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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D I 风力发电机组 塔架技术条件 版本D I 目 次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技术要求 2 3.1 一般要求 2 3.2 材料 2 3.3焊接工艺评定 4 3.4机加工和焊接加工精度要求 4 3.5 塔架焊接 5 3.6焊接条件及要求 10 3.7焊缝检验及焊缝质量要求 11 3.8塔架试装检查及要求 14 3.9 防腐 15 4 检验规则 15 4.1 检验类别 15 4.2 检验条件 15 4.3 检验项目与方法 16 5 标志、运输及贮存 17 5.1 标志 17 5.2 运输 18 5.3 贮存 20 6 随机文件 20 图 1 筒节纵焊缝与门框位置示意图 .5 图 2 单筒节切断面圆度公差要求 .6 图 3 筒体局部凸凹度要求图 .6 图 4 筒节对接纵向钢板翘边误差示意图 .7 图 5 筒节对接错边量偏差示意图 .7 图 6 整段筒体(多段筒节)对角边长及母线长示意图 .8 图 7 焊接起始收尾位置示意 .10 版本D I 图 8 “T”形焊缝 PAUT 检测范围 .13 图 9 孔数标记示意 18 图 10 横梁横梁连接板结构 .19 版本D II 图 11 存放时内螺纹圆柱方位示意 .20 表 1 材料选取原则 .3 表 2 焊接材料选用表 .4 表 3 筒体任意局部表面凸凹度偏差表 .6 表 4 筒节对接纵向钢板的翘边偏差表 .6 表 5 筒节对接错边量偏差表 .7 表 6 筒体象限斜边测量记录表 .7 表 7 塔架法兰焊接前后变形要求 .8 表 8 塔架与法兰焊接角变形要求 .8 表 9 平焊缝外形尺寸表 .11 表 10 角焊缝外形尺寸表 .12 表 11 探伤范围及要求 .12 表 12 螺栓紧固力矩表 .14 表 13 型式检验项目和方法 .16 表 14 随机文件清单表 .20 版本D 1 风力发电机组 塔架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风风力发电机组塔架的技术要求、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及随机文件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风风力发电机组钢制管状塔架的加工制造、订货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90.2 紧固件 标志与包装 GB/T 709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1184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 GB/T 1591-2018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1804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1958 产品几何量技术规范GPS 形状和位置公差检测规定 GB/T 3274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 4053.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 GB/T 5117 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 GB/T 5293 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 GB/T 5313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GB/T 8110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GB/T 9445 无损检测 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 GB/T 10045 碳钢药芯焊丝 GB/T 10561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 12470 