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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K 备案号 CPIA 中国 光 伏 行 业 协 会 标准 家庭户用光伏发电系统 第 2-4 部分设计规范 -电 气 安全 设计 Residential photovoltaic power generation system Part 2-4 Design specification – Electrical safety design (征求意见稿) 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 中国 光伏行业协会 发布 CPIA XXXXXXXXX I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标准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系统直流侧电气结构 2 4.1 方阵基本电气结构 . 2 4.2 多直流输入端口功率转换设备的使用 . 2 4.3 系统关键参数 . 5 5. 安全要求 6 5.1 一般规定 . 6 5.2 系统对地关系 . 6 5.3 交直流电路的隔离 . 7 5.4 电击防护 . 7 5.5 绝缘故障保护 . 8 5.6 过电流保护 10 5.7 雷击和过电压防护 12 6. 关键电气设备和器件的选择 . 13 6.1 光伏组件 13 6.2 光伏并网逆变器 14 6.3 直流控制设备 14 6.4 光伏并网箱 14 6.5 电缆 14 6.6 元器件要求 16 6.7 位置及安装要求 18 7. 标志与文件 . 22 7.1 设备标志 22 7.2 标志要求 22 7.3 光伏安装标志 22 7.4 光伏设备的标志 22 7.5 隔离装置的标签 22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标志示例 . 23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防反二极管 . 24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 光伏方阵中电弧故障的探测与切断 . 27 附录 D (资料性附录) DVC限值 . 28 附录 E (资料性附录 ) 拉弧故障电路保护和光伏系统的快速关断 . 29 CPIA XXXXXXXXX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 并归口。 本标准 主要 起草单位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 XXXXXXXXXXXX 本标准 参加起草 单位 XXXXXXXXXXXXXXXXXXX 本标准 起草人 XXXXXXXXXXXXXXXXX CPIA XXXXXXXXX 1 家庭户用光伏 发电 系统 第 2-4 部分设计规范 -电气 安全 设计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户用并网光伏系统的电气安全设计的 评估 内容,包含交直流 电路的隔离、 防电击保护 、 热防护、绝缘 故障保护 、 过流保护 、雷击 和过电压防护 、拉弧 故障电路保护 、系统 快速关断保护 、关键 电气设备和 器件 的选择、关键 器件的位置和安装设计要求 、标志 和文件 的要求等。 本文件范围包含户用并网光伏系统的所有电气部分,即光伏组件、功率转换设备、电线电缆和并网 箱等部分。 本文件适用于 直流侧系统电压不高于 1000V DC,交流侧 以 220V、 380V电压等级接入用户侧电网 或公 共电网 的户用并网光伏系统。 本 文件不包括含蓄电池的户用并网光伏系统 的电气安全保护要求。采用聚光光伏组件,以及与建筑 结合光伏组件的系统电气安全保护要求应根据安装环境具体考虑。 2. 标准 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技术 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技术 标准 。 