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相似
资源描述:
户用光伏工程合同 贷款模式 -乡村户用光伏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签约日期 1 户用光伏发电工程合同 设计安装单位( EPC总包) (以下称甲方) 业 主 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光伏发电的相关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顺利进行,在互利、 平等和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合 同,双方愿意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的安装现场进行实地勘测,并制定设计 和施工方案及发电容量。 2、甲方负责乙方分布式光伏电站一站式服务(资料申请、安装 施工、并网验收等) ,提醒乙方对其光伏电站的日常注意事项。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银行贷款相关手续和担保事宜。 4、乙方负责提供房屋的产权证明、身份证及电力部门有关户用 光伏发电申请所需的相关资料。 5、乙方负责提供银行贷款相关资料及签字事宜 ; 6、 乙方银行贷款未还清之前, 屋顶光伏电站的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 项目施工及并网发电 甲方收到全部款项后着手开始施工, 施工完成后等待当地电力管 理部门并网验收; 如因天气等原因或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 造成现场 无法施工的,则施工工期顺延。 第三条 项目质量保证 2 甲方所使用的光伏产品符合光伏元器件应符合国际 A类标准、 国家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 (组件和逆变器)等标准,光伏组件使用寿 命不小于 25 年, 且年平均衰减率不高于 0.7; 光伏发电及相关配套产 品的质量, 达到供电管理部门要求。 如光伏组件等设备在保质期内发生 质量问题由甲方全权负责。 第四条 装机容量和价格 1、装机容量根据甲方现场实地勘测情况和乙方需求,确定本 项目光伏电站容量 Wp。 2、本项目光伏电站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由银行贷款支付。乙方在甲方的合 作银行中办理分期贷款业务,申请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 如因乙方列入银行黑 名单等自身原因,导致银行无法予以贷款的,本合同终止。 2、乙方申请贷款期限为 年,每季度支付利息 元且到期 还本 , 具体以银行批复为准。 3、乙方须按照银行所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及时还款,如未及时足额 完成还款,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提供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 明□、资产证明□等银行所要求的相关资料。 5、其他预定事项 3 第六条 质保约定 1、甲方对所使用的光伏组件(规格 )提供 10 年工艺及材料质保, 25 年线性发电质保。 2、甲方对使用的光伏逆变器(规格 )提供 10 年质保。 3、甲方对其它电气部分(包括并网配电箱、交直流电缆、开关 电气等)提供 5 年质保。 4、甲方承诺平均每年发电量保证 255 度 / 块;如发电量不足,则 前五年公司补偿 3 元 / 度。 5、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非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 损坏除外;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如有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 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即项目总投资额的 100; 第八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 乙双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肆份,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据, 其余贰份为相关管理 部门备案使用;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 甲方(盖章)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更多>>

京ICP备10028102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京ICP证120154号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经海三路
天通泰科技金融谷 C座 16层 邮编:10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