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 GB/T 13306 标 牌 GB/T 19804 焊接结构的一般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NB/T 47013.2 承 压 设 备 无 损 检 测 第 2部分射线检测NB/T 47013.3 承 压 设 备 无 损 检 测 第 3部分超声检测NB/T 47013.4 承 压 设 备 无 损 检 测 第 4部分磁粉检测NB/T 47014 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 47015 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NB/T 47016 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 TSG Z6002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Q/GW 202008 风力发电机组 铝合金塔架门技术条件 版本D 2 Q/GW 202009 风力发电机组塔架门技术条件 Q/GW 201160 风 力 发 电 机 组 塔 架 门 密 封 技 术 要 求 Q/GW 201175 陆上风力发电机组 塔架通用防腐技术规范 Q/GW 203008 风 力 发 电 机 组 通 用 技 术 规 范 紧 固 件 Q/GW 203032 风力发电机组 塔架密封条技术条件Q/GW 203041 风力发电机组 塔架整锻法兰技术条件 ISO 5817 焊接 钢、镍、钛及其合金的熔焊接头不包括电子束焊 缺陷质量分级(Welding. Fusion-welded joints in steel,nickel,titanium and their alloys beam welding excluded. Quality levels for imperfections) ISO 9692-1 焊 接 和 相 关 工 艺 接 头 制 备 第 1部 分 钢 的 手 动 金 属 弧 焊 ,气 体 保 护 金 属 弧 焊 ,气 焊,TIG焊及激光束焊(Welding and allied processes. Types of joint preparation. Part 1Manual metal arc welding,gas-shielded metal arc welding,gas welding,TIG welding and beam welding of steels) ISO 9692-2 焊 接 和 相 关 工 艺 接 头 的 制 备 第 2部分钢的埋弧焊(Welding and allied processes. Joint preparation. Part 2Submerged arc welding of steels) ISO 13588 焊缝的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自动相控阵技术的使用Non-destructive testing of welds Ultrasonic testing -- Use of automated phased array technology ISO 14122-4 机械安全 进入机械的固定设施 第4部分固定式直梯(Safety of machinery. Permanent means of access to machinery. Part 4Fixed ladders) 3 技术要求 3.1 一般要求 3.1.1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执行。 3.1.2 凡 本 标 准 中 条 款 存 在 与 合 同 或 金 风 科 技 的 其 他 相 关 技 术 要 求 、 技 术 图 样 不 一 致 之 处 , 按 要 求 最 严格的执行,其他未及之处按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3.1.3 第 三 方 检 测 机 构 应 通 过 中 国 合 格 评 定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试 验 室 认 证 ( CNAS) , 且 具 备 出 具 证 明 作 用 的 数 据 和 结 果 机 制 ( CMA) 。 3.1.4 环境温度-40 ℃~50 ℃。 3.2 材料 3.2.1 筒 体 、 门 框 、 法 兰 、 基 础 环 材 料 应 为 镇 静 钢 , 且 各 项 性 能 指 标 应 符 合 GB/T 1591 要 求 。 