GB/T 10963.1 电气附件 -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 第 1 部分用于交流的断路器 GB/T 10963.2 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 第 2 部分用于交流和直流的断路器 GB/T 13539.6 低压熔断器 第 6 部分太阳能光伏系统保护用熔断体的补充要求 GB/T 14048.1 低压开关和控制设备 第 1 部分总则 GB/T 14048.2 低压开关和控制设备 第 2 部分断路器 GB/T 14048.3 低压开关和控制设备 第 3 部分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以及熔断器组合电器 GB/T 16895(所有部分),低压电气装置 GB/T 16895.21 低压电气装置 第 4-41 部分安全防护 电击防护 GB/T 18380.12 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 12 部分单根绝缘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 试验 1KW 预混合型火焰试验方法 GB/T 18802.1 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 SPD)第 1 部分性能要求和实验方法 GB/T 18802.12 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 SPD)第 12 部分选择和使用导则 GB/T 21714.2 雷电防护 第 2 部分风险管理 GB/T 21714.3 雷电防护 第 3 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 GB/T 21714.4 雷电防护 第 4 部分建筑物内的电气和电子系统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69-20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NB/T 32004 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技术规范 NB/T 33342-2016 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接口技术规范 JB/T 10181 电缆载流量计算 CNCA/CTS 0012-2013 并网光伏微型逆变器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IEC 61557-2 交流 1000V 和直流 1500V 以下低压配电系统电气安全 防护检测的试验、测量或监控 设备 第 2 部分绝缘电阻 CPIA XXXXXXXXX 2 IEC 61557-8 交流 1000V 和直流 1500V 以下低压配电系统电气安全 防护检测的试验、测量或监控 设备 第 8 部分 IT 系统的绝缘监测设备 IEC 61730-1 光伏组件安全鉴定 -第 1 部分结构要求 IEC 61730-2 光伏组件安全鉴定 -第 2 部分试验要求 IEC 62109-12010 光伏 电力系统用功率转换设备的安全 -第 1 部分一般要求 IEC 62852 2014 光伏系统中直流用连接器安全要求和试验 3. 术语 和定义 术语 和定义详见 家庭 户用光伏系统 第 2-1 部分 一般要求 。 4. 系统直流侧电气结构 方阵基本电气结构 图 1 给出单个光伏组串的 光伏方阵 基本电气结构图。 功 率 转 换 设 备 光 伏 方 阵 光 伏 组 串 光 伏 组 件 光 伏 方 阵 隔 离 开 关 注 2 光 伏 方 阵 过 流 保 护 装 置 - 光 伏 方 阵 电 缆 图 例 非 必 要 器 件 系 统 或 子 系 统 的 界 限 - 注 1 如果要求安装,则旁路二极管一般由制造商作为标配部件集成在光伏组件中。 注 2 光伏方阵的隔离器 /隔离开关要求参见 6.6。 