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相似
资源描述:
2012年第19期 s i。 l T 瑟 ; 。m。 t R 。 mh 2oI2 N。.19 doilO.3969/j.issn.10007695.2012.19.006 欧美企业内部碳排放的监督管理研究 樊 威 1.法国欧盟环境法中心斯特拉斯堡大学,斯特拉斯堡67000; 2.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大连l16024 摘要通过对欧盟和美国企业内部碳排放监管体系的介绍和分析,从监测的方法技术选择和管理控制流程两方 面进行深入研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为中国企业未来向低碳经济的转型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持。 关键词碳排放管理;质量控制程序;技术管理;监测系统;指定代表人 中图分类号F424.1F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95201219002604 Carbon Emission Management in European and US Companies FAN Wei - 1.EU Research Center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University of Strasbourg,Strasborg 67000,France; 2.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Dalian 1 16024,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investigates experience of carbon emission supervision system in European and US companies,and focuses on methods and apparatus for the integrity of monitoring and processing control system.On the basis of thorough re search in these two aspects,at the same time taking Chinag aetual conditions into consideration,the proposal for construe tion methods of carbon emission supervision system has been made to suppothe industrial restructuring and technological upgrading of the enterprises in the process of economic transition. Key wordsmanagement of carbon emissions;quality control procedure;technology management;supervision system; designated representative 全球变暖已经成为人类有史以来面临的最严峻 的挑战。尽量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降低气候变化的 影响需要从传统经济模式向低碳经济过渡,管理碳 排放已经成为2l世纪世界各国政府所要处理的重大 政治问题之一。碳排放量或者更确切地说,这些温 室气体排放造成的气候变化具有政治上的重要性是 显而易见的,而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经济模式 的转变虽然存在其固有的风险和成本,同时也为企 业带来了巨大商机。随着世界各国对碳排放量管理 机制的经验积累,温室气体已经逐渐成为另一种经 济形式的企业资产,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通过碳税、 碳交易甚至碳关税等多种经济工具来控制温室气体 的排放量,而企业则可以通过减少碳排放而争取减 税,提高产品竞争力,甚至通过出售碳排放的配额 来取得收益。 这一切得以实现的前提正是企业对内部碳排量 的精确掌控。随着碳权的延伸,企业对碳排放的内 部监控必将成为未来企业技术管理的重要课题。内 部监控体系通常被设计为将其监管措施与企业的工 作流程进行整合,以确保其对生产和商业活动的有 收稿日期20111215,修回日期20120118 效掌控。内部监控是积极的风险管理的基本要素之 一 ,通过对温室气体排放源的登记造册,按优先次 序排列评估,以满足减排目标的实现。一个有效的 监控系统首先凭借的是本身的自我约束机制。