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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不间断电源(UPS) 技术规范 I 目 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产品分类 2 5 技术要求 3 6 试验方法 9 7 检验规则 18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20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22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23 1 中型不间断电源 UPS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型不间断电源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 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中型在线式、互动式和后备式输出电压为正弦波的不间断电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2008 电 工 电 子 产 品 环 境 试 验 第 2部 分 试 验 方 法 试 验 A低温 GB/T 2423.2-2008 电 工 电 子 产 品 环 境 试 验 第 2部 分 试 验 方 法 试 验 B高温 GB/T 2423.3-2016 电 工 电 子 产 品 环 境 试 验 第 2部 分 试 验 方 法 试 验 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5-2019 环 境 试 验 第 2部 分 试 验 方 法 试 验 Ea和导则冲击 GB/T 2423.10-2019 环 境 试 验 第 2部 分 试 验 方 法 试 验 Fc振动正弦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3873-1983 通信设备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5080.7-1986 设备可靠性试验 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 案 YD/T 944-2007 通信电源设备的防雷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IEC 62040-12017A12021 不间断电源设备UPS 第1部分安全要求(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s(UPS)-Part1Safety requirements) IEC 62040-22016 不间断电源设备UPS 第2部分电磁兼容性EMC 要求(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s(UPS)-Part2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C )requirements)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不间断电源设备 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s;UPS 由 变 流 器 、 开 关 和 储 能 装 置 (如蓄电池) 组 合 构 成 的 , 在 输 入 电 源 故 障 常 时 维 持 负 载 电 力 连 续 性 的 电源设备。 [GB/T 7260.1-2008, 3.1.1] 3.2 中型UPS medium capacity UPS 额定输出容量在10 kVA100 kVA之间的UPS 。 3.3 非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off line UPS 能够在交流输入电源中断或电压超出预定范围时自动取代交流输入电源向负载供电的不间断电源。 本文件中非在线式不间断电源指的是后备式或互动式不间断电源。 