图 1 光伏方阵电气图 -单个光伏组串 多直流输入端口功率转换设备的使用 4.2.1 一般规定 当光伏方阵与具有多直流输入端口的 功率转换设备 相连时,见图 2 和图 3,光伏方阵的不同部分的 CPIA XXXXXXXXX 3 过流保护及电缆的选型应严格依据功率转换设备输入电路反馈的电流限值(例如由功率转换设备流入 光伏方阵的电流)进行选择。 光 伏 部 分 1 光 伏 部 分 3 光 伏 部 分 2 直 流 输 入 1 M P P T 1 M P P T 2 M P P T 3 过 流 保 护 装 置 多 M P P T 输 入 的 P C E 光 伏 方 阵 隔 离 开 关 光 伏 组 件 图 例 非 必 要 器 件 包 围 线 系 统 或 子 系 统 的 界 限 直 流 输 入 2 直 流 输 入 3 图 2 采用多直流输入 MPPT 的功率转换设备的光伏方阵 CPIA XXXXXXXXX 4 光 伏 部 分 1 光 伏 部 分 3 光 伏 部 分 2 过 流 保 护 装 置 多 输 入 共 母 线 的 P C E 光 伏 方 阵 隔 离 开 关 光 伏 组 件 图 例 非 必 要 器 件 包 围 线 系 统 或 子 系 统 的 界 限 图 3 采用内部连接到直流公共母线的多直流输入功率转换设备的光伏方阵 4.2.2 具有多个独立最大功率点跟踪( MPPT)输入端口的功率转换设备 当采用具有多个独立 MPPT 输入端口的功率转换设备 时,与这些输入端口相连的光伏方阵的过电 流保护应考虑所有 可能的反馈电流。 在本文件中,与每个独立 MPPT 的输入端口连接的光伏部分(如图 2)都视为一个独立光伏方阵。 每个光伏方阵应能通过隔离开关与逆变器隔离。多隔离开关应符合 6.6.4 的规定,并按 7.5.2 要求贴警告 标识。 4.2.3 具有多输入并且在功率转换设备内部连接在一起的功率转换设备 当 功率转换设备 的多个输入电路在其内部并联到直流公共母线上时,与每一输入电路相连的光伏部 分(见图 3)在本文件中视为一个子方阵,与之相连的整个光伏部分视为一个完整光伏方阵。每个光 伏 方阵或 子方阵应 能通过隔离开关与逆变器隔离。多隔离开关应符合 6.6.4 的规定,并按 7.5.2 要求贴警告 CPIA XXXXXXXXX 5 标识。 4.2.4 带直流控制设备( DCU)的光伏组串 /组件 图 4为直流功率优化器在光伏方阵中的配置示例。 当 直流控制器与 光伏组件连接时 a 应用于下游电路的额定电流( IDCU-max)等级应视为 DCU的最大输出电流 或 1.25  Isc_MOD两者间 的最大值; b 应用于下游电路的额定电压( UDCU-max)等级应视为 DCU 的最大输出电压与 DCU 的串联连接数的 乘积,或光伏方阵最大电压值(计算不包含 DCU的电压)两者间的最大值 ; c 如果认可的测试实验室可以提供对于 DCU和逆变器或控制单元组合的所有可能的操作和单故 障情况的书面确认此系统(例如 DCU和逆变器或控制单元的组合)将限制总线电压(总线 电压是逆变器输入端的电压)至 UBUS-MAX,则系统应额定为逆变器最大额定输入电压或 UBUS-MAX,以 较大者为准。 注 1 光伏方阵隔离开关要求参见 6.6。 注 2按需配备过电流保护装置 见 5.6。 图 4 直流功率优化器在光伏方阵中的配置示例 系统关键参数 4.3.1 工作环境温度 系统中任意设备的允许正常工作温度范围不应窄于制造商宣称的系统可正常的温度范围。 光伏组件的额定值是在标准测试条件下( STC)得到,根据光伏组件的工作特性,光伏系统设计 应考虑以下要点 a 光伏组件的效率随温度升高而降低; b 光伏系统中的所有设备都应能承受光伏方阵的最高预期工作温度; c 在寒冷条件下,晶体硅电池片电压会升高(见 4.3.2)。 4.3.2 光伏方阵最大电压 光伏方阵最大电压等于最低预期工作温度修正后的 VOC ARRAY。 最低预期工作温度下的电压修正应根据制造商的说明书进行计算。若制造商未提供说明书,则单晶 CPIA XXXXXXXXX 6 和多晶组件的 VOC ARRAY应乘以表 1 的最低预期工作温度下的修正系数。 当最低预期环境温度低于 -40℃,或使用单晶硅、多晶硅以外的技术,则仅按制造商的说明书进行 电压修正。 当光伏组串的构成使用直流控制设备时,应根据 4.2.4确定光伏方阵最大电压。 