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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3326-2018 光伏电站用无人机系统检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system detection in photovoltaic power station 2018-3-7 发布 2018-3-7 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发 布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技术规范 CQC3326 2018 Ⅰ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2 4 类别 4 4.1 光伏电站的类别 4 4.2 无人机系统的类别 5 5 标识和资料 5 5.1 标识 5 5.2 资料 5 6 部件及子系统要求 6 6.1 外壳 . 6 6.2 电池 /电池组 6 6.3 电路板及内部布线 7 6.4 动力系统 7 6.5 任务系统 8 6.6 外部电路 8 6.7 控制站 9 7 安全性要求 9 7.1 机械防护要求 9 7.2 电气安全 9 7.3 危险的运动部件的防护 9 7.4 保护电路和安全分析 9 7.5 环境适应性要求 . 10 8 飞行性能要求 . 11 8.1 飞行自检功能 . 11 8.2 飞行模式 . 11 8.3 最大续航能力 . 11 8.4 全自主飞行及航迹控制 . 11 8.5 躲避障碍 . 11 8.6 自动返航功能 . 12 8.7 机头重定向功能 . 12 8.8 定点悬停功能 . 12 8.9 断点续航功能 . 12 8.10 限制飞行区域 12 8.11 遥控与通信 12 9 电磁兼容要求 . 14 9.1 发射测试 . 14 9.2 抗扰度测试 . 14 CQC3326 2018 Ⅱ 10 测试要求 14 10.1 外观检查 14 10.2 机械防护试验 15 10.3 电气安全试验 15 10.4 危险运动部件防护 15 10.5 温度试验 16 10.6 环境适应性试验 17 10.7 抗风性能试验 19 10.8 抗雨性能试验 19 11 飞行功能验证试验 19 11.1 测试条件及测试设备要求 19 11.2 自检功能验证 19 11.3 飞行模式验证 20 11.4 最大续航能力验证 20 11.5 全自主飞行及航迹控制 20 11.6 避障功能验证 20 11.7 自动返航功能验证 21 11.8 机头重定向功能验证 21 11.9 定点悬停功能验证 21 11.10 断点续航功能验证 . 21 11.11 限制飞行区域功能验证 . 22 11.12 遥控与通信功能验证 . 22 11.13 巡检功能试验 . 22 12 电磁兼容试验 22 12.1 电磁干扰试验 22 12.2 抗电磁干扰性能试验 23 附录 A 25 规范性附录 . 25 光伏电站巡检方式 25 CQC 3326 2018 Ⅲ 前言 本 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提出 并 归口。 本技术规范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 国质量认证中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无人机协会、武汉众宇动力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创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大疆创新科 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信义光能控股有限公司、南京空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石磊、连乾钧、杨金才、徐毅敏、施江锋、李骁、邓国顺、刘飞飞、庞伟、 高荷、宋航宇、胡霁、谈家英、康钦一、王健全、余勋、夏鑫、李江勇、邢振华、饶军。 · CQC 3326 2018 1 光伏电站用无人机系统 检测 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 标准 规定了光伏电站用无人机系统的 技术要求和检测 方法。 