3.4 互动式UPS line interactive UPS UPS运 行 时 , 在 正 常 运 行 方 式 下 , 负 载 电 力 的 连 续 性 由 使 用 UPS逆 变 器 或 使 用 一 个 电 源 接 口 来 保 证 , 此时,主电源与输入电源的频率一致。 而当交流输入电压和/或频率超出 UPS预期变化限制时,UPS逆变器和蓄电池以规定的输出电压/频 率,在蓄电池供电方式运行,保持负载电力的连续性。 3.5 后备式UPS passive standby UPS 这种UPS运 行 时 , 在 正 常 运 行 方 式 下 , 负 载 主 要 有 主 电 源 供 电 , 并 承 受 输 入 电 压 和 频 率 在 规 定 限 值 内 的 变 化 。 当 输 入 交 流 电 压 超 出 UPS设 计 的 负 载 允 差 时 , UPS在 储 能 供 电 方 式 下 运 行 , 逆 变 器 由 蓄 电 池 供 电,维持负载电力的连续性。 注正常运行方式下,主电源可以由辅助装置,例如铁磁谐振调节器或静态调节器等来调节。 3.6 工频UPS power frequency UPS 采用工频变压器作为整流器与逆变器部件的UPS,俗称工频机。 3.7 高频UPS high frequency UPS 利用高频开关技术,以高频开关元件替代整流器和逆变器中的工频变压器的UPS,俗称高频机。 3.8 ECO 模式 ECO mode of operation 交流输入正常情况下UPS通过静态旁路向负载供电,当交流输入异常时UPS切换至逆变器供电的工 作模式。 [YD/T 1095-2018, 3.12] 3.9 自主可控 autonomous and controllable 指产品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各类软件全部国产化。 4 产品分类 2 4.1 按相数分类 分为单相和三相两种。 4.2 按产品工作方式分类 分为在线式和非在线式两种。 4.3 按产品性能指标分类 在线式UPS分为I级、II级、III级,其中I级性能指标最高,III级为最低要求。 5 技术要求 5.1 外观、结构要求 5.1.1 表 面 不 应 有 明 显 的 凹 痕 、 划 伤 、 裂 缝 、 变 形 等 现 象 , 表 面 涂 镀 层 不 应 起 泡 、 龟 裂 脱 落 , 金 属 零 件不应有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 5.1.2 开关操作应方便、灵活可靠。零部件紧固无松动。 5.1.3 说明功能的文字符号及功能显示应清晰端正,正确整齐。 5.2 主要技术指标 5.2.1 非 在 线 式 UPS 的 技 术 指 标 应 符 合 表 1 规 定 。 5.2.2 在 线 式 UPS 的 技 术 指 标 应 符 合 表 2 规 定 ; 最 低 应 满 足 III 级 指 标 要 求 。 5.3 效率 应符合表3规定。 如相关指标有特殊要求,另行规定见相应的产品规格要求。 表1 非在线式 UPS 主要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技术要求 备注 2201±20 V; 相电压1 输入电压范围 3801±20 V 线电压 2 输入频率范围 50±2.5 Hz 3 输出稳压精度 ≤10 4 输出频率 50±0.5 Hz 非同步模式 ≤ 5 100阻性负载5 输出波形失真度 ≤ 8 100非线性负载 6 动态电压瞬变范围 ±5 电池逆变\市电工作方式 7 电压瞬变恢复时间 ≤ 60 ms 电池逆变\市电工作方式 8 输出电压相位偏差 ≤2° 三相UPS、负载为平衡阻性负 载 9 市电电池转换时间 ≤ 10 ms 10 输出有功功率 ≥额定输出容量0.7 kW/kVA 3 序号 项目 技术要求 备注 11 输出电流峰值系数 ≥3 正常工作方式 ≥1 min 电池逆变方式,过载12512 过载能力 ≥10 min 正常工作方式,过载125 13 电池备用时间 ≥5 min 依电池(客户要求)配置 14 电池再充电时间 ≤16 h 15 噪声 ≤55 dBA 16 额定输出功率因数 ≥0.7 17 电压稳定率 ≤0.5 V/s 18 零地电压升 ≤0.5 V 19 开机浪涌电流 ≤ 400 表2 在线式 UPS 主要技术指标 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 I级 II级 III级 备注 2201±25 V; 相电压1 输入电压范围 3801±25 V 线电压 ≥0.99 ≥0.95 ≥0.90 