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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2021 年 05 月 04 日 证券研究报告·策略研究 策略专题报告 “碳中和”进程及其投资机会把握 摘要 西南证券研究发展中心  “ 碳中和”进程是未来三十年确定性非常高的时代大趋势。这是建立在人类对 于环境的责任共识基础上的,代表了世界上主要国家的战略和选择,也是人类 发展的意志。中国在庄严承诺 2060 年实现“碳中和”后,会不遗余力地推进 这一目标的实现。  当前,中国是全球碳排放最多的国家。 2019 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达 341.7 亿吨,较上世纪末增长 47.7。其中,中国、美国、欧盟的排放量分别为 98.3、 49.7、 33.3 亿吨,占比分别为 28.8、 14.5、 9.7,中国位列全球第一。  中国要达到“碳达峰”、“碳中和”承诺, 则 2030 年“碳达峰”时,排放量 预计为 109.41 亿吨,而 2060 年实现“碳中和”时,排放量需要为 0。按照这 两个目标,中国在 2030 年时需要比现有发展轨迹减排 25 亿吨, 2060 年时, 需要减排 186 亿吨。  从行业分布来看,要达到 2060 年的“碳中和”目标, 发电厂供热 、 制造与建 筑和交通运输 三大行业 分别应降排 92.06、 50.54 和 18.05 亿吨。  受制于碳排放存量降低空间有限的影响,要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增加碳吸 收相结合 也 显得相当重要。 目前我国的森林植被总碳储量已达 92 亿吨,平均 每年增加的森林碳储量都在 2 亿吨以上,折合碳汇为 7 亿吨,我国森林覆盖率 最大潜力有可能达到 28左右,对应森林蓄积量约 285 亿立方米,预计每增加 1 亿立方米森林蓄积量,相应地可以多固定 1.6 亿吨二氧化碳,对应碳汇 可达 22.7 亿吨。  投资策略 碳中和作为未来 30-40 年的确定性历史进程,必将催生出巨大的投 资机会。从碳中和进程的逻辑结构来看,我们认为有三条主线将会受益于这一 进程。 第一条主线是受益于碳减排而形成行业供给侧改革的能源类行业龙头, 关注宝钢股份( 600019)、陕西煤业( 601225)等。第二条主线是受益于新 能源发展而带来的增量趋势的,关注新能源龙头隆基股份( 601012)。第三条 主线是关注新能源推广带来的大量应用增加,例如新能源汽车相关龙头,关注 宁德时代( 300750)、天奈科技( 688116)等。  风险提示 政策推进 不及预期 。 分析师朱斌 执业证号 S1250515070001 电话 021-68415861 邮箱 zhbinswsc.com.cn 相关研究 1. 策略专题 十四五规划纲要比建议 稿有哪些差异 ( 2021-03-16) 2. 策略专题政府工作报告蕴藏的投资 机会 ( 2021-03-09) 3. 策略专题后抱团时期的投资机会 ( 2021-03-07) 4. 策略专题 2021 年有望出现翻倍牛股 的四大领域 ( 2021-02-21) 5. 策略专题再论抱团 ( 2021-01-29) 6. 策略专题抱团结束了吗 ( 2021-01-17) 7. 策略专题 中央经济会议奠定市场上 行基调 ( 2020-12-20) 8. 策略专题政治局会议给市场带来的 启示 ( 2020-12-14) 9. 策略专题珍惜牛回头,进军 4000 点 ( 2020-12-03) 10. 策略专题冰火两重天的市场,机会 何在 ( 2020-11-19)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策略专题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目 录 1 碳达峰及碳中和的提出 . 1 1.1 碳达峰和碳中和方向性的发展目标 1 1.2 全球的碳中和进程 1 1.3 我国能源消费情况 2 2 碳排放路径分析 3 2.1 碳中和愿景下的排放路径 3 2.2 碳中和愿景的实现路径 5 3 一增一减共碳中和 7 3.1 减少碳排放 7 3.2 增加碳吸收 8 4 碳交易促减排 9 5 碳中和进程下的投资机会 . 10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策略专题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1 1 碳达峰及碳中和的提出 1.1 碳达峰和碳中和方向性的发展目标 在 2016 年巴黎协定框架之下,中国提出了到 2030 年碳减排的四个目标一是中 国单位 GDP 的二氧化碳排放,要比 2005 下降 60到 65;二是非化石能源在总的能源当 中的比例,要提升到 20左右;三是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要达到峰值,并且争取尽早达到峰 值;四是增加森林蓄积量和增加碳汇,中国的森林蓄积量要比 2005 年增加 45 亿立方米。我 国于 2019 年率先完成了十三五期间指定的碳排放强度约束性目标,全国单位 GDP 二氧化碳 排放比 2015 年下降了 18.2,比 2005 年降低 48.1。 基于碳达峰及碳中和的双重愿景,总书记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我 国于 2030 年前达到二氧化碳峰值, 2060 年实现碳中和的节能减排目标。即到 2030 年,我 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 比重将达到 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 2005 年增加 60 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 机容量将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在 2020 年 12 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宣布“做好碳 达峰、碳中和工作”被列为 2021 年 的 8 项重点任务之一。