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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010 CCS F 1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738 2021 代替 DB33/T 738 2016 医疗机构能耗定额及 计算方法 The quota calculation method of energy consumption for medical institutions 2021 - 03 - 08发布 2021 - 04 - 08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T 738 2021 I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能耗定额 3 5 统计范围 4 6 计算方法 5 7 管理措施 7 附录 A (资料性)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9 DB33/T 738 2021 II 前 言 本 标准 按照 GB/T 1.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 规定起草。 本 标准 代替 DB33/T 738 2016 医疗机构单位综合能耗、电耗定额 ,与 DB33/T 738 2016 相 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的技术变化如下 a 修改了标准名称,统一命名为 医疗机构能耗定额及计算方法 ; b 增加了 GB/T 2589、 GB/T 29149、 GB/T 32910.3等 3项规范性引用标准 (见第 2 章); c 增加、修改了术语和定义(增加了 3.2、 3.4、 3.5、 3.7、 3.9、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修改了 3.1、 3.3、 3.6、 3.8、 3.10, 2016版的 3.1、 3.2、 3.3、 3.4、 3.5、 3.6); d 调整了 能耗定额主要指标和参考指标, 增加了基准值和引导值, 原定额傎描述调整为约束值 (见 第 4 章, 2016版的第 4 章); e 增加了数据中心机房 EEUE 参考指标 (见 4.2) ; f 修改了 原“ 医疗机构单位电耗 ”为 常规用能系统单位建筑面积电耗, 调整为参考指标 ( 见 4.2, 2016版的第 4 章 ) ; g 修改了原“医疗机构能源统计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增加了节能管理措施及建议的相关条款 (见 第 7 章, 2016版的第 6 章) 。 本 标 准 由 浙江省能源局 提出。 本 标准 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 标准 起草单位 浙江省节能协会、浙江省能源监测中心、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机关事 务管理局、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杭州思达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本 标准 主要起草人 缪剑、 姜磊、 郭晨露、 阮世民、 陆诤岚、胡瑞、陈志刚、吴冰、俞灵林、高迪 娜、张彬、董涛、沈哲明、张国鹏、周叶杰西、潘士亭、楼响红、邱斌斌、夏晓芳。 本 标准 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9年首次发布为 DB33/T 738 2009, 2016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DB33/T 738 2021 1 医疗机构能耗定额及计算方法 1 范围 本 标准 规定了医疗机构能耗定额及计算方法能耗定额、统计范围、计算方法以及管理措施。 本 标准 适用于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 标准 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T 2589 2020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9149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 32910.3 2016 数据中心 资源利用 第 3 部分电能能效要求和测量方法 GB/T 5035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标准 。 3.1 医疗机构 medical institutions 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门诊部、诊所以及急救站等。 3.2 统计报告期 statistical reporting period 进行统计的具体时间期限。 统计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3 医疗机构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在统计报告期内 ,医疗机构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后的 总和。单位为千克标准煤( kgce )。 [来源 GB/T 2589 2020, 3.5,有修改] DB33/T 738 2021 2 3.4 医疗机构建筑能耗 energy consumption of buildings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在 统计报告期 内 , 除交通工具用能之外, 医疗机构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 包括空调、照明、 电梯、医疗设备等的能耗, 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后的总和, 单位为千克标准煤 ( kgce )。 3.5 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 在统计报告期内,医疗机构运行过程中 从事诊断、医疗过程 等使用的所有建筑面积,职工住宅除外。 单位为平方米 m2 。 3.6 医疗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energy consumption per square meter of floor area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在统计报告期内, 医疗机构 建筑能耗与建筑面积的比值。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平方米 ( kgce/m2 ) 。 3.7 医疗机构人均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per person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在统计报告期内, 医疗机构综合能耗与用能人数的比值。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人( kgce/per )。 3.8 医疗机构总电耗 gross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在统计报告期内, 医疗机构 在运行过程中 由空调、动力、照明、电梯等常规用能系统消耗的电量总 和 。单位为千瓦时( kWh )。 3.9 医疗机构人均电耗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per person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在统计报告期内,医疗机构总电耗与用能人数的比值。单位为千瓦时每人 ( kWh/per )。 3.10 医疗机构可比建筑能耗 energy consumption of buildings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在统计报告期内,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将影响医疗机构建筑能耗的因素分别进行修正后 得到可比建筑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 kgce )。 3.11 医疗机构 常规用能系统单位建筑面积电耗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per unit building area of conventional energy system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DB33/T 738 2021 3 在统计报告期 内,医疗机构总电耗和与建筑面积的比值。单位为千瓦时每平方米 ( kWh/m2 ) 。 3.12 医疗机构数据中心 机房 EEUE data center electric energy usage effictiveness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反映医疗机构数据中心实际运行时在统计报告期内信息设备和直接服务基础设施能耗相对关系以 及衡量医疗机构数据中心能效水平的指标。 [来源 GB/T 32910.3 2016, 3.1,有修改] 3.13 特殊用能 Energy consumption of a particular energy-using system 医疗机构运行过程中,数据中心、信息中心、监控中 心、大型实验设备设施、浴室、食堂、游泳馆、 洗衣房、专业用途设备等用能系统的能耗。 3.14 约束值 constraint value 医疗机构运行过程中,正常运行所允许的能耗指标上限值。 3.15 基准值 reference value 医疗机构运行过程中,正常运行且采取一定的节能管理技术措施后的能耗水平。 3.16 引导值 guide value 医疗机构运行过程中,正常运行时能效提升的目标值。 3.17 常规用能系统 conventional energy systems 医疗机构运行过程中,由空调、动力、照明、电梯等用能系 统。 4 能耗定额 4.1 主要指标 医疗机构能耗定额主要指标(可比)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DB33/T 738 2021 4 表 1 医疗机构能耗定额主要指标表 主要指标 约束值 基准值 引导值 (可比)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kgce/m2 三级医疗机构 ≤ 32 ≤ 27 ≤ 22 二级医疗机构 ≤ 24 ≤ 16 ≤ 10 人均综合能耗 kgce/per 三级医疗机构 ≤ 400 ≤ 270 ≤ 180 二级医疗机构 ≤ 310 ≤ 220 ≤ 160 4.2 参考指标 4.2.1 医疗机构 能耗定额参考指标 医疗机构 能耗定额参考指标常规用 能系统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人均电耗和数据中心机房 EEUE 见表 2 的要求。 