磅电改政策有望落地.pdf
中国臭氧-颗粒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的中长期战略研究--北京大学.pdf
向人人享有环境可持续的经济和社会公正过渡-国际劳工组织.pdf
正当其时、适逢其势:2023中国基础设施REITs可持续发展行动调研报告-普华永道.pdf
浙江省产品碳足迹核算与碳标签推广研究--浙江经济信息中心.pdf
文明的温度:气候变化对西北地区生态、产业及文化遗产系统性影响评估(甘肃)--绿色和平.pdf
投资气候,投资增长-OECD.pdf
资源描述: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2022 年版) (征求意见稿) 2022 年 6 月 I 目 录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 1.1 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1 1.2 防止触电事故 3 1.3 防止物体打击事故 6 1.4 防止机械伤害事故 7 1.5 防止灼烫伤害事故 8 1.6 防止起重伤害事故 9 1.7 防止坍塌伤害事故 .11 1.8 防止中毒窒息事故 .12 1.9 防止电力生产交通事故 .14 1.10 防止电力生产淹溺事故 15 1.11 防止烟气脱硫设备及其系统中人身伤亡事故 17 1.12 防止液氨储罐泄漏、中毒、爆炸伤人事故 .17 2 防止火灾事故 .19 2.1 加强防火组织与消防设施管理 .19 2.2 防止发电站电缆着火事故 .21 2.3 防止汽机油系统着火事故 .23 2.4 防止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着火事故 .24 2.5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事故 .24 2.6 防止氢气系统爆炸事故 .24 2.7 防止输煤皮带着火事故 .25 2.8 防止脱硫系统着火事故 .25 2.9 防止氨系统着火爆炸事故 .27 2.10 防止天然气系统着火爆炸事故 28 2.11 防止风力发电机组着火事故 30 2.12 防止电化学储能电站火灾事故 31 3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33 3.1 防误操作技术措施 33 3.2 防误操作管理措施 34 4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35 4.1 电源 .35 4.2 网架结构 .36 4.3 稳定分析及管理 .37 4.4 电力监控系统(二次系统) .38 4.5 无功电压 .39 4.6 大面积停电恢复 .40 5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大面积脱网事故 .41 5.1 防止机网协调事故 .41 5.2 防止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大面积脱网事故 .46 6 防止锅炉事故 .49 II 6.1 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49 6.2 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 .53 6.3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58 6.4 防止锅炉满水和缺水事故 .61 6.5 防止锅炉承压部件失效事故 .64 6.6 防止农林生物质发电事故 .71 7 防止压力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 .72 7.1 防止承压设备超压事故 .72 7.2 防止氢罐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73 7.3 防止压力容器脱检漏检 .74 7.4 防止压力容器违规使用 .74 8 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事故 .75 8.1 防止汽轮机超速事故 .75 8.2 防止汽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 .77 8.3 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事故 .78 8.4 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轴瓦损坏事故 .81 8.5 防止燃气轮机超速事故 .83 8.6 防止燃气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 .84 8.7 防止燃气轮机燃气系统泄漏爆炸事故 .87 9 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事故 .89 9.1 防止分散控制系统供电系统事故 .89 9.2 防止分散控制系统硬件事故 .90 9.3 防止就地热工设备异常引发事故 .91 9.4 防止因检修、维护不当引发事故 .93 9.5 防止保护系统失灵事故 .94 