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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工程 电力电缆招标技术规范 (8.7/15KV 阻燃电力电缆) 2022 1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 阻燃电力电缆招标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设备,且使用条件与本规范相类似,或 更严格,至少有 3 年的运行经验。 1.1.2 本 设 备 技 术 规 范 适 用 于 吉 林 省 电 力 公 司 配 电 网 建 设 与 改 造 工 程 。 对 设 备 技 术 参 数 、 性能、结构和试验等技术方面提出要求。 1.1.3 本 设 备 技 术 规 范 提 出 的 是 最 低 限 度 的 技 术 要 求 , 并 未 对 一 切 技 术 细 节 作 出 规 定 , 也 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1.4 如 果 卖 方 没 有 以 书 面 形 式 对 本 规 范 的 条 文 提 出 异 议 , 则 表 示 卖 方 提 供 的 设 备 完 全 符 合本规范要求。如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文件的有关部分加以详细描述。 1.1.5 本设备技术规范使用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1.6 本设备技术规范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1.1.7 本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1.2 技术文件 1.2.1 在 技 术 协 议 签 订 后 10 天 内 , 卖 方 应 向 买 方 提 供 图 纸 、 资 料 和 说 明 书 和 一 份 生 产 进 度计划表,包括设计、采购、制造、试验及运输等的详细安排。 1.2.2 设 备 供 货 时 提 供 的 开 箱 资 料 , 除 了 1.2.1 外 , 还 应 包 括 安 装 、 运 行 、 维 护 、 修 理 说 明书、部件清单资料、工厂试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等。 1.3 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1.3.1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说明书的规定,在卖 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1.3.2 合 同 设 备 的 性 能 试 验 、 试 运 行 和 验 收 , 根 据 本 规 范 书 规 定 的 标 准 、 规 程 规 范 进 行 。 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买方和卖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证明书, 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2706.2-2002 额定电压 6kV 到 30kV 电缆 GB3955-1983 电 工 圆 铝 线 GB/T3956-1997 电 缆 的 导 体 GB4005-1983 电线电缆交货盘 GB6995-1986 电线电缆识标标志方法 3 使用条件 3.1 环境条件 3.1.1 海拔高度≤1000m 3.1.2 空气温度 最高温度 40℃ 最 低温度-40℃ 最大日温差 25K 3.1.3 最大风速 35m/s 3.1.4 最大覆冰厚度 10mm 3.1.5 月相对湿度平均值≤90 ;日相对湿度平均值≤95 3.1.6 日照强度 ≤1.1kW/m2 3.1.7 抗震能力 8 度 (地 面 水 平 加 速 度 0.3g,垂 直 加 速 度 0.15g,两种加速度同时作用。 分 析 计 算 的 安 全 系 数 不 小 于 1.67) 。 3.1.8 污秽等级 Ⅲ 级 3.2 运行条件 安装方式户外、户内 3.3 系统条件 3.3.1 系统额定电压10kV 3.3.2 系统额定频率50Hz 4 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4.1 名称10kV 交 联 聚 乙 烯 绝 缘 钢 带 铠 装 聚 氯 乙 烯 护 套 阻 燃 电 力 电 缆 4.2 型号ZR-YJLV 22 4.3 额定电压8.7/15kV 4.4 规格35~400mm 2 4.5 电 缆 的 长 期 工 作 温 度 为 90℃,短路时(5s)250℃。 4.6 导体采用优质无氧铜杆或电工用圆铝杆,拉制的圆形单线,其铜单线导电率不大于 0.017241Ω·mm 2/m,铝单线导电率不大于 0.028264Ω·mm 2/m;单线绞合成紧压导体性能、 外观等应符合 GB/T12706.2 的规定,紧压系数不小于 90。 4.7 标 称 绝 缘 厚 度 平 均 值 不 小 于 4.5mm,绝 缘 最 薄 处 的 厚 度 不 得 小 于 4.1mm,绝缘偏心度 不 大 于 10。 