100非线性负载 ≥0.99 ≥0.95 ≥0.90 75非线性负载 ≥0.98 ≥0.93 ≥0.88 50非线性负载 2 输入功率因数 ≥0.98 ≥0.90 ≥0.85 25非线性负载 ≤5 ≤8 ≤15 100非线性负载 ≤5 ≤8 ≤15 75非线性负载 ≤8 ≤ 10 ≤20 50非线性负载 3 输入电流谐波成份(239 次谐波) ≤10 ≤ 15 ≤25 25非线性负载 4 输入频率范围 50±2.5 Hz 5 频率跟踪范围 50±2.5 Hz,且范围可调 6 频率跟踪速率 0.52 Hz/s 7 输出稳压精度 ≤ 1 8 输出频率 50±0.5 Hz 电池逆变工作方式 9 输出波形 正弦波 ≤1 ≤2 ≤ 4 100阻性负载10 输出波形失真度 ≤3 ≤5 ≤ 7 100非线性负载 11 输出电压不平衡度 ≤ 1 三相UPS ,100不平衡负载 12 动态电压瞬变范围 ±5 电池逆变\市电工作方式 13 电压瞬变恢复时间 ≤20 ms ≤40 ms ≤60 ms 电池逆变\市电工作方式 14 输出电压相位偏差 ≤1° 三相UPS、负载为平衡阻 性负载 15 市电电池切换时间 0 ms 16 旁路逆变切换时间 ≤1 ms ≤2 ms ≤4 ms 17 ECO模式转换时间 ≤1 ms ≤2 ms ≤4 ms ECO 模式和逆变转换 4 技术要求序号 项目 I级 II级 III级 备注 18 输出有功功率 ≥额定输出容量 0.9 kW/kVA ≥额定输出容量 0.8 kW/kVA ≥额定输出容量 0.7 kW/kVA 19 输出电流峰值系数 ≥3 正常工作方式 ≥10 min 正常工作方式,过载125 ≥3 min -- 电池逆变方式,过载125 ≥1 min 正常工作方式,过载150 20 过载能力 ≥1 min -- 电池逆变方式,过载150 21 电池备用时间 ≥5 min 依电池(客户要求)配置 22 电池再充电时间 ≤16 h ≤24 h 依电池(客户要求)配置 23 输入输出相位差 ≤5° ≤10° 单相、同步工作 24 噪声 ≤ 55 dBA ≤65 dBA ≤70 dBA 25 并机负载电流不均 衡度 ≤ 3 有并机功能的UPS 26 额定输出功率因数 ≥0.9 ≥0.8 ≥0.7 27 电压稳定率 ≤0.5 V/s 28 零地电压升 ≤0.5 V ≤2 V -- 29 开机浪涌电流 ≤400 不包含工频机的励磁电流 表3 效率指标 在线式 额定输出容量范围 负载量(阻性负载) I级 II级 III级 非在线式 100 ≥94 ≥92 ≥90 75 ≥93 ≥91 ≥89 50 ≥92 ≥90 ≥88 25 ≥91 ≥89 ≥87 80 ≥10 kVA,且<40 kVA 100,ECO模式 ≥97 -- 100 ≥94 ≥92 ≥91 75 ≥94 ≥92 ≥91 50 ≥93 ≥91 ≥90 25 ≥92 ≥91 ≥89 80 ≥40 kVA,且≤100 kVA 100,ECO模式 ≥97 -- 5.4 功能 5.4.1 保护与告警功能 5.4.1.1 交流输入过、欠压保护 当 系 统 输 入 电 压 超 出 允 许 变 化 范 围 时 , 系 统 应 自 动 转 为 电 池 供 电 ; 当 输 入 电 压 恢 复 到 正 常 范 围 之 内 时,系统应自动从电池逆变转为正常工作方式。 注旁路输入电压范围可根据用户要求设置。 5 5.4.1.2 交流输入缺相保护 对 三 相 设 备 , 交 流 输 入 缺 相 时 , 应 发 出 声 光 告 警 , 转 为 电 池 供 电 , 当 交 流 输 入 恢 复 正 常 后 系 统 应 自 动 从电池逆变转为正常工作方式。 5.4.1.3 输出短路保护 UPS应 有 瞬 间 过 流 及 短 路 保 护 功 能 。 当 出 现 瞬 间 过 流 及 短 路 过 载 时 , UPS应 进 行 瞬 态 过 流 吸 收 和 短 路 限流并正常工作。当瞬态过流及短路不能消除时,UPS应自动关闭输出并有相应保护,以免引起二次灾 害。再次开机时,UPS应可以通过复位或更换事先指定的熔断器后即可正常开机。 5.4.1.4 输出过载保护 输出负载超过UPS额定功率时,应发出声光告警;超过过载能力时,应转旁路供电或保护。 5.4.1.5 过温度保护 UPS机 内 运 行 温 度 过 高 时 , 应 发 出 声 光 告 警 并 自 动 转 为 旁 路 供 电 或 保 护 , 机 内 温 度 降 至 允 许 温 度 后 , UPS 应能再次起动并正常工作。 5.4.1.6 电池欠压保护 UPS在电池逆变工作方式,当电池电压降至保护点时,应发出声光告警,电池停止供电。 