此外,在今年发布的政府工作报 告中,明确提出了在“十四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 13.5、 18的目标,设立了到 2025 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 著提升的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指明了发展方向。同时,碳中 和愿景路径的实现,也 将推进中国能源结构调整、引领新技术变革创新,引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表 1 巴黎协定关键目标 目标 具体内容 2℃ 巴黎协定确立了一个大的目标,就是将全球平均升温控制在工业革命前的 2℃以内,争取控制在 1.5℃。 净零排放 巴黎协定提到了要尽快实现全球温室气体发放达到峰值,最重要就是要到本世纪下半叶让全球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 400 亿吨 巴黎协定提到了 2030 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要降到 400 亿吨。 每 5 年盘点 2023 年起,每 5 年对全球行动总体进行一次盘点,来激励各国加强各自行动,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目标。 数据来源 巴黎协定 ,西南证券整理 1.2 全球的碳中和进程 在履行巴黎气候协定要求和推进能源转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双重背景下,全球已 有 100 多个国家或地区以不同形式提出了碳中和目标。虽然当今世界约三分之二的国家宣 布了“碳中和”目标,尽管“碳中和”进程加快,但仅有 20的承诺目标满足质量检测标准。 世界气象组织温室气体公报显示,全球二氧化碳浓度水平在 2019 年出现大幅增长,逼 近科学界和国际社会所 认定的“安全”红线。 2019 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达 341.7 亿吨, 较上世纪末增长 47.7。其中,中国、美国、欧盟的排放量分别为 98.3、 49.7、 33.3 亿吨, 占比分别为 28.8、 14.5、 9.7,中国位列全球第一。 目前全球 224 个国家和地区中,已经有 28 个国家和地区明确了在本世纪中叶前后达成 碳中和目标。分国家和地区来看,欧盟于 1979 年实现碳达峰,计划 2050 年实现 GHGs 净 排放为零, 2020 年 3 月,欧委会公布欧洲气候法草案,以立法形式明确 2050 碳中和目 标。美国于 2007 年实现碳达峰,拜 登上台后,发布了清洁能源革命和环境正义计划,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策略专题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2 确立了到 2035 年实现无碳发电, 2050 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日本于 2008 年实现碳达峰, 并于 2020 年 12 月发布绿色增长战略,提出 2050 碳中和目标,针对海上风电、电动车、 氢能等 14 个重点领域制定了详细的深度减排发展目标。 表 2 各国 /地区 碳中和目标日期 国家 /地区 目标日期 不丹 已实现 乌拉圭 2030 年 芬兰 2035 年 冰岛 2040 年 奥地利 2040 年 瑞典 2045 年 美国 2050 年 加拿大 2050 年 欧盟 2050 年 英国 2050 年 日本 2050 年 韩国 2050 年 新西兰 2050 年 葡萄牙 2050 年 南非 2050 年 西班牙 2050 年 中国 2060 年 数据来源 世界银行 ,西南证券整理 1.3 我国能源消费情况 2010 年以来我国碳排放总量增长趋势成“ N”字形波动走势, 2011 年至 2015 年以及 2016 年至 2018 年这两个阶段的复合增速分别为 3.9、 2.8。 其 中, 增速在 2014 年达到 峰值 16.34后进入缩窄通道 , 增长放缓趋势直至 2017 年 ;但 2017 至 2019 年间同比增速 逐渐提高。 2019 年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 98.26 亿吨,同比增涨 3.4。 其中,煤炭的碳排放 量为 72.24,占比超 70,是我国最大的碳排放能源。 从能源结构来看 2018 年我国能源供应结构中,煤炭占比为 61.9,占绝对大头; 石 油占比 19.1,天然气占比 7.2; 可实现碳零排放的清洁能源,水能、核能、太阳能、风 能等,占比仅为 14.3。相比来看, 2019 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比 16,化石能源占比 84。 其中,煤炭的消费总量为 48.7 亿吨,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占比分别为 57.7、 18.9和 8.1。 煤炭仍为主要的消费 能源,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逐年提升。 从 能源 用途来看 煤炭主要用于中间消费,集中在火力发电;石油主要用于终端消费, 集中在交通和工业,天然气主要用于交通、工业和建筑部门。从碳排放行业结构角度来看, 我国二氧化碳的排放主要来源分别为电力及供热部门、制造业及建筑业、交通运输, 2018 年占比分别为 51、 28和 10。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策略专题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3 从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上看 “十三五”以来,可再生能源装机年均增长大约 12,新 增装机年度占比超过 50,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发展迅速,成为可再生能源发展 主体。 截至 2020 年底,我 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 9.3 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 达到 42.4,较 2012 年增长 14.6 个百分点。 