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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审定教材 世界银行市场伙伴准备基金赠款项目支持 全国 碳排放 交易 体系 实务手册 1.0版本 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汇编 2019 年 10 月 编制说明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发展低碳经济,既是 优化能源结构、 促进节 能减排、破解资源环境约束 的 必然要求, 也是推动 经济社会 高质量发 展和 生态环境 高水平保护的重要内容。 碳排放权 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 机制以较低社会成本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 重大制度创新。稳步推进 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建设 , 是贯彻党的十 九大精神,落实党 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 践行 创新、协调、 绿色 、开放、共享 理念 的重大举措,对引导相关 行业企业转型升级,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 新体系,促进我国经济实现绿色低碳和 更高 质量发展 将起到积极推动 作用。 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 市场 建设 , 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 ,也是一项 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设 任务艰巨、时间紧迫,但作为主要参与方的 重 点排放 单位 、 核查机构 、 地方主管部门 等仍缺乏 有关 建设 和 运行 经验。 为 将 全国 碳排放交易 体系建设 各项工作 落 到 实 处 , 生态环境部 应对气 候变化 司 按照国务院同意的全国碳排放 权 交易 市场 建设 方案(发电 行业) 积极 推动 开展 能力建设 培训活动 。 受 生态环境部 应对气候变 化司 委托, 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中国 碳排放权交易 中心 组 织编写了 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 系列教材 ,帮助各参与方尽快充分理 解和掌握 碳排放权交易 市场 的 基本 原理、 政策 规定和 技术 要求,保障 全国 碳排放 交易 体系 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 本系列教材根据国际和我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的实践经验,对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关键环节进 行了知识介绍,并在部分章节介绍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进展。 本 系列教材 参考了世界银行 市场伙伴准备基金秘书处与 ICAP合 作 编写 的 碳 排 放权交易 实践手册 、 UNDP/挪威 政府资助编 写 的 中 国 碳排放权交易 手册 企业碳管理手册 、 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 究所编写 的 中国特色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总体方案研究和 中 国 碳排放权交易 “覆盖范围、总量设定、配额分配方法和补充机制研 究”、 IETA 编写 的 碳排放权交易 建立培训指南 、 德国 国际合作机 构( GIZ) 编写 的 碳排放权交易 培训教材等报告和资料 。 本 系列教材 编写时间紧迫,难免有所欠缺, 编写组也会密切跟踪 全国 碳排放 交易 体系建设 进展,适时丰富 手册 内容 , 望 读者 批评指正。 手册 主编 张希良、周丽 各章节评阅 专家 第一 篇 段茂盛 第二 篇 张敏思 、 张昊 第三 篇 佟庆 、 周丽 第四 篇 佟庆 、 周丽 第五 篇 王宇、 佟庆 第六 篇 张丽欣 、 胡晓明 第七 篇 周剑 第八 篇 张昕 第九 篇 段茂盛 、陆冰清 第十 篇 张敏思 I 目录 综述 1 1. 什么是气候变化 . 1 2. 什么是碳排放权交易 2 3. 为什么开展碳排放权交易 . 2 4. 哪些国家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 3 5. 碳排放权交易与碳税 5 6. 碳排放权交易的类别 6 7. 碳排放权交易的协同作用 . 7 8. 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工作原理 . 8 9.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主要环节 . 9 第一篇 法律体系 . 11 1. 意义与作用 . 11 2.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法律法规制度构成设计 12 3.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工作进展 . 18 第二篇 支撑系统 . 20 1. 