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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绿色项目全生命周期咨询服务 1 碳中和\碳达峰运作 红宝书 北京财指南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专注绿色项目全生命周期咨询服务 4 cZmNtMqQqNqOsRoMsQsOtPpPbR9RaQoMmMsQqRlOnNsOlOmNoPbRpOrONZmOyQMYsPuM 专注绿色项目全生命周期咨询服务 18 目录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 19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4 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28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32 关于印发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纳入2019-2020年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并做好发电行业配额预分配工作的通知 .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46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意见的通知 . 59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的通知 64 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 66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 . 70 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72 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 74 关于印发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78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 8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88 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 92 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 94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97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100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102 财政部关于印发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109 关于印发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 111 进一步推进落实的分工方案座谈会情况 . 150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 153 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 158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 . 162 关于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实施意见 . 165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170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 . 174 关于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的实施意见 . 177 专注绿色项目全生命周期咨询服务 19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国发〔20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 策。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 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 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 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 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原则。 坚持重点突破。以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为重点率先突破,做好与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和信息技术 的融合发展,全面带动一二三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坚持创新引领。深入推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行新型商 业模式,构筑有力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 坚持稳中求进。做好绿色转型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产业接续、稳岗就业、民生改善的有机结合,积极稳妥、 韧性持久地加以推进。 坚持市场导向。在绿色转型中充分发挥市场的导向性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各类市场交易机制的作用,为绿色 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三)主要目标。到 2025 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 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 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 新体系更加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 到 2035 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 到国际先进水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 基本实现。 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四)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实施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皮革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推 行产品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加强再制造产品认证与推广应用。建设资源综合利 专注绿色项目全生命周期咨询服务 20 用基地,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 审核。完善“散乱污”企业认定办法,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加快实施排污许可制度。 加强工业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管理。 (五)加快农业绿色发展。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发展生态循 环农业,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农膜污染治理。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 升,推进退化耕地综合治理。发展林业循环经济,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推广高 效节水技术。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实施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依法加强养殖水域滩涂 统一规划。完善相关水域禁渔管理制度。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一二三产业 融合发展。 (六)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主体。有序发展出行、住宿等领域 共享经济,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易。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做好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 建立绿色运营维护体系。推进会展业绿色发展,指导制定行业相关绿色标准,推动办展设施循环使用。推动汽修、 装修装饰等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七)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建设一批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推动形成开放、协同、高效的创新生态系统。加快 培育市场主体,鼓励设立混合所有制公司,打造一批大型绿色产业集团;引导中小企业聚焦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 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和以环境治理效果 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进一步放开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领域节能环保竞争性业务,鼓励公共机构推行 能源托管服务。适时修订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引导产业发展方向。 (八)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科学编制新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严格准入标准,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动形成产业循环耦合。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 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鼓励建设电、热、冷、气等多 种能源协同互济的综合能源项目。鼓励化工等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 (九)构建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 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选择 100家左右积极性高、社会影 响大、带动作用强的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制度体系。鼓励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范、咨 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方式提高行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十)打造绿色物流。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推进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强物流 运输组织管理,加快相关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淘 汰更新或改造老旧车船,港口和机场服务、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要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加大推广绿色船舶示范应用力度,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支持机场开展飞机辅助动力装 专注绿色项目全生命周期咨询服务 21 置替代设备建设和应用。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鼓励发展智慧仓储、智慧运输,推动建立标准化托 盘循环共用制度。 (十一)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鼓励地方建立再生资源区域 交易中心。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鼓励企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实 现废物回收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培育新型商业模式,打造龙头企业,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完善废旧家电回收 处理体系,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和经验做法。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 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 (十二)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积极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从严控制高污染、 高耗能产品出口。加强绿色标准国际合作,积极引领和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推动合格评定合作和互认机制, 做好绿色贸易规则与进出口政策的衔接。深化绿色“一带一路”合作,拓宽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 和服务合作。 四、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三)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逐步将绿色采购制度扩展至国有 企业。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鼓励地方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推动电商平 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完善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机制。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 引领全社会提升绿色电力消费。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行为,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 (十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 源化,开展宣传、培训和成效评估。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进过度包装治理,推动生产经营者遵守限 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提升交通系统智能化水平,积极引导绿色出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环 境脏乱差,打造宜居生活环境。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 五、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五)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 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加快 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促进燃 煤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继续提升大容量、高参数、低污染煤电机组占煤电装机比例。在北方地区县城积极发 展清洁热电联产集中供暖,稳步推进生物质耦合供热。严控新增煤电装机容量。提高能源输配效率。实施城乡配 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 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 (十六)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推动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 体化”,加快建设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 专注绿色项目全生命周期咨询服务 22 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 设,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严格执行经营许可管理制度。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做好餐厨垃圾资 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在沿海缺水城市推动大型海水淡化设施建设。 (十七)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 集约利用土地等资源,合理避让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积极打造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航道、绿色 港口、绿色空港。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 动力替代和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产品。加大工程建设中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力度,推动废旧 路面、沥青、疏浚土等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十八)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相关空间性规划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城市发展和安全,优化空间布局,合理 确定开发强度,鼓励城市留白增绿。建立“美丽城市”评价体系,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增强城市防洪排 涝能力。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建立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 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立乡村建设评价体系,促进补齐乡村建设短板。加快推进农村人居 环境整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乡村绿化美化等。继续做好农村 清洁供暖改造、老旧危房改造,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美丽的村庄环境。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十九)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布局 一批前瞻性、战略性、颠覆性科技攻关项目。培育建设一批绿色技术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 平台等创新基地平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力量建立市场化运行 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 项目。 (二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支持绿色技术应用。