本 标准 适用于 应用 在光伏电站中 的 无人机系统。 本 标准 适用于空机重量小 于等于 116kg, 起飞重量不大于 150kg 的 旋翼类、 采用 电池 /电池组 的无 人机 系统,其他动力系统的无人机系统可参考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002-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 GB 12350-2009 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 GB 2099.1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 31241-2014 便 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 GB 4857.5 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 GB4943.1-2011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 1 部分 通用要求 GB 50797-2012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GB/T 17799.1-1999 电磁兼容通用标准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的抗扰度试验 GB/T 17799.3-2012 电磁兼容通用标准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的发射 GB/T 4797.1-2005 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温度和湿度 GB/T 4857.18 包装运输包装件编制性能试验大纲的定量数据 GB/T 5169.16-2008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 16 部分试验火焰 50W 水平与垂直火焰试验方 法 GB/T 9254-200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JB6703-2009 无人机测控系统通用要求 CQC9228-2016 光伏( PV)系统 -测试调试、系统文件和性能维护要求第 3 部分光伏组件和电站 的室外红外热成像 UL3030-2016 无人机评估测试大纲 UL796 印刷线路板标准 AC-91-FS-2015 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 DL/T1578-2016 架 空输电线路无人直升机巡检系统 CQC 3326 2018 2 T/CEEIA 264-2017 无人机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技术规范 T/CEEIA 265-2017 无人机燃料电池燃料系统技术规范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 3.1 光伏电站 photovoltaicPV power station 以 光伏发电系统为主,包含各类建 (构) 筑 物及 检修 、 维护 、 生活等辅助设施在内的发电站 。 3.2 光伏组件 PV module 具有封装及内部联 结 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的输出、最小不可分割的太阳电池组合装置。 3.3 无人机 unmanned aircraft 由动力驱动、机上无人驾驶的航空飞行器的简称,以携带任务载荷,能够完成自主飞行为特征。通 常由机体、动力系统、航电设备、任务载荷设备等组成。 3.4 无人机系统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 UAS 由无人机、相关控制站、所需的指令与控制数据链路以及批准的型号设计规定的任何其他部件组成 的系统。 3.5 单旋翼无人直升机 unmanned helicopter 具有一个旋翼轴,能垂直起降,自由悬停的无人机。通过调节桨距,桨面、桨速,实现速度及姿态 的改变。 3.6 多 旋翼 无人机 multirotor UAS 具有三个及三个以上旋转轴,能垂直起降,自由悬停的无人机。