注册登记系统 20 1.1 市场参与主体相关系统功能 . 20 1.2 主管部门相关系统功能 21 1.3 登记结算管理机构相关系统功能 23 II 1.4 不同类型用户功能汇总 26 2. 全国交易系统 26 2.1 交易系统概况 26 2.2 交易系统功能模块 . 27 2.3 风险控制 . 29 2.4 信息公开 . 29 2.5 与注册登记系统对接 30 3. 全国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直报系统 30 3.1 系统特点及功能简介 30 3.2 主要业务流程 31 3.3 主要用户权责 34 第三篇 覆盖范围 . 37 1. 概览 . 37 2.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覆盖范围 . 38 3.1 确定原则 . 38 3.2 覆盖气体种类 39 3.3 覆盖排放类别 39 3.4 排放源边界 . 39 3.4 覆盖行业 . 40 第四篇 排放总量 . 42 1. 概述 . 42 III 1.1 含义 42 1.2 总量分类 . 42 1.3 总量严格性 . 43 2.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计 44 3.1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总体设计特色 45 3.2 碳排放权交易总量设定与 完成碳减排政策目标的数量关系 . 46 3.3 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与总量设定的数量关系 48 3.4 碳排放权交易总体方案设计几个关键指标之间的数量关系 . 49 第五篇 配额分配 . 52 1. 概述 . 52 2. 方法类别 . 53 3.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 . 55 3.1 配额分配总体框架 . 55 3.2 配额分配方法概述 . 56 3.3 配额核定工作流程 . 58 4. 行业基准值研究方法 . 58 4.1 基准评估实践 58 4.2 全国行业基准值设立方法 . 61 第六篇 核算、报告与核查制度 63 1. 概述 63 1.1 核算、报告与核查的概念 . 63 IV 1.2 核算、报告与核查的作用 . 64 2. 核算、报告与核查制度的基本原则 . 65 2.1 核算和报告的基本原则 . 65 2.2 核查的基本原则 66 3. 核算、报告与核查制度的工作流程 . 67 3.1 核算、报告与核查的参与方 67 3.2 核算、报告与核查的工作步骤 68 4. 核算、 报告与核查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 71 4.1 核算、报告与核查制度的相关政策 71 4.2 核算、报告与核查制度的技术要求 71 5. 核算、报告与核查制度的实施 73 5.1 2013-2015 年度的核算、报告与核查 . 73 5.2 2016-2017 年度的核算、报告与核查 . 74 5.3 2018 年度的核算、报告与核查 . 75 6. 核算、报告与核查的帮助平台 75 第七篇 履约机制 . 77 1. 概述 . 77 2. 履约方式 . 78 3.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履约机制 . 79 3.1 管理方式 . 79 3.2 履约流程 . 79 V 3.3 违约处罚 . 81 第八篇 市场监管 . 83 1. 概述 . 83 2.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监管制度建议 . 85 2.1 国务院主管部门 对交易管理机构的监管 85 2.2 交易管 理机构对场内交易市场的监管 85 第九篇 交易机制 . 88 1. 概述 . 88 2. 定义及框架 . 88 2.1 交易市场 . 88 2.2 交易产品 . 89 2.3 交易方式 . 90 第十篇 抵消机制 . 93 1. 概述 . 93 2. 定义与来源 . 93 3. 抵消机制的好处与挑战 96 4. 抵消机制原则要求与设定 98 4.1 选择地理覆盖范围 . 98 4.2 选择气体、行业及覆盖的活动 99 4.3 对抵消额度使用的数量进 行限制 100 4.4 确定合适的抵消方法学 100 VI 4.5 项目登记和抵消信用签发 . 101 4.6 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 CCER)简介 . 101 5.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抵消机制 . 102 1 综述 1. 什么是气候变化 气候变 化( Climate Change), 简单来说就是 气候的平均状态在某 一期间内 出现统计意义上的 明显改变。 2013 年 9 月 27 日, 联合国政 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Inter 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发布了 第五次评估报告 Climate Change 2013 The Physical Science Basis 的 决策者摘要( Summary for Policy makers, SPM), 该 报告指出 全球气候系统变暖 是毋庸置疑的 事实 。 气候变化除了带来全 球大气平 均温度升高的影响,还有包括 冰川融化、海平面升高、极端 气候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增加和局部气候条件改变等负面影响。 