表 1 单晶硅和多晶硅光伏组件的电压修正因子 最低预期工作温度 ℃ 修正系数 2420 1.02 1915 1.04 1410 1.06 95 1.08 40 1.10 -1-5 1.12 -6-10 1.14 -11-15 1.16 -16-20 1.18 -21-25 1.20 -26-30 1.21 -31-35 1.23 -36-40 1.25 注 在某些地区,暴露在空气中的组件表面温度可能比环境温度最多低 5℃。 户用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在交付用户前应进行竣工验收。系统应满足各分项验收的要求,验收合格后, 方可向所有权方移交。如有安装后不便于验收的项目,应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完成验收,并提供相应的工 程验收报告。各分项的验收应相互衔接,不宜重复验收。 使用本文件验收的户用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应已经调试合格, 并 通过当地供电部门的并网验收。 系统整体和关键设备应 与系统设计文件一致 。 系统验收人员具备相应能力,并有相关资质。 5. 安全要求 一般规定 户用并网光伏发电系统的最大系统电压不得大于 1000VDC。 系统对地关系 光伏方阵对地关系和接地位置均影响光伏系统的安全性。应根据光伏系统所连接的光伏组件和功率 转换设备的制造商要求确定系统的最佳接地方案。 只有光伏方阵通过功率转换设备内部或外部隔离变压器与电网进行基本隔离时,才允许光伏方阵的 一极导体进行功能接地。 在没有基本隔离的系统中,光伏直流侧一极导体允许通过功率转换设备内部的固定连接经由中性导 体进行接地。 CPIA XXXXXXXXX 7 交直流电路的隔离 系统隔离的必要 性可取决于光伏方阵的对地关系, 光伏方阵可以按如下分类 a 非隔离型光伏方阵 ,例如光伏方阵的直流电路通过非隔离型功率转换设备连接至参考接地系统; b 功能接地光伏方阵 , 例如光伏方阵中的主要直流导体连接至功能接地; c 非参考接地光伏方阵,例如光伏方阵的主要直流导体既没有直接接地,也没有通过功率转换设 备接地。 注功能接地系统包括通过保护 /隔离装置连接到系统接地或通过电阻连接到系统接地的光伏方阵。 使用非隔离型功率转换设备的系统并且交流电路已参考接地的,不允许在功率转换设备的光伏侧使 用功能接地 光伏系统的直流电路与主交流电源输出电路的隔离可以是逆变器的一部分,也可以由至少提供简单 隔离的外部变压器提供。如果在外部提供简单的隔离,此类组合视为隔离型逆变器 。 通过隔离变压器或隔离型逆变器实现交直流电路隔离的,应满足 a 如果隔离由变压器提供,那么必须保证没有其他设备和功率转换设备连接到同一线圈,或 b 当系统只应用在封闭的电气区域时,允许其他设备与连接到同一线圈作为功率转换设备的输出, 但应满足 1 功率转换设备适用于连接到同一个线圈;或 2 负载通过额外的变压器提供至少简单隔离。 当超过一个逆变器连接至变压器的同一线圈时,应通过选择合适的系统拓扑限制回路电流 如不接 地方阵或高阻抗功能接地方阵 ,或逆变器中的特殊设计或者其他保护措施,例如带中断功能的剩余 电流监控。 电击防护 5.4.1 一般规定 户用并网光伏发电系统的直流侧应至少提供以下防护手段之一 a 系统直流侧电路带电部分与地之间采用双重或加强绝缘 (见 5.4.2); b 采用安全低电压电路 ( SELV 或 PELV) (见 5.4.3)。 户用并网光伏发电系统的交流侧应提供以下防护手段(见 5.4.4) a 带电部分应采用基本绝缘作为基本的防护;同 时 b 采用保护等电位连接并且在故障的情况下自动切断电源作为故障情况下的防护。 5.4.2 防护措施加强或双重绝缘 户用并网光伏系统的直流侧的防电击保护应满足 GB/T 16895.21 条款 412 的要求,并做如下补充 光伏组件、接线盒、电缆等直流侧设备(直至逆变器直流端口之前)应满足Ⅱ级或等效绝缘 。 5.4.3 防护措施超低电压 户用并网光伏系统的直流侧的防电击保护 应满足 GB/T 16895.21 条款 414 的要求。 限制 SELV 或 PELV 系统的电压,使其不超过电压区段 1 的上限值,即交流 50V 或直流 120V (参见 GB/T18379);和 在 SELV 或 PELV 系统与非 SELV 和 PELV 回路的所有其他回路之间作保护分隔,在 SELV 或 PELV 系统与其他 SELV 或 PELV 系统之间设置基本绝缘;和 在特低电压系统和地之间设置基本绝缘,这一要求仅限于 SELV。 