通过调节不同旋转轴上电机的转速, 实现速度及姿态的改变。 CQC 3326 2018 3 3.7 控制站 control pilot station 用于实现无人机任务规划、链路通讯、飞行控制、载荷控制、飞行状态参数显示、载荷信息显示、 以及记录和分发等功能的设备。 3.8 起飞与着陆分系统 launch and land subsystem 与无人机起飞(发射)和着陆(回收)有关的设备或装置。 3.9 续航时间 cruise duration 无 地面效应情况下,无人机从起飞到降落回地面的留空时间。 3.10 任务设备 mission equipment 搭载在无人机上,用于测绘、检测、采集和记录光伏电站相关数据的设备或装置,可为转塔式光电 吊舱型式,也可为云台搭载光电传感器型式。 3.11 视距内飞行 visual line of sight operationsVLOS 视距内运行 , 无人机 操作人员 或无人机观测员与无人机保持直接目视视觉接触的操作方式,航空器 处于驾驶员或观测员目视视距内半径 500m,相对高度低于 120m 的区域内。 3.12 超视距运行 beyond VLOS 无人机在目视视距以外的运行。 3.13 一键返航 one key return 在操作人员通过地面控制模块或遥控手柄上的特定功能键启动该功能后,无人机立即按预先设定的 策略中止当前任务并返航。 3.14 无人机 围栏 fence of UAS CQC 3326 2018 4 为阻挡即将侵入特定区域的航空器,在相应电子地理范围中画出特定区域,并配合飞行控制系统、 保障区域安全的软硬件系统。 3.15 危险电压 hazardous voltage 存在于即不符合限流电路要求也不符合 通信网络电压 电路要求的电路中,其 交流峰值超过 42.4V 或 直流值超过 60V 的电压。 3.16 全自主飞行模式 automatic flight 无人机完全由飞控系统闭环控制的飞行模式。 3.17 增稳飞行模式 augmentation flight 导航定位系统不参与控制,由飞控系统控制无人直升机飞行姿态,操作人员控制速度、航向、高度 等的飞行模式。 4 类别 4.1 光伏电站的类别 4.1.1 按照应用类型划分 L1地面光伏电站 ,安装 在 地形无明显起伏,地面自然坡度小于或等于 3 度的平原地区的 光伏电 站 。 L2分布式光伏电站 , 包括建 筑光伏一体化,建筑物屋顶,居民连片区,车棚等 形式 的 光伏 电站 。 L3山地型光伏电站 , 安装在 地面自然坡度为大于 3 度的微丘地区,重丘或山岭地区。 L4水面光伏电站 , 安装在水面上的光伏电站,含漂浮式,水面固定式 。 4.1.2 按照额定装机容量划分 见 表 1 表 1 按照额定装机容量划分 光伏电站类别 额定装机容量 MWp 光伏组件 全 面积 ㎡ U1 ≤1 - U2 1≤20 0.9 105 U3 20≤50 18.8 105 CQC 3326 2018 5 U4 50 470 105 注光伏电站类别只需满足额定装机容量或面积条件 之一 4.2 无人机系统的类别 4.2.1 按无人机的平台构形可分为 a 单旋翼 无人直升机 b 多旋翼无人机 4.2.2 按最大飞行时间(带载)可分为 a 短航时 , 续航时间 30min 以内 b 中航时 , 续航时间大于 30min,不大于 1h c 长航时 , 续航时间大于 1h 5 标识和资料 5.1 标识 5.1.1 产品需有清晰且永久性的标识, 应包括 了以下内容; a 生产厂 名称 ,地址,商标或其他描述性标示 ; b 产品型号; c 产品序列号; d 性能参数; e 使用环境范围; f 在机体明显位置标示清晰可见的警告符号或警示语; g 在 可能 对用户造成电 击、划伤等位置或部位,标示警告 。 5.1.2 标识的耐久性能按照 GB4943.1 条款 1.7.11 进行试验和结果判定。 5.2 资料 5.2.1 操作手册,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 产品设置 ; b 操作说明 ; c 移动和存储 说明; d 保养维护 ; e 技术参数说明书 ; f 电池组 /电池,电机,控制电路等部件的技术参数说明 。 5.2.2 描述性资料 a 整机尺寸, 整机 重量,轴距 ; b 主要的飞行参数,包括最 长续航 时间(含极限 低温 和 极限海拔 ),最大起飞重量,最大平飞速 度, 推荐的 巡航速度 , 最大旋转速度,最大俯仰角度,最大上升 速度 ,最大 下降 速度等 ; c 抗风等级, 最大 飞行的海拔高度,工作环境温度, 防护 等级 ; d 遥控器(如配置),工作频率,最 远 有效控制距离 , 供电方式等 ; CQC 3326 2018 6 e 任务负载 (如配置) 参数说明 ; f 电磁工作环境(可选)。 