图 1 气候变化的危害 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活动特别是发达国家工业化过程中大量排放 温室气体,是当前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因素。人们 燃烧 化石 燃料 或砍 伐森林并将其 燃烧 时产生的二氧化碳进入了地球的大气层。如果没有 额外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努力,未来全球排放增长预期将继续由全 球人口和经济增长驱动,在这种情况下,全球 2100 年的平均表面温 度相对工业化前( 1850-1900 年)将升高 3.7℃ ~ 4.8℃ 。 全球气温 升高 冰川融化 海平面上 升 极端气候 增加 局部气候 变化 2 2. 什么是 碳排放权交易 碳排放 交易 体系是排放权交易制度理论在应对气候变化 领域 的 实践。 碳排放交易 体系是指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目的,以温室气体 排放配额或温室气体减排信用为标的物 的 交易 体系 。 与传统的实物商 品市场不同, 碳排放权 的 交易 看不见摸不着,是 人为建立起来的政策 性市场,其设计 初衷是为了在特定范围内合理分配 碳排放 权 资源,降 低温室气体减排的成本。 3. 为什么开展 碳排放权交易 为应对气候变化, 联合国 于 1992 年 5 月 22 日 就气候变化问题达 成 联 合 国 气 候 变 化 框 架 公 约 (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on Climate Change, UNFCCC,以下简称公约),并在 1992 年 6 月 3 日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上签署、 1994 年 3 月 21 日正式生效。公约是世界上第一部为全面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应对气候变化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应对全 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基本框架。在公约以及其框架 下的后续一系列 气候大会所达成的约定中, 碳排放权交易 是各国政府 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最重要的碳价工具之一。 理论和实 证研究都表 明, 碳价 机制 是最具成本效益的减排工具,特别是在中短 期 , 这种降低成本 的举措可以带 来更多的减排机会。 在国际上 , 许多 国家 将 碳价 机制 作为 转变的主要动力,而 碳排放权交易 正是最常用的 政策 工具。 从国际、国内实践经验来看, 传统的 节能减排 工作 主要采用行政 指令 和经济补贴 的 方式 。然而,采用行政指令推动节能减排通常 会 呈 现边际减排效用递减的特点 ,采用经济补贴推动节能减排通常带来巨 3 额财政负担。由此可见, 行政指令和经济补贴 推动节能减排和应对气 候变化工作是不可持续的, 减排 成效 也 将逐渐减弱。为 此 ,必须积极 探索创新节能减排新模式和新路径,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 碳排放交易 体系。 开展 碳排放权交易 ,有助于引导资本 流动与绿色低碳转 型方向一 致,一方面是 通过把 温室气体排放的 外部性内部化从而为从事温室气 体排放 的 工业行为带来额外成本, 另一方面 给减排投资 和技术 创新带 来利润增 加 值,这样可以 增加 企业内部减排动力,挖掘 和加强 企业在 低碳技术 研发和应用等方面 的创造力, 加速减排进程。 碳排放权交易 市场机制鼓励使用和发展清洁、低碳能源, 借助于 碳 排放权交易 市场 的 抵消机制 , 将化石燃料燃烧和工业生产过程与 可再生 能源产业 体系 建立紧密联系, 有助于改变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 结构 ,推动构建 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 为优化能源 消费结构 提供了新动能。 此外, 碳排放权交易 为排放 主 体 选择减排技术和途径提供了更大 的灵活性和经济激励 , 有助于发掘减排实体的减排潜力 , 提高减排效 率, 推动 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 为调整产业结构提供 新动能 , 推动 企业生产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 碳排放权交易 与产业结构调整的协 同作用还体现在 碳排放权交易 政策的实施助力产业结构向绿色低碳 方向升级,同时产业结构优化也会对全国的碳排放结构以及 碳排放权 交易 制度的覆盖范围产生影响。 4. 哪些国家开展了 碳排放权交易 目前,约有 40 个国家级司法管辖区和 20 多个城市 ( 州 、 地 区 ) 正在推行 碳价 机制, 并将 碳价 机制作为其减排政策的核心组成部分, 4 以此为其未来发展奠定更具可持续性的基础。 这相当于约 70 亿吨二 氧化碳当量 ,约占 全球排放量的 15左右。 更多 碳排放权交易 体系正 在规划或考虑当中。 图 2 全球 碳排放权交易 体系覆盖范围 5 图 3 全球 碳排放权交易 体系概览 5. 碳排放权交易 与碳税 碳税即是对碳排放所征收的税,是按照化石燃料燃烧后的温室气 体排放量进行征收。 与总量控制和排放 交易 机制不同,征收碳税只需 要额外增加非常少的管理成本就可以实现。