5.4.1.7 输出过压、欠压保护 UPS逆变输出电压超过设定的过压值或低于设定的欠压值时,应发出声光告警并转为旁路供电或保 护。 5.4.1.8 散热风扇故障告警(可选) 带有散热风扇的UPS,风扇故障时,UPS应发出声光告警。 5.4.1.9 抗雷击浪涌能力可选 按 制 造 商 指 定 的 耐 雷 电 流 等 级 分 类 , 经 受 雷 电 冲 击 试 验 后 , UPS应 工 作 正 常 , 通 行 接 口 应 正 常 工 作 , 输 入 电 流 谐 波 成 分 (仅对在线式 ) 、 输 出 频 率 、 市 电 电 池 切 换 时 间 、 旁 路 逆 变 切 换 时 间 (仅对在线式) 、 遥信和遥测功能等项目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5.4.1.10 旁路功能 UPS应 具 有 静 态 旁 路 功 能 , 额 定 输 出 容 量 大 于 20 kVA的UPS应 具 有 维 护 旁 路 功 能 , 以 保 障 维 修 安 全 和 (或)保持负载电力连续性。 5.4.2 通信功能 5.4.2.1 通信接口 UPS应具有RS485或RS232、RS422、以太网、USB标准通信接口(至少具备其一),并提供与通信接 口配套使用的通信线缆和各种告警信号输出端子。 5.4.2.2 遥测 6 UPS遥测内容包括交流输入电压、直流输入电压、输出电压、输出电流、输出频率、输出功率因 数(可选)、充电电流、蓄电池温度(可选)。 5.4.2.3 遥信 UPS遥信内容包括 a 在 线 式 同 步 /不 同 步 、 UPS/旁 路 供 电 、 过 载 、 蓄 电 池 放 电 电 压 低 、 市 电 故 障 、 整 流 器 故 障 、 逆 变器故障、旁路故障和运行状态记录。 b 非在线式交流/电池逆变供电、过载、蓄电池放电电压低、逆变器或变换器故障。 5.4.3 电池组智能管理功能(在 线 式 UPS) 对于使用铅酸蓄电池的UPS应具有定期对电池组进行自动浮充、均充转换,电池组自动温度补偿及 电池组放电记录功能。电池维护过程中不应影响系统输出。 对于其他类型电池,应根据电池特性提供相应的管理功能。 5.5 安全要求 产品的安全应符合IEC 62040-12017A12021的有关规定。 5.6 电磁兼容 产品的电磁兼容应符合IEC 62040-22016的有关规定。 5.7 可靠性 5.7.1 在 线 式 UPS UPS设备在正常使用环境条件下,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应不小于50000小时(不含蓄电池)。 5.7.2 非 在 线 式 UPS UPS设备在正常使用环境条件下,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应不小于80000小时(不含蓄电池)。 5.8 环境适应性 5.8.1 正常使用条件 a 环境温度-5 ℃~40 ℃; b 相对湿度≤95(40 ℃±2 ℃,无凝露)。 5.8.2 贮存运输环境 a 温度-25 ℃~55 ℃不含电池; b 湿度≤95(40 ℃±2 ℃,无凝露)。 5.8.3 海拔高度 海拔高度≤1000 m为正常使用条件,超过 1000 m时按表4 规定降额使用。 7 表4 用 于 1000 米以上高度的功率降额系数 降额系数 海拔/m 对流冷却 强制空气冷却 1000 1.000 1.000 2000 0.970 0.950 3000 0.940 0.900 4000 0.910 0.850 5000 0.880 0.800 允许在最邻近的两点之间使用线性内插法计算得出降额系数。 5.8.4 机械强度要求 振动振幅为0.35 mm,频率10 Hz~55 Hz (正弦扫频),3个方向各连续5个循环。试验后UPS不 应有机械损坏,紧固件不应松动,通电后应能正常工作。 冲 击 峰 值 加 速 度 150 m/s2, 持 续 时 间 11 ms, 3个方向各连续冲击3次 。 试 验 后 UPS不应有机械损坏, 紧固件不应松动,通电后应能正常工作。 包装跌落按7.37.6.1的3)进行包装跌落试验后UPS不应有机械损坏,紧固件不应松动,通电后应 能正常工作。 运输试验额定输出容量≥20 kVA的UPS的振动与冲击试验可用运输试验代替。试验方法按 GB/T 3873-1983附录 A中A.10“公路运输试验”的 要 求 进 行 。 运 输 试 验 后 UPS不 应 有 机 械 损 坏 , 紧 固 件 不 应 松 动 , 通 电 后 应 能 正 常 工 作 。 