CPIA XXXXXXXXX 8 5.4.4 防护措施自动切断电源 户用并网光伏系统的交流侧的防电击保护 应满足 GB/T 16895.21 条款 411 的要求。 绝缘故障保护 5.5.1 探测和故障报警要求 5.5.1.1 一般规定 表 2 给出了光伏方阵对地绝缘电阻测量、光伏方阵剩余电流监控以及检测到故障时的动作和指示要 求。 表 2 基于不同功率转换设备隔 离类型和光伏方阵功能接地类型的系统要求 系统类型 非隔离型光伏方阵 (光伏方阵非功能接地,方 阵与电网不隔离) 功能接地光伏方阵 (光伏方阵功能接地,方阵与 电网隔离) 非参考接地光伏方阵 (光伏方阵非功能接 地,方阵与电网隔离) 光伏方 阵对地 绝缘电 阻 探测 依据 5.5.1.2 故障动作 关闭功率转换设备并且将功 率转换设备与交流电路或光 伏方阵所有极断开; 或 将光伏方阵故障部分的所有 极从功率转换设备断开(当 可操作时)。 关闭功率转换设备并且将光伏 方阵所有极从接地 1断开; 或 将光伏方阵故障部分的所有极 从接地断开(当可操作时)。 允许与交流电路连接 允许 功率转换设备 工 作 。 故障指示 参考 5.5.1.5 进行故障指示。 如光伏方阵接地绝缘电阻恢复到高于表 3中的限值,允许电路重新连接。 通过电 流监测 的方式 探测光 伏接地 故障 探测 /保护 参考 5.5.1.3。 参考 5.5.1.3进行剩余电流监 测 ; 或 参照使用 5.5.1.4中的设备或关 联设备。 不要求。 故障动作 关闭功率转换设备并且将交 流电路或光伏方阵所有极从 功率转换设备断开 ; 或 将光伏方阵的故障部分的所 有极从功率转换设备断开 (当可操作时)。 将光伏方阵故障部分的所有极 从功率转换设备断开 ; 或 断开功能接地连接。 允许与交流电路连接 。 (允许 功率转换设备工作) 。 故障指示 按 5.5.1.5要求指示故障 。 按 5.5.1.5要求指示故障 。 a 功能接地要求参见 6.7.2。 b 使用非隔离型功率转换设备的系统并且交流电路已参考接地的,不允许在功率转换设备的光伏侧使用 功能接地。 c 1接地的断开可以直接通过操作功能接地路径上的设备实现;当功能接地电路在功率转换设备中时 , 也 可 通过将光伏方阵的所有极或故障极从功率转换设备断开间接实现。 CPIA XXXXXXXXX 9 5.5.1.2 方阵绝缘电阻探测 系统开始运行前,应测量光伏方阵和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并应至少每 24 小时测量一次。 可通过 IEC 61557-2中描述的绝缘测量设备实现,或通过 IEC 61557-8中描述的绝缘监控设备实现。 绝缘电阻监测或测量功能可以在功率转换设备内提供。 探测的最小阈值应满足表 3。 表 3 对地绝缘故障探测的最小绝缘电阻阈值 方阵总功率 kWp R 限制值 kΩ ≤ 20 30 > 20 且≤ 30 20 绝缘电阻的探测阈值的设置宜尽量高于表格中给出的最小值,利于较快的探测出潜在故障。 测量电路应能探测到光伏方阵和地之间绝缘电阻低于上述限值。在探测过程中,允许断开光伏方 阵的功能接地连接。 所需的故障处理取决于使用的系统类型并且参考表 2进行。 在所有绝缘故障情况下,绝缘电阻探测测量可继续,如果光伏方阵的绝缘电阻恢复到高于上述极限 值,则故障指示可停止,并且系统可恢复正常工作。 5.5.1.3 剩余电流监控( RCM)系统的保护 根据 5.5.1.1表 2的要求并且 5.5.1.4中的接地故障中断措施未提供时,每当功率转换设备和参考接地输 出电路相连时,剩余电流监控系统的自动断开装置应闭合。剩余电流监控系统应能检测总的剩余电流有 效值(包括直流和交流分量)。 应根据以下限值提供超限的连续剩余电流侦测。 当连续剩余电流超过以下限值时, RCM系统应能在 0.3s 内断开,且应根据 5.5.1.5要求指示故障 a 对于连续输出功率≤ 30kVA 的功率转换设备 , 最大电流 为 300mA; b 对于连续输出功率 > 30kVA 的功率转换设备 , 最大电流 为 5A 或 10mA/kVA(功率转换设备 的连 续输出功率) 。 如果光伏方阵通过高 阻抗接地,并且单点故障导致的剩余电流低于上述限制要求,或者提供了 满足 5.5.1.4的接地故障中断器,则不需要进行剩余电流监测。 当剩余电流超过限值时,应采取以下中断措施 a 断开所有接地电路的输出; b 断开光伏方阵,或者; c 断开故障部分光伏方阵的所有极与功率转换设备的连接。 