6 部件及子系统要求 6.1 外壳 6.1.1 材料要求 6.1.1.1 非金属材料 a 非金属材料 应至少符合 GB/T 5169.16中规定的 V-1防火等级要求 ; b 外壳材料的相对热指数( RTI)应不低于 80℃ ; c 应具备良好的 机械 强度 , 耐受 外部冲击、 压力 。 6.1.1.2 金属材料 a 用于外壳的金属材料应具备 良好的 防腐蚀性, 宜 选择适宜的防腐处理,如 涂层或镀锌处理 等; b 采用金属外壳时,应采取绝缘措施防止外壳与带电体短路 ; c 具备良好的机械强度,耐受外部冲击、压力。 6.1.2 结构要求 a 应设计牢固的紧固方式,能够承受 跌落 、 振动等冲击 ; b 棱缘、凸起、拐角、孔洞、护罩等操作人员能够接触的部位需圆滑、无毛刺,在正常使用时不 能引起伤害; c 在用户禁止接触到 的 危险区域 /部位,须设置防接触功能; d 产品说明书中应说明用户可以拆卸的外壳部分,对于可以进行拆卸的外壳,需采用专用工具才 能打开,不允许用户拆卸的壳体,拆卸方式应设计为不同于可拆卸外壳的其他 工具,防止用 户误操作 。 6.2 电池 /电池组 6.2.1 电池组的本体或最小包装上应有中文警示说明,例如 禁止拆卸、撞击、挤压或投入火中 若出现严重膨胀,请勿继续使用 请勿置于高温环境中 6.2.2 如果 电池 /电池组可由用户自行更换或卸下充电,电池组 应有防止错位和极性接反的设计, 如使 用不正确型号的电池替代会引起爆炸(例如,某些锂电池),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6.2.2.1 如果电池是安装在操作人员接触区内,则应在电池邻近处有标记或同时在操作说明书和维修 说明中注明; 6.2.2.2 如果电池安装在设 备的其它地方,则应在电池邻近处有标记或在维修说明中说明 。 注意 用错误型号电池会有爆炸危险 CQC 3326 2018 7 务必按照说明处置用完的电池 6.2.3 电池的实际容量应大于或等于其额定容量,并应在说明书或维修说明中说明电池使用寿命和更 换的条件。 6.2.4 电池 /电池组应具备可靠的安全性能,防止出现起火、爆炸、变形、鼓包、漏液等现象。 6.2.4.1 锂电池 /电池组应符合 GB31241 或其他等同检测标准中的容量测试、短路试验、低气压试验、 温度循环试验、振动试验、加速度冲击试验、跌落试验、挤压试验、过充电、强制放电、欠压放 电、过 压充电、过流充电试验、过载试验、反向充电、静电放电的试验要求。 6.2.4.2 燃料电池 /电池组应符合 T/CEEIA 264-2017和 T/CEEIA 265或其他等同检测标准中的额定输出 功率试验、功率过载试验、保护与警告试验、抗振动能力试验的要求。 6.3 电路板及内部布线 6.3.1 电路板 应具备良好的阻燃特性, 应至少具备符合 UL796 标准 中 要求的阻燃等级 V-1。 6.3.2 印刷电路板应确保器件牢固不松动,以确保无人机系统在组装、运行、维护时 或 受到外力冲击 时不会引起起火或电击伤害 。 6.3.3 电路板在无人机装配分区或隔离使用时 , 应为 连接到电路板 的器件 提供机械保护和电气绝缘。 6.3.4 无人机的电路板应设置 保护装置 , 用于保护电子电路, 防止 过电流等危害。对于可替换的保险 装置,应在保险装置相邻位置明确标识保险装置的规格参数, 并 在使用手册中应同时注明。 6.3.5 布线应符合 GB4943.1 条款 3 要求。 6.4 动力系统 6.4.1 动力系统的结构应当确保在预定用途长期使用时,防止出现电气或机械故障。在电机正常工作 期间的发热,振动等不得影响绝缘,而且不得使接触件或连接件出现松动 。 6.4.2 螺旋桨应 设置防 错位 、 脱落 装置。 6.4.3 应在电机上标注额定转速和型号。 6.4.4 额定电压在 36V(含)以下的电动机(不含伺服电机、自整角机、旋转变压器、测速发电机、 感应移相器等)应按照 GB12350对电动机的机械装配与零件,防腐蚀,电气连接,联接件,内部布线, 电气绝缘支持和非正常试验对电动机的要求进行核查。 6.4.5 额定电压在 36V以上的电动机(不含伺服电机、自整角机、旋转变压器、测速发电机、感应移 相器等)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认证要求。 CQC 3326 2018 8 6.5 任务系统 6.5.1 云台 为 减少无人机运动过程对成像设备造成 的 影响,成像设备一般需安装在云台上。