4.8 导 体 屏 蔽 层 应 均 匀 地 包 覆 在 导 体 上 , 平 均 厚 度 不 小 于 0.6mm,并 且 电 阻 率 不 超 过 1000Ω·m,表 面 应 光 滑 , 无 明 显 绞 线 凸 纹 , 不 应 有 尖 角 、 颗 粒 、 烧 焦 、 擦 伤 的 痕 迹 。 4.9 绝 缘 屏 蔽 应 均 匀 地 挤 包 在 绝 缘 表 面 , 平 均 厚 度 不 小 于 0.8mm,并 且 电 阻 率 不 超 过 500Ω·m,表面应光滑,无明显绞线凸纹,不应有尖角、颗粒、烧焦、擦伤的痕迹。 4.10 导体屏蔽、绝缘和绝缘屏蔽采用三层共挤工艺。 4.11 金 属 屏 蔽 由 重 叠 绕 包 的 软 铜 带 组 成 , 铜 带 标 称 厚 度 0.1mm,允 许 10的负公差;搭 盖率 15,搭盖率公差±10。 4.12 外 护 套 、 内 衬 层 厚 度 符 合 GB2952.2 要 求 。 内 衬 层 最 薄 点 厚 度 不 小 于 1.5mm。 4.13 在 2Uo 电 压 下 , 局 部 放 电 量 ≤10pC、 在 交 流 电 压 不 小 于 2kV 时 的 tgδ≤810 -3; 4.14 两 芯 及 以 上 电 缆 的 绝 缘 线 芯 应 按 A、B、C 顺 向 相 序 绞 合 成 束 。 4.15 电 缆 的 外 径 和 结 构 尺 寸 、 拉 断 力 、 导 体 电 阻 等 机 械 、 电 气 性 能 应 符 合 GB/T12706.2 标准要求。 4.16 电 缆 的 阻 燃 等 级 应 为 C 级 , 电 缆 的 外 护 套 及 主 绝 缘 材 料 均 应 填 加 阻 燃 剂 , 并 能 够 满 足电缆的阻燃等级要求。 4.17 成品电缆的表面应有制造厂名、型号、截面、电压的连续标志,标志之间的距离应 不 超 过 500mm,每 隔 1m 应 有 连 续 的 长 度 累 加 标 识 ; 标 志 采 用 喷 码 印 刷 , 耐 擦 性 符 合 GB6995 的规定。 4.18 电 缆 须 绕 在 线 盘 上 , 线 盘 要 符 合 GB40051、2 的 规 定 , 线 盘 的 盘 心 的 直 径 应 不 小 于 12 倍 电 缆 外 径 。 4.19 电 缆 的 交 货 长 度 应 不 小 于 500m,允 许 长 度 不 小 于 50m 倍 数 的 短 段 交 货 , 但 其 数 量 应 不 超 过 交 货 总 长 度 的 10,长度计量误差不超过-0.5; 4.20 每盘电缆应附有产品合格证。 4.21 厂家应配合施工现场电缆抽验,作为物资验收依据。 4.22 投 标 厂 家 应 提 供 1 米 300mm²电 缆 样 品 , 用 于 权 威 检 测 机 构 进 行 抽 检 试 验 。 中标厂家供货后,由工程管理部门到现场抽取样品并送至电科院等机构进 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由供货厂家按照合同赔偿甲方损失。 5 试验 5.1 型式试验 厂 家 应 提 供 按 国 标 进 行 的 同 类 电 缆 的 型 式 试 验 报 告 , 项 目 包 括 电 气 部 分 和 非 电 气 部 分 , 并提供国家电线电缆检测中心或电网公司电力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或国际认可的电 缆检 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5.2 例行试验与指标 5.2.1 导体直流电阻20℃,≤0.1Ω/km 5.2.2 局部放电试验2U 0 时,≤10pC 5.2.3 交流耐压试验3.5 U 030.5kV/5min 5.2.4 电缆火花试验交流电压 15 kV/0.15s 5.3 抽样试验与指标 抽样试验每批订货至少要有 1 个试样。 5.3.1 局部放电试验2U 0 时 ,≤10PC。 5.3.2 交流耐压试验34.8kV/5min。 5.3.3 击穿试验(裕度试验)提供同类产品试验报告。 5.3.4 挤 压 热 缩 试 验 收 缩 率 不 大 于 2% 5.3.5 阻 燃 试 验 按 IEC60332-3C 要 求 或 提 供 同 类 产 品 试 验 报 告 5.3.6 绝缘中微孔、杂质和含水量指标 含水量<200ppm 微孔<80μm 杂质<250μm 5.3.7 电缆结构尺寸检查 5.3.8 绝缘老化前的机械性能 5.3.9 护套老化前的机械性能 5.3.10 绝缘热延伸试验(200℃) 6 质量保证和管理 6.1 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及其附件是全新的,采用的是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均应 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卖方应保证设备及其组件经过正确安装、正确操作和 保 养 , 在 其 寿 命 内 运 行 良 好 , 卖 方 应 承 诺 设 备 的 寿 命 不 小 于 20 年 。 由 于 卖 方 设 计 、 材 料 或 工艺的原因造成的缺陷和故障,在合理的期限内卖方应免费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 整机。 6.2 合同设备的质保期为现场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起算,质保期为 12 个月。 6.3 在 质 保 期 内 的 质 量 问 题 , 卖 方 应 负 责 免 费 尽 快 更 换 , 并 赔 偿 相 应 损 失 , 同 时 设 备 的 质保期将延长至重新投运后 12 个月。 