碳税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具 有两面性一方面碳税会降低私人投资的积极性,对经济增长产生抑 制作用 ;另一方面碳税可增加政府收入,扩大政府的投资规模,对经 济增长起到拉动作用。 碳排放权交易与碳税 都是 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 , 都 能够提供明确 的碳价 ,具有共性 二者 均 通过设定碳排放价格 以 内化碳排放的社会 成本 ; 可 改变生产者、消费者和投资者的行为 以 减少碳排放 , 但 在 具 体的 减排方式、 实施主体 以及何时采取 减排 行动 提供了较大 的灵活性 ; 激励技术与实践创新; 促进环境、健康、经济和社会协同 增效 ;以及 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政府可将其用于减少其他税费 、 支持气候行动或 6 其他领域的公共支出。 碳排放 权 交易与碳税的主要区别在于 碳税 是定价 制度 ,政府可 设 定碳价,让市场决定总排放水平;而 碳排放 权 交易 是定量 制度 ,政 府可决定总排放水平,让市场决定碳价。与此同时,还存在以不同形 式出现的混合体系。此类混合体系整合前述两类市场工具关键要素, 例如设有价格下限与上限的 碳排放权交易 体系,或接收排放减量单位 以此降低税负的税收制度。 6. 碳排放 权 交易的类别 从 顶层设计来看,碳排放 权 交易的形式可 分类 为 强制性和市场 类型。 ( 1)强制性 根据交易形式是否具有强制性, 碳排放权交易 可分为强制性(或 称履约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自愿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强制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目前国际上 最 普 遍的 交易市场 , 最初 起源于 为京都议定书中强制规定温室气体排放 减排目标 的国家 有 效提供碳排放权交易平台,通过市场交易实现减排, 例如 欧盟 碳 排放 交易体系( EU ETS) 。后来随着各区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需要, 部 分 区域也建立了强制性 碳排放交易市场,例如 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减排 行动( RGGI)、美国加州 碳排放权交易 ( California Cap Trade) 、 中 国 7 个碳排放权交易 试点 等 。 自愿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多出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品牌建 设、扩大社会效益等非履约目标, 具有社会责任感的 大型活动组织者、 个人为抵消 大型活动或 个人碳排放、实现碳中和生活 , 而主动采取碳 排放权交易行为以实现减排。 7 ( 2)市场类型 按照交易标的和交易 场所 , 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类型可分为一级 市场、二级市场。 一级市场是对碳排放权进行初始分配的市场体系。政府 完全垄断 碳排放权 , 政府是 一级市场的卖方 ,买方 则 包括 下级政府和履约企业, 交易标的 是 碳排放权,政府对碳排放权的价格有着极强的控制力。 二级市场是碳排放权的持有者(下级政府和企业)开展现货交易 的市场体系。获得碳排放权的下级政府和履约企业的数量有限,下级 政府和履约企业获得碳排放权后将同时获得对碳排放权的 支配权,因 此二级市场的卖方也有限。 7. 碳排放 权 交易的协同作用 二氧化碳排放量通常与 环境 污染物排放量、交通堵塞、森林 流失 及其他消极社会影响息息相关。例如 ( 1) 改善本地空气质量 。 美国 加州 、中国 建立 碳排放交易 体系, 都 考虑 协同控制 大气污染物 。 持续 高强度碳排放过程往往会导致当地 出现高浓度污染物和严重的空气污染 , 这些通常都 来源于 燃煤 发电厂 和陆路交通 。 ( 2) 保护当地 生态 多样性 。这主要 是 指 当森林和土地利用变化 既不包含在 碳排放交易 体系,又未列入减排额度( “抵消机制 ”)。例 如,避免热带森林破坏带来的固碳损失可以帮助减少洪 水和干旱,保 护生物多样性和其他生态系统服务,并让依靠森 林为生计的居民维持 其生活。 ( 3) 获得 其他协同效益 。这 包括通过使用多样化的燃料组合 可以提高能源安全、促进技术创新、创造绿色就业机会。因减少 私家 8 车 使用还能减少交通堵塞和事故。 8. 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工作原理 在 碳排放交易体系下,相关政府机构设定其经济体中一 个或多个 行业的排放总量(总量),并发放一定数量的可交易配额,但可交易 配额总量不得超过排放总量。每个配额对应于一个排放量单位(通常 为一吨)。 碳排放交易体系中受监管的参与者被要求为其应承担责任的每 一 单位的排放 量上缴一个 单位的碳 排放 配额 ( 以下简称“配额” ) 。在 最初阶段,它们可能会获得免费配额或向政府购买有偿配额。参与者 及其他主体还可选择交易配额或跨期存储配额,以供未来使用 ; 或者 , 使用从其他来源获取的合法排放量单位,例如国内碳抵消机制(来自 总量控制范围之外的行业)、国际碳抵消机制或其他 碳排放权 交易 体 系。 构建和 控制 配额总量旨在交易配额的市场推动形成配额价 格,由 此形成鼓励减排的激励机制。 严格的总量控制 将 减少 配额供应, 推动 配额价格 走 高,由此形成更强有力的激励机制。此外, 配额 交易 还导 致价格趋同和统一价格信号的形成,这反过 来亦有利于低排放的商品 与服务。预先设定排放 总量提供了长期的市场信号,因此参与者可相 应调整规划与投资 。 