对 于 锻 造 法 兰 采 用 Q355NE,在 锻 造 后 应 满 足 GB/T 5313 中 的 Z35 性 能 级 别 要 求 。 筒 体 (含基础环、加强板) 、 门 框 (加强板上的门框和筒体选材一致) 、 法 兰 、 基 础 环 材 料 应 根 据 项 目 现 场 结 构 工 作 温 度 T, 遵 循 表 1 原则选用 版本D 3 表 1 材料选取原则 材料 部件 T>-20 ℃ -40 ℃<T≤-20 ℃ T≤-40 ℃ 备注 钢板厚度<40 mm 钢板厚度≥40 mm 筒体 Q355C Q390C Q420C Q355D Q390D Q420ND Q355D Q390D Q420ND Q355NE Q390NE Q420NE ND、NE 交货状态为正 火轧制; 具体钢级见塔架图样。 锻造 法兰 Q355NEZ35 Q355NEZ35 Q355NEZ35 正火/正火回火 门框 Q355NEZ35 Q355NEZ35 Q355NEZ35 正火 拼接 法兰 Q355NEZ35 Q355NEZ35 Q355NEZ35 正火 3.2.2 塔架法兰(含基础环上法兰)采 用 整 体 环 锻 成 形 , 技 术 要 求 按 Q/GW 203041 最 新 版 执 行 。 3.2.3 主 体 材 料 按 3.2.1 选 用 , 附 件 材 料 按 图 样 的 技 术 要 求 选 用 。 材 料 代 用 应 提 请 设 计 方 办 理 代 用 手 续 , 并 经 用 户 认 可 。 平 台 面 板 及 入 口 梯 子 所 用 花 纹 板 的 花 纹 形 状 及 翻 盖 板 所 用 花 纹 板 的 花 纹 形 状 允 许 自 选,但应 各自统一。花纹板及各类附件型材不允许自行拼焊。 3.2.4 筒 体 、 门 框 、 拼 接 法 兰 、 基 础 环 板 材 、 附 件 板 材 厚 度 偏 差 应 符 合 GB/T 709 中 规 定 的 B 级 偏 差 。 3.2.5 筒 体 、 门 框 、 拼 接 法 兰 、 基 础 环 板 材 表 面 质 量 应 符 合 GB/T 3274 相 关 要 求 。 3.2.6 所 用 原 材 料 应 有 完 整 合 格 的 产 品 出 厂 证 明 , 筒 体 、 门 框 、 拼 接 法 兰 、 基 础 环 板 材 炉 批 号 标 志 应 清 晰 。 筒 体 、 门 框 、 拼 接 法 兰 、 基 础 环 板 材 应 具 备 质 量 证 明 书 原 件 或 加 盖 供 材 单 位 检 验 公 章 的 有 效 复 印 件 (钢厂注明“复印件无效”时等同于无质量证明书) 。 筒体、门框、拼接法兰、基础环板材要求Ⅰ级探伤板,质量达到 NB/T 47013.3Ⅰ级超声波探伤的 要求。 3.2.7 筒 体 、 门 框 、 拼 接 法 兰 、 基 础 环 板 材 材 质 应 全 部 按 炉 批 号 和 各 自 公 称 厚 度 范 围 内 最 厚 板 材 取 样 送 交 第 三 方 检 测 机 构 进 行 力 学 性 能 复 验 ; 并 按 炉 号 送 交 第 三 方 检 测 机 构 进 行 化 学 成 分 复 验 。 各 项 力 学 性 能 和 化 学 成 分 指 标 应 符 合 GB/T 1591 规 定 , 公 称 厚 度 范 围 见 GB/T 1591-2018 表 7。 3.2.8 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应 根 据 GB/T 5117、GB/T 8110、 GB/T 10045、GB/T 5293 等 国 家 标 准 选 用 合 格 产 品 且 不 低 于 一 等 品 , 并 应 具 有 有 效 质 量 证 明 书 。 焊 接 材 料 应 与 相 应 母 材 的 性 能 相 适 应 , 其 熔 敷 金 属 的 力 学 性 能 不 应 低 于 相 应 母 材 标 准 的 下 限 值 , 当 不 同 强 度 金 属 焊 接 时 , 按 强 度 较 高 的 金 属 特 性 选 择 焊 接 材 料 。 最 终 的 焊 接 材 料 选 用 应 通 过 焊 接 工 艺 评 定 确 定 , 但 选 用 的 焊 接 材 料 性 能 不 应 低 于 表 2 所示材料, 且应采用低氢型。 