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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建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工程 电力电缆招标技术规范 (0.6/1KV 电力电缆) 2022 2 0.6/1kV 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 护套电力电缆招标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 标 人 或 制 造 商 应 设 计 、 制 造 和 提 供 过 同 类 设 备 , 且 使 用 条 件 与 本 规 范 相 类 似 , 或 更 严 格 , 至 少 有 3 年的运行经验。 1.1.2 本 设 备 技 术 规 范 适 用 于 吉 林 省 电 力 公 司 配 电 网 建 设 与 改 造 工 程 。 对 设 备 技 术参数、性能、结构和试验等技术方面提出要求。 1.1.3 本 设 备 技 术 规 范 提 出 的 是 最 低 限 度 的 技 术 要 求 , 并 未 对 一 切 技 术 细 节 作 出 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 标准的优质产品。 1.1.4 如 果 卖 方 没 有 以 书 面 形 式 对 本 规 范 的 条 文 提 出 异 议 , 则 表 示 卖 方 提 供 的 设 备完全符合本规范要求。如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文件的有关部 分加以详细描述。 1.1.5 本 设 备 技 术 规 范 使 用 标 准 如 遇 与 卖 方 所 执 行 标 准 不 一 致 时 , 按 较 高 标 准 执 行。 1.1.6 本 设 备 技 术 规 范 经 买 、 卖 双 方 确 认 后 作 为 订 货 合 同 的 技 术 附 件 , 与 合 同 正 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7 本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1.2 技术文件 1.2.1 在 技 术 协 议 签 订 后 10 天 内 , 卖 方 应 向 买 方 提 供 图 纸 、 资 料 和 说 明 书 和 一 份生产进度计划表,包括设计、采购、制造、试验及运输等的详细安排。 1.2.2 设 备 供 货 时 提 供 的 开 箱 资 料 , 除 了 1.2.1 外 , 还 应 包 括 安 装 、 运 行 、 维 护 、 修理说明书、部件清单资料、工厂试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等。 1.2.3 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1.2.4 合 同 设 备 的 安 装 、 调 试 , 将 由 买 方 根 据 卖 方 提 供 的 技 术 文 件 和 说 明 书 的 规 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1.2.5 合 同 设 备 的 性 能 试 验 、 试 运 行 和 验 收 , 根 据 本 规 范 书 规 定 的 标 准 、 规 程 规 3 范进行。 4 1.2.6 完 成 合 同 设 备 安 装 后 , 买 方 和 卖 方 应 检 查 和 确 认 安 装 工 作 , 并 签 署 安 装 工 作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12706.1~3-1991 额定电压 35kV 及以下铜芯、铝芯塑料绝缘电力电 缆 GB3955-1983 电工圆铝线 GB/T3956-1997 电缆的导体 GB4005-1983 电线电缆交货盘 GB6995-1986 电线电缆识标标志方法 3 使用条件 3.1 环境条件 3.1.1 海拔高度≤1000m 3.1.2 空气温度 最 高 温 度 40℃ 最低温度-40℃ 最大日温差 25K 3.1.3 最大风速 35m/s 3.1.4 最大覆冰厚度10mm 3.1.5 月相对湿度平均值≤90 ;日相对湿度平均值≤95 3.1.6 日照强度≤1.1kW/m2 3.1.7 抗震能力8 度(地 面 水 平 加 速 度 0.3g, 垂 直 加 速 度 0.15g, 两 种 加 速 度 同 时 作 用 。 分 析 计 算 的 安 全 系 数 不 小 于 1.67) 。 