9.6 防止模拟量调节事故 .95 9.7 防止 RB 系统事故 .96 9.8 防止分散控制系统网络事故 .96 9.9 防止水电厂(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事故 .97 9.10 防止水机保护失灵 99 9.11 主控系统失灵的紧急处理措施 .101 10 防止发电机及调相机损坏事故 .102 10.1 防止定子绕组故障 .102 10.2 防止定子铁心故障 .104 10.3 防止转子绕组故障 .104 10.4 防止转子大轴及护环损伤 .107 10.5 防止内冷水系统故障 .107 10.6 防止发生局部过热 .110 10.7 防止氢冷发电机漏氢 .111 10.8 防止励磁系统故障引起设备损坏 .112 10.9 防止出线及外部回路设备故障 .113 10.10 防止非正常运行造成设备损坏 115 10.11 防止水轮发电机启停故障 116 II I 10.12 加强在线监测装置运行管理 117 10.13 防止检修不当造成设备损坏 117 11 防止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 .118 11.1 励磁系统的设计管理 .118 11.2 励磁系统的基建安装及设备改造的管理 .119 11.3 励磁系统的调整试验管理 .120 11.4 励磁系统运行安全管理 .121 12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事故 .122 12.1 防止变压器出口短路事故 .122 12.2 防止变压器绝缘事故 .123 12.3 防止变压器保护事故 .124 12.4 防止分接开关事故 .125 12.5 防止变压器套管事故 .125 12.6 防止冷却系统事故 .125 12.7 防止变压器火灾事故 .125 12.8 防止互感器事故 .126 13 防止 GIS、开关设备事故 .129 13.1 防止 GIS(包括 HGIS)、SF 6 断路器事故 .129 13.2 防止敞开式隔离开关、接地开关事故 .133 13.3 防止高压开关柜事故 .134 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136 14.1 防止接地网事故 .136 14.2 防止雷电过电压事故 .138 14.3 防止变压器过电压事故 .139 14.4 防止谐振过电压事故 .140 14.5 防止弧光接地过电压事故 .140 14.6 防止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事故 .141 14.7 防止避雷针事故 .142 15 防止架空输电线路事故 .142 15.1 防止倒塔(杆)事故 .142 15.2 防止断线事故 .144 15.3 防止绝缘子和金具断裂事故 .144 15.4 防止风偏闪络事故 .145 15.5 防止覆冰、舞动事故 .146 15.6 防止鸟害闪络事故 .147 15.7 防止外力破坏事故 .148 15.8 防止“三跨 ”事故 .149 16 防止污闪事故 .151 17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153 17.1 防止电缆绝缘击穿事故 .153 17.2 防止电缆火灾事故 .156 17.3 防止外力破坏和设施被盗 .157 18 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事故 .158 I V 18.1 规划设计 .158 18.2 继电保护配置 .161 18.3 调试及检验 .164 18.4 运行管理 .165 18.5 定值管理 .166 18.6 二次回路 .167 18.7 智能变电站 .171 19 防止电力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 .172 19.1 防止电力自动化系统事故 .172 19.2 防止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事故 .174 19.3 防止电力通信网事故 .178 19.4 防止信息系统事故 .184 20 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 .185 20.1 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事故 .185 20.2 防止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 .187 21 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 .189 21.1 换流阀 .189 21.2 换流变压器(油浸式平波电抗器) .191 21.3 站用电 .193 21.4 外绝缘 .194 21.5 直流控制保护 .194 22 防止发电厂、变电站全停及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故 .196 22.1 防止发电厂全停事故 .196 22.2 防止变电站和发电厂升压站全停事故 .197 22.3 防止重要用户停电事故 .203 23 防止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事故 .206 23.1 防止机组飞逸 .206 23.2 防止水轮机损坏 .207 23.3 防止水轮发电机重大事故 .210 23.4 防止抽水蓄能机组相关事故 .214 24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 .218 24.1 加强大坝、厂房设计 .218 24.2 落实大坝、厂房施工期防洪度汛措施 .218 24.3 加强大坝、厂房日常运行管理 .219 25 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22 25.1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环保“ 三同时”原则 .222 25.2 加强贮灰场的运行维护管理 .222 25.3 加强废水处理,防止超标排放 .223 25.4 加强除尘、除灰、除渣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223 25.5 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224 25.6 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225 25.7 加强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运行维护管理 .225 附录 引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目录 .226 V 1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1 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1.1.1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检 查 周 期 为 1 年), 凡 患 有 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1.2 高 处 作 业 人 员 , 必 须 经 过 专 业 技 能 培 训 , 并 取 得 合 格 证 书 后 方 可 上 岗 。 1.1.3 高处作业应穿工作服、防滑鞋,并设专人监护。 高 处 作 业 人 员 配 备 的 安 全 帽 、 安 全 带 、 安 全 绳 、 攀 登 自 锁 器 、 防 坠 器 等 应 检 验 合 格 并 符 合 要 求 ; 使 用 前 应 检 查 确 认 , 并 正 确 佩 戴 使 用 。 安 全 带 、 安 全 绳 必 须 系 在 牢 固 物 件 上 , 防 止 脱 落 ; 安 全 带 的 使 用 长 度 应 合 适 , 必 要 时 加 缓 冲 器 , 避 免 在 坠 落 防 护 范 围 内 造 成 二 次 伤 害 。 作 业 人 员 应 随 时 检 查 安 全 带 、 安 全 绳 是 否 拴 牢 , 在转移作业 位置时不得失去安全保护。 高处作业应使用工具袋。禁止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应用绳索拴牢传递。 1.1.4 遇有五级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雷电、冰雹、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 气 , 应 停 止 露 天 高 处 作 业 ; 冰 雪 、 霜 冻 、 雨 雾 天 气 未 采 取 防 滑 、 防 寒 、 防 冻 措 施 , 禁 止进行高处作业。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作业,应设充足的照明。 特 殊 情 况 下 , 确 需 在 恶 劣 天 气 进 行 抢 修 时 , 应 制 定 完 善 的 安 全 措 施 , 经 本 单 位 批准,并在安全措施执行到位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1.1.5 高 处 作 业 应 设 有 防 止 作 业 人 员 失 误 或 坐 靠 坠 落 的 牢 固 作 业 立 足 面 、 防 护栏、防护网。立足点应有足够面积,脚手板应满铺并有效固定。 1.1.6 施 工 或 生 产 作 业 区 的 通 道 及 各 种 孔 、 洞 、 井 、 沟 、 坑 口 、 平 台 等 临 边 部位应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基 坑 ( 槽) 临 边 应 装 设 合 格 牢 固 的 防 护 栏 杆 , 防 护 栏 杆 上 除 安 全 标 志 牌 外 不 得 拴 挂 任 何 物 件 。 上 下 基 坑 必 须 设 置 专 用 斜 道 、 梯 道 、 扶 梯 、 入 坑 踏 步 等 攀 登 设 施,作业人员严禁沿坑壁、支撑或乘坐运土工具上下。 1.1.7 作业现场常设洞口应设盖板并盖实、表面刷黄黑相间的安全警示线或 装 设 栏 杆 护 板 ; 临 时 洞 口 或 洞 口 盖 板 掀 开 后 , 应 装 设 刚 性 防 护 栏 杆 , 悬 挂 安 全 标 志牌,夜间应装设红灯警示。 1.1.8 登 高 用 的 支 撑 架 、 脚 手 架 、 作 业 层 应 使 用 合 格 材 质 搭 设 。 