云台应具备 水平和 俯仰 的 转动性能。转动角速度应不小于 30°/s,水平转动 宜为 - 180°~+ 180°, 俯仰转动范围 宜为 - 60°~ + 30°。 按照 DL/T1578中 5.2.2.2条款对云台的转动性能进行核查。 6.5.2 可见光 成像 设备 a 有效像素不低于 1400万 , 或 具备自动 变焦 功能 ,变焦范围为 35mm80mm(等效焦距) , 连续 可调,在距离光伏组件中心距离不小于 10m处,拍摄的影像 能够清楚识别光伏组件焊带、电池 片及组件表面的 12cm2白色不透明 遮挡物 。 b 未搭配云台使用 的 可见光传感器 , 转动角速度和转动性能 宜 符合 6.5.1水平 和 俯仰 转动要求 。 c 应具备手动和自动成像功能, 具备拍照模式,录像模式,回放模式。 6.5.3 红外热成像设备 a 温度灵敏度和校准范围 -25℃ ~ 135℃ ; b 工作环境 范围 不低于 无人机系统工作环境 ; c 热灵敏度在 30℃ 时 , ≤0.1K; d 几何分辨率 ≥320 240; e 绝对测量误差 5KM 2KM 2KM 5KM 注 “√”代表无人机应必须具备的功能,“ ”代表无人机宜具备的功能 表 4 应用在不同容量光伏电站中无人机 推荐 功能 功能 电站 类型 U1 U2 U3 U4 飞行自检 √ √ √ √ 飞行模式 √ √ √ √ 全自主飞行 及航迹控 制 √ √ √ 躲避障碍 自动返航 - √ √ √ 机头重定向 √ √ √ √ 定点悬停 √ √ √ √ 断点续航 √ √ √ CQC 3326 2018 14 限制飞行区域 √ √ √ √ 遥控 通信 范围 2KM 2KM 5KM 5KM 注 “√”代表无人机应必须具备的功能,“ ”代表无人机宜具备的功能 9 电磁兼容 要求 9.1 发射测试 9.1.1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电压 应符合 GB/T 9254 中第 5.1 条中的 Class B 等级 要求,限值参照 GB/T 9254 表 2 中的规定 。 9.1.2 辐射骚扰 应符合 GB/T 9254 中第 6 条中的 Class B 等级要求,限值参照 GB/T 9254 表 6、表 8 中的规定 。 9.2 抗扰度测试 9.2.1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符合 12.2.2 条款 测试要求 。 9.2.2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符合 12.2.3 条款 测试要求 。 9.2.3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符合 12.2.4 条款 测试要求 。 9.2.4 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 符合 12.2.5 条款 测试要求 。 10 测试要求 10.1 外观检查 10.1.1 检查无人机平台、 控制 站外观 , 测量 无人机 的外形尺寸 , 对称电机轴距 。 CQC 3326 2018 15 10.1.2 连接线应布局合理,固定牢靠;连接件和紧固件等具有防松措施 , 涂镀层无气泡、龟裂和脱落 , 金属件无锈蚀和机械损伤。 10.1.3 应有明显标识区别机头机尾。 10.1.4 螺旋桨 应有明显标识指示其安装方向。 10.1.5 警示标识标注在醒目的位置。 10.2 机械防护试验 10.2.1 10N 的恒定作用力试验 按照 GB4943.1 条款 4.2.2 进行试验和结果判定。 10.2.2 30N 的恒定作用力试验 按照 GB4943.1 条款 4.2.3 进行试验和结果判定。 10.2.3 运输跌落试验 按照 GB/T 4857.18 预设高度,并按照 GB4857.5 要求进行试验和结果判定。 10.2.4 振动试验 将 1 套完整的无人机固定在振动试验台上,采用线性振动扫描,一个扫描周期为 2min, 振幅 保持 在 1mm± 0.1mm,在 10Hz~ 55Hz 的频率下振动,再 返回 到 10Hz,持续 1 小时,需对其长、宽、高所 在的三个面分别进行三次试验。 试验后,样机应能正常工作,按照制造商推荐的最大充电方式,进行至少一次充放电,不能出现着 火 、爆炸等现象。 10.3 电气 安全试验 10.3.1 耐压试验 对于电压超过 60Vdc 的电路,应在其带电部件和绝缘部件之间施加 2 倍标称电压,保持 1min。 