表 2 医疗机构能耗 定额参考指标表 参考指标 约束值 基准值 引导值 常规用能系统单位建筑面积电耗 kWh/m2 三级 医疗机构 ≤ 160 ≤ 130 ≤ 95 二级 医疗机构 ≤ 100 ≤ 85 ≤ 65 数据中心机房 EEUE ≤ 2.0 ≤ 1.8 ≤ 1.5 4.2.2 EEUE取值 数据中心机房 EEUE 值参照 GB/T 32910.3 2016 的数据中心电能能效分级和要求,引导值对应一 级(节能)取值,基准值对应二级(较节能)取值 ,约束值对应 三级(合格)取值。 5 统计范围 5.1 医疗机构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 5.1.1 医疗机构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是统计对象在统计报告期内,实际消耗的一次能源(如煤炭、天 然气等)和二次能源(如燃油、蒸汽、电力等)折算所消耗的能源, 煤的发热量按 GB/T 213 的规定测 定,石油产品发热量按 GB/T 384 的规定测定。 能源的低位热值应以实测为准,若无条件实测,可采用 本文件附录 A 折标系数,通过换算将热值折算为标准煤,根据 GB/T 2589 2020 综合计算所得的能源 消耗量。 5.1.2 医疗机构中独立运营并能分项计量的,如商店、餐饮店、教学设施等的综合能耗不计入内。 5.2 医疗机构建筑能耗的统计范围 DB33/T 738 2021 5 5.2.1 医疗机构建筑能耗的统计范围是统计对象在统计报告期内,除交通工具用能之外,建筑实际消 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包括空调、电梯、照明、医疗设备等的能耗。 5.2.2 医疗机构 中特殊用能区域 能 分项计量 的 ,如 数据中心、中心控制室、信息中心、监控中心 等, 消 耗 的所有建筑用能实物量不计入内。 5.3 医疗机构总电耗的统计范围 医疗机构电耗的统计范围是 在 统计 报告期内 实际消耗的用于疾病诊断和治疗的电力。医疗机构中独 立运营 并能分项计量 的,如商店 、餐饮店、教学设施等的电耗不计入内。 5.4 医疗机构建筑面积的统计范围 5.4.1 医疗机构建筑面积的统计范围是医疗机构所使用的总建筑面积,按照 GB/T 50353 的规定进行 计算。 5.4.2 医疗机构的建筑面积应与能源使用量的统计范围一致,没有计入能源统计范畴的区域,该区域 的建筑面积也相应的从建筑面积的统计范围中扣除。 5.5 医疗机构用能人数的统计范围 5.5.1 医疗机构用能人数的统计范围是全天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包括在编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务 合同的非在编人员和提供全天服务的人员等,临时实习工作、参加会议等的人员不计入内。则医疗机构 用能人数为医院 在编或非在编在岗职工人数、长期聘用人员数、年开放床位数、年门急诊人次数的平均 数(一年以 365 天计算)的总和。 5.5.2 医疗机构用能人数的数量应与能源使用量的统计范围一致,没有计入能源统计范畴的区域,该 区域内的人员数量也相应的从人员的统计范围中扣除。 5.6 医疗机构数据中心的统计范围 医疗机构数据中心的统计范围包含专门用于放置数据处理、数据存储、网络传输等 IT 设备,并有 不间断电源、空气调节等保障设备的独立建筑区域。 6 计算方法 6.1 主要指标计算 6.1.1 医疗机构综合能耗的计算 医疗机构综合能耗等于在统计报告期内,从事诊断、医疗过 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类能源实物量与该类 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见附录 A)的乘积之和。按照公式( 1 )进行计算。   ni iiz peE 1 1 式中 zE 医疗机构综合能耗,单位千克标准煤( kgce ); ie 消耗的第 i 种能源实物量,单位采用各实物量的单位; ip 第 i 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 n 医疗机构消耗的能源种数。 DB33/T 738 2021 6 6.1.2 医疗机构建筑能耗的计算 在统计报告期内,医疗机构在建筑能耗统计范围内 除交通工具用能之外, 实际消费的各类能源实物 量与该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见本文件附录 A)的乘积之和,按照公式( 2 )进行计算。    n j jjj peE 1 2 式中 jE 医疗机构 建筑能耗 ,单位千克标准煤( kgce ); je 消耗的第 j 种能源实物量,单位采用各实物量的单位; jp 第 j 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 n 医疗机构消耗的能源种数。 6.1.3 医疗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的计算 在统计报告期内,医疗机构统计范围内的建筑能耗与其总建筑面积的比值,按 照公式( 3 )进行 计算。 SEE j jn 3 式中 jnE 医疗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单位千克标准煤每平方米( kgce/m 2 ); jE 医疗机构建筑能耗,单位千克标准煤( kgce ); S 医疗机构建筑面积,单位平方米( m2 )。 6.1.4 医疗机构可比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的计算 在统计报告期内,医疗机构可比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等于医疗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除以本文件 6.3 规定的修正系数,按照公式( 4 )进行计算。 21 jnkjn EE  4 式中 kjnE 医疗机构可比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单位千克标准煤每平方米 kgce/m 2 ; jnE 医疗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单位千克标准煤每平方米 ( kgce/m 2); 1 医疗机构年门诊人次建筑能耗修正系数,无需修正则为 1 。 