5.9 自主可控性与国产化程度(可选) a)自主可控性 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对UPS自主可控性进行规范 1) 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UPS的核心技术宜采用国内企业自主研发技术。 2) 关键零部件自主可控 UPS的CPU、开关器件等关键零部件宜优先采用国内厂家品牌。 3) 各类软件自主可控 UPS系统里使用的全部软件宜由国内企业自主编写。 b)国产化程度 UPS国产化程度由进口电子元器件使用比例进行表征,该比例越低,表明国产化程度越高。 注在UPS研制阶段宜从规格、数量和经费三个方面对进口电子元器件比例进行控制,具体实施细则可参考武器 装备使用进口电子元器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5.10 节能要求(可选) 5.10.1 输入功率因数 在额定输入电压、额定输出功率、电池断开的条件下,UPS输入功率因数应不小于0.90。 5.10.2 电源效率 在额定输入电压、额定输出功率、电池断开的条件下,UPS输 出 端 的 功 率 与 输 入 端 的 功 率 之 比 应 ≥ 90;ECO状态下应≥97。 8 5.10.3 空载输入功率 在 额 定 输 入 电 压 、 UPS处 于 工 作 或 等 待 状 态 、 无 输 出 负 载 、 电 池 断 开 的 情 况 下 , UPS的 空 载 输 入 有 功 功率应≤3额定输出功率;ECO状态下应≤2额定输出功率。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环境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均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温度15 ℃~35 ℃; 湿度45~75; 大气压86 kPa~106 kPa; 试验电源额定电压±2;50 Hz±0.5 Hz;波形失真度≤3。 6.2 外观、结构检验 在照度不小于200 lx的条件下,在 60 cm外用肉眼观察方法检查,产品应符合5.2的要求。 6.3 输入电压范围 测试电路如图1,输出接额定阻性负载,调节交流输入电压,并在表1、表2规定的输入电压范围内 变化,UPS 应能正常工作且输出稳压精度满足表1、表2要求。 注该图为三相接法,如果单相则只接一相;电力谐波分析仪可根据测试项目的不同更换为相应的仪器。 图1 测试电路 6.4 输入功率因数(在 线 式 UPS) 测试电路如图1,调节UPS输入电压及频率为额定值,输出端分别施加100、75、50 、25额 定非线性负载,UPS在正常工作模式下,用电力分析仪测量UPS的输入功率因数,应符合表2中输入功 率因数的技术要求。 6.5 输入电流谐波成份(在 线 式 UPS) 测试电路如图1 ,调节UPS输入电压及频率为额定值,输出端分别施加100、75 、50、25额 定 非 线 性 负 载 。 UPS在 正 常 工 作 模 式 下 , 用 电 力 谐 波 分 析 仪 测 量 239次输入谐波电流总和与基波电流之 比,应符合表2中输入电流谐波成份的技术要求。 9 6.6 输入频率变化范围 测试电路如图1,调节UPS输入电压及频率为额定值,输出端施加额定阻性负载,调节交流电源输 入频率以50Hz 为中心,在规定的范围内变化, UPS 应能正常工作且输出稳压精度满足表1、表2要求。 6.7 频 率 跟 踪 范 围 在 线 式 UPS 测试电路如图1,UPS输出端施加额定阻性负载,调节交流电源输入频率以50 Hz为中心正、负方向 变化,直至UPS 输出频率不再跟踪交流输入频率变化,得到的频率跟踪范围应符合表 2中要求。 6.8 频 率 跟 踪 速 率 在 线 式 UPS 使 输 入 频 率 从 跟 踪 频 率 范 围 下 限 至 上 限 突 变 , 输 入 频 率 突 变 值 与 输 出 频 率 跟 踪 至 输 入 频 率 上 限 所 用 的时间的比值(Hz/s)应符合表 2的要求。 6.9 输出电压稳压精度 测试电路如图1,调节输入电压分别为表1、表2规定的输入电压下限值和上限值,输出端分别施加 0、50、100额定阻性负载,由电力分析仪测量UPS 输出电压U a。 输出电压稳压精度S由公式1计算,应符合表1、表2中要求 S |Ua –UO | 100 1 UO 式中 S输出电压稳压精度,取最大值; UoUPS输出额定电压。 