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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5Z7团 体 标 准T/CESA1209 2 光 伏 组 件 可 回 收 利 用 率 计 算 方 法Calcutionmethdofrecvrabiltyraeforphtvoltaicmdules20-630发 布 20-830实 施中 国 电 子 工 业 标 准 化 技 术 协 会 发 布 T/CESA 1209 2022 I T/CESA 1209 2022 II 目 次前 言 .III引 言 .IV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总 体 要 求 .45 数 据 收 集 .46 计 算 方 法 .5参 考 文 献 .9 T/CESA1209 2 I 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B/T1.-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草 。 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 。 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 。本 文 件 由 汉 能 移 动 能 源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提 出 。本 文 件 由 中 国 电 子 工 业 标 准 化 技 术 协 会 归 口 。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 汉 能 移 动 能 源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天 合 光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江 河 智 慧 光 伏 建筑 有 限 公 司 、 保 定 嘉 盛 光 电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武 振 羽 、 白 燕 、 李 永 田 、 韩 维 池 、 姜 明 明 、 周 海 亮 、 尹 丽 华 。 T/CESA 1209 2022 IV 引 言本 文 件 来 源 于 2019年 工 信 部 “ 电 子 行 业 节 能 与 绿 色 标 准 研 究 ” 项 目 的 子 任 务 “ 光 伏 组 件 及 系 统 节 能标 准 研 究 ” 。本 文 件 根 据 光 伏 组 件 的 特 性 , 结 合 各 类 部 件 /材 料 的 可 再 使 用 、 可 再 生 利 用 或 者 可 能 量 回 收 特 性 ,规 范 可 再 使 用 质 量 、 可 再 生 利 用 质 量 、 可 能 量 回 收 质 量 计 算 过 程 , 从 而 形 成 再 使 用 率 、 再 生 利 用 率 /可再 生 利 用 率 、 可 回 收 利 用 率 /回 收 利 用 率 的 计 算 方 法 , 用 于 指 导 组 件 的 设 计 与 回 收 , 帮 助 制 造 商 和 业 主应 对 回 收 指 令 。 T/CESA 1209 2022 1 光 伏 组 件 可 回 收 利 用 率 计 算 方 法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光 伏 组 件 可 回 收 利 用 率 计 算 的 总 体 要 求 、 数 据 收 集 和 计 算 方 法 , 包 括 再 使 用 率 、 可 再生 利 用 率 、 再 生 利 用 率 、 能 量 回 收 率 、 可 回 收 利 用 率 、 回 收 利 用 率 、 售 后 回 收 率 。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光 伏 组 件 可 回 收 利 用 率 的 计 算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文 件 。GB/T 20861 废 弃 产 品 回 收 利 用 术 语3 术 语 和 定 义GB/T 20861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3.1 光 伏 组 件 PV module具 有 封 装 及 内 部 联 结 的 、 能 单 独 提 供 直 流 电 输 出 的 、 最 小 不 可 分 割 的 太 阳 电 池 组 合 装 置 。3.2 废 弃 光 伏 组 件 wasted photovoltaicPV module不 再 使 用 且 已 经 被 丢 弃 或 放 弃 的 光 伏 组 件 , 以 及 在 生 产 、 运 输 、 销 售 、 使 用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不 合 格品 、 报 废 产 品 等 。