落实 碳排放数据 核算、 报告 与 核查 制度 和执行违规处罚等举措, 可确保 碳排放权交易 体系的环境完整性。 注册登记系统 也有助营造 碳 排放权交易 体系的诚信环境 , 发放配额时在 注册登记系统里 会对应一 个唯一的序列号, 可 跟踪 配额 注销 或配额 交易的 流转过程 。市场监管 规定保障交易活动具有更广泛的可信度。 9 不同 行政 管辖区可选择通过相互承认对方体系的配额或其他 减 排量单位,直接或 间接 地进行 碳排放权交易 体系的链接。不同系统的 链接不仅拓宽了以最低成 本实现减排目标的渠道,还有助为市场流动 性提供 支持,增加价格可预测性,并使 碳价 领域的 合作成为可能。 图 4 碳排放权交易 工作原理流程图 9. 碳排放 权 交易体系主要环节 碳排放 权 交易体系设计主要包括 15 个环节,其中每个环节均涉 及 或可影响体系主要特征的决策或行动, 且 在每个环节 做 出的决策与 行动都很可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 。本报告 不 展开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的全要素分析,仅 在 后续 部分 章节中 介绍 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 的 具体 内容 。 10 图 5 碳排放 权 交易体系 的 环节 11 第一篇 法律体系 1. 意义与作用 碳排放权交易 建设涉及经济 、 能源 、 环境和金融等社会 经济发展 的方方面 面 , 涉及政府和市场之间 、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之间以及公平 与效率之间等诸多问题 , 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 配额作为一种政策商品,其商品稀缺属性的保证 、 产权的确定 以 及交易规则的执行都需要 法律法规 的 保障,同时 碳排放权交易 政策的 制定和实施也需要法律的保障。 ( 1) 碳排放权交易 需要强有力的法律约束 我国法律法规体系共分五级,包括第一级根本法宪法,第二级基 本法, 第三 级 法律(法律解释)、第四级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 第 五级行政 规章。作为全国统一 配额的法律法规基础,需要较高阶位法 支撑,以保证在 配额的分配和交易过程中 政府法令具有较强的约束 力。 ( 2) 碳排放权交易 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的支持 全国统一的 碳排放权交易 在运行过程中,对于配额的分配、交易、 数据管理 和履约均需要统一且完善的法规,目前我国 碳排放权交易 试 点地区的法规无论从效力还是从内容都有很大的区别,对于全国 碳排 放权 交易来说,一套完善统一的 碳排放权交易 体系对于 配额的信用保 证、市场价格稳定以及风险控制都是有着基础作用。 此外对于 碳排放权交易 可能给政府和重点排放单位带来的各种 问题,包括会计、资产及相关法律程序问题都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进 行约束和解释,以保证 碳排放权交易 的公平合 法、维护 企业的利益以 12 及提升市场活力。 同时, 碳排放权交易 衍生的碳金融的合法性与风险性也是市场各 方需要重点关注的地方。 碳排放权交易 的金融属性需要金融监管部门 的参与,对于重点排放单位与金融机构的关系,碳金融产品的审批与 监管等问题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衔接。 ( 3)违规违约主体需要依法惩罚 碳排放权交易 作为政府一种减排政策性工具,需要有效的违约惩 罚机制。惩罚机制既是违约 重点排放单位 的惩罚依据,也是对于市场 公平和 配额价值的保证。 在 配额的运转过程中,如果失去了有效的惩罚措施,导致企业违 约成本低于履约成本,那么市场中 势必出现大量违约案例,直接导致 配额失信,市场 崩溃。而对于违约 重点排放单位 的惩罚,则需要保证 公平公正,有法可依。依法惩罚是保障市场平稳运行的必要措施。 2. 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 法律法规制度构成设计 碳排放权交易 作为一种 强制 的政策 性市场, 需要依托 法律 法规 保 障 政策 的强 制力和约束力 ,明确 碳排放权交易 各个要素 和 各相关方的 权利 义务 , 指导和 规范 市场主体的行为 。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 的法律体 系 设计 , 以 法律法规 为基础, 通过 规章、 规范性文件 和 技术标准 对碳 排放 交易体系有关制度安排进行细化, 并建立了 碳排放核算 、报告与 核查制度 、 重点排放单位配额管 理制度 、 市场交易相关制度等 。 3.1顶层法律设计 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 应当出台高层级的立法 , 保障 碳排放权交易 约 束力的强制性,保障司法救济的有效性,并从根本上明确碳排放权的 法律性质、确立 碳排放权交易 制度的合法性。首先,顶层法律应当保 13 证其法律层级,确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法律地位和碳排放配额的法 律属性,保障 碳排放权交易 的运行环境稳定化和法治化;其次,其法 律层级需要满足设立必要的行政许可、保障一定强度的处罚 确保 履约 的 约束力;第三,应将碳排放 交易体系各项要素 通过 法律、法规的形 式确定下来,作为后续出台详细规则的依据;第四, 应明确相关方的 权利和义务、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配额有偿分配 收益的使用途径, 确立交易机构和核查机构的资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保证体系 的透明性。 