6.10 输出频率 测试电路如图1,UPS在电池逆变工作状态下,输出加额定阻性负载,由电力分析仪测量测出输出 频率值应符合表1、表2中要求。 6.11 输出波形和输出波形失真度 测试电路如图1 , 交 流 输 入 电 压 波 形 失 真 度 应 ≤ 3, 输 出 端 接 额 定 阻 性 负 载 和 非 线 性 负 载 , 用 示 波 器 观 察 输 出 电 压 波 形 , 应 为 正 弦 波 ; 用 电 力 分 析 仪 分 别 测 量 交 流 供 电 和 电 池 供 电 时 的 输 出 电 压 波 形 失 真 度 应符合表1、表2中要求。非在线式UPS只在电池供电模式下进行测试。 6.12 输出电压不平衡度 6.12.1 平衡负载 测试电路如图2a,调节UPS输入电压及频率为额定值,三相输出的 UPS接平衡阻性负载,输出为 额 定 输 出 容 量 时 , 用 交 流 电 压 表 分 别 测 量 三 相 输 出 电 压 的 线 电 压 , 分 别 为 UAB、U BC、U CA,如图2b所 示 , O和 P是以 CA为 公 共 边 作 的 两 个 等 边 三 角 形 的 两 个 顶 点 。 电 压 不 平 衡 度 按 公 式 2计 算 , 并 应 符 合 表 2中要求。 6.12.2 100不平衡负载 测试电路如图2a,调节UPS输入电压及频率为额定值,使 UPS三相输出中的任意一相接额定线性 负 载 , 其 它 两 相 均 为 空 载 , 用 交 流 电 压 表 测 量 UPS输 出 的 线 电 压 , 由 图 2b及公式2 计 算 输 出 电 压 不 平 衡度应符合表2 中的要求。 10 图2 输出电压补平衡度测试电路 Yv OB ⁄ PB Un ⁄ Up 100 . 2 式中 Yv电压不平衡度; U p 电 压 的 正 序 分 量 , V; Un 电压的负序分量,V。 6.13 动态电压瞬变范围和电压瞬变恢复时间 测试电路如图1 , UPS输 出 接 阻 性 负 载 , 使 负 载 电 流 从 零 突 变 到 额 定 电 流 , 再 由 额 定 电 流 突 变 到 零 。 用 存 储 示 波 器 测 量 两 次 突 变 的 输 出 电 压 峰 峰 值 的 瞬 变 值 和 电 压 瞬 变 恢 复 时 间 (输 出 电 压 恢 复 到 额 定 值 的 ±2),并将电压峰峰值的瞬变值与额定输出电压峰峰值作比较,结果应符合表1、表2中要求。 6.14 输出电压相位偏差 测试电路如图2a,在正常工作模式和电池逆变模式下,三相输出的UPS接平衡额定阻性负载,交 流输入电压为额定值,用相位差计测量三相输出的相位差,其值应符合表1、表2中要求。 6.15 市电电池转换时间 测试电路如图1 , UPS输 出 接 阻 性 负 载 , 调 节 负 载 电 流 使 UPS工作在50额 定 功 率 情 况 下 , 用 存 储 示 波 器 测 出 由 电 网 供 电 切 换 到 电 池 供 电 、 由 电 池 供 电 切 换 到 电 网 供 电 的 过 程 中 UPS输 出 电 压 波 形 , 由 示 波 器 上测出切换时间应符合表1、表2中要求。 6.16 旁路逆变切换时间 测试电路如图1 , UPS输 出 接 阻 性 负 载 , 调 节 负 载 电 流 使 UPS工作在50额 定 功 率 情 况 下 , 通 过 手 动 切 换 的 方 式 , 由 逆 变 工 作 方 式 转 旁 路 工 作 , 再 由 旁 路 工 作 转 逆 变 工 作 方 式 , 用 存 储 示 波 器 分 别 测 出 旁 路 开关 通断切换过程中的UPS输出电压波形,由示波器上测出切换时间应符合表2中要求。 6.17 ECO 模式转换时间(在 线 式 UPS) 测试电路如图1,UPS输出接阻性负载,调节负载电流使输出功率达到50额定功率,用存储示波 器记录由逆变到ECO模式和ECO模式到逆变转换过程中UPS的 输 出 电 压 波 形 , 从 示 波 器 上 测 量 输 出 波 形 的转换时间应符合表2中的要求。 11 6.18 效率 UPS处 于 市 电 正 常 工 作 方 式 , 测 试 电 路 如 图 1, 输 入 电 压 为 额 定 值 , 输 出 分 别 接 100、 75、 50、25 额定阻性负载,将电力多功能分析仪分别接在UPS输出端和输入端,分别测量 UPS的 输 入 有 功 功 率 不含电池充电功率 、 输 出 有 功 功 率 。 输 出 有 功 功 率 与 输 入 有 功 功 率 之 比 的 百 分 数 即 为 效 率 , 应 符 合 表 3中要求。 