企业 应该营造最佳的控制环境,确立责任意识和管理措 施,加强对碳排放的管理,保障碳排放数据的完整 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本文将从企业的内部监测技 术设备要求和内部管理流程来介绍欧美企业采取的 碳排监控制度和经验,为我国未来的发展提供借鉴 和依据。 1 企业内部监测碳排放量的技术要求 从碳市场的角度来看,一个完善的监督、报告 和核查的过程是碳排放数据高质量的保障。严谨的 机制、信息的透明、对规则严格地遵守和执行,都 可以提高成为商品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可靠性与可 信度,给这个新兴市场的参与者以信心。到目前为 止,我们的讨论假设都是以碳排放量是可以准确测 量为基础的或者说“可计算”。事实上,任何监管 的前提是必须建立一个满足一定技术设备要求的控 樊威欧美企业内部碳排放的监督管理研究 27 制系统。由于企业生产活动及排放源的多样性,很难 直接测量所有排放源的排放量,但是对碳排放的监测 应该在技术可行和成本可接受的限度内尽量提高数 据的精确度。应该选择怎样的监测方法、如何平衡准 确性和成本的矛盾就成为企业管理面l临的难题。 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测量最常用的是需要大型装 备的直接测量方法,即连续在线排放监测系统 CEM;同时也广泛应用基于换算排放系数的问接 测量法,通过使用模型和排放因子进行换算。欧盟 委员会分别在2004年与2007年颁布了两个法令 Directive 2004/1 56/EC和Directive 2007/589/EC, 对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测和报告方式进行了规定,欧 盟成员国应当用连续监测设备检测排放源的气体排 放量,也可以通过物料平衡与能量平衡间接算出温 室气体排放量。 1.1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EM 连续排放监测系统是一套对污染物进行连续地 自动化采样、校正、分析以及进行数据处理的系统。 该系统用以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不断地进行监测,测 量污染物排放量和浓度流,记录和分析数据。实践 证明,连续排放监测系统可以用最有效的方法做到 最准确地测量。 1.1.1连续排放监测理论 连续排放监测系统是一项成熟的技术系统,通过 连续不断的监测提供实际碳排放量的测量结果,保证 了企业内部监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符合未来的环保 需求。连续排放监测通常的做法是在设备上安装专门 的监控器,被测排放气体的浓度和流量的原始数据都 被连接到数据收集处理系统上,通过计算得出在特定 时间内被测排放源的碳排放总量。一个连续排放监测 系统的设备需要分析被测排放气体所含化合物,对其 进行量化,得出单位时间内特定化合物的排放量并输 出排放数据。CEM一般由三个主要的子系统构成样 品气体的提取和传递系统,样品气体的分析和数据采 集系统,信息处理和申报系统。 连续排放监测系统的实施需要一套独立的监测 方法对其安装进行检测,进行必要的设计和维护。 校准和监测对于保证系统的正常准确运行非常重要。 这可能给检测系统设备的安装和运转带来高昂的成 本,当然相应地,其所提供的数据也具有更高度的 准确性和可靠性。 1.1.2连续监测系统在各国的实践 欧盟的相关法令和规则对其成员国在温室气体 排放监测方面提出了要求原则上建议安装连续监 测系统,按照他们的认可程序,由独立审计师来盘 查各企业提交的数据报告。法国在2004年颁布的法 令指出某些重要的排放源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以保证其完成减排目标。 美国的清洁空气法第412条规定,受控排 放源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必须设置连续监测系统,保 证排放数据的质量并遵守有关记录与报告方面的义 务。美国“酸雨计划”要求设施所有者或操作者在 各设施安装连续排放监测系统,每一个机组必须连 续测量和记录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烟囱流量和灰度, 以定时监测污染气体的排放量;明确规定了系统的 使用规则,例如设备的安装检测、定期的维护和质 量控制程序、对数据的处理和申报程序以及数据缺 损的补报体系;企业需要提供标准化的监测方案, 周期性对设备的操作进行现场检验。“区域温室气体 减排行动”RGGI也要求排放源必须以连续排放 监测设备监测二氧化碳排放量,主管机关对其进行 认证,并不定期现场检测设备的运行。 在美国的实践中,直接测量方法的可靠性和独 立性得到了验证美国的“酸雨计划”由于采用了 CEM,排放量数据及时准确,计划进展顺利,取得 了预期的环境目标;而洛杉矶的RECLAIM方案则采 用了基于排放因子的换算排放系数的监测,导致提 交的碳排放量报告存在50%的错误率。