高 处 作 业 层 2 应装有防护栏杆并搭设牢固,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严禁超载。 作业层脚手板必须铺满、铺稳、铺实、铺平,脚手板和脚手架应连接牢固。 禁止使用单板或大于 150mm 的探头板。作业层脚手板下必须采用足够强度的安 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不大于 10m 必须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距离大于 150mm 时,必须采取封闭防护措施。 特 殊 形 式 的 脚 手 架 , 如 悬 吊 式 脚 手 架 、 水 电 站 的 进 水 口 处 脚 手 架 、 调 压 井 处 脚手架等,应专门设计并经批准。 1.1.9 作 业 现 场 使 用 移 动 高 处 作 业 平 台 四 周 应 设 置 保 护 栏 杆 、 护 脚 板 或 其 他 保护设施,作业平台表面应防滑、支撑稳定,不得超载。 移 动 式 升 降 工 作 平 台 应 经 验 收 合 格 后 方 可 投 入 使 用 。 操 作 人 员 必 须 经 专 业 培 训 合 格 , 操 作 时 遵 守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和 制 造 商 的 操 作 使 用 说 明 。 工 作 平 台 升 降 作 业 时 , 必 须 设 置 醒 目 的 作 业 警 戒 控 制 区 , 悬 挂 安 全 标 志 牌 和 风 险 告 知 牌 , 无 关 人 员 严禁入 内。 1.1.10 作 业 现 场 使 用 的 梯 子 应 合 格 , 并 有 防 滑 保 护 装 置 (如 防 滑 套 、 挂 钩 等 ) , 梯 阶 的 距 离 不 应 大 于 30cm, 并 在 距 梯 顶 1m 处设限高标志。使用单梯工作时, 梯 子 与 地 面 的 斜 角 度 为 65 度 至 75 度之间,梯子应有人扶持,以防失稳坠落。 1.1.11 作 业 现 场 使 用 吊 篮 悬 挂 机 构 的 结 构 件 应 有 足 够 的 强 度 、 刚 度 、 配 重 以 及可固定措施。 禁止货运吊篮、索道载人。 吊 篮 的 每 个 吊 点 处 除 工 作 钢 丝 绳 外 还 应 独 立 设 置 安 全 钢 丝 绳 , 安 全 钢 丝 绳 必 须装有安全锁或相同作用的独立防坠落装置。 1.1.12 线 路 施 工 作 业 , 登 杆 塔 前 应 对 塔 架 、 根 部 、 基 础 、 拉 线 、 桩 锚 、 地 脚 螺母(螺栓)等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登杆塔作业。 1.1.13 在 轻 质 型 材 等 强 度 不 足 的 高 处 作 业 面 (如 石 棉 瓦 、 铁 皮 板 、 采 光 浪 板 、 装 饰 板 、 屋 面 光 伏 板 等 ) 上 作 业 , 必 须 搭 设 带 安 全 护 栏 的 临 时 通 道 , 悬 挂 安 全 标 志 牌 , 在 梁 下 张 设 安 全 平 网 或 搭 设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 严禁无防护措施在轻质型材上行走、作业。 1.1.14 绑 扎 钢 筋 和 安 装 钢 筋 骨 架 需 要 悬 空 作 业 时 , 必 须 搭 设 脚 手 架 和 上 下 通 道 , 严 禁 攀 爬 钢 筋 骨 架 ; 绑 扎 圈 梁 、 挑 梁 、 挑 檐 、 外 墙 、 边 柱 和 悬 空 梁 等 构 件 的 3 钢 筋 时 , 必 须 设 置 合 格 作 业 平 台 ; 绑 扎 立 柱 和 墙 体 钢 筋 时 , 严 禁 站 在 钢 筋 骨 架 上 或 攀登骨架作业。 严 禁 未 设 置 作 业 平 台 , 进 行 高 处 绑 扎 柱 钢 筋 作 业 、 预 应 力 张 拉 作 业 和 开 展 临 边 高 度 2m 及以上混凝土结构构件浇筑作业。 模 板 安 装 和 拆 卸 时 ,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有 可 靠 的 立 足 点 和 防 护 措 施 。 上 下 模 板 支 撑 架 必 须 设 置 专 用 攀 登 通 道 , 不 得 在 连 接 件 和 支 撑 件 上 攀 登 , 不 得 在 上 下 同 一 垂 直面上装拆模板。 钢 结 构 安 装 或 装 配 式 混 凝 土 结 构 安 装 作 业 层 未 设 置 手 扶 水 平 安 全 绳 、 未 搭 设 水平通道、两侧未设置防护栏杆,禁止作业。 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措施的物件以及安装中的管道上作业或通行。 1.1.15 在 煤 (粉 、 灰 ) 仓 或 斗 内 作 业 时 ,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佩 戴 防 坠 器 和 全 身 式 安 全 带 , 安 全 带 上 应 挂 有 安 全 绳 , 安 全 绳 另 一 端 必 须 握 在 监 护 人 手 中 , 且 牢 固 地 连 接到外部固定物体上。 1.1.16 从 事 风 电 机 组 塔 筒 清 洗 、 叶 片 维 修 等 高 处 作 业 , 必 须 在 风 机 停 机 状 态 并 将 叶 轮 锁 定 、 做 好 防 止 吊 篮 摆 动 等 措 施 后 进 行 ,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使 用 独 立 安 全 绳 。 