版本D 4 表 2 焊接材料选用表 焊条电弧焊 埋弧焊 气体保护焊 钢种 牌号 焊条型号 GB/T 5117 焊丝焊剂组合 GB/T 5293 实芯焊丝 GB/T 8110 保护 气体 药芯焊丝 GB/T 10045 保护 气体 Q235B E4303 ER49-1 T430 碳 素 钢 Q235C Q235D E4316 E4315 / SU08A SU08E T432 Q355C E5016 E5015 T492 T6 T492 T7 T492 T8 Q355D E5016 E5015 S49A2 S49A3 SU26 (H08MnA) SU34 (H10Mn2) ER50-6 ER50-7 T492 T8 T493 T8 Q355NE E5016-N1U E5015-N1U S49A4U SU34 (H10Mn2) / T494 T8-U Q390C T492 T8 Q390D E5016-N1 E5015-N1 S49A2 S49A3 ER50-6 ER50-7 T493 T8 Q390NE E5016-N1U E5015-N1U S49A4U SU34 (H10Mn2) / T494 T8-U Q420C T552 T8 Q420ND E5516-N1 E5515-N1 S55A2 S55A3 ER50-6 ER50-7 T553 T8 低 合 金 高 强 度 结 构 钢 Q420NE E5516-N1U E5515-N1U S55A4U SU34 (H10Mn2) / 按 产 品 说 明 书 要 求 及 焊 接 工 艺 评 定 T554 T8-U 按 产 品 说 明 书 要 求 及 焊 接 工 艺 评 定 3.2.9 塔架连接用标准件均为高强度紧固件,采用达克罗(片状锌铬盐)防 护 涂 层 ; 对 于 附 件 连 接 用 紧 固 件 防 护 涂 层 按 图 纸 要 求 。 紧 固 件 应 符 合 Q/GW 203008 要 求 , 并 具 备 完 整 的 质 量 证 明 书 和 合 格 证 。 M20 及 以 上 高 强 度 螺 栓 每 种 规 格 、 每 批 次 应 具 有 第 三 方 检 测 机 构 出 具 的 高 强 度 螺 栓 机 械 性 能 检 测 报 告 。 螺 栓 连 接 副 应 能 保 证 扭 矩 系 数 (每 一 连 接 副 应 包 括 1 个 螺 栓 、 1 个 螺 母 、 2 个 垫 圈 , 并 应 分 属 同 批 制 造 ) 。 检 测 项 目 按 Q/GW 203008 执 行 。 3.3 焊接工艺评定 3.3.1 塔 架 筒 节 与 法 兰 、 筒 节 与 筒 节 , 筒 体 与 门 框 焊 接 前 , 应 按 NB/T 47014 进 行 焊 接 工 艺 评 定 。 3.3.2 焊接工艺评定合格后应出具完备的评定文件。 3.3.3 根 据 评 定 合 格 的 焊 接 工 艺 评 定 及 技 术 要 求 制 定 焊 接 工 艺 规 程 , 并 应 符 合 NB/T 47015 的 要 求 。 产 品 的 施 焊 范 围 不 应 超 出 焊 接 工 艺 评 定 的 覆 盖 范 围 。 3.4 机加工和焊接加工精度要求 3.4.1 图 样 及 技 术 文 件 中 未 注 明 的 机 加 工 尺 寸 公 差 按 GB/T 1804 中 规 定 的 m 级 执 行 。 3.4.2 图 样 及 技 术 文 件 中 未 注 明 的 机 加 工 形 位 公 差 按 GB/T 1184 中 规 定 的 K 级 执 行 , 按 GB/T 1958 检 测。 版本D 5 3.4.3 图 样 及 技 术 文 件 中 未 注 明 的 焊 接 加 工 尺 寸 公 差 按 GB/T 19804 中 规 定 的 A 级 执 行 。 3.4.4 图 样 及 技 术 文 件 中 未 注 明 的 焊 接 加 工 形 位 公 差 按 GB/T 19804 中 规 定 的 E 级 执 行 。 3.4.5 焊 接 结 构 件 上 机 加 工 的 孔 、 槽 等 特 征 的 形 状 尺 寸 和 定 位 尺 寸 应 在 焊 后 保 证 , 未 注 公 差 按 3.4.1 执行。 3.4.6 对于存在配合的尺寸,公差应首先满足配合要求。 3.4.7 图样及技术文件未尽事宜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3.5 塔架焊接 3.5.1 焊接前准备 钢 板 切 割 表 面 不 应 有 纹 、 分 层 、 夹 杂 等 缺 陷 , 应 不 影 响 焊 接 及 产 品 外 观 质 量 ; 焊 接 前 , 所 有 焊 接 表 面 必须干燥、清洁、无锈、无氧化层。 图 样 明 确 要 求 的 焊 接 接 头 的 坡 口 形 式 和 坡 口 尺 寸 应 符 合 图 样 要 求 ; 图 样 未 明 确 要 求 的 , 应 符 合 焊 接 工 艺 评 定 合 格 的 坡 口 形 式 和 坡 口 尺 寸 , 并 满 足 ISO 9692-1 和 ISO 9692-2 中 的 相 关 要 求 。 