其中,水电装机 3.7 亿千瓦、风电装机 2.8 亿 千瓦、光伏发电装机 2.5 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 2952 万千瓦,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规模相当于替代煤炭近 10 亿吨,减少二氧化碳约达 17.9 亿吨。 图 1 2001 至 2019 年能源消费构成和能源消费总量 图 2 2000 至 2019 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及增速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西南证券整理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西南证券整理 2 碳排放路径分析 2.1 碳中和愿景下的排放路径 我国提出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若想实现碳中和目标, 碳排放需要尽快达峰,而后步入快速下降通道。 总体而言, 2030 年“碳达峰”时,需要比 现有发展轨迹减排 25 亿吨, 2060 年时,需要减排 186 亿吨 二氧化碳 。 根据碳中和的愿景可以将排放路径分为 4 个阶段。具体而言,包括 2021 年 -2030 年的 达峰期、 2030 年 -2035 年的平台期、 2035 年 -2050 年的下降期和 2050 年 -2060 年的中和期。 中国能源整体碳排放量于 2030 年前达峰,之后保持 5 年左右的平台期,而后进入下降通道。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了在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 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 13.5、 18的目标。基于我国碳排放承诺二氧化碳排放 2030 年之前达到峰值,到 2030 年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年下降 60以上的目标, 2005年碳排放强度为 3.07 吨 /万元,可预估出 2030 年碳排放强度应低于 1.23 吨 /万元。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 2019 和 2020 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分别为 48.7 和 49.8 亿吨 标准煤,能源消费需求总量增速自 2017 年后逐年放缓。同时,根据世界银行 WDI 给出的数 据显示,我国从 1980 年的每单位 GDP 能耗 843 克 /美元,一路降到 2017 年的每单位 GDP 能耗 152 克 /美元,我国过去四十年的能源利用率,与自身相比显著提升,但仍高于世界平 均单位 GDP 能耗 127 克 /美元的标准,说明我国能源利用率还有上升空间。考虑到国家未来 0 500000 1000000 1500000 2001 2003 2005 2007 2009 2011 2013 2015 2017 2019 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 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 天然气 石油 煤炭 -5 0 5 10 15 20 0 20 40 60 80 100 120 2000 2002 2004 2006 2008 2010 2012 2014 2016 2018 碳排放量(亿吨) 碳排放量(亿吨) 碳排放量(亿吨) 碳排放量(亿吨) 碳排放量(亿吨)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策略专题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4 10 年国内生 产总值不断增长的情况,若想在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则需要不断降低单位 GDP 能耗,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我们 结合 2011 年以来我国能源总量增速情况,和所需化石能源的情况,预计能源消费 总量将以 3的复合增速增长,测算出我国 2030 年能源消费总量为 57.59 亿吨标准煤。同 时,综合考虑各化石能源的碳氧化率、折标准煤系数和单位热值含碳量等数据可测算出平均 二氧化碳排放折标准煤系数为 1.9kg-CO2/kg, 由此可估算出我国 2030 年 “碳达峰”时 碳排 放量为 109.41 亿吨。 表 3 二氧化碳排放产业 结构占比 分类 前五名的产业部门 占能源消费而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比例 来源于煤炭消费的二氧化碳 电力 Ci 为能源 i 的碳排放系数) 各类标准煤系数公式如下 能源折标准煤系数 能源实际热值(千卡 /千克) /7000(千卡 /千克) 标准煤换算方法 1 吨原油 1.43 吨标准煤 1000 立方米天然气 1.33 吨标准煤 1 吨原煤 0.714 吨标准煤 图 3 2019 年能源使用结构 图 4碳中和愿景排放路径 数据来源 Wind,西南证券整理 数据来源 Wind,中国碳排放交易网,西南证券整理 2.2 碳中和愿景的实现路径 根据我国碳中和的目标,结合碳中和相关的国际公约以及已有研究的结论,可以将其实 现路径大致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 2021至 2030年即碳达峰期,第二阶段是 2030-2045 年即快速减排期,第三阶段是 2045 至 2055 年即近零排放期和第四阶段是 2055 至 2060 年 即脱碳期。目前,我国二氧化碳的排放主要来源分别为电力及供热行业、制造业及建筑业和 交通运输业,具体来说,发电及供热的过程中主要依靠煤炭为主要动力,交通运输业则是通 过燃烧汽油和柴油提供动力,工业高能耗产品的制造是以消耗煤、原油、天然气为主,所以 减排的重点任务是降低化石能源使用,提高非化石能源使用。