3.3 收 集 collection废 弃 产 品 的 聚 集 、 分 类 和 整 理 的 过 程 。[来 源 GB/T 38785-2020,3.4]3.4 T/CESA 1209 2022 2 贮 存 storage在 符 合 相 关 要 求 的 场 所 暂 时 性 存 放 废 弃 产 品 的 活 动 。[来 源 GB/T 20861-2007,2.5]3.5 拆 解 disassembly通 过 人 工 或 机 械 方 式 将 废 弃 产 品 进 行 拆 卸 、 解 体 , 以 便 于 处 理 的 活 动 。[来 源 GB/T 20861-2007,2.6]3.6 处 理 treatment对 废 弃 产 品 进 行 除 污 、 拆 解 、 破 碎 等 进 行 的 任 何 活 动 。[来 源 GB/T 20861-2007,2.7]3.7 再 使 用 reuse废 弃 产 品 或 其 中 的 元 器 件 、 零 部 件 继 续 使 用 或 经 清 理 、 维 修 后 继 续 用 于 原 来 用 途 的 行 为 。[来 源 GB/T 20861-2007,2.9]3.8 再 生 利 用 recycling对 废 弃 产 品 进 行 处 理 , 使 之 能 够 可 再 利 用 的 过 程 , 但 不 包 括 对 能 量 的 回 收 和 利 用 。[来 源 GB/T 20861-2007,2.10, 有 修 改 ]3.9 回 收 利 用 recovery对 废 弃 产 品 进 行 处 理 , 使 之 能 够 满 足 其 原 来 的 使 用 要 求 或 用 于 其 他 用 途 的 过 程 , 包 括 对 能 量 的 回 收和 利 用 。[来 源 GB/T 20861-2007,2.11]3.10 再 使 用 率 reusability rate废 弃 产 品 中 能 够 被 再 使 用 部 分 的 质 量 与 已 回 收 的 废 弃 产 品 的 质 量 之 比 。 T/CESA 1209 2022 3 [来 源 GB/T 28522-2012,3.7]3.11再 生 利 用 率 recycling rate废 弃 产 品 中 能 够 被 再 使 用 部 分 与 再 生 利 用 部 分 的 质 量 之 和 ( 不 包 括 能 量 回 收 部 分 ) 与 已 回 收 的 废 弃产 品 的 质 量 之 比 。[来 源 GB/T 20861-2007,2.13]3.12 回 收 利 用 率 recovery rate废 弃 产 品 中 能 够 被 回 收 利 用 部 分 ( 包 括 再 使 用 部 分 、 再 生 利 用 部 分 和 能 量 回 收 部 分 ) 的 质 量 之 和 与已 回 收 的 废 弃 产 品 的 质 量 之 比 。[来 源 GB/T 20861-2007,2.14]3.13可 再 生 利 用 率 recyclability rate新 产 品 中 能 够 被 再 使 用 部 分 与 再 生 利 用 部 分 的 质 量 之 和 占 新 产 品 质 量 的 百 分 比 。[来 源 GB/T 28522-2012,3.10]3.14 可 回 收 利 用 率 recoverability rate新 产 品 中 能 够 被 回 收 利 用 部 分 ( 包 括 再 使 用 部 分 、 再 生 利 用 部 分 和 能 量 回 收 部 分 ) 的 质 量 之 和 占 新产 品 质 量 的 百 分 比 。[来 源 GB/T 20861-2007,3.2]3.15能 量 回 收 energy recovery通 过 焚 烧 、 热 解 等 方 式 处 理 废 弃 产 品 , 以 回 收 能 量 的 过 程 。[来 源 GB/T 20861-2007,3.5]3.16 能 量 回 收 率 energy recovery rate可 用 于 能 量 回 收 的 材 料 的 质 量 之 和 占 回 收 产 品 总 重 量 的 百 分 比 。 T/CESA 1209 2022 4 3.17售 后 回 收 postconsumer recovery对 做 为 最 终 用 户 所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处 理 过 程 。 含 包 装 及 运 输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注 废 弃 物 指 无 法 满 足 预 期 使 用 目 的 材 料 。3.18售 后 回 收 率 postconsumer recovery rate做 为 最 终 用 户 所 产 生 的 材 料 中 , 能 够 被 回 收 利 用 部 分 ( 包 括 再 使 用 部 分 、 再 生 利 用 部 分 和 能 量 回 收部 分 ) 的 质 量 之 和 所 收 到 材 料 质 量 的 百 分 比 。 