根据国内外的政策实践,顶层法律设计的最大挑战在于法律层级。 从国外实践经验来看,高层级的法律基础是其政策约束力的有力保障, 也是处理 碳排放权交易 违规行为、解决 碳排放权交易 相关纠纷的有力 依据;而我国试点 碳排放权交易 建设却呈现“政策先行、立法严重滞 后”的特点, 以地方政府规章等形式作 为 碳排放权交易 建设和 运行主 要依据的国内部分试点,在相关规则 尤其是履约规则的设立和执 行方 面,往往面临巨大阻力。高层级立法 缺失可能会导致 碳排放权交 易 公信力不足, 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与 核查 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履 约工作推进困难、违约惩罚依据缺失等, 增加了 碳排放权交易 运行的 风险。 只有通过较高层级的立法,从法律上明确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 门的职责,明晰参与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高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 度,才能确保体系的顺利运行,促进市场制度健康稳定发展。 因此,顶层法律的法律层级选择 是首先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需 要在立法需求和立法难度之间做出权衡。一方面,应当明确顶层法律 的层级 所 应满足 的 需求 ( 1)能够 针对 配额分配 和清缴制 度、碳排放 核查机构资质制度和 碳排放权交易 机构资质制度设立行政许可 ;( 2) 14 设立足够高的处罚力度,低层级法律法规受行政处罚法、立法 法等高阶法律的约束,难以对 重点排放单位 施加足够的履约压力, 难 以保证体系的强制性; ( 3) 定义碳排放权的法律性质, 避免 全国碳 排放交易体系 的行政性质过强而法律地位低下; ( 4)规定各利益相 关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另一方面,比较 立法法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制定的法律,国务院的行政法规、 决定、命令,以及国务院部门规章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不同层 级法律法 规的效力和内容的差异,尤其在设立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额 度方面的差异,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层级不能满足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 顶 层法律的需求。 考虑立法难度、立法流程和立法时长,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 的顶层 法律应当争取以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形式出台 明确配额的法律地位, 明确 碳排放权交易 相关配额收缴、数据报送、交易体系等制度的合法 性,明确监管部门及其职权,明确违约、 违法的处罚措施和处罚力度, 保证信息公开。其次应针对配额分配方法、抵消机制、温室气体排放 数据监测报送与核查、市场调节、连接等重要环节,设置细致的可操 作性强的指导性法规,来规范 相关方的行为,保障 碳排放交易 体系的 顺利、有效运行。其中需要着重注意配额分配方法、配额的法律属性 和会计准则、拍卖收益用途、监管部门职责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要素, 确保其透明 性和强制性。 3.2 碳排放 核算 、报告与核查制度建设 真实、全面、准确的碳排放数据是 碳排放权交易 发挥温室气体排 放总量控制作用的基础,是合理分配 配额、完成碳排放权履约的前提 条件。而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需要完备的 核算 、报告与核查制度的 15 保障,因此碳排放 核算、报告与核查 制度是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 的基础 制度,是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 建设的重中之重 。 核算、报告与核查制 度 应 涵盖 碳排放监测、核算、报告 与 核查 相关主体 的 确定、有关 工作 的 标准 程序 和 工作边界 、监督管理措施 等。 截止到 2017年底, 全国碳排 放交易体系 已经出台了 24个行业 的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 (清 单 见下表 ) 。 下一步,全国碳排放 交易体系 还将 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对 碳排放核查机构和核查工作 进行 规范 管理。 