在美国的 “排放权交易计划”中,企业定时提交数据报告, 连续监测系统是主管部门排放追踪系统的基础,连 续监测主要在企业得到实施,信息连接到环保局, 成为排放追踪系统的信息来源。 中国对在线连续监测系统的安装和运行至今还 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实施情况差别很大。国家层 面上如197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火电厂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新、扩、改建的火电厂应装 设烟尘连续监测装置,在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 制区内的火电厂和其他地区建成有烟气脱硫设施的 火电厂应装设二氧化硫连续监测设置。地方上例如 太原市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排污 单位应当安装连续在线监测装置,准确计量和掌握 二氧化硫排放情况,定期将数据传给市环境监测中 心。CEM的安装和运行成本高昂,要求前期投资巨 大。以电厂为例,30wkw安装一套连续排放监测系 统需要105.6w的花费,一次性投资54.48亿元,其 他费用l8.96亿元,总费用约77.44亿元。这也是 企业安装CEM促进内部碳排放监督管理的最主要 难题。 1.2换算排放系数的监测体系 换算排放系数的监测体系是通过与排放量相关 的数据,利用模型或排放因子等方法,间接推算出 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与直接测量的方法相比,此方 法成本低,比较容易实施。事实上,有效的监测不 一定要连续和十分精确的,用近似估算的方法也可 以获得比较满意的效果。美国“酸雨计划”中小的 污染源由于不能负担连续监测设备的昂贵费用,同 时由于其分散的特点使安装监测设备在技术上也不 具有可行性,故此对污染物的测量就采取了换算排 28 樊威欧美企业内部碳排放的监督管理研究 放系数的方式。 用换算排放系数监测体系替代CEM,二氧化碳 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二氧化碳排放量活动数据X 排放系数X氧化因子,或在具体准则中定义的另一 种方法。测量与温室气体相关的活动的数据,例如 燃料的燃烧数量或产品数量,将此数据乘以温室效 应的排放系数和氧化因子,依次计算出温室气体的 排放总量;对于燃料排放来说,排放总量通过燃料 燃烧的总质量和其中的碳含量计算而得。至于排放 因子,它是一种简化的排放模型,建立在一个给定 的排放源和活动的具体环节的基础上,许多排放因 子的标准化进程已经公布,这些因素一般都是最经 济和方便的选择。美国环保署建立对每种排放因子 可靠性的评估表,这些排放因子的可靠性取决于许 多因素,特别需要专家进行评判。 欧盟委员会通过Directive 2004/1 56/EC与Direc rive 2007/589/EC对其成员国企业进行碳排放监测的 方式进行了补充,可以通过质量平衡与能量平衡间 接计算求得温室气体排放量。丹麦由于采取了燃料 投入管制,政府不要求企业进行连续排放监测,而 是要求其在现有的燃料消耗监测系统和标准燃料与 二氧化碳换算排放系数基础上进行碳排放量的监测, 企业每年申报其燃料消耗、燃料类型、发电量、用 热产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 换算排放系数监测体系可以替代连续排放监测 系统,通过标准化的有效测试方法进行检测后,科 学选择排放因子,准确估算出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采用物质平衡或者能量平衡的方法,在原料比较稳 定、燃料消耗数据清楚、生产过程稳定时比较准确。 对于企业碳排放的内部监管,关键在于数据的质量 和公正性,而非如何取得数据。 2企业内部监督管理流程 完善的碳排放管理系统可以使碳排放计量和监 测的精准度达到最高水平。用于监测的设备必须被 正确操作、周期性维护、校准和检验;有专门的人 员监管、建立、实施和维持一个有效的数据收集, 记录和处理系统,以按照内部监测计划完成监测和 报告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任务;企业的内部监管流程 应当确保测量、分析、记录、处理和报告特定时期 内的碳排放等得到有效监测。 2.1监测计划 监测计划是企业为了实现有效的碳排放管理而 制定的一个详细完整的文档,包括了特定监测设备 的安装,涵盖了诸如收集和处理数据活动的各种方 法,如何使系统的运行落实到位的流程,控制精准。 一个监测计划主要有两部分内容首先是对排放源 和各种设施进行具有量化特征的描述。所有设备和 所有温室气体的排放过程必须被提及;说明特性, 以及每一个监测设备的确切位置。