当方阵的绝缘电阻值满足 5.5.1.2 的限值, RCM 系统可以尝试重新连接。 注按照逆变器标准要求逆变器应提供剩余电流监控功能 。 5.5.1.4 功能接地光伏方阵接地故障中断措施 根据 5.5.1.1表 2要求且未提供 5.5.1.3的剩余电流监控 ,则功能接地故障方阵应提供接地故障中断 措施 。 如果光伏方阵通过一个足够高的电阻器功能接地,使得由于单个故障导致的通过方阵功能接地路径 的最大电流小于下面表 4中的限制,那么就不需要接地故障中断措施。 当直流侧出现接地故障时,器件应能自动中断功能接地导体中的故障电流,且应满足以下 3个要求 CPIA XXXXXXXXX 10 a 额定电压应能满足光伏方阵最大开路电压; b 分断能力不低于光伏方阵最大短路电流 ISC ARRAY; c 额定电流不超过表 4限值。 表 4 自动接地故障中断装置的额定电流 STC条件下光伏方阵的额定功率 kW 额定电流 In A 0到 25 1 〉 25到 50 2 额定电流“ In”适用于熔断器和断路器,在故障电流通常为 In的 130%至 140%时可确保跳闸,当达 到 135%时, 60分钟内将跳闸;当达到 200%时, 2分钟内将跳闸。在通过电流传感器和自动断开装置如 继电器实现接地故障中断功能时,导致跳闸的设置值可能与表 4中的 In相关值不同,只要故障电流在 135 In时系统能够在 60分钟内跳闸, 200In系统能够在 2分钟内跳闸即可。 5.5.1.5 接地故障报警 应按 5.5.1的要求安装接地故障报警系统。 如果系统故障恢复,只要故障记录由故障日志或之前的故 障指示记录,则故障指示可以自动复位。如果故障记录无法获得 ,报警系统一经触发,直至关闭系统或 修复接地故障后才能解除报警。 警报方式应能确保系统操作人员或业主获得故障提示。 应向业主提供操作规程,并阐明立即调查和纠正故障的必要性。 逆变器应具有本地故障指示,同时也应具有远程指示接地故障的手段。本条款规定同样适用于该功 能由其它功率转换设备实现的系统。 过电流保护 5.6.1 一般规定 应根据 5.6.3 至 5.6.6 及光伏组件制造商的要求提供过电流保护。 5.6.2 组串过电流保护要求 当 超过两个 光伏组串连接到同一路 MPPT时,应为组串提供过流保护。 直流侧的过电流保护装置应是符合 GB/T 13539.6标准的 gPV熔断器 ,或符合 GB 10963的其他设备, 确保不超过电缆电流承载能力,组件最大反向电流额定值和其他设备的最大电流 。 注 IEC61730规定了 2小时的组件安全测试用于验证光伏组件反向电流下的耐热能力,该值为组件“最大过流保护” 值。 当使用带过流保护元件的断路器时,同时应按 6.7.1的要求提供断开方式。 5.6.3 子方阵过电流保护要求 当超过两个光伏子方阵连接到同一功率转换设备时,应为光伏子方阵提供过电流保护。 5.6.4 过电流保护的选型 5.6.4.1 光伏组串过电流保护 若要求提供组串过电流保护 ,则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CPIA XXXXXXXXX 11 a 当每一光伏组串都装有过电流保护装置时(图 2至图 3),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标称额定电流 In 应满足 1.5 ISC_MOD< In< 2.4 ISC_MOD ( 1) 且 In≤ IMOD_MAX_OCPR ( 2) b 当多个并联光伏组串共用一个过电流保护装置时(见图 4) In> 1.5 SG ISC_MOD ( 3) 且 In< IMOD_MAX_OCPR- SG-1 ISC_MOD ( 4) 式 中, SG是在同一过流保护装置下的光伏组串的总数目; In是组过流保护装置的标称额定电流。 当使用断路器作为过电流保护器件时,其隔离方式应满足 6.7.1的要求。 每个独立设计应具体考虑当地环境辐照条件。反复负载、成组的熔断器、以及并联组串间电流不等 都可能导致该系数高于 1.5倍。 应注意 在高辐射地区,若选用较低倍数会引起过流保护装置的频繁动作。 注使用上述公式时,只有当光伏组串中的 光伏组件最大过流保护值( IMOD_MAX_OCPR)大于 4倍的 光伏组件的短路电流 ( Isc)时,成组的光伏组串才可以共用一个过电流保护设备。 