3.1.8 污秽等级 a 级 a)Ⅲ级 b) Ⅳ级 3.2 运行条件 安装方式户外 3.3 系统条件 3.3.1 系统额定电压0.4kV 5 3.3.2 系统额定频率50Hz 4 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1.1 4.1 名称0.6/1kV 交 联 聚 乙 烯 绝 缘 钢 带 铠 装 聚 氯 乙 烯 护 套 电 力 电 缆 4.2 型号YJV22 YJLV22 4.3 额定电压0.6/1kV 4.4 规格44~4240mm2; 4.5 电 缆 的 长 期 工 作 温 度 为 70℃,短路时(5 秒)160℃; 4.6 导 体 采 用 优 质 无 氧 铜 杆 或 电 工 用 圆 铝 杆 , 拉 制 的 圆 形 单 线 , 其 铜 单 线 导 电 率 不 大 于 0.017241Ω·mm2/m, 铝 单 线 导 电 率 不 大 于 0.028264Ω·mm2/m;单线绞合 成 紧 压 导 体 性 能 、 外 观 等 应 符 合 GB/T12706.2 的 规 定 , 紧 压 系 数 不 小 于 90; 4.7 标 称 绝 缘 厚 度 符 合 GB12706 的 要 求 , 绝 缘 偏 心 度 不 大 于 10; 4.8 外 护 套 厚 度 符 合 GB12706 要求; 4.9 导 体 电 阻 GB/T3956 的要求 4.10 两 芯 及 以 上 电 缆 的 绝 缘 线 芯 应 按 A、B、C 顺向相序绞合成束。 4.11 电 缆 的 外 径 和 结 构 尺 寸 、 拉 断 力 、 导 体 电 阻 等 机 械 、 电 气 性 能 应 符 合 GB/T12706.2 标准要求; 4.12 成品电缆的表面应有制造厂名、型号、截面、电压的连续标志,一个标志 的 末 端 与 下 一 个 标 志 的 始 端 之 间 的 距 离 应 不 超 过 500mm。 每 隔 1m 应 有 连 续 的 长度累加标识。 4.13 标 志 采 用 喷 码 印 刷 , 耐 擦 性 符 合 GB6995 的规定; 4.14 电 缆 须 绕 在 线 盘 上 , 线 盘 要 符 合 GB40051 和 GB40052 的规定,线盘 的 盘 心 的 直 径 应 不 小 于 12 倍电缆外径。 4.15 架 空 绝 缘 电 缆 的 交 货 长 度 应 不 小 于 500m, 允 许 长 度 不 小 于 50m 倍数的短 段 交 货 , 但 其 数 量 应 不 超 过 交 货 总 长 度 的 10, 长 度 计 量 误 差 不 超 过 - 0.2; 4.16 电 缆 的 交 货 长 度 应 不 小 于 500m, 允 许 长 度 不 小 于 50m 倍数的短段交货, 但 其 数 量 应 不 超 过 交 货 总 长 度 的 10,长度计量误差不超过±0.5;在每一线 盘 电 缆 上 应 附 有 产 品 合 格 证 。 线 盘 上 须 标 明 生 产 厂 家 、 电 缆 型 号 、 名 称 、 规 格、长度、重量、盘号、生产日期、产品技术规范(或标准)编号。 6 4.17 电 缆 制 造 厂 应 有 生 产 许 可 证 , 同 时 应 满 足 本 标 准 的 要 求 组 织 生 产 , 并 提 供 国 家 电 线 电 缆 检 测 中 心 或 电 网 公 司 电 力 设 备 质 量 检 验 测 试 中 心 或 国 际 认 可 的 电 缆 检 测 机 构 的 检 验 报 告 , 两 年 安 全 运 行 业 绩 , 并 提 供 运 行 单 位 开 具 的 证 明 材料 和联系电话。 4.18 投 标 厂 家 应 提 供 1 米 240mm²电缆样品,用于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抽检试验。 中标厂家供货后,由工程管理部门到现场抽取样品并送至电科院等机构进行检 测,若检测不合格,由供货厂家按照合同赔偿甲方损失。 5 试验 5.1 型式试验 厂家应提供按国标进行的同类电缆的型式试验报告,项目包括电气部分和 非电气部分。 5.2 例行试验与指标 5.2.1 导体直流电阻20℃,Ω/ km 5.2.2 交流耐压试验3.5U 0)3.5kV/5min 5.3 抽样试验与指标 抽样试验每批订货至少要有 1 个试样。 5.3.1 交流耐压试验3.5kV/5min。 5.3.2 击穿试验(裕度试验)提供同类产品试验报告。 5.3.3 挤压热缩试验收缩率不大于 2% 5.3.4 阻 燃 试 验 按 IEC603323C 要求或提供同类产品试验报告 5.3.5 电缆结构尺寸检查 5.3.6 绝缘老化前的机械性能 5.3.7 护套老化前的机械性能 5.3.8 绝缘热延伸试验(200℃) 6 质量保证和管理 6.1 卖 方 应 保 证 其 提 供 的 设 备 及 其 附 件 是 全 新 的 , 采 用 的 是 优 质 材 料 和 先 进 工 艺 , 均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卖方应保证设备及其组件经过正确安 7 装 、 正 确 操 作 和 保 养 , 在 其 寿 命 内 运 行 良 好 , 卖 方 应 承 诺 设 备 的 寿 命 不 小 于 30 年。