第二部分内容则 是作为监测基础的测量方法的说明。具体讲,就是测 量系统监控碳排放量过程中采用何种数据、数据来源 以及分析方法的说明,包括样本选取的方法、分析程 序推算的介绍以及数据存储处理和印证的方法等。 法国在企业内部对碳排放的监测计划方面做了 详细的规定,非常值得我国企业学习和借鉴。法国 政府规定,企业为碳排放的管理所制定的监测计划 应包括以下内容 ·对监控的排放设备和排放活动的说明。 ·关于对排放源监测和报告责任的信息。 ·对于需要监控的排放源及其碳排放情况,为 设备的所有排放活动设置清单。 ·对监测方法的说明。或者是间接估算法,在 通过实验分析取得的参数或已知标准化排放因子的 基础上,由测量系统得到的排放活动基础数据推算 出碳排放量;或者是采用直接测量法,通过连续监 测系统对排放源排放的气体进行数据采集、分析、 处理。涉及到碳排放的浓度和气流等。 ·对每个被监测的排放源所采用的排放活动数 据采集方法、排放因子、氧化因子和转化应用列出 清单并说明。 ·对所使用的每个监测设备的特性以及确切位 置的说明。 ·对于排放活动和其他参数的每一个数据流可 能存在的不确定的风险设立一个阀值,即对不确定 的风险有一个最大值的控制。 ·对于每个排放源,石化燃料或其他选定物质 样本选取的方法、净热值、碳含量、排放因子、氧 化分子、材料抽样、转换因子等内容的说明。 ·预期的数据来源或分析方法说明,以确定净 热值、碳含量、排放因子、氧化因子、转换因子等 要素。 ·如有必要,可对并未认可的实验室进行的分 析推算程序进行介绍,并附上所实施的测量的质量 保证清单。 ·如果需要,对排放源实施的连续监测系统说 明,包括测量点、测量的频率、使用的设备、校准 程序、收集和存储数据的方法、采取相印证方法来 计算和报告活动数据以及排放因子等。 ·一旦使用替代的监测方法,应详细加以说明, 并分析其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 ·说明企业如何收集、处理排放活动的数据, 并详细阐述其标准化程序。 ·如果有与欧盟生态管理和审计计划EMAS 相关或其他环境管理体系例如ISO 14001相关的 企业活动,特别是关于监管和报告温室气体排放的 程序的相关信息应该加以说明。 欧盟对成员国企业内部的碳排放监管有非常严 樊威欧美企业内部碳排放的监督管理研究 29 格的规定,对于企业的碳排放监测计划的标准和要 求,各国通常也会通过规章等加以细化。对于法国 的实践做法,我国可以加以借鉴,尤其是对重要的 排放源,应当向主管部门提交完备的年度企业碳排 放监测计划,而小排放源则可以对其监测计划进行 简化,以保障企业碳排放管理的优化升级。 2.2确保监督有效性的流程 企业应当设计一个高效严谨的流程以确保有效 的监测和报告。该流程对固有风险的设备所有者或 者经营者实施,以避免错误、歪曲事实以及数据遗 漏的情况发生。这种机制有助于减少碳排放管理过 程中存在的风险。从欧盟企业的实践经验来看,主 要有两大方面需要重点关注一是指定代表的必要 性,二是如何规避风险。 2.2.1指定代表 在欧盟企业和美国企业的人员名单中,我们常 会发现一个新名词叫气候专员,作为单一的职务个 体与程序规例,确保企业内部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测 顺利执行。企业专门指派人员负责,对企业内部碳 排放的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控制过程进行管理, 对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检查敦促企业 实行其制定的监测计划,保证减排目标的完成。在 美国“酸雨计划”中,为了参与二氧化硫排放权交 易,电厂指派专人负责,此人被称为指派代表,对 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管,并记录和提交污染物 排放数据、具体减排情况、排放配额交易记录和排 放配额的使用情况等。环境主管机构与企业在碳排 放控制管理方面,通常通过各种污染源的指派代表 来连接,保证信息高效有序地流通。 2.2.2通过系统设计规避风险 欧盟企业对碳排放在内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不 确定性风险,往往是通过系统设计来规避,控制措 施贯穿于监控过程的始终从监测设备的安装开始 监测设备的初始认证程序,到监测设备的运行过 程中对监测设备的周期性维护和校准程序;接 着是在监测期内的不定期核查现场操作验证程序 和定期数据质量抽查控制程序;一直到最后的结果 检验数据的保存和交互性验证程序及对丢失数据 的补充程序等。经营者保证测量设备校准、调整和 定期检查,如果使用信息技术,还包括计算机系统 的设计、过程控制、测试、实施、监控和维护,以 确保可靠、准确和及时的数据。还有些企业增加对 于风险的识别系统,包括确保在监测计划中包含公 式的正确使用、对数据库的访问控制、系统的恢复 和备份,为监测系统可持续性和安全性提供保证。 