工 作 地 点 20m 直径范围内禁止人员停留和通行。 1.1.17 拆 除 工 程 必 须 事 先 制 定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和 作 业 程 序 , 并 对 作 业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在 安 全 措 施 落 实 到 位 后 , 按 照 拆 除 程 序 进 行 作 业 , 不得颠倒。 1.2 防止触电事故 121 凡 从 事 电 气 操 作 、 电 气 检 修 和 维 护 人 员 (统称电工)必须经专业技术 培 训 、 触 电 急 救 培 训 并 考 试 合 格 方 可 上 岗 。 带 电 作 业 人 员 应 经 专 门 安 全 作 业 培 训 , 考 试合格并经单位批准。 122 凡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正确佩戴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合格的 安 全 工 器 具 。 高 压 绝 缘 鞋 (靴) 、 绝 缘 手 套 等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或 行 业 相 关 标 准 。 作 业 时 , 应 穿 全 棉 长 袖 工 作 服 , 戴 安 全 帽 , 穿 绝 缘 鞋 ( 靴) , 根 据 作 业 需 要 佩 戴 绝 缘手套。 123 使用绝缘安全用具绝缘操作杆、验电器、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等必 须 经 过 定 期 试 验 合 格 , 使 用 前 必 须 检 查 安 全 工 器 具 结 构 完 整 、 性 能 良 好 , 在 检 验 4 有效期内。 使 用 的 手 持 电 动 工 器 具 和 电 气 机 具 应 定 期 检 验 合 格 , 使 用 前 应 进 行 检 查 , 并 按工器具类型在使用中佩戴绝缘手套、配备漏电保护器或隔离电源。 124 电 气 设 备 的 金 属 外 壳 应 有 良 好 的 接 地 装 置 , 使 用 中 不 得 将 接 地 装 置 拆 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125 检 修 动 力 电 源 箱 的 支 路 开 关 都 应 加 装 剩 余 电 流 动 作 保 护 器 (漏电保护 器) 并 应 定 期 检 查 和 试 验 。 连 接 电 动 机 械 及 电 动 工 具 的 电 气 回 路 应 单 独 装 设 开 关 或插座,并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 对 氢 站 、 氨 站 、 油 区 、 危 险 化 学 品 间 、 酸 性 蓄 电 池 室 (不 含 阀 控 式 密 封 铅 酸 蓄电池室)等特殊场所,应选用防爆型检修电源箱,并使用防爆插头。 126 在高压线路、设备及相关区域工作,根据不同的作业方式、地点,人 体 与 带 电 体 的 安 全 距 离 应 满 足 GB26859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 和GB2686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相关要求。低压 电 气 带 电 工 作 时 , 人 体 不 得 直 接 接 触 裸 露 的 带 电 部 位 并 保 持 对 地 绝 缘 。 作 业 中 要 采取防相间短路措施。 127 高 压 设 备 停 电 检 修 时 , 应 采 取 停 电 、 验 电 、 接 地 、 悬 挂 标 示 牌 和 装 设 遮 拦 (围栏) 等 措 施 , 作 业 人 员 应 在 接 地 装 置 的 保 护 范 围 内 作 业 。 禁 止 作 业 人 员 擅自移动或拆除接地线、遮栏(围栏)、标示牌。 低 压 设 备 停 电 、 验 电 后 , 无 法 实 施 接 地 措 施 时 , 可 采 取 加 锁 、 挂 牌 或 绝 缘 遮 蔽等措施,必要时派人看守。 带 电 作 业 主 要 采 取 等 电 位 、 中 间 电 位 、 地 电 位 三 种 方 式 。 等 电 位 作 业 时 , 作 业 人 员 须 穿 屏 蔽 服 , 与 带 电 部 位 保 持 电 位 相 同 ; 中 间 电 位 和 地 电 位 作 业 时 , 作 业 人员需借用绝缘工器具对带电部位进行操作。 128 高压电气设备带电部位对地距离不满足设计标准时周边必须装设防护 围 栏 , 门 应 加 锁 , 并 挂 好 安 全 警 示 牌 。 围 栏 与 带 电 部 位 最 小 间 距 应 满 足 安 全 距 离 要 求。 129 雷 雨 天 气 , 需 要 巡 视 室 外 高 压 设 备 时 , 应 穿 绝 缘 靴 , 并 不 准 靠 近 避 雷 器和避雷针。 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穿绝缘靴、戴绝缘手 5 套 。 雷 电 时 禁 止 就 地 倒 闸 操 作 和 登 塔 作 业 。 发 生 雷 雨 天 气 后 一 小 时 内 禁 止 靠 近 风 力 发电机组。 