量化来看就是降低单位 GDP 碳排放,只有单位 GDP 碳排放下降的速度高于 GDP 年均增长速度,才能抵消能源消费增长 带来的碳排放增量,使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 。从历史数据来看,中国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 在 2005-2019 年年均下 降降幅为 4.6。 以 2055年实现近零排放为目标,预计 2055年我国碳排放强度相比 2019年会降低 95, 即 2055 年碳排放强度降至 0.08 吨 /万元以下,初步估算出未来 35 年我国单位 GDP 碳排放 年均下降 8.19左右。同时,我国则应在 2055 年实现二氧化碳的近零排放,预计氧化碳排 放总值比峰值下降 95以上, 2055 年将降至 5.47 亿吨左右。 按 2010-2020 年碳排放总量 趋势外推测算出不加大减排力度情况下 图 ,预计 2030 和 2060 年碳排放量将分别达 134.4 57 19 8 16 化石能源使用结构 煤炭 石油 天然气 非化石能源 0 20 40 60 80 100 120 2010 2020 2030 2040 2050 2060 2070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策略专题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6 亿吨和 186 亿吨, 则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愿景路 径下的减排量应达到 25 亿吨 ( 2030 年“碳 达峰”时排放峰值应为 109.41 亿吨) 和 180.5 亿吨以上。 图 5 2018 年我国碳排放量结构 图 6 2005 至 2019 年碳排放强度和碳排放量同比增速 数据来源 Wind,国家统计局,西南证券整理 数据来源 Wind,西南证券整理 根据国家宏观预计, 2022-2025 年 GDP 年均复合增速 5.4, 2026-2030 年 GDP 年均 复合增速 4.5, 2031-2060 年 GDP 年均复合增速 2.7,由此测算出 2060 年国内生产总 值将达到 299.6 万 亿元 (不变价) 。在国内生产总值不断增长的情况下,需要不断降单位 GDP 能耗和碳排放强度,才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不加大减排力度的情况下, 2060 年的碳 排放强度为 1.56 吨 /万元,碳中和愿景路径下则为 0 吨 /万元, 意味着 全国单位 GDP 二氧化 碳排放下降了 100。从数据上观测此减排难度是相当大的, 2060 年碳中和目标政策意味着 更陡峭的节能减排路径,相较于欧、美从碳达峰到碳中 和的 5070 年过渡期,我国碳中和目 标的过渡时长仅为 30 年。 图 7 2000 至 2019 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及增速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西南证券整理 43 15 7 5 9 21 火电 石油 天然气 水泥 钢铁 其他 -2 0 2 4 6 8 10 12 14 16 0 0.5 1 1.5 2 2.5 3 3.5 2005 2007 2009 2011 2013 2015 2017 2019 碳排放强度 碳排放同比增速 53.8 59.4 63.9 67.5 73.6 76.9 82.8 85.4 87.9 88.4 89.1 89 90.5 94.3 98.3 109.4 102 85 65 35 5.47 0 0 20 40 60 80 100 120 2000 2010 2020 2030 2040 2050 2060 2070 排放量(亿吨)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策略专题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7 3 一 增 一减共碳中和 3.1 减少碳排放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 2020 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为 49.8 亿吨标准煤,其中 56.8为煤 炭消费,约为 28.3 亿吨标准煤。煤炭供给端在经历“十三五”供给侧改革之后产能增量受 到政策约束, 2018 年以来产量同比增速持续放缓。但整体来看,目前中国的单位 GDP 能源 强度、碳排放强度水平较高,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意味着中国在能源系统的减排面临 巨大挑战。在“碳中和”背景下,受工业发展的需求影响,化石能源的支柱地位也不会在短 期内动摇,需求增长势头依然强劲;相比之下,“十四五”将加快推进中小产能退出,需求 增速或快于供给增速,短期化石能源供需处于紧平衡状态。伴随“碳达峰”的实现,和风光 电等非化石能源机组装机量的提升,煤炭和石油等化石能源的消费量将持续下滑 。 整体来看, 化石能源消费量将呈先增后降趋势。 考虑到我国现 阶段的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情况,实现碳中和则需考虑从能源和产业结构 两方面的调整。能源结构方面,将在更严格地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的同时大力推动可再 生能源的发展。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主席刘振亚表示,预计石油、天然气将分别在 2030、 2035 年实现达峰,峰值 7.4 亿吨、 5000 亿立方米。以 2020 年化石能源占比为标准, 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分别应降排 128.16、 27.08 和 10.83 亿吨。 2019 年,钢铁、水泥、化 工三大行业 CO2 排放量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 5 成以上。产业结构方面来看,我国二氧化碳 的排放主要来源分 别为电力及供热部门、制造业及建筑业、交通运输和其它。