对于如何规避风险,法国政府在实践中建议排 放设备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建立一个有效的控制系 统来降低监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风险。首先 企业在监测报告中会对内在风险进行评估并加以说 明,然后提出对风险的控制活动以降低预计的风险, 避免违规操作而产生的数据重大错误、失实或者遗 漏。企业的控制活动包括企业内部审计系统和数据 报告系统,也可以参照其他程序和标准,例如欧盟 的环境管理和审计系统,或者ISO 140012004提 供的系统环境管理的规范和使用指南、ISO 9001 2000财务控制体系。在参照使用这些规范和标准 时,企业要保证遵守排放监测计划的各项要求。 3结论 碳信息披露中国报告2011指出,目前我国 国内多数企业缺乏相应的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监控体 系,真正能够提交准确完备的碳排放数据并做出可 行性减排计划的可谓寥寥无几。关于碳排放监督管 理,将会成为中国企业低碳之路的主要障碍之一。 在监测技术方面,实践表明连续排放监测系统 是测定碳排放量的最准确方法,但其安装和运行成 本高昂,并不适合所有的排放源。中国二氧化碳排 放源类型众多且分散,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最 适宜的监测方法和技术。中国企业最重要的是在内 部管理体制和流程的设计上标准化、制度化。欧盟 企业中的气候专员制度和排放监测计划制度都值得 借鉴。有些大型能源企业还可以积极引进国际标准, 例如ISO 14001或ISO 9001等环境管理规范,与世 界接轨,更好地迎接绿色经济的到来。 参考文献 [1]ANA S DELBOSC ET CHRISTIAN DE PERTHUIS.Les marches du carbone explques[M]//Caring for olimate seres de la caisse des depots.ParisLe Bureau du Pacte Mondial del’Onu,2009 [2]TIROLE J.Rapport,politique climatqueUne nouvelle archtecture internationale[M].ParisLa Documentation Franaise,2009 [3]JuTTA KILL,SASKIA OZINGA,STEVEN PAVETT ET RICHARD WAINWRIGHT.Commercer le carboneComment a mRrehe et pourquoi estee controverse[M].BruxellesFern,2010 [4]KOFMAN F,LAWARREE J.Collusion in hierarchical agency[J]. Econometrica,199361629656 [5]COLE D.Pollution and propertyComparing ownership institution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 ty Press,2002 [6]LOHMANN L.Carbon tradingA critical conversation about climate change,privatisation and power[EB/OL].20111121hI_ tp//www.thecornerhouse.org.uk/subject/climate [7]RICHARD TOSHIYUKI DRURY,MICHAEL E BELLIVEAU,J SCOTt KUHN,ET AL.Pollution trading and environmental injus ticeLos Angeles’failed experiment in air quality policy[J]. Duke Environmental Law&Policy Forum,19999231289 [8]王金南,杨金田,马中,等.二氧化硫排放交易中国的可行 性[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 作者简介樊威1977一,女,汉族,黑龙江哈尔滨人,法国欧盟 环境中心斯特拉斯堡大学欧盟环境法学博士,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欧盟环境法。
点击查看更多>>

京ICP备10028102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京ICP证120154号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经海三路
天通泰科技金融谷 C座 16层 邮编:10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