4 总 体 要 求4.1 光 伏 组 件 回 收 应 综 合 考 虑 环 境 和 社 会 影 响 及 回 收 成 本 等 因 素 , 评 估 产 品 再 使 用 、 再 生 利 用 、 回 收利 用 性 能 。4.2 光 伏 组 件 回 收 应 按 照 再 使 用 、 再 生 利 用 和 能 量 回 收 的 顺 序 进 行 处 理 。4.3 光 伏 组 件 回 收 宜 采 用 生 命 周 期 评 价 方 法 对 产 品 的 再 使 用 、 再 生 利 用 、 回 收 利 用 性 能 进 行 全 面 评 估 。5 数 据 收 集5.1 回 收 过 程 光 伏 组 件 的 回 收 处 理 主 要 按 照 维 修 、 物 理 拆 解 、 破 碎 分 离 、 化 学 溶 解 、 焚 烧 等 方 式 处 理 后 , 进 行 再使 用 、 再 生 利 用 和 能 量 回 收 。 光 伏 组 件 回 收 过 程 应 按 图 1进 行 。 图 1 光 伏 组 件 回 收 过 程 示 意 T/CESA 1209 2022 5 5.2 数 据 收 集 要 求分 析 产 品 材 料 清 单 , 应 将 不 同 物 料 分 开 进 行 记 录 , 数 据 收 集 应 满 足 表 1要 求 表 1 回 收 材 料 数 据 记 录 要 求Ⅰ 类 物 料 Ⅱ 类 物 料 Ⅲ 类 物 料范 围 与 定 义 可 再 使 用 的 如 边 框 、 紧 固 件 、玻 璃 、 引 出 端 可 再 生 利 用 的 材 料 , 如 1、 金 属 无 法 修 复 使 用 的边 框 、 紧 固 件 、 电 池 中 的 稀贵 金 属 、 焊 带 及 接 线 盒 等 其他 材 料 中 的 金 属 ;2、 硅 料 。3、 破 碎 的 玻 璃 1、 胶 、 塑 料 等 高 分 子 材 料 ;2、 其 他 用 于 能 量 回 收 的 材料 记 录 要 求 1、 处 理 方 法 ;2、 处 理 过 程 ;3、 再 使 用 质 量 与 再 使 用 率 1、 处 理 方 法 ;2、 处 理 过 程 ;3、 回 收 纯 度 ;4、 再 生 利 用 质 量 与 再 生 利用 率 1、 处 理 方 法 ;2、 处 理 过 程 ;3、 能 量 回 收 质 量 与 能 量 回收 率注 1 稀 贵 重 金 属 物 料 应 按 回 收 后 物 料 的 纯 度 分 开 进 行 记 录 。注 2 回 收 利 用 率 与 售 后 利 用 率 单 独 记 录 。6 计 算 方 法6.1 可 再 使 用 组 件 /部 件 的 质 量 可 再 使 用 组 件 /部 件 主 要 是 经 维 修 后 符 合 预 期 性 能 指 标 的 组 件 或 其 中 的 元 器 件 、 零 部 件 。可 再 使 用 的 光 伏 组 件 /部 件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外 观 损 坏 维 修 后 发 电 性 能 未 受 影 响 的 组 件 , 回 收 的 完 整封 装 玻 璃 、 金 属 边 框 、 未 损 坏 的 紧 固 件 。可 再 使 用 组 件 /部 件 的 质 量 计 算 见 公 式 ( 1) . 1式 中 mu 可 再 使 用 组 件 或 其 中 的 元 器 件 、 零 部 件 的 总 质 量 ;mu,i 可 再 使 用 的 第 i 个 组 件 或 其 中 的 元 器 件 、 零 部 件 的 质 量 ;n 可 再 使 用 的 零 部 件 或 元 器 件 总 数 。6.2 可 再 生 利 用 材 料 的 质 量 可 再 生 利 用 材 料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硅 , 碲 、 镉 、 铜 、 铟 、 镓 、 硒 、 钼 、 银 等 有 价 金 属 , 损 坏 的 金 属 边框 , 损 坏 的 紧 固 件 , 破 碎 玻 璃 等 不 可 再 使 用 玻 璃 , 塑 料 、 橡 胶 等 聚 合 物 材 料 , 接 线 盒 、 线 缆 等 引 出 端 。可 再 生 利 用 材 料 质 量 计 算 见 公 式 ( 2) T/CESA 1209 2022 6 .2式 中 mc 可 再 生 利 用 材 料 的 总 质 量 ;mc,i 可 再 生 利 用 的 第 i种 材 料 的 质 量 ;n 可 再 生 利 用 材 料 总 数 。6.3 用 于 能 量 回 收 材 料 的 质 量不 能 再 生 利 用 的 聚 合 物 材 料 通 过 焚 烧 处 理 开 展 能 量 回 收 。用 于 能 量 回 收 材 料 的 总 质 量 计 算 见 公 式 ( 3) .3式 中 me 用 于 能 量 回 收 的 材 料 的 总 质 量 ;me,i 用 于 能 量 回 收 的 第 i种 材 料 的 质 量 ;n 用 于 能 量 回 收 的 材 料 总 数 。