与交流电源连接的电路(如充电装置),应在其带电部件和绝缘部件之间施加 1000V 加 2 倍标称电 压的 50Hz 交流电压,保持 1min。 试验后, 样机 不应被 绝缘 击穿,测试完成后应能正常工作,完成至少一次完整的充放电。 10.3.2 绝缘强度试验 对于电压超过 60Vdc 的电路 , 在样品的带电部件和绝缘部件之间施加 500V 直流电压,在 500V 电 压状态维持 1min。 绝缘强度值应不低于 50kΩ。 10.4 危险运动部件防护 在操作人员接触区内,应当通过适当的结构来提供保护以减少接触危险运动部件的可能,或者将运 动部件安装在具有机械的或电气的安全联锁装置的外壳中,当接触时,危险将消除。 如果不可能完全符合上述的接触要求,同时使设备按预定功能使用,那么只要是如下几种情况,接 CQC 3326 2018 16 触是允许的 ----在工作过程中直接涉及的危险运动部件;和 ----运动部件涉及的危险对操作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和 ----按如下进行附加的措施 应当在 操作说明书中提供 声明 ,并将标记固定 到 设 备上,声明和标记均含有如下的类似的字句 警 告 危险 的运动部件 手指 和人体不得靠近 对可能 造成 手指 ,饰物,衣物等卷入运动部件的地方,则应当装有能使操作人员将运动部件制动的 装置 警告 标签及在适用时所采用的运动部件的终止装置应当设置在从伤害危险最大的地方能 易于 看到 的和接触到的明显位置上。 10.5 温度试验 对 1 个完全放电的无人机进行试验。 a 在室温下或制造商推荐的工作温度下,按照最大充电参数对样机进行充电 。 监控电池的电压和 电流直到达到制造商指定的完全充电状态。电池充电期间,使样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样 机 温度敏感器件和可接触到部位的温度。 b 充电完成且温度稳定后,使样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直至完全放电,不能工作。 c 重复进行 2 次充放电 。 d 在样机最低工作温度下,重复进行 2 次充放电。 e 测试过程中,监测电池的电压、电流、温度敏感器件和可接触到部位的温度,电池的电压和电 流不会超过制造商 声明的 范围。 f 样机 部件 及可接触部件的温度应符合表 5 和表 6 的限值。 表 5 元器件温度限值 零部件 最高温度 °C 电容 ( a) 电解型 ( b)非电解型 a 65 90 熔断器 b 90 继电器, 电磁阀 , 线圈 ( 变压器 除外) ( a) Class 105( A 级) 绝缘 热电偶 测量方法 线性 电阻测量方法 ( b) Class 130( B 级) 绝缘 热电偶 测量方法 线性 电阻测量方法 90 110 110 120 密封胶 c 65 内外部连接线用的合成绝缘橡胶或 PVC 绝 缘材料 CQC 3326 2018 17 -没有 温度 限值 标识 -有 温度 限值 标识 75 按照 标识确定 零部件, 绝缘 和热塑性材料 d 电池包外壳 e 电机绕组绝缘 f 105( A 级)( 开放式 ) 105( A 级)( 封装 式) 130( B 级)( 开放式 ) 130( B 级)( 封装 式) 155( F 级)( 开放式 ) 155( F 级)( 封装 式) 65 70 85 90 110 115 a. 电容在工作 状态下 温度超过 105 度 时, 应 根据其标识的温度限值进行判定。 b. 熔断器若经过评估或验证 证明 其可以在更高温度下正常工作的话, 那么 在 相应 高 温 条件下工 作 是 允许的。 c. 密封胶的最大温升限值说明了其能够承受的最大 温升 。 但 是, 密封胶 的最大温度不应超过其 熔点温度。 d. 零部件 或 材料上测量所得的温度不应超过其标称的最高温度。 e. 不应超过制造商 声明 的最高温度。 f. 表中温度限值基于热电偶测量方法确定。 表 6 可接触表 面的 温度 限值 可接触表面 金属 陶瓷或玻璃 塑料橡胶类 a 把手, 握 柄, 等 在 正常 使用 时 持续接触的表 面 55 65 75 把手, 握 柄,等在 正 常使用时只需要短暂接 触的 60 70 85 设备的外部表面, 在 正常使用时可能会触及 的 b 70 80 95 设备的内部部件, 在 正常使用时可能会触及 的 c 70 80 95 a. 对于 每 种材料, 需要 考虑其材料自身的数据, 以确定 恰当的最大温度。 b. 对于设备外部面积直径不超过 50mm, 且 在正常工作时 极 不可能触及的, 最高 温度可以为 100℃ 。 c. 