脱碳路径应从 边际碳减排成本低的重点行业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的同时对钢铁、化工和石 化、水泥和石灰以及电解铝 4 大传统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加以限制。 按各行业占能源消费而 排放的二氧化碳量来看, 发电厂 供热,制造与建筑和交通运输分别应降排 92.06、 50.54 和 18.05 亿吨。 图 8能源消费占比变化预测 图 9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预测 数据来源 2020 世界与中国能源展望,西南证券整理 数据来源 2020 世界与中国能源展望,西南证券整理 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大力推进低碳、零碳排放的清洁能源的使用也是减排的重要方式之 一。 2019 年中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 15.3,已提前达成“十三五” 规划设定的目标。 2020 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比约为 16.4,根据国家在联合国气候雄心峰 会上的重要讲话,预计我国非化石能源 2030 年将达到 25。 2025 年和 2030 年我国电源总 装机将分别达到 28.4 和 35.3 亿千瓦左右;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分别提升至 50和 60,非 0 20 40 60 80 100 120 2010 2020 2030E 2040E 2050E 2060E 煤炭 石油 天然气 非化石能源 0 5 10 15 20 25 30 2010 2015 2020 2025E 2030E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策略专题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8 化石能源装机占比分别提升至 53和 63;对应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分别提升至 33.8 和 41.1,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分别提升至 39.2和 48.4。根据 2020 年中国可再生 能源展望报告,为了实现巴黎协定将温度变化控制在 2 度的目标,到 2050 年,中国非化 石能源比重将提升至 78,风电将占到能源消费的 38.5,光伏占到 21.5,排在之后的 就是天然气占 9.8,水电占到 9。 非石化能源其最主要的利用方式便是发电,所以提高 非石化用能比例的实质就是提高清 洁能源装机比例。 截至 2020 年底,水电、核电、风电、光伏装机容量分别为 3.7、 0.5、 2.8、 2.5 亿千瓦。 国网能源研究院表示, 2030,我国电源总装机将达到 38 亿千瓦,其中清洁能 源装机 25.7 亿千瓦,占比 67.5; 2040 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结构占比将超过 50,成 为我国能源供应的主体; 206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有望达到约 80,其中风能和 太阳能比重提升居首。 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将是我国发展最快的电源类型,预计 2060 年两 者装机容量占比之和达到约 60,发电量占比之 和达到约 45,将有力推动能源消费产生 碳排放的大幅下降,为实现碳中和净零排放提供了有力保障。 3.2 增加碳吸收 从源头端减少碳排放能够较快实现“碳达峰”,而碳中和的现实需要在碳排放与碳吸收 共同作用下。 受制于碳排放存量降低空间有限的影响,要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增加碳吸收相结合 就显得相当重要。根据国务院统计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 ,我国森林覆盖率完成 21.66 的目标 , 森林蓄积量达到 151 亿立方米;“十三五”期间,完成国土绿化面积 6.89 亿亩的 约束性指标。截止目前,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 23.04,森林蓄积 量超过 175 亿立方米。“十 四五”指定的林业规划显示,力争 2025 年实现全国森林覆盖率 24.1,森林蓄积量达到 190 亿立方米。在陆地生态系统二氧化碳总储存量中,森林碳汇约占 46、草地碳汇约占 23、 耕地碳汇约占 10。目前我国的森林植被总碳储量已达 92 亿吨,平均每年增加的森林碳储 量都在 2 亿吨以上,折合碳汇为 7 亿吨,我国森林覆盖率最大潜力有可能达到 28左右,对 应森林蓄积量约 285 亿立方米,预计每增加 1 亿立方米森林蓄积量,相应地可以多固定 1.6 亿吨二氧化碳,对应碳汇可达 22.7 亿吨。 图 10森林覆盖率统计变化 图 11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预测 数据来源中国森林资源报告统计图,西南证券整理 数据来源 2020 世界与中国能源展望,西南证券整理 13.92 16.55 18.21 20.36 21.63 22.96 0 5 10 15 20 25 30 第四次 第五次 第六次 第七次 第八次 第九次 0 5 10 15 20 25 30 2010 2015 2020 2025E 2030E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策略专题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9 4 碳交易促减排 作为利用市场机制控制碳排放的新兴体系,碳交易已成为落实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 的重要一环。 碳交易市场能够将碳排放所带来的社会成本内部化,倒逼企业 加大环保力度, 实现高能效的同时,降低碳排放。