2 医疗机构年开发床位数建筑能耗修正系数,无需修正则为 1 。 6.1.5 医疗机构人均综合能耗的计算 在统计报告期内, 医疗机构统计范围内的综合能耗量与统计范围内的用能人员数量的比值,按照公 式( 5 )进行计算。 DB33/T 738 2021 7 PEE zr  5 式中 rE 医疗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 千克标准煤每人 kgce/per ; zE 医疗机构综合能耗,单位千克标准煤( kgce ); P 医疗机构总用能人数,单位人( per 。 6.2 参考指标计算 6.2.1 医疗机构常规用能系统单位建筑面积电耗的计算 常规用能系统单位建筑面积电耗等于统计期内 (以年为单位),该用能系统 总电耗除以其总建筑面 积。数值以年千瓦时 /平方 米 表示,按照公式( 6 )进行计算。 SEE d jd  6 式中 jdE 医疗机 构常规用能系统单位建筑面积电耗,单位千瓦时每平方米 ( kWh/m 2 ) ; dE 医疗机构总电耗,单位千瓦时( kWh ); S 医疗机构建筑面积,单位平方米( m2 )。 6.2.2 医疗机构数据中心机房 EEUE的计算 在统计报告期内,医疗机构数据中心总耗电量除以 IT设备耗电量。数值以比值表示,按照公式( 7 ) 进行计算。 ITEEEEUE s 7 式中 EEUE 医疗机构 数据中心 EEUE 值 ; SE 数据中心设备总耗电量,单位千瓦时 kWh ); ITE IT 设备总耗电量 ,单位 千瓦时 kWh )。 6.3 医疗机构建筑能耗修 正系数 医疗机构年门急诊人次超过 200 万,则建筑能耗修正系数为 1.15;超过 300 万,修正系数为 1.2; 年开放床位数超过 800 张,则建筑能耗修正系数为 1.15;年开放床位数超过 1000张,则建筑能耗修 正系数为 1.2。 6.4 不同种类能源折算成标准煤的方法 统计报告期内,医疗机构实际消耗的不同种类能源按照附录 A 折算成标准煤。 7 管理措施 DB33/T 738 2021 8 7.1 基本要求 7.1.1 医疗机构应按照 GB/T 23331 建立 和实施 能源管理体系。 7.1.2 医疗机构 应明确能源管理的职责, 建立用能责任制度, 落实相关人 员负责实施 能源 管理工作。 7.1.3 医疗机构 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建立分户、分类、分项能耗计量系统,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 和管理应符合 GB 17167、 GB/T 29149 的要求。 7.1.4 医疗机构 应当建立健全能源消费统计 、能源利用分析 制度 , 以及各类能源消费、主要耗能设备 等原始台账,确 保 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 7.2 能源管理措施及建议 7.2.1 医疗机构应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能源消费监测。应编制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内容包括能源消费、能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 7.2.2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实施用能设备能源效率 检测和能源审计,并根据能效检测和能源审计结果 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 7.2.3 医疗机构应使用用能监测、控制等节能设备和技术。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场所应当实行室内 温度控制制度。 7.2.4 新建、改扩建的项目采购电动机、泵、风机、变压器、锅炉等通用耗能设备时,设备的能效应 达到标准规定的节能值。 7.2.5 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应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和 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7.2.6 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提高节能意识。 DB33/T 738 2021 9 A A 附 录 A (资料性)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A.1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见表 A.1。 表 A.1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能源名称 系数单位 折标煤系数 原 煤 kgce/kg 0.7143 天然气 kgce/m3 1.2143 液化石油气 kgce/kg 1.7143 汽 油 kgce/kg 1.4714 柴 油 kgce/kg 1.4571 燃料油 kgce/kg 1.4286 电 力 kgce/kWh 0.1229(当量) 热 力 kgce/MJ 0.03412(当 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料来源 https//bz.zjamr.zj.gov.cn/public/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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