充分发挥国家科技成果 转化引导基金作用,强化创业投资等各类基金引导,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 构等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及时发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加快先进成熟技术推广应用。 深入推进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建设。 七、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二十一)强化法律法规支撑。推动完善促进绿色设计、强化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严 格污染治理、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扩大绿色消费、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法律法规制度。强化 执法监督,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和问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配合。 (二十二)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 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健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生活垃 圾处理收费制度,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完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 专注绿色项目全生命周期咨询服务 23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 (二十三)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继续利用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绿色环保产业 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继续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 三方治理等方面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做好资源税征收和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工作。 (二十四)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加大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考核力度。统 一绿色债券标准,建立绿色债券评级标准。发展绿色保险,发挥保险费率调节机制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 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推动国际绿色金融标准趋同,有序推进绿 色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 (二十五)完善绿色标准、绿色认证体系和统计监测制度。开展绿色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形成全面系 统的绿色标准体系。加快标准化支撑机构建设。加快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建设,培育一批专业绿色认证机构。加强 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监测,健全相关制度,强化统计信息共享。 (二十六)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进一步健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交易机制,降低交易成本, 提高运转效率。加快建立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配套服务等制度,做好绿色权属交易与相 关目标指标的对接协调。 八、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十七)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 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保 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在抓落实上投入更大精力,确保政策措施 落到实处。 (二十八)加强统筹协调。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 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及时总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好经验好模式,探索编制 年度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报告,重大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二十九)深化国际合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加强与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领域的政策 沟通、技术交流、项目合作、人才培训等,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切实提高我国推动国际绿色低碳循环 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三十)营造良好氛围。各类新闻媒体要讲好我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故事,大力宣传取得的显著成就,积极宣扬 先进典型,适时曝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和违规乱上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等方面的负面典型,为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国务院 2021年2月2日 专注绿色项目全生命周期咨询服务 24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科发火〔2021〕2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推动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科技部将组织实施“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 现将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科 技 部 2021年1月29 日 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国家高新区建设三十多年来,坚持走创新、协调、绿色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了从科技价值到经济价值, 再到社会价值的转变。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有关精神,科 技部决定在国家高新区组织开展“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背景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为大势所趋,一 系列深层次挑战和不确定性在加大。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确立了高质量发展 的重大命题,并再次强调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绿色发展作为新发展理念之一, 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底线,是引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人与经济、自然、社会、生态、文化协调发展 新格局的重要战略部署。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年前实 现碳中和。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课题。 国家高新区作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理应在绿色发展方面走在前列,作出表率。国家高新区建设三十多年来,通 过完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创新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政策,积极推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取得积极成效,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深入,绿色发展成效日益突出,一批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所在城市能耗最低、 生态最优、环境最美的区域。据统计,2019 年国家高新区工业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为 0.464 吨标准煤,优于国 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相关指标值和全国平均水平;136家国家高新区全年PM2.5 浓度低于50 μg/m³的天数 达到 200天以上;86家国家高新区森林覆盖率超过25。