1210 当 高 压 设 备 发 生 接 地 故 障 时 , 室 内 不 得 接 近 故 障 点 4m 以 内 , 室 外 不 得 接 近 故 障 点 8m 以 内 。 进 入 上 述 范 围 的 人 员 必 须 穿 绝 缘 靴 , 接 触 设 备 的 外 壳 和 构架应带绝缘手套。 当 发 觉 有 跨 步 电 压 时 , 应 立 即 将 双 脚 并 在 一 起 或 用 一 条 腿 跳 着 离 开 接 地 故 障 点。 1211 高 压 试 验 时 , 必 须 装 设 围 栏 , 并 设 专 人 看 护 , 严 禁 其 他 人 员 进 入 试 验 场 地 或 接 触 被 试 验 设 备 。 试 验 设 备 两 端 不 在 同 一 地 点 时 , 另 一 端 也 应 采 取 防 范 措 施。试验时,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物上。禁止越过遮栏(围栏)。 1212 因 邻 近 带 电 设 备 或 工 作 地 段 有 邻 近 、 平 行 、 交 叉 跨 越 及 同 杆 塔 架 设 带 电 线 路 , 导 致 检 修 设 备 (线路) 可 能 产 生 感 应 电 压 时 , 应 加 装 工 作 接 地 线 或 使 用 个人保安线。 架 空 绝 缘 导 线 不 得 视 为 绝 缘 设 备 , 在 停 电 检 修 作 业 中 , 开 断 或 接 入 绝 缘 导 线 前,应做好防感应电的安全措施。 1213 电 缆 及 电 容 器 检 修 前 应 逐 相 充 分 放 电 , 并 可 靠 接 地 ; 试 验 后 的 电 缆 及 电容器应充分放电。 1214 在地下敷设电缆附近开挖土方时,严禁使用机械开挖。 1215 严禁用湿手去触摸电源开关以及电气设备。 1216 在 变 电 站 户 外 和 高 压 室 内 搬 动 梯 子 、 管 子 等 长 物 , 应 放 倒 后 搬 运 , 并 与 带 电 部 分 保 持 足 够 的 安 全 距 离 。 在 变 、 配 电 站 带 电 区 域 内 或 临 近 带 电 线 路 处 , 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1217 在 带 电 设 备 周 围 或 上 方 进 行 安 装 或 测 量 时 , 严 禁 使 用 钢 卷 尺 或 带 有 金 属丝的测绳、皮尺,上下传递物件必须使用干燥的绝缘绳索。 1218 有 限 空 间 移 动 照 明 应 使 用 36V 以下的电压,金属容器内、潮湿环境 下 应 使 用 12V 的安全电压。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配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漏电保护器)。 1219 严 禁 无 票 操 作 、 擅 自 修 改 操 作 票 、 擅 自 解 除 高 压 电 气 设 备 的 防 误 操 作 6 闭 锁 装 置 , 严 禁 带 接 地 线 (接地刀闸) 合 断 路 器 ( 隔离开关) , 严 禁 带 电 挂 (合) 接地线(接地刀闸)和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严禁误入带电间隔。 1220 3-66kV 中 性 点 不 接 地 系 统 发 生 单 相 接 地 故 障 时 , 一 次 设 备 应 能 快 速 切 除 故 障 , 从 而 降 低 人 身 触 电 风 险 。 变 电 站 3-66kV 各 段 母 线 , 宜 配 置 主 动 干 预 型消弧装置。 1.3 防止物体打击事故 1.3.1 进 入 生 产 现 场 人 员 必 须 掌 握 相 关 安 全 防 护 知 识 , 正 确 佩 戴 合 格 的 安 全 帽 。 工 作 场 所 井 、 坑 、 孔 、 洞 或 沟 道 、 缝 隙 等 , 应 覆 以 与 地 面 齐 平 的 坚 固 盖 板 , 作 业 平 台 临 边 必 须 装 设 踢 脚 板 。 建 构 筑 物 或 设 备 设 施 上 搁 置 物 、 悬 挂 物 必 须 采 取 防 止 脱 落 、 掉 落 措 施 。 1.3.2 高处临边原则上不得堆、放物件,必须堆放时应采取防止物件掉落措 施 。 在 格 栅 式 平 台 上 堆 、 放 小 型 物 件 时 , 应 铺 设 木 板 或 胶 皮 等 , 采 取 确 保 物 件 不 掉 落的措施。 高处场所的废弃物应及时清理,清理前应做好防止物件掉落的措施。 1.3.3 高处作业时,必须做好防止物件掉落的防护措施,严禁两名及以上作 业 人 员 同 时 攀 爬 直 梯 ; 使 用 工 具 袋 时 , 应 拴 紧 系 牢 ; 上 下 传 递 物 件 时 , 应 用 绳 子 系牢物件后再传递,严禁上下抛掷物品。 上 、 下 层 垂 直 交 叉 同 时 作 业 时 , 中 间 必 须 搭 设 严 密 牢 固 的 防 护 隔 板 、 罩 栅 或 其 它隔离设施。无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安全措施未落实,禁止立体交叉作业。 高 处 作 业 地 点 的 下 方 应 用 围 栏 设 置 隔 离 区 , 人 员 进 出 通 道 口 和 通 行 道 路 上 部 应 设 置 安 全 防 护 棚 ; 无 法 设 置 隔 离 区 的 应 设 警 戒 区 , 应 设 专 人 监 护 , 人 员 不 得 在 工作地点下面通行和逗留。 1.3.4 从 事 手 工 加 工 的 作 业 人 员 , 必 须 掌 握 工 器 具 的 正 确 使 用 方 法 及 安 全 防 护知识,作业前应检查工器具安装牢固。 