注 1 一般当 IMOD_MAX_OCPR> 4倍的 ISC_MOD时,光伏组串才允许共用一个过流保护装置。 注 2 多个光伏组串共用一个过流保护装置 是一种特殊情况,只有当光伏组件的过电流保护额定值远高于其正常工作电 流时,才允许采用这种设计。 注 3 本图仅为示例,为了简化本图,未给出方阵中可能需要的其他开关、隔离和 /或过电流保护装置。 图 4 光伏组串共用一个过电流保护装置的光伏方阵的示例图 5.6.4.2 光伏子方阵过流保护 光伏子方阵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标称额定电流值( In)由以下公式确定 In> 1.25ISC S-ARRAY ( 5) 且 In≤2.4ISC S-ARRAY ( 6) 应注意 在高辐射地区,若选用较低倍数会引起过流保护装置的频繁动作。 CPIA XXXXXXXXX 12 5.6.4.3 光伏方阵过电流保护 对于在故障条件下来自其他电源的电流会反馈入光伏方阵的光伏系统应提供光伏方阵过流保护。 光伏方阵过电流保护装置额定电流( In)应满足 In> 1.25ISC ARRAY ( 7) 且 In≤2.4ISC ARRAY ( 8) 5.6.5 过电流保护位置 条款 5.6 要求的光伏方阵、光伏子方阵和光伏组串过流保护装置应安装在 a 光伏组串过流保护装置应安装在组串 汇流装置处(如有) ,组串电缆与子方阵或方阵电缆连接 处(见图 1和图 4) b 子方阵过流保护装置应安装在方阵汇流装置处(如有),子方阵电缆与方阵电缆连接处(见图 4) c 方阵过流保护装置应安装在方阵电缆与应用电路或功率转换设备的连接处(见图 1至图 3) 过电流保护装置应在易于更换处。 包含功能接地的系统,组串和子方阵电缆的过流保护装置应安装在所有未接地导体中(如所有未 与功能接地直接相连的电路)。 对于没有功能接地的系统(即没有连接到地的任何光伏方阵 直流导 ),并且只有两根有源导体(如 果串联电缆和子方阵电缆之间存在物理隔离),或没有子方阵 ( 无 子 方阵电缆 ) ,即在小型系统中,过电 流保护装置仅需要放置在组串电缆或子 方阵 电缆的一个未接地的带电导体中。对于所有受保护的电缆, 该导体的极性应相同。 注由于单独接地故障检测和警报的要求,以及方阵电路中所有导体的双重绝缘要求,所以浮地系统允许使用单极 过电流保护装置。 雷击和过电压防护 5.7.1 一般规定 在建筑物上安装光伏方阵,几乎不影响建筑物遭受直击雷的可能性。因此,在没有雷电防护系统 ( LPS)时也不需再安装。 当光伏方阵的安装使建筑物的物理特性或突出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时,则建议根据 GB/T 21714.2 评估防雷保护系统的必要性,如需安装,则应依据 GB/T 21714.3 以及 GB 50057 进行安装。 如果建筑物上已安装雷电防护系统( LPS),则应依据 GB/T 21714.3 以及 GB 50057 将光伏系统适 当的整合到 LPS。 当建筑物不要求安装防雷系统或 独立的光伏方阵时,方阵、逆变器及设施的所有部分仍要求进行过 电压保护。 对于组件带金属边框的系统,组件边框和支架 可 连接到建筑物原有接地系统,或者通过引下线和接 地 极接地。 当组件边框作为接闪器时,则 应满足 GB 50169-2016 中的要求。 对于组件无边框 的系统, 光伏系统支架 可 连接到建筑物原有接地系统,或者通过引下线和接地极接 地。 5.7.2 防雷接地连接 接地干线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网连接或与原有建筑屋顶防雷接地网连接。 接地干线(网)连接、接地干线(网)与屋顶建筑防雷接地网的连接应牢固可靠。铝型材连接需刺 破外层氧化膜;当采用焊接连接时,焊接质量符合要求,不应出现错位、平行和扭曲等现象,焊接点应 做好防腐防锈处理。 CPIA XXXXXXXXX 13 带边框的组件、所有支架、电缆的金属外皮、金属保护管线、桥架、电气设备外露壳导电部分应与 接地干线(网)牢固连接,并对连接处做好防腐防锈处理。 接地电阻应 不大于 4Ω 。 接地线不应做其他用途。 5.7.3 过电压保护 5.7.3.1 一般规定 安装于同一光伏组串的正极和负极电缆、主方阵电缆应采用集束安装,以避免系统中产生环路。所 有相关的接地 /联结导体也应集束安装。 