在以下两种条件下, 超过 最 高温度 限值是 允许的 1) 触碰该部分是不可能的。 2)该部分 有明确的温度过高的警告 标识 , 可以 使用 IEC 60417 No. 5041 所示的标志。 10.6 环境适应性试验 10.6.1 高温环境试验 将完整 无人机 系统 (包含控制 站 /遥控设备)通 电并处于待机状态, 系统中的非标准配套设备(如 外置显示设备),免于测试。 在试验温度为 制造商 声明 的最 高温度 或 45°C±2°C,保持 2 小时 后, 断开通电。 在 环境箱外 ,利用 CQC 3326 2018 18 备用 的 控制 站 /遥控 设备 操作 样机 持续 进行 可见光拍摄 作业 。 直至出现 电量耗尽, 停止飞行 。 测试结 束后 对样机进行检查。样 机应能正常工作 ,无变形和裂纹等现象,插接件、紧固件等无开裂、 松脱等现象,显示屏无变形、开裂、花屏等现象。飞行过程中,操控响应正常,任务设备转动、拍摄等 功能正常。 10.6.2 低温环境试验 将完整 无人机 系统 (包含控制 站 /遥控设备)通电 处于待机状态, 系统中的非标准配套设备(如外 置显示设备),则免于测试。 在 制造商 声明 的最 低温度 或 - 10°C±2°C 条件下,保持 2 小时 , 断开通电。 在 环境箱外 利用备用 的 控制 站 /遥控 设备 操作 样机 持续 进行飞行 拍摄 作业 , 直至出现 电量耗尽, 停止飞行 ,记录整个飞行时间 。 测试结束后 对样机进行检查。样 机应能正常工作 , 无 变形和裂纹等现象,插接件、紧固件等无开裂、 松脱等现象,显示屏无变形、开裂、花屏等现象。飞行过程中,操控响应正常,任务设备转动、拍摄等 功能正常。飞行时间 应不低于制造商 在 该条件下 声明的飞行 时间,如制造商 未声明, 应根据实际 测试 结 果进行声明。 10.6.3 温度循环试验 将完整 无人机 系统 (包含控制 站 /遥控设备)通电 处于待机状态, 系统中的非标准配套设备(如外 置显示设备),则免于测试。 从 室温升至 制造商 声明 的 最高温度或 45°C±2°C,并至少 保持 1 小时 后 ,变化到- 10°C±2°C,至少 保持 1 小时 ,温度 变化速率不超过 1℃ /min,完成此类循环 5 次 ;在 温度 保持 期间, 在 环境箱外 利用备 用 的 控制 站 /遥控设备操作 样机进行飞行 拍摄 作业, 持续 时间不低于样机的最大飞行时间; 测试结束后 对样机进行检查。样 机应能正常工作 ,样机 无 变形和裂纹等现象,插接件、紧固件等无 开裂、松脱等现象,显示屏无变形、开裂、花屏等现象。飞行过程中,操控响应正常,任务设备转动、 拍摄等功能正常。 10.6.4 温度湿度综合 试验 将完整 无人机 系统 (包含控制 站 /遥控设备)通电 处于待机状态, 系统中的非标准配套设备(如外 置显示 设备),则免于测试。 样机放置于 45°C±2°C, 95±2 湿度 环境 箱中 ,保持 2 小时,在保持 期间, 在 环境箱外 利用备用 的 控制 站 /遥控设备操作 样机进行飞行 拍摄 作业, 持续 时间不低于样机的最大飞行时间 。 测试结束后 对样机进行检查,样 机应能正常工作, 样机 无 变形和裂纹等现象,插接件、紧固件等无 开裂、松脱等现象,显示屏无变形、开裂、花屏等现象。飞行过程中,操控响应正常,任务设备转动、 拍摄等功能正常。 10.6.5 海拔 适应性试验 将完整 无人机 系统 (包含控制 站 /遥控设备)通电 处于待机状态, 系统中的非标准配套设备(如外 置显示设备),则免于测试。 按照样机 制造商声称或特殊要求的 海拔 高度 ,设置 试验箱的 气压 条件 。按照 10.6.2 设置试验 箱的温 度。 将样机放置试验 箱中 ,达到 测试条件后 (气压波动范围不大于 100Pa,温度波动范围不大于 1℃) , 断开 通电。 在试验 箱外 利用备用 的 控制 站 /遥控设备操作 样机 持续 进行飞行 拍摄 作业,直至出现 电量耗 尽, 停止飞行 ,记录整个飞行时间 。 CQC 3326 2018 19 测试结束后 对样机进行检查,样机 无 变形和裂纹等现象,插接件、紧固件等无开裂、松脱等现象, 显示屏无变形、开裂、花屏等现象。飞行过程中,操控响应正常,任务设备转动、拍摄等功能正 常。 飞行时间 应不低于制造商 在 该条件下 声明的飞行 时间,如制造商 未声明, 应根据实际 测试 结果进行声明。 10.7 抗风 性能试验 将样机飞行至离地面 2m 处, 在 指定位置悬停 ,按照 样机最大 抗风 等级 , 取 抗风 等级中最大值 ( 4 级取 7.9m/s±1 m/s, 5 级 取 10.7m/s±1 m/s), 设置 测试最大 风速 。 