表 1 24个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 发布 时间 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 2013年 10月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镁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 行) 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民航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格式指南(试行) 2014年 12月 中国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中国石油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煤炭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16 2015年 7月 造纸和纸制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 行)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 报告指南(试行) 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矿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 告指南(试行) 公共建筑运营单位(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 行) 陆上交通运输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氟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3.3 重点排放单位配额管理制度建设 配额管理制度建 设主要包括 配额分配、 配额注册登记和清缴履约 管理等制度建设,是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 的核心制度。 配额分配是重点 排放单位碳资产认定和碳排放权确权的过程, 配额注册登记管理是实 现对配额确权、签发、流转和履约的跟踪记录与管理, 配额履约管理 是管理、监督重点排放单位按时完成碳排放配额的清缴。 配额管理制 度决定了配额的稀缺性,直接决定了 碳排放权交易 配额供需情况和 碳 排放权交易 价格,决定了 碳排放权交易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有效 性和成效。 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了国家 和地方两级 配额管理模式。国务院 生态环境 主管 部门 负责制定国家配 17 额分配方案,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免费分配的 配额数量、国家 预留的 配额数量等;地方 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根据配额分配方法,可提 出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放单位的免费分配配额数量,报国务院 生态环 境 主管部门确定后,向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排放单位免费分配 配额。 2014年以来,国家主管部门组织相关研究单位对全国 碳排放权交 易 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分配方法开展研究。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 采取了 有 效果、有效率、透明、公正、适用的 分配 原则,涵盖了 化石燃料燃烧 造成的直接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和因消费电力、热力导致的间接 排放 。在配额 分配中致 力于避免受经济产出波动的影响,避免地方保 护主义,避免影响产业竞争力,避免配额分配过多的事后调整,特别 是避免一个企业一个分配方法或参数。 就碳排放权履约而言,重点排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碳排 放,并按实际排放清缴配额。省级 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配额清 缴,对逾期或不足额清缴的重点排放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将相 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3.4市场交易相关制度建设 市场交易相关制度建设主要包括排放数据报告与核查、 配额分配、 注册登记系统管理、 配额清缴、履约执法、 核查机构、 碳排放权交易 平台、 碳排放权交易 与碳金融等的管理与监督等制度的建设。按照国 务院职责分工,在 生态环境部 牵头下,各部委坚持按照“责权对等、 依法监管、公平公正、监管制衡”的原则开展 碳排放权 交易相关制度 建设工作,特别是要注重逐渐建立健全上述制度的政策法规体系,建 立健全与市场交易相关的管理和监督机构、工作机制,理顺监管关系, 依法实施监管。例如,国务院 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18 碳排放权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对交易主体、交易方式、交易行为以及 市场监管等进行规定,构建能够反映供需关系、减排成本等因素的价 格形成机制,建立有效防范价格异 常波动的调节机制和防止市场操纵 的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市场要素完整、公 开透明、运行有序。 