UPS处于电池逆变工作方式,测试电路如图1,电池电压为额定值,输出接额定阻性负载,将电力 多功能分析仪分别接在UPS输 出 端 和 直 流 端 , 分 别 测 量 UPS的 输 出 有 功 功 率 、 直 流 输 入 功 率 。 输 出 有 功 功率与直流输入功率之比的百分数即为电源效率,应符合表3中要求。 6.19 输出有功功率 测试电路如图1,UPS输出接阻性负载。调节负载电流,用电力多功能分析仪测量UPS输出有功功 率应符合表2中的要求。 6.20 输出电流峰值系数 测试电路如图3,调节UPS输入电压及频率为额定值,输出接非线性负载,使UPS达到额定输出容 量VA。 保持UPS输出额定容量不变,调整非线性负载峰值电流至最大。 分别用数字示波器和电力多功能分析仪测量最大峰值电流I pmax及A 相的有效值电流I A。输出电流峰 值系数F A按公式3 计算,计算结果应符合表 1或表2中要求。 输出电流峰值系数 FA Ipmax ⁄ IA .3 图3 输出电流峰值系数测试电路 6.21 过载能力 测试电路如图1,UPS输入电压、频率为额定值,输出为阻性负载,调节负载电流将输出功率增加 到表1、表2规定的过载量,用秒表记录UPS能正常运行的时间,应符合表 1、表2中要求。 6.22 电池备用时间 备用时间试验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a 电 池 已 经 充 满 电 荷 ; b 输 出 端 接 阻 性 负 载 ; c 负载大小应满足额定输出功率。 切断UPS交流输入电源,电池连续正常供电的最短时间应符合表1、表2的要求,对于用户有特殊要 求的产品,可由具体产品合同进行规定。 12 I 6.23 电池再充电时间 在 进 行 电 池 备 用 时 间 的 试 验 后 , 恢 复 交 流 输 入 额 定 电 源 供 电 , 产 品 应 能 对 电 池 自 动 充 电 , 电 池 组 电 压达到浮充电压时的再充电时间应符合表1、 表 2的 要 求 。 对 于 用 户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产 品 , 可 由 具 体 产 品 进 行规定。 6.24 输入输出相位差 输 入 电 压 为 额 定 值 , 输 出 接 50阻 性 负 载 , 将 示 波 器 的 两 个 通 道 分 别 接 在 UPS输 出 端 和 输 入 端 , UPS 处于正常工作方式,测量UPS 输出和输入电压在过零点时的相位差,其值应符合表2中的要求。 6.25 噪声 UPS输 出 接 额 定 阻 性 负 载 , 在 设 备 正 前 方 1 m、 高 度 为 设 备 高 度 1/2处用声级计A 计权测 量 , 其 值 应 符 合 表 1、 表 2中 的 要 求 。 6.26 并 机 负 载 电 流 不 均 衡 度 具 有 并 机 功 能 的 UPS 将两台或两台以上同型号同容量的UPS,按制造商的技术要求将UPS的输出端并联,在并联后的输 出端加系统额定负载的95 。 同时测量每台UPS的输出电流,输出电流不均衡度按公式4计算。 Y | IMIO/n | 4 IO/n 式中 YI负载电流不均衡度取最大值; I M 并 联 系 统 中 单 台 输 出 最 大 或 最 小 负 载 电 流 ; IO 系统输出负载总电流; n 并机台数。 6.27 额定输出功率因数 测试电路如图1 , 在 UPS输 出 端 接 入 基 准 非 线 性 负 载 , 调 整 有 功 功 率 与 视 在 功 率 之 比 , 使 其 等 于 额 定 输出功率因数,负载大小应符合产品规定。 6.28 电压稳定率 输出加50额 定 负 载 , 采 用 存 储 示 波 器 、 电 能 质 量 分 析 仪 等 合 适 的 仪 器 测 量 记 录 输 出 电 压 , 单 位 时 间 内输出电压变化量应符合表1和表2的要求。 6.29 零地电压升 UPS开机前测试输入端零地电压,负载功率固定后UPS 开机,测量UPS 输出端零地电压,测量仪器 的上限频率为2000Hz,两者的压差符合表1和表2的要求。 6.30 开机浪涌电流 输出接额定负载,合闸启动UPS至正常运行模式,测量输入电流的最大值,测试结果应符合表1和 表2的要求。 6.31 保护功能 13 6.31.1 交流输入过、欠压保护 系 统 正 常 工 作 或 旁 路 工 作 时 , 分 别 接 额 定 负 载 , 调 节 交 流 输 入 电 压 至 过 、 欠 电 压 保 护 值 , 再 恢 复 到 正常范围,观察系统是否按照6.1.1规定运行。 6.31.2 交流输入缺相保护 系统正常工作,输入缺相时,系统应发出声光告警并转为电池供电,排除缺相后,应能正常工作。 