3.5.2 塔架筒体焊接 3.5.2.1 筒节纵焊缝及环焊缝应采取双面熔透焊,塔架筒节(包括基础环)部分不应存在纵向拼接。 3.5.2.2 塔 架 筒 体 (包括基础环) 相 邻 筒 节 的 纵 焊 缝 应 尽 量 相 错 180º, 筒 节 纵 焊 缝 应 避 开 塔 架 内 直 爬 梯安装区域(门洞所在筒节及相邻筒节纵焊缝可不受直爬梯安装区域限制) 。 3.5.2.3 塔架门框与筒节相邻焊缝的距离要求如下 a 门 框 所 在 筒 节 纵 焊 缝 应 避 开 门 框 位 置 门 框 中 线 两 侧 各 1300 mm 范 围 内 不 允 许 出 现 纵 焊 缝 , 如 图 1 所 示 。 对 于 加 强 板 结 构 , 焊 缝 位 置 见 图 样 要 求 ; b 门 框 顶 部 、 底 部 焊 缝 与 相 邻 环 焊 缝 间 距 不 小 于 3 倍 板 厚 , 且 不 小 于 100 mm。若因板材规格达 不 到 时 , 筒 体 环 焊 缝 应 位 于 门 框 中 部 直 边 范 围 内 , 与 门 框 自 身 拼 接 焊 缝 间 距 不 小 于 3 倍 板 厚 , 且 不 小 于 100 mm。 图 1 筒节纵焊缝与门框位置示意图 3.5.2.4 单 个 筒 节 任 意 切 断 面 圆 度 公 差 应 为 Dmax-Dmin≤ 5‰D(D 为 外 圆 公 称 直 径 ) , 如 图 2 所 示 版本D 6 图 2 单筒节切断面圆度公差要求 3.5.2.5 筒体任意局部表面凸凹度(如 图 3 所 示 )应 符 合 表 3 要 求 。 表 3 筒体任意局部表面凸凹度偏差表 单位为毫米 t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26 28 30 >30 dl 200 300 400 500 500 600 600 600 600 600 600 600 600 dx 1.0 1.5 2.0 2.0 2.5 2.5 3.0 3.0 3.0 3.0 3.0 3.0 3.0 注 t30 mm dl600 mm dx3 mm a)纵向 b)横向 图 3 筒体局部凸凹度要求图 3.5.2.6 筒节对接纵向钢板的翘边误差(如 图 4 所 示 )应 符 合 表 4 要 求 。 表 4 筒节对接纵向钢板的翘边偏差表 单位为毫米 t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26 28 30 >30 dl 200 250 300 350 400 45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dx 1.0 1.5 2.0 2.0 2.5 2.5 3.0 3.0 3.0 3.0 3.0 3.0 3.0 注 t30 mm dl500 mm dx3 mm 版本D 7 图 4 筒节对接纵向钢板翘边误差示意图 3.5.2.7 筒节与筒节对接,如无其他规定,采用外边对齐执行;如有金风文件、图样指定采用中间对 齐 , 则 按 中 间 对 齐 执 行 。 未 对 齐 错 边 量 偏 差 (如 图 5 所 示 ) 应 dx 不 大 于 0.1tt 为 薄 板 厚 度 , 最 大 2 mm, 例 如 表 5 所 示 。 表 5 筒节对接错边量偏差表 单位为毫米 t 8 10 12 14 16 18 20 >20 dx 0.8 1.0 1.2 1.4 1.6 1.8 2.0 2.0 a)外对齐 b)中间对齐 图 5 筒节对接错边量偏差示意图 3.5.2.8 整段筒体(多段筒节)两 端 面 平 行 度 和 同 轴 度 检 测 与 修 正 按 图 6 所 示 , 测 量 Ac、Bd、Ca、Db 对 角 边 长 以 及 Aa、 Bb、 Cc、 Dd 母 线 长 ; 测 毕 , 将 整 段 筒 体 旋 转 90 度 后 , 再 测 一 遍 。 并 按 表 6 记 录 , 每 组 数 据 相 对 差 值 在 5 mm 以 内 为 合 格 。 用专业高精度测距仪(精度至少±1 mm)测量,或用钢琴线拉线测量[在钢琴线一端连接弹簧秤, 用相同的拉力10 kgf拉紧测量]。 表 6 筒体象限斜边测量记录表 Ac Bd Ca Db Aa Bb Cc Dd 状态一 状态二 版本D 8 a)状态一 b)状态二 图 6 整段筒体(多段筒节)对角边长及母线长示意图 3.5.2.9 所有筒体上不同壁厚(厚度差≥4 mm)的 钢 板 对 接 , 应 以 不 大 于 14 的 斜 度 平 滑 过 渡 。 3.5.3 塔架法兰与筒节及基础环的焊接 3.5.3.1 塔 架 法 兰 与 筒 节 焊 合 时 , 应 将 筒 节 纵 焊 缝 置 于 法 兰 的 相 邻 两 螺 栓 孔 跨 中 。 