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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苏发改 工价 发〔 2019〕 499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 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有关事项 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发改局、经发局),国网江苏省电 力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 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 业平均电价再降低 10”的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 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9〕 842号)精神, 现就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 2019年 7月 1日起,我省一般 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电 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 4.15分。涉及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的 输配电价相应降低。具体电价标准见附件。 2 二、自 7月 1日起,将田湾核电站 1-2号机组和 3-4号机组上网 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 0.439元(含税)、 0.391元(含税)。 三、各地要根据国家及省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的相关要 求,督促转供电主体按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工价发〔 2019〕 396号) 规定 收取电 费,并及时将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四、各级价格主管部 门、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服务发用电企业,确保本通知明确的政 策及时得到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特此通知。 附件 1.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2. 江苏省工业用电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3. 江 苏省电热锅炉(蓄冰制冷)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4. 江苏电网输配电价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 5月 24日 抄送 国家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厅、 省税 务局、 省市场 监管局、江苏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 5月 27日印发 3 附件 1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单位元 /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 不满 1 千伏 1-10 千伏 20-35 千伏以下 35-110 千伏以下 110 千伏 220 千伏 及以上 最大需量 (元 /千瓦·月) 变压器容量 (元 /千伏安·月) 一、居民 生活用电 阶梯 电价 年用电量≤ 2760 千瓦时 0.5283 0.5183 2760 千瓦时 4800 千瓦时 0.8283 0.8183 其他居民生活用电 0.5483 0.5383 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 0.6715 0.6465 0.6365 0.6215 三、大工业用电 0.6418 0.6358 0.6268 0.6118 0.5968 40 30 四、农业生产用电 0.5090 0.4990 0.4930 0.4840 备注 1.以上附表所列价格,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 0.085 分钱,其他用电 0.42 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他 用电均含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0.62 分钱。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1.90 分 钱。 2.对国家明确规定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其他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执行。 3.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 15 度免费用电基数,电价标准为 0。 4 附件 2 江苏省工业用电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单位元 /千瓦时 时 段 价 格 类 别 高峰 800-1200 1700-2100 平段 1200-1700 2100-2400 低谷 000-800 大工业用电 1-10 千伏 1.0697 0.6418 0.3139 20-35 千伏以下 1.0597 0.6358 0.3119 35-110 千伏以下 1.0447 0.6268 0.3089 110 千伏 1.0197 0.6118 0.3039 220 千伏及以上 0.9947 0.5968 0.2989 100 千伏安(千瓦)及 以上普通工业用电 不满 1 千伏 1.1192 0.6715 0.3238 1-10 千伏 1.0775 0.6465 0.3155 20-35 千伏以下 1.0608 0.6365 0.3122 35-110 千伏以下 1.0358 0.6215 0.3072 备注 7-8 月季节性尖峰电价按照我省季节性尖峰电价相 关实施文件执行。 5 附件 3 江苏省电热锅炉(蓄冰制冷)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单位元 /千瓦时 时 段 价 格 类 别 平段 800-2400 低谷 000-800 服务于居民生活的电热 锅炉(蓄冰制冷)用电 不满 1 千伏 0.5483 0.2628 1-10 千伏 0.5383 0.2594 一般工商业及其它 类别的电热锅炉 (蓄冰制冷)用电 不满 1 千伏 0.6715 0.3238 1-10 千伏 0.6465 0.3155 20-35 千伏以下 0.6365 0.3122 35-110 千伏以下 0.6215 0.3072 备注 1.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类别的电热锅炉(蓄冰制冷)用电两段制分时电价的执行范围是宾馆、饭店、商场、办公楼(写字楼)、医院等用 户中电热锅炉(蓄冰制冷)部分的用电。 2.大工业生产车间的电热锅炉(蓄冰制冷)用电,执行大工业峰谷分时电价。 6 附件 4 江苏电网输配电价表 (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项目 电度电价(元 /千瓦时) 基本电价 不满 1 千伏 1-10 千伏 20-35 千伏以下 35-110 千伏以下 110 千伏 220 千伏 及以上 最大需量 变压器容量 (元 /千瓦·月) (元 /千伏安·月) 一、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 0.246 0.221 0.211 0.196 二、大工业用电 0.213 0.207 0.198 0.183 0.168 40 30 备注 1. 表中电价含增值税、线损及交叉补贴,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2.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输配电价水平按上表执行,并按规定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具体 征收标准以 现行目 录销售电价表中征收标准为准。其他电力用户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3. 2019 年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综合线损率按 4计算,实际运行中线损率超过 4带来的风险由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承担,低 于 4的 收益由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和用户各分享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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