但是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来看,国 家高新区还存在绿色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绿色产业竞争力较弱、部分国家高新区重工业和高能耗产业比重偏大等 问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国家高新区作为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推进自主创新的核心载体,更要深入践行 绿色发展理念,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探索生态文明与科技创新、经济繁荣相协调相统一的可持续发展新路径, 为引领我国经济、科技、社会、生态全面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指导思想 专注绿色项目全生命周期咨询服务 25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好碳达峰、碳中和 工作,围绕把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目标定位,强化底线思维,把 绿色发展理念贯彻到一切工作之中,推动国家高新区加强绿色技术供给、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实施绿色制造工程、 提升绿色生态环境、健全绿色发展机制,进一步探索和形成科技创新引领绿色崛起的高质量发展路径,将国家高 新区打造成为引领科技创新、经济发展与绿色生态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全面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 的示范区。 三、基本原则 1. 创新驱动,产业优先。构建国家重大需求和双循环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以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与产业化 带动技术创新体系工程化,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自主可控的绿色技术和产业体系。 2. 改造存量,优化增量。加快传统制造业绿色技术改造升级,鼓励使用绿色低碳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淘 汰落后设备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积极引领新兴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强化绿色设计,加快开发绿色产 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产业。 3. 分类推进,试点示范。结合各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创新能力、产业特色、地域特点和资源禀赋,指导 各园区编制绿色创新发展规划,建立绿色发展机制,组织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开展试点示范,发布绿色发展报告。 4. 加强引导,重点突破。以评价导向、标准设定等方式优化完善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着力解决重点园区、 企业发展中的资源环境问题,引导国家高新区切实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绿色发展投入,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 园区绿色发展。 四、主要目标 在国家高新区内全面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执行绿色政策法规标准、创新绿色发展机制,实现园区污染物排放 和能耗大幅下降,绿色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绿色制造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产业不断壮大,自然生态和谐、 环境友好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不断强化,可持续的绿色生态发展体系基本形成,培育一批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 力的绿色发展示范园区和一批绿色技术领先企业,在国家高新区率先实现联合国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工业 废水近零排放、碳达峰、园区绿色发展治理能力现代化等目标,部分高新区率先实现碳中和。到 2025 年,国家 高新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降至 0.4 吨标准煤/万元以下,其中 50的国家高新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低于 0.3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削减率 4以上,部分高新区实现碳达峰。 五、重点任务 (一)推动国家高新区节能减排,优化绿色生态环境。 1. 降低园区污染物产生量。以绿色技术驱动源头降低污染物产生量为核心,深化生产全过程和园区系统化污染 防治,推动联防联控和区域共治,切实改善环境质量,降低环境风险。结合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聚集的特点, 专注绿色项目全生命周期咨询服务 26 高度重视新兴污染物和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加大对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污染物排放的全过程防 控和治理。引导传统重污染行业的绿色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大清洁能源使用,推进能源梯级利用; 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细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等的 产生量和排放量。完善国家高新区能源、环境基础设施升级及配套管网建设,持续推动高新区内重点行业的清洁 生产审核工作,深入开展园区用排水全过程的精细化、智能化和可持续水管理,实施水污染源的排放闭环和循环 利用技术改造。 2. 降低园区化石能源消耗。鼓励国家高新区推行资源能源环境数字化管理,实现智能化管控,加强生产制造过 程精细化管控,减少生产过程中资源消耗。园区建立统一的能源申报管理平台,做好园区二氧化碳排放量核算, 实施碳达峰年度报告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国家高新区创新市场化的节能减排手段,搭建碳排放权交易平台。鼓励 各国家高新区加快推进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高新区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全面节 能降耗,引导企业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探索建设“碳中和”示范园区。 3. 构建绿色发展新模式。按照“一区一主导产业”的原则,在国家高新区现有产业基础上,推动园区绿色、低 碳、循环、智慧化改造,以增量优化带动存量提升,促进产业向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融合发展。鼓励园区编 制绿色发展规划,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绿色园区等示范试点创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发展环境友 好型产业,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入驻。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加强督查评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 水平,土地开发利用应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二)引导国家高新区加强绿色技术供给,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1. 加强绿色技术研发攻关。支持国家高新区围绕产业绿色发展、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加快培育绿色技术创新 主体与绿色技术成果,全面增强绿色创新发展的引领支撑能力。开展高新区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行动,做 好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监测,以企业内废水处理和园区污水厂综合处理为基础,形成国家 高新区污水近零排放整体方案。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臭氧污染治理、资源回 收利用、城市绿色治理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绿色技术重点研发项目,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和绿色技术 创新企业,支持企业创建绿色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绿色企业技术中心、绿色技术创新中心等。 2. 构建绿色技术标准及服务体系。支持国家高新区建立绿色技术创新发展标准体系和服务体系,加速绿色技术 和产品的创新开发和推广应用。引导国家高新区强化绿色标准贯彻实施,引导企业运用绿色技术进行升级改造, 推进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和成果应用。支持国家高新区强化绿色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专利转化和技术交易, 提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发布展示、清洁生产审核服务、园区循环化改造咨询、第三方合同能源管理、“环保管家” 服务、企业需求发布对接等服务。 3. 实施绿色制造试点示范。鼓励国家高新区按照用地集约化、生产清洁化、能源低碳化、废物资源化原则,开 展绿色产品、绿色工艺、绿色建筑等改造。支持企业推行资源能源环境数字化、智能化管控系统,加强生产制造 精细化、智能化管理,优化过程控制,减少生产过程中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建立覆盖采购、生产、物流、销售、 专注绿色项目全生命周期咨询服务 27 回收等环节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支持企业申报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开展 工业节能监察,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和应用,促进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 (三)支持国家高新区发展绿色产业,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1. 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产业布局。