试验样品悬停稳定后,以 0.5s 的时间间隔开始对其空间位置进行持续测量和记录。 a 使场地内某一方向瞬时风速以 2m/s 的变化率增加到最大 风速 ,然后保持 1min 不变(风速波动 范围不大于 1m/s)。 b 以 2m/s 的变化率,将当前方 向瞬时风速降至 0m/s,同时沿顺时针(或逆时针)将垂直方向上 的风速增加至最大 风速 ,然后保持 1min 不变(风速波动范围不大于 1m/s)。 c 重复步骤,直至下次待调整风向与试验开始时一致,试验结束。 测试 过程中, 水平最大 差异 不应 超过 1.5m,水平 标准差不 大于 0.75m; 垂直 方向最大差异应不大于 3m,垂直 方向 标准 差不 大于 1.5m。 10.8 抗雨 性能试验 将样机处于待机状态,调节场内淋雨试验系统,使场地内降雨强度达到小雨强度或制造商规定的最 大降水强度。 a 飞行模式为全自主飞行模式,以 5m/s 的速度在场地内转圈飞行。 飞行半径不小于 5m,飞行高 度在 5m10m 之间,飞行时间不小于 5min。 b 飞行模式切换为增稳飞行模式,以 5m/s 的速度在场地内转圈飞行。飞行半径不小于 5m,飞行 高度在 5m10m 之间,飞行时间不小于 5min。 测试过程中,全自主飞行模式下,试验样品飞行航线稳定、姿态正常;切换时,试验样品飞行姿态 无明显变化;增稳飞行模式下,试验样品操控响应正常。 11 飞行功能验证 试验 11.1 测试条件及测试设备要求 11.1.1 测试环境条件 太阳辐照 度 大于 200W/m2,风速不大于 3m/s,环境温度在 0°C ~ 40°C ,湿度 ≤95, 无特殊说明, 无人机 离组件斜 面 中心位置高度 10m。 11.1.2 测试设备要求 采用数字化测量系统,对场地内样机的空间位置进行测量。测量精度水平方向不低于 10cm、垂直 方向不低于 15cm,测量间隔时间不大于 0.5s。 采用机载高精度测量设备,应能够精确采集样机的空间坐标包括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水平方向精 度不低于 10cm、垂直方向精度不低于 15cm,测量间隔时间不大于 0.5s。 11.2 自检功能 验证 11.2.1 将样品分别调整至以下状态 a 动力系统电压低于预设告警电压; b 断开一个电 机; CQC 3326 2018 20 c 将遥控遥测模块断开; d 将导航定位模块断开; e 将样机放置于禁飞区域。 观察样品报警情况 , 检查飞控系统是否锁死 。 将以上状态分别恢复至正常情况,检查自检信息是否 正常。 11.3 飞行模式验证 将样机设置为全自主模式,按照光伏电站巡检方式规划巡航路线,完成巡航路线后,将样 机 飞行状 态切换为增稳模式,重复进行巡航路线。 重复进行 3 次模式切换。 在试验过程中,对试验场地距地面 2m 高的环境风速进行持续 5min 的测量。若环境风速大于 3m/s, 应中止试验。 试验过程中, 2 种模式可以自由切换, 切换过程中飞行状态应保持稳定 ,无明显变化。 注 光伏电站巡检模式参见附录 A. 11.4 最大续航能力验证 将携带任务负载的样机飞行至离地面 10 米处,按照光伏电站巡检方式进行飞行,直至低电量返航, 记录起飞至降落全过程时间,应符合 8.3 要求。 测试期间对试验场地距地面 2m 高的环境风速进行持续 5min 的测量。若测量期间最大瞬时风速始终 不大于 3m/s,则可进行试验。试验期间应始终测量环境风速,若瞬时风速大于 3m/s,应中止试验,重 新开始。 11.5 全自主飞行 及航迹控制 试验 场地面积不小于 40m 30m(长宽) , 按照 制造商推荐的飞行速 度,在 光伏电站巡检模式 下 规划样机的 全自主飞行任务, 利用 测量系统记录 飞行轨迹 。 a 选择 “ S” 型 巡检路线 时 , 垂直飞行 至场地边缘后, 转向水平方向飞行,不超过 2m 后, 往 垂 直反方向飞行, 直至 完成全部巡检范围; b 选择 “ Z” 型 巡检路线 时 , 水平飞行 至场地边缘后, 转向垂直方向飞行,不超过 2m 后, 往水 平 反方向飞行, 直至 完成全部巡检范围; c 记录飞行 航迹三维坐标 ,与 设定航迹坐标进行 对比 计算,结果应符合 8.4 要求 ; 11.6 避障功能验证 设置样机在全自主模式下飞行,设置样机为制造商声明的最大飞行速度,飞行高度为 5m。 在 预定 的 前置 航 线上设置 3 个障碍物,可以以实际的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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