从 事 人 工 搬 运 的 作 业 人 员 , 必 须 掌 握 撬 杠 、 滚 杠 、 跳 板 等 工 具 的 正 确 使 用 方 法 及 安 全 防 护 知 识 , 必 须 戴 好 安 全 帽 , 防 护 手 套 , 穿 好 防 砸 鞋 , 必 要 时 戴 好 披 肩 、 垫肩、 护目镜。 1.3.5 进入锅炉炉膛、尾部烟道、脱硫吸收塔、电除尘等设备内部进行工作 前 , 应 先 清 除 上 方 可 能 掉 落 的 焦 、 渣 , 并 做 好 防 止 工 作 时 上 方 落 物 的 安 全 措 施 。 7 1.3.6 风力发电机组叶片有结冰现象且有掉落危险时,禁止人员靠近。登风 机 前 , 应 确 定 无 高 处 落 物 风 险 。 禁 止 两 人 同 时 攀 爬 。 随 手 携 带 工 具 人 员 应 后 上 塔 、 先 下塔。 1.4 防止机械伤害事故 1.4.1 机械(设备)的 操 作 人 员 必 须 经 过 专 业 技 能 培 训 , 并 掌 握 现 场 操 作 规 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操作人员着装不应有可能被转动机械绞住的部分,必须穿好工作服,衣服、 袖口应扣好,不得戴围巾、领带,长发必须盘在帽内。 使 用 机 床 时 , 必 须 戴 防 护 眼 镜 , 不 得 戴 手 套 。 不 得 在 运 转 设 备 的 旋 转 和 移 动 部 分旁边换衣服。 1.4.2 机 械 设 备 各 转 动 、 传 动 部 位 (如传送带、齿轮机、联轴器、飞轮等) 必须装设防护装置。 机械设备必须装设紧急制动装置,“一机一闸一保护” 。周边必须划警戒线, 照明必须充足。 工 作 场 所 应 设 人 行 通 道 , 设 备 移 动 或 转 动 时 与 构 筑 物 或 固 定 物 体 之 间 安 全 距 离 不符合要求的区域,应用固定式安全网封闭隔离,限制人员通行。 1.4.3 在停运检修的机械设备上工作,应切断电源、风源、水源、汽(气) 源、油源等,必须采取强制制动措施,防止设备突然转动。 1.4.4 严 禁 清 扫 、 擦 拭 和 润 滑 运 行 设 备 中 的 旋 转 和 移 动 部 分 , 严 禁 将 头 、 手 、 脚伸入部件活动区内。 1.4.5 输 煤 皮 带 的 转 动 部 分 及 拉 紧 重 锤 必 须 装 设 遮 栏 , 加 油 装 置 应 接 在 遮 拦 外 面 。 输 煤 皮 带 两 侧 人 行 通 道 必 须 装 设 固 定 防 护 栏 杆 和 标 识 明 显 的 紧 急 停 止 拉 线 开 关。 1.4.6 在 输 煤 皮 带 运 行 、 备 用 过 程 中 , 严 禁 清 理 皮 带 和 设 备 中 杂 物 。 在 防 止 输 煤 皮 带 启 动 安 全 措 施 实 施 前 , 输 煤 皮 带 上 严 禁 站 人 , 严 禁 跨 越 和 爬 过 输 煤 皮 带 , 严禁在输煤皮带上传递各种用具。 1.4.7 给料(煤)机 在 运 行 中 发 生 卡 、 堵 时 , 应 停 止 设 备 运 行 , 做 好 设 备 防 转动措施后方可清理塞物,严禁用手直接清理塞物。 钢球磨煤机运行中,严禁在传动装置和滚筒下部清除煤粉、钢球、杂物等。 8 1.4.8 空气预热器内进行检修工作前,内外部人员信息必须保持通畅并做好 相 应 的 安 全 措 施 ; 回 转 式 空 气 预 热 器 盘 车 时 , 内 部 人 员 应 撤 离 至 安 全 位 置 ; 盘 车 用的工具应封闭存放,由专人保管。 1.5 防止灼烫伤害事故 1.5.1 电工、电(气)焊人员均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能培训, 取 得 特 种 作 业 操 作 证 。 电 工 作 业 、 焊 接 与 热 切 割 作 业 、 除 灰 (焦) 人 员 、 热 力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符合上岗要求。 电 (气) 焊 作 业 面 应 铺 设 防 火 隔 离 毯 并 做 好 防 焊 渣 、 焊 花 飞 溅 的 措 施 , 作 业 区下方设置警戒线并设专人看护,作业现场照明充足。 1.5.2 作 业 人 员 应 避 免 靠 近 或 长 时 间 地 停 留 在 可 能 受 到 灼 烫 危 及 人 身 安 全 的 地方。 进行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必须穿好防烫伤的隔热劳动防护用品。电(气) 焊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穿 好 焊 工 工 作 服 、 焊 工 防 护 鞋 , 戴 好 工 作 帽 、 焊 工 手 套 , 其 中 电 焊 须 戴 好 焊 工 面 罩 , 气 焊 须 戴 好 防 护 眼 镜 。 化 学 作 业 人 员 (配 置 化 学 溶 液 , 装 卸 酸 (碱) 等) 必 须 穿 好 耐 酸 (碱) 服 , 戴 好 橡 胶 耐 酸 (碱) 手 套 和 防 护 眼 镜 (面罩) 。 1.5.3 在 维 护 和 检 修 热 力 系 统 的 阀 门 、 管 件 、 设 备 时 , 必 须 采 取 防 止 汽 水 串 通的可靠隔离措施。 严 禁 在 热 力 系 统 消 压 、 放 水 前 作 业 , 严 禁 近 距 离 检 查 带 压 状 态 设 备 、 管 道 的 泄漏,严禁用敲打法检查管道的泄漏,严禁带压堵漏。 