基 础 环 下 法 兰 拼 接 焊 缝 与 筒 节 纵 焊 缝 距 离 不 小 于 200 mm; 3.5.3.2 法 兰 组 焊 应 采 用 充 分 的 消 除 应 力 措 施 和 防 止 法 兰 焊 接 变 形 措 施 , 塔 架 法 兰 焊 接 后 变 形 应 符 合 表 7 要 求 。 表 7 塔架法兰焊接后变形要求 单位为毫米 焊接后 下法兰 参数 上法兰 中间法兰 L 型法兰 T 型法兰 平面度 0.5 整体 2; 任意 30°扇区范围内不大于 1。 整体 2; 任意 30°扇区范围内不大于 1。 整体 2.5 a; 任意 30°扇区范围内不大 于 1。 孔位置度 Φ1.5 Φ1.5 Φ1.5 Φ1.5 a 分别在法兰接触面的外圈、内圈及中间圈[即(内圈外圈)/2 处]测量。 3.5.3.3 筒 节 与 法 兰 焊 接 角 变 形 要 求 应 符 合 表 8 要 求 。 表 8 塔架与法兰焊接角变形要求 法兰 角变形量dx 示意图 1 示意图 2 上 法 兰 0 mm~0.5 mm / 版本D 9 表 8 塔架与法兰焊接角变形要求(续) 法兰 角变形量dx 示意图 1 示意图 2 中 间 法 兰 0 mm~1.0 mm / 下 法 兰 0 mm~1.5 mm 3.5.3.4 筒节与法兰焊接采用埋弧自动焊或熔化极气体保护自动焊,焊缝全熔透。 3.5.3.5 整 段 塔 架 筒 体 组 对 焊 接 完 上 下 法 兰 后 , 用 3.5.2.8 条 的 方 式 与 要 求 检 测 、 记 录 平 行 度 和 同 轴 度。 3.5.3.6 法 兰 高 颈 部 分 与 不 同 壁 厚 的 筒 体 钢 板 对 接 , 应 以 不 大 于 14 的 斜 度 平 滑 过 渡 。 3.5.4 塔架门框焊接 3.5.4.1 塔 架 门 框 与 筒 体 焊 接 应 在 法 兰 焊 合 后 进 行 , 焊 接 时 应 在 两 侧 同 时 对 称 施 焊 , 不 应 由 一 边 从 头 至尾连续焊接。 3.5.4.2 塔架门框与筒体的焊接采用手弧焊或熔化极气体保护焊,焊缝全熔透。 3.5.4.3 塔架门框自拼接焊缝应经振动时效或热处理消除焊接应力,加强板上的门框不需要处理。 3.5.5 塔架附件焊接 3.5.5.1 附件的焊接在塔架主体完工后进行。 3.5.5.2 塔架附件焊接可采用手工电弧焊。 3.5.5.3 附件的焊接位置不应位于塔架焊缝上。 3.5.5.4 横梁连接板(如 图 10 所 示 结 构 )应进行焊接加热。 3.5.5.4.1 预 热 处 理 焊 前 进 行 , 要 求 如 下 a 预 热 温 度 100 ℃~150 ℃; b 可采用火焰加热,应保证火焰不直接冲刷被加热焊件。测温器具宜采用红外测温计; c 预 热 时 的 加 热 区 域 应 在 焊 接 坡 口 两 侧 , 宽 度 各 为 焊 件 施 焊 处 厚 度 的 2 倍 以 上 。 3.5.5.4.2 后热处理焊后进行,要求如下 版本D 10 a 后热应在焊缝完后立即执行。加热宽度不小于预热要求; b 加 热 温 度 应 达 到 250 ℃~350 ℃ , 在 此 温 度 下 保 温 60 分 钟 以 上 , 然 后 缓 冷 至 常 温 ; c 加热方法及测温方法与预热相同。 3.5.5.5 附 件 焊 接 时 , 焊 接 起 始 及 收 尾 位 置 不 应 位 于 附 件 沿 塔 架 轴 线 的 两 端 , 如 图 7 所 示 (表 示 不 可以;√表示可以)。 图 7 焊接起始收尾位置示意 3.6 焊接条件及要求 3.6.1 对 于 筒 体 、 法 兰 及 门 框 的 焊 接 操 作 者 应 为 按 TSG Z6002 规 定 考 核 合 格 的 焊 工 , 并 从 事 合 格 项 目 , 其 他 焊 接 工 作 由 持 证 焊 工 操 作 。 3.6.2 焊 接 环 境 温 度 应 大 于 0 ℃( 低 于 0 ℃ 时 , 应 在 坡 口 两 侧 100 mm 范 围 内 加 热 到 15 ℃ 以 上 ) ,相 对 湿 度 小 于 90。 3.6.3 板 厚 不 小 于 30 mm 时 , 应 做 焊 前 预 热 , 推 荐 预 热 温 度 100 ℃~150 ℃ , 预 热 区 域 为 焊 缝 每 侧 距 焊 缝 中 心 不 小 于 2 倍 板 厚 的 范 围 。 3.6.4 如 果 需 要 对 焊 缝 进 行 焊 后 局 部 热 处 理 , 应 进 行 工 艺 评 定 , 且 热 处 理 后 , 不 应 降 低 母 材 机 械 性 能 。 焊 后 热 处 理 或 者 其 他 局 部 加 热 , 温 度 不 应 超 过 600 ℃。 