3. 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 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工作进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简称“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 市 场,这表明我国将把市场机制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途径,使控制 温室气体排放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逐渐向更多地依靠市场力量转化。 随着巴黎协定正式生效、 7个试点地区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的 不断深化和 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 的建设,在 2017年 12月,国家应对气 候变化司印发了全国碳排 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 正 式宣布中国统一 碳排放权交易 市场 的启动,中国 碳排放权交易 开启 了全新篇章,成为全球控排规模最大的 碳排放权交易 市场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以部门规章(国家发改委第 17 号令)的形式发布,是 目前 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 建设 的 工作依据 。暂行办法是全国 碳排放权交 易 建设的纲领性、原则性文件,对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 建设的主要思路 和管理体系做出了基本规定和阐述。暂行办法共七章四十八条, 涵盖了配额管理、排放交易、核查与配额清缴、管理监督、法律责 任 等关键要素,明确了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 的主要环节和相关参与方的基 本责任和义务,并规定了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暂行办法的出台为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 的建设和启动工作提供 了依据和基本框架,也为后续出台行政法规奠定基础, 但其在指导和 19 规范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 的建设运行方面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位阶较低 的弊端尤其显著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 的建设和运行需要国家强 制力的 保障,暂行办法行政处罚力度受限,强制力不足;全国 碳排放权 交易 的建设和运行需要国务院各部门、中央和地方、中央直属企业与 所在地地方政府的统筹协调,暂行办法作为部门 规章,效力有限; 暂行办法属于国务院 部门 规章 , 无法 设立行政许可等 ,主管机关 和相关部门管理 碳排放权交易 关键环节的方式和依据, 不能 完全 满足 全国体系建设和 运行 的需要 ;没有直接对参与主体有关行政法律责任 的规定,使行政干预在执法手段上缺乏强制性。 因此,应当在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提高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 的 基础性法律法规的位阶,增强法律法规的强制力;给全国 碳排放权交 易 主管部门必要的授权,为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 的监管提供规范保障。 在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国务院 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对暂行办法 内容做了进一步提炼和简化,同时聚焦于 需要更高层级立法解决的关 键问题,起草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 例(建议稿)(简称条例 建议稿),条例建议稿自 2015年年底提交 国务院后, 由国务院法制 部门 进行 审查,并曾作为预备项目被列入国务院 2016年度立法工作 计划。 20 第二篇 支撑系统 1. 注册登记系统 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注册登记系统”)是指为各 类市场主体提供碳排放配额(以下简称“配额”)法定确权 登记 、 结算 和 注销 服务, 实现配额分配、清缴及履约等业务管理的电子系统。总 体来说,注册登记系统是统一存放全国碳市场中碳资产和资金的“仓 库”。 通过制定注册 登记相关制度 及其配套业务管理细则,对注册登 记系统及其管理机构实施监管。 注册登记系统使用用户包括 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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