自 2011 年起我国开始搭建碳市场, 2013 年我国碳交易市 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福建陆续建立区 域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日趋活跃,规模逐步放大。 2020 年,七省市试点碳市场年成 交额为 21.5 亿元,较 2019 年增长 3;碳交易年平均成交价格为 28.6 元 /吨, 较 2016 年 上 涨 25。自 2011 年以来,我国碳市场配额现货累计成交达 4.45 亿吨,成交额超过 104 亿 元,共覆盖钢铁、电力、水泥等 20 多个行业,成为全球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 规模最大的碳 市场。目前我国碳市场的交易标的由碳排放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CCER两部分组成。 但我国碳市场总体仍处于发展初期,碳交易市场具有不统一、不活跃、金融化程度不高的特 点。相比于欧美国家现货期货一体化的碳交易市场,我国碳市场仍以现货交易为主。与全球 碳交易市场的引领者欧盟相比,其 2020 年碳交易量是我们的百余倍,价是我们六七倍。 我国已步入建设碳交易市场的第三阶段,即全国碳市场落地运行阶段。为实现“ 30· 60” 目标,自 2020 年年底以来,我国开始加快碳排放权集中统一交易的政策性建设速度。 2020 年 12 月 25 日,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通过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 十四五” 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中,中央提出了关于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的具体措施,这标志 着我国碳市场交易从试点走向统一,进入了新的发展期。 2021 年 3 月 30 日,生态环境部发 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明确应建设全国碳排放注册登记和交易 系统,进一步推进了我国碳交易市场的统一。由于发电行业的碳排放强度远高于其他行业, 全国碳市场建设是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建设的。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 司司长李高介绍,“十四五” 期间将进一步加快碳市场的建设,包括钢铁、水泥、化工等其 他重点行业加快纳入进来。国合会专家表示,碳交易市场最终将涵盖发电、石化、化工、建 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国内民用航空等八个高排放行业。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 全国碳市场将加快发展,碳排放权交易的效率将加速提升,体制机制将进一步完善。 表 5碳交易市场建设三大阶段 时间 阶段类型 具体内容 第一阶段 ( 2011 年至 2017 年) 地方试点阶段 2011 年 10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 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 2013 年 6 月,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全国七家试点省市中率先启动交易。 2014 年发 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方法首次从国家层面上明确了全国统一的碳市场总 体框架。 2015 年 9 月,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我国首次提出将于 2017 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 第二阶段 ( 2017 年 -2020 年) 全国碳市场的建设、模拟 与完善阶段 2017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 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 发电行业 ,这 标志着全国碳市场完成总体设计,正式启动。在严格评审后,国家决定全国碳交易 注册登记系统落户湖北,全国碳排放交易系统落户上海。截至 2020 年 8 月,试点 省市碳市场累计成交量超过 4 亿吨,累计成交额超过 90 亿元。 第三阶段 ( 2021 年 -) 全国碳市场落地运行阶段 2020 年 12 月 25 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 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本次办法的颁布是为了通过市场机 制作用,推动温室气体减排,规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 2.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且属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的公司将被列入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目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策略专题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10 时间 阶段类型 具体内容 前我国仅有发电行业进入全国碳交易市场,根据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 高此前介绍,“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快碳市场的建设,并把包括钢铁、水泥、 化工等其他重点行业加快纳入进来。根据国合会专家介绍,碳交易市场最终将涵盖 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国内民用航空等八个高排放行 业。 