3.6.5 特殊情况需露天作业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采取有效措施,否则不应施焊 a 风 速 气 体 保 护 焊 时 大 于 2 m/s;其 它 方 法 大 于 10 m/s; b 雨雪环境; c 焊 接 环 境 温 度 小 于 0 ℃; d 相 对 湿 度 大 于 90。 3.6.6 本 产 品 应 作 焊 缝 机 械 性 能 检 验 , 在 施 焊 塔 架 同 时 , 按 相 同 要 求 制 作 筒 体 纵 缝 焊 接 试 板 。 产 品 焊 接 试 板 的 厚 度 范 围 应 在 所 代 表 的 工 艺 评 定 覆 盖 的 产 品 厚 度 范 围 之 内 。 如 纵 向 焊 缝 的 焊 接 工 艺 评 定 覆 盖 范 围 不 同 时 , 应 分 别 制 作 焊 接 试 板 。 产 品 焊 接 试 板 应 与 筒 节 纵 缝 按 相 同 焊 接 工 艺 一 起 施 焊 , 焊 接 完 毕 , 在 连 接部位射线探伤拍鉴证片。 3.6.7 产品焊接试板允许以批代台,10 台 为 1 个 批 量 , 每 10 台 应 选 首 台 做 产 品 焊 接 试 板 。 3.6.8 产 品 焊 接 试 板 检 验 项 目 按 NB/T 47016 中 的 规 定 执 行 。 如 试 板 不 合 格 , 应 加 倍 制 作 试 板 。 不 合 格 版本D 11 的试板代表的产品焊缝不合格,应作返修或报废。 3.6.9 在 塔 体 法 兰 及 门 框 焊 缝 边 缘 约 50 mm 处 , 打 上 焊 工 钢 印 。 法 兰 上 的 焊 工 钢 印 或 对 接 标 记 凹 坑 深 度不应大于钢板允许的表面缺陷深度,同时要求防腐后也能清晰看到。 3.6.10 筒 体 纵 缝 、 平 板 拼 接 及 产 品 试 件 , 均 应 设 置 引 弧 板 和 收 弧 板 。 引 弧 板 和 收 弧 板 以 及 产 品 试 板 焊 后 严禁锤击击落。 3.6.11 焊件装配应避免强行组装,以防止焊缝裂纹和减少内应力。 3.6.12 焊件的装配质量经检验合格后方许进行焊接。 3.7 焊缝检验及焊缝质量要求 3.7.1 焊缝质量 焊缝质量应符合 ISO 5817 B 级要求。 3.7.2 焊缝外观检查 3.7.2.1 用 肉 眼 或 低 于 10 倍 放 大 镜 检 查 。 3.7.2.2 所 有 对 接 焊 缝 、 法 兰 与 筒 节 角 焊 缝 、 门 框 与 筒 体 角 焊 缝 为 全 焊 透 焊 缝 。 焊 缝 外 形 尺 寸 应 符 合 图 纸 和 工 艺 要 求 ( 见 表 9、 表 10) , 焊 缝 与 母 材 应 圆 滑 过 渡 。 焊 接 接 头 的 焊 缝 余 高 h 应 趋 于 零 值 , 对 于 疲 劳 等 级 DC 112 的 焊 缝 , 应 将 余 高 打 磨 至 与 母 材 平 齐 ; 对 于 疲 劳 等 级 DC 90 的 焊 缝 , 余 高 不 应 大 于 焊 缝 宽 度 的 10,且 不 超 过 2 mm。 表 9 平焊缝外形尺寸表 单位为毫米 焊接方法 焊缝类型 焊缝宽度w 焊缝余高h 焊缝边缘直线度f a 宽窄差 b 凸凹量 c I 形焊缝 (b6)~(b20) 埋弧焊 非I 形焊缝 (g4)~(g10) 0~Min{2,10w} ≤3 ≤2 ≤1 I 形焊缝 (b4)~(b8) 手工电弧焊及 气体保护焊 非I 形焊缝 (g4)~(g8) 0~Min{2,10w} ≤2 ≤2 ≤1 注 1b 为对接间隙,g 为 坡口宽度;w 为焊缝宽度; 注 2Min{}指取数据集中的较小值。 a 任意连续 300 mm 长度内; b 任意 50 mm 长度内; c 任意 25 mm 长度内。 版本D 12 表 10 角焊缝外形尺寸表 单位为毫米 尺寸偏差 焊接方法 K<12 K>12 埋弧焊 k3 0 k4 0 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 k2 0 k3 0 注K 值为角焊缝焊脚尺寸 3.7.2.3 焊 缝 不 应 有 裂 纹 、 夹 渣 、 气 孔 、 漏 焊 、 烧 穿 、 弧 坑 、 未 熔 合 及 深 度 大 于 0.5 mm,连续长度大 于 100 mm 的 咬 边 。 对 于 深 度 小 于 0.5 mm 的 咬 边 , 应 打 磨 至 与 母 材 圆 滑 过 渡 。 且 对 于 环 焊 缝 , 不 应 有 咬 边 。 3.7.2.4 焊缝和热影响区表面不应有裂纹、气孔、夹渣、未熔合及低于焊缝高度的弧坑。 3.7.2.5 熔渣、外毛刺等应清除干净。 3.7.2.6 焊缝外形尺寸超出规定值时,应进行修磨,允许局部补焊,返修后应合格。 3.7.3 无损检测 3.7.3.1 无损检测应在焊缝外观检验合格后进行。 