由于卖方设计、材料或工艺的原因造成的缺陷和故障,在合理的期限内卖 方应免费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 6.2 合同设备的质保期为现场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起算,质保期为12 个月; 6.3 在 质 保 期 内 的 质 量 问 题 , 卖 方 应 负 责 免 费 尽 快 更 换 , 并 赔 偿 相 应 损 失 。 同 时 设备的质保期将延长至重新投运后12 个月。 6.4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生产的全过程严格按质量保证体系执行。 6.5 卖 方 应 指 定 负 责 本 工 程 的 项 目 经 理 , 负 责 协 调 卖 方 在 工 程 全 过 程 的 各 项 工 作 , 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 验收等。 7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 7.1 技术服务 7.1.1 卖 方 应 派 出 合 格 的 有 经 验 的 技 术 人 员 对 合 同 设 备 的 安 装 、 调 试 和 现 场 试 验 等进行技术服务、指导。并对安装的正确性负责。 7.1.2 设备的安装时间和条件由买方根据现场施工的实际工作进展确定,并 提 前 通 知和商得卖方同意。 7.1.3 卖 方 的 技 术 人 员 应 对 买 方 人 员 详 细 的 解 释 技 术 文 件 、 图 纸 、 运 行 和 维 护 等 方面的有关问题,解答和解决买方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问题。卖方的技术人员 有义务在现场对运行和维护人员进行培训。 7.2 设计联络 7.2.1 根 据 工 程 需 要 可 以 召 开 设 计 联 络 会 或 采 用 其 他 方 式 解 决 设 计 及 制 造 中 的 问 题。 7.2.2 设计联络会应有记录。 7.2.3 卖方提供的设备及附件的规格、数量有变化时,应及时书面提供给买方。 8 在卖方工厂的检验、监造 8.1 在 设 备 制 造 过 程 中 , 买 方 有 权 派 员 到 卖 方 对 设 备 进 行 检 验 、 监 造 和 参 加 卖 方 的工厂试验,卖方应积极配合。 8.2 在检验、监造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规范书要求时,卖方都必须及时 8 更换,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都应由卖方承担。 8.3 卖 方 应 在 工 厂 试 验 前 15 日 , 通 知 买 方 。 买 方 将 通 知 卖 方 并 派 员 参 加 卖 方 的 工厂试验. 8.4 若 买 方 不 派 员 参 加 卖 方 的 工 厂 试 验 , 卖 方 应 在 收 到 买 方 和 技 术 监 督 部 门 的 通 知后,或买方未按时派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试验。 9 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电 缆 应 妥 善 包 装 在 符 合 GB4005 规定要求的电缆盘上交货。 电缆端头应可靠密封,伸出盘外的电缆端头应钉保护罩,伸出的长度应不 小于 300mm。 重量不超过 80kg 的短段电缆,允许成圈包装。 9.2 成盘电缆的电缆盘外侧及成圈电缆的附加标签应标明 a 制造厂名或商标; b 电缆型号及规格; c 长度m; d 毛重kg; e 制造日期年 月; f 表示电缆盘正确旋转方向的符号; g 标准编号。 9.3 运输和保管 a 电缆应避免在露天存放,电缆盘不允许平放; b 运输中严禁从高处扔下装有电缆的电缆盘,严禁机械损伤电缆; c 吊 装 包 装 件 时 , 严 禁 几 盘 同 时 吊 装 。 在 车 辆 、 船 舶 等 运 输 工 具 上 , 电 缆 盘必须放稳,并用合适方法固定,防止互撞或翻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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