鼓励国家高新区更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采用环境友好的新工艺、新 技术,实现投入少、产出高、污染低,尽可能把污染物排放消除在生产过程。选择若干国家高新区开展“绿色产 业补链强链行动”,找准产业链创新链短板与关键风险点、着力点开展科技攻关。推进智能化、信息化、绿色化 等有关产业类项目的融通发展,着力培育绿色产业集群,持续引导有条件的国家高新区重点布局国家急需的战略 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重大前沿性领域,积极稳妥推进落后产能、过剩产能的腾退与升级改造。国家高新区要 积极融入所在区域的产业发展重点领域、产业定位及产业链的上下游配套,制定出台产业转移、整合、协作的推 进机制和考核机制,推动形成优势互补、协调统筹、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发展整体布局。 2. 建立绿色产业专业孵化与服务机构。积极引导各国家高新区、科技型绿色示范企业、投融资机构加快建设绿 色产业专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支持综合型孵化器、众创空间面向绿色发展实施精准孵化。支持孵化机构围绕企 业需求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搭建公共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外包定制等服务平台,提供绿色产业专 业化服务。 3. 举办绿色产业专业赛事。聚焦绿色产业领域,支持开展专项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挑战赛、科技成果直通车等 活动,搭建核心技术攻关交流平台。鼓励行业有影响力的领军企业或者研发实力较强的企业参与核心关键技术攻 关,进一步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中心等共同开展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攻关,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和水 平。加大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进一步培育壮大绿色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主体力量。 4. 搭建绿色产业创新联盟。以绿色产业示范集群为依托,有效整合并共享联盟资源,重点围绕绿色产业补短板、 强弱项、延链条。组建以企业为核心,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双创载体等深度参与的园区绿色发展创 新联盟,强化产业链前端的技术供给,通过技术转移机构搭建大学和企业之间的桥梁。支持举办现代绿色发展项 目资本对接会,进一步打通科技、资本等要素对接绿色产业的通道。 5. 构建绿色产业发展促进长效机制。搭建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信息交流平台,鼓励专业机构开展国家高新区绿 色发展专题研究,支持有条件的国家高新区举办绿色技术学术论坛和会议,鼓励有条件的高新区发布年度绿色发 展报告。引导高新区通过完善绿色发展政策制度,对企业绿色产业发展进行鼓励和规范,支持节能环保等绿色产 业做大做强。引导国家高新区建立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平台,促进绿色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结合市场导向和政 府人才引进的双向需求,统筹推进绿色发展产业人才引进工作,进一步打通人才服务绿色发展的通道。 6. 健全绿色产业金融体系。支持国家高新区构建绿色产业金融体系,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绿 色技术银行及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领域,推动高新区创新水平整体提升。鼓励国家高新区政府引导基金和 社会资本优先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产业项目,探索建立绿色项目储备库和限制进入名单库,建立起贯穿 生产、销售、结算、投融资的“全链条”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扩大绿色金融服务的覆盖面。 专注绿色项目全生命周期咨询服务 28 六、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在科技部统一领导下,由火炬中心成立专项办公室具体组织推 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制定出台促 进绿色发展的产业、投资、财税、服务、保障等政策措施,建立推动绿色发展的制度体系,做好试点示范和推广 应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 开展“十百千”示范工程。围绕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关键领域绿色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绿色技术和发展 绿色产业为核心,在国家高新区组织开展绿色发展“十百千”示范工程,推动数十家园区开展“国家高新区绿色 发展示范园区”建设,培育数百家绿色技术和节能减排技术领先企业,服务数千家企业切实实现污染物排放或能 耗大幅降低。支持国家高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支持国家高新区与国家可 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加强合作,交流经验,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3. 加大项目支持和成果转化力度。支持国家高新区相关单位承担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中有关绿色发展 的科技计划项目,相关成果以成果包形式,在中国创新挑战赛、科技成果直通车等活动中予以推广。鼓励科研院 所加强绿色发展成果转化,提高重大创新成果在园区落地转化并实现产业化的效率。加大对绿色发展技术研发的 投入,加强产业链、创新链各环节的衔接,促进企业进行长期专注的科技创新投入。各国家高新区要建立健全对 绿色发展有关项目的激励、支持和保障制度,探索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税收优惠等方式,促进资金投向绿 色发展项目,加快政府采购、生态补偿等助力绿色发展的快速有效方法的实施。 4. 强化监督评价。在国家高新区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中加大绿色发展的指标权重,强化评价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对出现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园区,在评价排名工作中进行扣分降档处理。 5. 加强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公益性宣传活动,大力传播 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媒体、公益组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的积极作用,引导企业践行绿色创新理念。鼓励 国家高新区组织开展绿色生产、低碳生活、绿色出行、节能节水、废物循环利用等多种形式的绿色实践,为国家 高新区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全球性挑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加强生态 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抓手,是我国履行负责任大国责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历史担 当。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我国力争于 2030 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的目 标与努力争取于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愿景,并在气候雄心峰会上进一步宣布国家自主贡献最新举措。为坚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大宣示,坚定不移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更好履行应对气候变化牵头部门职 责,加快补齐认知水平、政策工具、手段措施、基础能力等方面短板,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 专注绿色项目全生命周期咨询服务 29 修复等协同增效,现就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 与碳中和愿景为牵引,以协同增效为着力点,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 筹融合,增强应对气候变化整体合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为建设美丽中国、共建美丽世界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围绕落实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统筹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加强顶层设计,着力解决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 护。 强化统筹协调。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一谋划、统一布置、统一实施、统一检查,建立健全统 筹融合的战略、规划、政策和行动体系。 突出协同增效。把降碳作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协同控制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协同推进适应气候变化与 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筹融合的格局总体形成,协同优化高效的工作体系 基本建立,在统一政策规划标准制定、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察问责等方面取得关键进展,气候 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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