3.7.3.2 焊 缝 无 损 检 测 均 按 NB/T 47013.2、NB/T 47013.3、NB/T 47013.4 和 ISO 13588 执 行 。 3.7.3.3 各 部 件 焊 缝 均 采 用 无 损 探 伤 检 测 , 范 围 及 要 求 见 表 11。 表 11 探伤范围及要求 探伤方法、探伤比例 检测部位 合格级别 UT 或PAUT RT 或PAUT MT 基 础 环 下 法 兰 (拼接法兰) I 级 (UT) B 级 (PAUT) I 级 (MT) 100 -- 100 筒体纵、环焊缝 I 级 (UT) B 级(PAUT) I 级(MT) 100 -- 100(板厚30 mm) “T”形接头 II 级(RT) B 级 (PAUT) I 级 (MT) -- 100 100 门框拼接焊缝 I 级 (UT) B 级 (PAUT) I 级 (MT) 100 -- 100 版本D 13 表 11 探伤范围及要求(续) 探伤方法、探伤比例 检测部位 合格级别 UT 或PAUT RT 或PAUT MT 法兰与筒体焊缝 I 级 (UT) B 级 (PAUT) I 级 (MT) 100 -- 100 门框与筒体焊缝 I 级 (UT) B 级(PAUT) I 级(MT) 100 -- 100 筒体环焊缝接头重叠部分 I 级 (UT) B 级(PAUT) I 级(MT) 100 -- 100 与筒体焊接的承重附件 a I 级 按图纸执行 -- 100 a 平 台 支 撑 、 升 降 机 支 撑 、 吊 耳 、 入 口 梯 耳 板 、 电 缆 托 架 、 内 螺 纹 圆 柱 (M16 及 以 上 ) 等 承 重 大 于 50 kg 的焊接附件。 3.7.3.4 所有法兰与筒节、筒节与筒节的“T” 形 焊 缝 接 头 处 均 布 片 射 线 探 伤 或 采 用 PAUT。每个“T” 形接头射线探伤应布片两张,纵缝、环缝位置各一张,每张检测长度不小于 250 mm,每张底片均能清 晰的反映“T”形 接 头 部 位 焊 缝 情 况 ; 对 于 PAUT,宜 在 塔 架 内 壁 进 行 , 范 围 见 图 8,范围内焊缝应打磨 至 焊 缝 余 高 不 大 于 0.5 mm。 图 8 “T”形焊缝 PAUT 检测范围 3.7.3.5 对于基础环筒节与基础环下法兰焊接形成的“T”形焊缝接头处采用射线探伤或 PAUT。纵缝 处 布 置 一 张 ; 如 受 空 间 条 件 所 限 , 环 缝 处 无 法 布 片 时 , 可 采 用 超 声 波 探 伤 (I 级 合 格 ) 取 代 此 处 的 射 线 探 伤 要 求 ; 对 于 PAUT, 探 伤 范 围 见 图 8。 3.7.3.6 经检测的焊接接头,如有不允许的缺陷,应在缺陷清除后进行补焊、修磨,并对该部分采用 原检测方法重新检查直至合格。 3.7.4 焊接返修及修磨 3.7.4.1 当 焊 缝 需 要 返 修 时 , 允 许 按 焊 接 工 艺 评 定 合 格 的 返 修 焊 接 工 艺 进 行 返 修 。 施 焊 时 , 应 当 具 有 详尽的返修记录。 3.7.4.2 焊 缝 同 一 部 位 的 返 修 次 数 不 宜 超 过 两 次 。 如 超 过 两 次 , 返 修 前 应 经 制 造 单 位 技 术 总 负 责 人 和 监理工程师批准。返修次数、返修部位和返修情况应记入质量证明资料。 3.7.4.3 焊 缝 修 磨 痕 迹 的 纹 理 方 向 应 平 行 于 塔 架 轴 向 , 修 磨 不 可 造 成 超 出 GB/T 3274 钢 板 表 面 允 许 缺 版本D 14 陷的损伤。 3.8 塔架试装检查及要求 3.8.1 塔架每段长度(法兰间距)偏差为±20 mm,装配后塔架总长度偏差为-50 mm 至 80 mm。 3.8.2 塔 架 厂 家 不 应 以 外 购 件 而 放 松 甚 至 放 弃 质 量 控 制 环 节 。 外 购 件 除 满 足 设 计 要 求 和 可 实 现 设 计 功 能 外,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a 标 准 紧 固 件 应 符 合 3.2.9 要 求 ; b 金属加工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去尖角、毛刺,锐边倒钝; 2 镀锌件不应有流挂; 3 扶手、护栏、爬梯等手接触面应光滑; 4 爬梯脚接触面应有防滑措施。 3.8.3 塔架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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