6.31.3 输出短路保护 输入电压为额定值时,UPS的输出端短路,UPS 应关闭逆变器,同时发出声光告警,排除短路后, 应能正常逆变工作。 短路试验 UPS输入端接额定电压,模拟输出短路,进行以下测量 测量输出短路峰值电流和稳态输出短路电流及时间; 在进行本试验时,允许使用适当的保护装置(熔断器、断路器); 测试结果应符合6.1.3的规定。 6.31.4 输出过载保护 a 在线式UPS UPS正常工作时,调节输出电流使其超过UPS 的过载能力,UPS 应转旁路工作或自动关机,同时发 出声光告警。恢复至额定负载后,应能正常工作。 b 非在线式UPS UPS正常工作时,调节输出电流使其超过UPS 的过载能力,UPS 应转旁路工作或自动关机,同时发 出声光告警。排除过载后应能再次启动并正常工作。 6.31.5 过温度保护 a 在 线 式 UPS UPS输入电压为额定值,使机内温度达到过温保护点,UPS应有过温声光告警并转旁路工作或自动 关机。机内温度降至允许温度后,UPS应能正常工作。 b 非在线式UPS UPS在电池逆变工作状态下,使机内温度达到过温保护点,UPS应有过温声光告警并自动关机。机 内温度降至允许温度后,UPS 应能再次启动并正常工作。 6.31.6 电池欠压保护 使UPS工作在电池逆变状态,输出接额定阻性负载,当电池电压降至欠压保护点时应有声光告警, 电池停止供电。 6.31.7 输出过压、欠压保护 a 在线式UPS UPS正常工作时,调节输出电压超过或低于设定值时,UPS应有声光告警并自动关机或转为旁路供 电。 b 非在线式UPS UPS工作在电池逆变状态,调节输出电压超过或低于设定值时,UPS应有声光告警并自动关机。 14 6.31.8 散热风扇故障告警(可选) 带有散热电扇的UPS,在正常工作与电池逆变工作时,使风扇停止工作,UPS应发出声光告警。 6.31.9 抗雷击浪涌能力对具备防雷的机型 按YD/T 944-2007中6.2条和6.3条的方法进行试验,其中UPS可在空载或轻载条件下进行试验,试验 后UPS应符合6.1.9的要求。 6.31.10 旁路功能 目测检查UPS是否具有旁路功能,应符合本文件6.1.10的要求。 6.32 通信功能 检查UPS有无RS232、RS422/485接口或IP、USB接口和/或各种告警信号输出端子。根据提供的通 信协议检查UPS的遥测、遥信内容,应符合通信协议的要求。 6.33 电池组智能管理功能(在 线 式 UPS) 对于使用铅酸蓄电池的UPS,模 拟 检 查 电 池 组 定 时 浮 充 、 均 充 转 换 功 能 , 并 检 查 是 否 具 有 电 池 组 充 电 温度补偿功能和电池组放电记录功能。 6.34 安全要求 按IEC 62040-12017A12021的方法进行检测。 6.35 电磁兼容 按IEC 62040-22016的方法进行检测。 6.36 可靠性试验 6.36.1 试验条件 在温度35 ℃±2 ℃的条件下进行可靠性试验。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加电满载工作,且每隔8 h切换 到电池供电1min。 6.36.2 试验方案 试验方案按GB/T 5080.7-1986进行,可靠性鉴定试验用47方案进行。失效分类见附录A,只统计关 联失效。 在判定点未出现失效时的累计相关试验时间T*为 n T∗ T r Σ Σ T m ,j 式中 m0 j Tr为在判定点之前最后一次失效时的累计相关试验时间; Tm, ,j为最后一次失效后受试验产品中的第m号样品的第j 个周期的相关试验时间。 15 表5 试验方案 47 累计相关试验时间(规定可接受的平均无故障时间的倍数) 相关失效数 拒收(等于或小于) 拒收(等于或大于) 0 -- 0.89 1 -- 1.44 2 0.12 1.50 注相关失效数大于等于3,一律拒收。 6.36.3 试验时间 试 验 时 间 应 持 续 到 总 试 验 时 间 及 总 故 障 数 能 按 以 上 方 案 作 出 拒 收 或 接 收 的 判 定 时 截 止 。 样 品 数 按 从 批量50台中随机抽取5台。 6.37 环境适应性试验 6.37.1 低温贮存试验 试验方法按GB/T 2423.1-2008中 “试 验 Ab”进 行 。 产 品 无 包 装 不 含 电 池 、 不 通 电 。 试 验 温 度 为 -25 ℃ ±3 ℃;达到温度点后,试验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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