数据来源碳排放交易网,西南证券整理 5 碳 中和进程下的投资机会 碳中和作为未来 30-40 年的确定性历史进程,必将催生出巨 大的投资机会。从碳中和 进 程的逻辑结构来看,我们认为有三条主线将会受益于 这一进程。 第一条主线是 受益于 碳减排 而形成行业供给侧改革的能源类行业龙头, 关注 宝钢股份 ( 600019) 、 陕西煤业 ( 601225) 等。第二条主线是受益于新能源发展而带来的增量趋势的,关注新能源龙头隆基股份 ( 601012) 。第三条主线是关注新能源推广带来的大量应用增加,例如新能源汽车相关龙 头,关注宁德时代 ( 300750) 、天奈科技 ( 688116) 等。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策略专题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分析师承诺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 来自合法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分析师的职业理解,通过合理判断得出结论,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分析师承 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获取任何形式的补偿。 投资评级说明 公司评级 买入未来 6 个月内,个股相对沪深 300 指数涨幅在 20以上 持 有 未来 6 个月内,个股相对沪深 300 指数涨幅介于 10与 20之间 中性未来 6 个月内,个股相对沪深 300 指数涨幅介于 -10与 10之间 回避未来 6 个月内,个股相对沪深 300 指数涨幅介于 -20与 -10之间 卖出 未来 6 个月内,个股相对沪深 300 指数涨幅在 -20以下 行业评级 强于大市未来 6 个月内,行业整体回报高于沪深 300 指数 5以上 跟随大市未来 6 个月内,行业整体回报介于沪深 300 指数 -5与 5之间 弱于大市未来 6 个月内,行业整体回报低于沪深 300 指数 -5以下 重要声明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公司与作者在自身所知情范围内,与本报告中所评价或推荐的证券不存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或采取限制、静默 措施的利益冲突。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于 2017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本报告仅供本公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使 用,若您并非本公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为控制投资风险,请取消接收、订阅或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信息。本公司 也不会因接收人收到、阅读或关注自 媒体推送本报告中的内容而视其为客户。本公司或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 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或财务顾问服务。 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 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 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 升可跌,过往表现不应作为日后的表现依据。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 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 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报告仅供参考之用,不构成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要约或邀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 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个人的投资建议。投资者应结合自己的投资目标和财务状况自行判断是否采用本报告所载内容和信 息并自行承担风险,本公司及雇员对投资者使用本 报告及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报告及附录版权为西南证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 须注明出处为“西南证券”,且不得对本报告及附录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本报 告及附录的,本公司将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下载日志已记录,仅供内部参考,请勿外传 策略专题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西南证券研究发展中心 上海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20 楼 邮编 200120 北京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501-1502 邮编 100045 重庆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3 楼 邮编 400023 深圳 地址深圳市 福田区深南大道 6023 号创建大厦 4 楼 邮编 51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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