1.5.4 除 焦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穿 好 防 烫 伤 的 隔 热 工 作 服 、 工 作 鞋 , 戴 好 防 烫 伤 手 套、防护面罩和必须的安全工具,站在除焦口的侧面。 除 焦 时 , 原 则 应 停 炉 进 行 。 确 需 不 停 炉 除 焦 (渣) 时 , 应 设 置 警 戒 区 域 , 挂 上 安 全 警 示 牌 , 设 专 人 监 护 , 非 除 焦 人 员 禁 止 进 入 除 焦 作 业 区 ; 必 须 做 好 确 保 锅 炉 稳定燃烧的措施,当燃烧不稳定或有炉烟向外喷出时,禁止打焦。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除 焦 , 必 须 停 炉 处 理 , 指 定 专 门 的 现 场 指 挥 人 员 , 开 工 前 必 须制定好除焦方案,并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 1.5.5 捞渣机周边应装设固定防护栏杆,设置“当心烫伤” 警示牌,禁止人员 在运行中的捞渣机周围长时间停留。 9 不 停 炉 在 捞 渣 机 区 域 进 行 检 修 作 业 时 ,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穿 好 防 烫 伤 的 隔 热 工 作 服 、 戴 头 盔 等 , 应 采 取 降 低 机 组 负 荷 、 关 闭 锅 炉 冷 灰 斗 关 断 门 并 设 置 支 撑 等 防 止 大 焦块坠落渣飞溅伤人措施。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的 外 置 床 事 故 排 渣 口 周 围 必 须 设 置 固 定 围 栏 。 循 环 流 化 床 排 渣门须使用先进、可远操作的电动锤型阀,取消简易的插板门。 1.5.6 制粉系统防爆门应装有阻火装置,不应正对人行道。对给粉机、给煤 机 、 磨 煤 机 入 口 管 道 、 制 粉 系 统 设 备 内 部 进 行 清 理 煤 (粉) 前 , 应 确 保 煤 粉 无 自 燃,入口门(挡板)关闭。 1.5.7 锅 炉 运 行 时 , 因 工 作 需 要 打 开 的 门 孔 应 及 时 关 闭 。 人 员 不 得 在 锅 炉 人 孔门、炉膛连接的膨胀节处长时间逗留。 观 察 炉 膛 燃 烧 情 况 时 , 必 须 站 在 看 火 孔 的 侧 面 ; 同 时 佩 戴 防 护 眼 镜 或 用 有 色 玻璃遮盖眼睛。 1.6 防止起重伤害事故 1.6.1 属 于 特 种 设 备 的 起 重 机 械 必 须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周 期 进 行 检 验 , 并 在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应定期检查并作好记录。 1.6.2 起重吊具(钢丝绳、钢丝绳卡、吊带、吊钩、卸扣等)由使用单位每 月 检 查 1 次 、 每 年 自 检 1 次 ; 手 拉 葫 芦 (倒链) 、 电 葫 芦 、 卷 扬 机 由 使 用 单 位 每 年 自 检 1 次。 1.6.3 从 事 起 吊 作 业 及 其 安 装 维 修 的 人 员 必 须 取 得 相 应 证 书 , 并 经 县 级 以 上 医疗机构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1.6.4 起 重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穿 工 作 服 和 安 全 鞋 ( 靴) , 佩 戴 安 全 帽 和 起 重 手 套 。 起重指挥人员必须佩戴明显标志,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不得兼做司索(挂钩) 以 及 其 他 工 作 , 严 禁 多 人 指 挥 ; 起 重 司 机 必 须 听 从 指 挥 人 员 的 指 挥 , 指 挥 信 号 不 明 时 严 禁 操 作 ; 吊 装 中 任 何 人 发 出 紧 急 停 车 信 号 时 , 司 机 必 须 立 即 停 车 。 1.6.5 大型起重作业、易燃易爆物品吊装及危险化学品的吊装作业必须制订 “三措两案” ( 即 组 织 措 施 、 技 术 措 施 、 安 全 措 施 、 施 工 方 案 、 应 急 预 案 ) , 经本 单 位 审 批 执 行 , 并 设 置 专 业 人 员 监 护 。 吊 装 易 燃 易 爆 物 (如 氧 气 瓶 、 煤 气 罐 等 ) 、 危险化学品时,由专业人员负责吊物的安全性,指挥人员负责吊装的安全性。 1.6.6 起吊现场必须保证光线和视线良好、照明充足,设置警戒区域并设专 10 人监护,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1.6.7 吊 装 散 件 物 时 应 用 料
点击查看更多>>
收藏
下载该资源
京ICP备10028102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京ICP证120154号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经海三路
天通泰科技金融谷 C座 16层 邮编:10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