6.4 再 使 用 率再 使 用 率 的 计 算 见 公 式 ( 4) 4式 中 Ru 再 使 用 率 ;mu 可 再 使 用 零 部 件 或 元 器 件 的 总 质 量 ;m 产 品 总 质 量 。 由 于 新 产 品 的 再 使 用 性 能 具 有 较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 因 此 在 计 算 产 品 的 再 使 用 率 时 , 建 议 mu的 值 赋 0;在 计 算 废 弃 产 品 的 再 生 利 用 率 时 , 根 据 实 际 统 计 为 mu赋 值 。6.5 可 再 生 利 用 率可 再 生 利 用 率 的 计 算 见 式 ( 5) 式 中 Rcn 可 再 生 利 用 率 ;mu 可 再 使 用 零 部 件 或 元 器 件 的 总 质 量 ;mc 可 再 生 利 用 的 材 料 总 质 量 ;m 产 品 总 质 量 。 由 于 新 产 品 的 再 使 用 性 能 具 有 较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 因 此 在 计 算 新 产 品 的 可 再 生 利 用 率 时 , 建 议 将 可 再使 用 的 零 部 件 或 元 器 件 按 可 再 生 利 用 材 料 算 。6.6 再 生 利 用 率 T/CESA 1209 2022 7 再 生 利 用 率 的 计 算 见 式 ( 6) 式 中 Rcw 再 生 利 用 率 ;mu 再 使 用 零 部 件 或 元 器 件 的 总 质 量 ;mc 再 生 利 用 的 材 料 总 质 量 ;m 产 品 总 质 量 。在 计 算 废 弃 产 品 的 再 生 利 用 率 时 , 根 据 实 际 统 计 为 mu 赋 值 。6.7 能 量 回 收 率能 量 回 收 率 的 计 算 见 式 ( 7) 式 中 Rr 能 量 回 收 率 ;me 用 于 能 量 回 收 的 材 料 的 总 质 量 ;m 产 品 总 质 量 。6.8 可 回 收 利 用 率可 回 收 利 用 率 的 计 算 见 式 ( 8) 式 中 Rrn 可 回 收 利 用 率 ;mc 可 再 生 利 用 的 材 料 总 质 量 ; me 用 于 能 量 回 收 的 材 料 的 总 质 量 ;m 产 品 总 质 量 。由 于 新 产 品 的 再 使 用 性 能 具 有 较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 因 此 在 计 算 产 品 的 可 再 生 利 用 率 时 , 建 议 将 可 再 使用 的 零 部 件 或 元 器 件 按 可 再 生 利 用 材 料 算 。6.9 回 收 利 用 率回 收 利 用 率 的 计 算 见 式 ( 9) 式 中 Rrw 回 收 利 用 率 ;mu 可 再 使 用 零 部 件 或 元 器 件 的 总 质 量 ; mc 可 再 生 利 用 的 材 料 总 质 量 ;me 用 于 能 量 回 收 的 材 料 的 总 质 量 ; T/CESA 1209 2022 8 m 产 品 总 质 量 。在 计 算 废 弃 产 品 的 再 生 利 用 率 时 , 根 据 实 际 统 计 为 mu 赋 值 。6.10 售 后 回 收 率售 后 回 收 率 的 计 算 见 式 ( 10) 式 中 Rrs 售 后 回 收 率 ;mus 废 气 光 伏 组 件 及 包 装 和 运 输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中 可 再 使 用 零 部 件 或 元 器 件 的 总 质 量 ;mcs 废 气 光 伏 组 件 及 包 装 和 运 输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中 可 再 生 利 用 的 材 料 总 质 量 ;mes 废 气 光 伏 组 件 及 包 装 和 运 输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中 用 于 能 量 回 收 的 材 料 的 总 质 量 ; mp 废 弃 光 伏 组 件 产 品 总 质 量 ;md 包 装 及 运 输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总 质 量 。 T/CESA 1209 2022 9 参 考 文 献[1] GB/T 28522 通 信 终 端 产 品 可 回 收 利 用 率 计 算 方 法[2] GB/T 38785 建 筑 用 薄 膜 太 阳 能 电 池 组 件 回 收 再 利 用 通 用 技 术 要 求[3] GB/T 39753 光 伏 组 件 回 收 再 利 用 通 用 技 术 要 求[4] GB/T 50797 光 伏 发 电 站 设 计 规 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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