6.4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生产的全过程严格按质量保证体系执行。 6.5 卖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 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7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 7.1 技术服务 7.1.1 卖方应派出合格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现场试验等进行技 术服务、指导。并对安装的正确性负责。 7.1.2 设 备 的 安 装 时 间 和 条 件 由 买 方 根 据 现 场 施 工 的 实 际 工 作 进 展 确 定 ,并 提 前 通 知 和 商 得卖方同意。 7.1.3 卖 方 的 技 术 人 员 应 对 买 方 人 员 详 细 的 解 释 技 术 文 件 、 图 纸 、 运 行 和 维 护 等 方 面 的 有 关问题,解答和解决买方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问题。卖方的技术人员有义务在现场对运行 和维护人员进行培训。 7.2 设计联络 7.2.1 根据工程需要可以召开设计联络会或采用其他方式解决设计及制造中的问题。 7.2.2 设计联络会应有记录。 7.2.3 卖方提供的设备及附件的规格、数量有变化时,应及时书面提供给买方。 8 在卖方工厂的检验、监造 8.1 在 设 备 制 造 过 程 中 , 买 方 有 权 派 人 员 到 卖 方 对 设 备 进 行 检 验 、 监 造 和 参 加 卖 方 的 工 厂试验,卖方应积极配合。 8.2 在 检 验 、 监 造 过 程 中 , 如 发 现 任 何 不 符 合 本 规 范 书 要 求 时 , 卖 方 都 必 须 及 时 更 换 , 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都应由卖方承担。 8.3 卖 方 应 在 工 厂 试 验 前 15 日 通 知 买 方 , 若 买 方 不 派 员 参 加 卖 方 的 工 厂 试 验 , 卖 方 应 在 收到买方和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后,或买方未按时派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试验。 9 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电 缆 应 妥 善 包 装 在 符 合 GB4005 规 定 要 求 的 电 缆 盘 上 交 货 。 电 缆 端 头 应 可 靠 密 封 , 伸 出 盘 外 的 电 缆 端 头 应 钉 保 护 罩 , 伸 出 的 长 度 应 不 小 于 300mm。 重 量 不 超 过 80kg 的 短 段 电 缆 , 允 许 成 圈 包 装 。 9.2 成盘电缆的电缆盘外侧及成圈电缆的附加标签应标明 a 制造厂名或商标; b 电缆型号及规格; c 长度m; d 毛重kg; e 制造日期年 月; f 表示电缆盘正确旋转方向的符号; 9.3 运输和保管 a 电缆应避免在露天存放,电缆盘不允许平放; b 运输中严禁从高处扔下装有电缆的电缆盘,严禁机械损伤电缆; c 吊 装 包 装 件 时 , 严 禁 几 盘 同 时 吊 装 。 在 车 辆 、 船 舶 等 运 输 工 具 上 , 电 缆 盘 必 须 放 稳 , 并用合适方法固定,防止互撞或翻倒。 10 附 录 附 录 A 工 艺 控 制 一 览 表 工艺环节 控制点 控制目标 控制措施 硫化工艺 交联工艺 阻燃方式 不限于上述项目 附 录 B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清 单 序 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设备生产厂家 台数 安装投运时间 附 录 C 主 要 试 验 设 备 清 单 序 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设备生产厂家 台数 安装投运时间 附 录 D 主 要 原 材 料 产 地 清 单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 特性/指标 厂 家 备注 1 绝缘料 2 屏蔽料 3 护套料 4 阻燃料 5 导体 6 填充料 7 钢铠 附 录 E 电 缆 技 术 参 数 响 应 表 序 号 项 目 单位 招标人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1 导体屏蔽层厚度 mm 0.6 (投标人填写) 2 绝缘屏蔽层厚度 mm 0.8 (投标人填写) 平均厚度不小于标称厚度 t mm 4.5 (投标人填写) 最薄点厚度不小于 mm 4.1 (投标人填写)3 绝缘 偏心度不大于 10 (投标人填写) 4 局部放电(1.73U0) pC ≤5 (投标人填写) 5 交流电压不小于 2kV 时的 tgδ ≤810 3 (投标人填写) 6 出厂工频电压试验 kV/min 30.5 /5 (投标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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