超过 50 m 的光伏直流主电缆宜采用以下任一安装方式 a 安装在接地金属导管或线槽中; b 埋在地下(采取适当的机械保护); c 带机械防护的电缆以提供屏障; d 通过电涌保护器( SPD) 进行保护。 应注意通过适当的设计和安装通风口将导管或线槽中积累的水或冷凝液排出。 注为了整体保护直流系统,可在逆变器直流电缆末端和光伏方阵的带电导体之间及带电导体和地之间安装电涌保 护器。电涌保护装置实际安装时应尽可能靠近被保护设备。 应根据 GB/T 21714 系列标准以及执行的有效保护措施来评估电涌保护器的必要性。 GB/T 21714.4 提供了在雷电环境中电气和电子系统的保护方法。 5.7.3.2 电涌保护器 SPDs 5.7.3.2.1 一般规定 一般并网逆变器中会安装 SPD,但也可根据需要安装分散的 SPD。这种情况下需要确定两个 SPD的 匹配性。 SPD 应尽可能靠近被保护的设备进行安装。 此处列举的措施仅作为指导,特 别在雷电频繁地区更需要进行全面评估。 5.7.3.2.2 直流侧电涌保护器 为了保护直流侧, 直流侧电涌保护器应满足 GB/T 18802.31或等同标准的 要求,并明确其额定用于 PV系统的直流侧。当直流侧 SPD安装在并网逆变器内部时,则应满足 NB/T32004中 的防雷要求。 5.7.3.2.3 交流侧电涌保护器 为了保护交流侧,交流侧电涌保护器应根据 GB/T 18802.12进行选择,并满足 GB/T 18802.1或同类 标准的要求。 6. 关键电气设备和器件的选择 光伏组件 户用并网光伏发电系统用晶体硅和薄膜光伏组件 、双玻、双面、 与建筑结合等新型光伏组件 应满足 对应国标或 行业内主流认证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 高于直流 50V 的系统应包含旁路二极管。某些薄膜组件不要求安装旁路二极管。 应遵循组件制造 商的说明,以确保在需要时使用旁路二极管。 制造商声称的光伏组件的最大系统电压应大于等于 4.3.2 给出的光伏方阵最大电压。 CPIA XXXXXXXXX 14 系统电压超过 DVC-A 时应选用 IEC 61730-1 中规定 的 II 类组件。 光伏并网逆变器 户用并网光伏发电系统用逆变器(不含微型逆变器)应满足 NB/T 32004-2013适用部分的要求,并 满足 GB/T 33342-2016条款中并网技术要求。 户用 并网光伏发电系统用微型逆变器应满足 CNCA/CTS 0012-2013的要求。 并网逆变器适用的环境温度、相对湿度、海拔、防护等级等应满足系统适用的环境范围。 直流控制设备 对于包含有组串级或组件级 直流控制设备 的户用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其直流控制设备应至少满足 IEC 62109-1 的要求。 且输入 满足额定电压应大于等于输入电路的最大开路电压。 IEC 62109-1 中定义的 ISC PV至少达到 1.25 倍的输入电路在 STC 条件下的短路电流,除非外加的过 流保护装置可满足被保护的功率转换设备的 ISC PV要求。 光伏并网箱 户用光伏并网箱 整体 应 满足 GB 7251.12-2013 的 相关要求,同时应满足 GB/T33342-2016 条款 6 并 网接口设备要求。 如当地供电部门已对光伏并网箱进行要求的,则以供电部门的要求为准。 光伏并网箱 中应包含以下基本元器件,并满足条款要求 a 交流侧防雷器应满足 GB/T 18802.1 或等同标准,防雷等级应符合 GB50057; b 交流侧隔离开关应具有明显断开点,满足 GB/T 14048.3 或等同标准; c 交流侧断路器应具备带载分断、过载保护功能,满足 GB 10963.1 或等同标准; d 交流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为高灵敏度、快速动作型。动作电流不超过 30mA,且剩 余电 流动作保护装置应正确地与电网的接地型式相配合。当用户 侧 已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并 满足本条款要求时 ,则 并网箱中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要求可豁免。 并网箱中宜安装自复式过欠压保护器,该设备的选择应满足各地电网公司的具体要求。 电缆 6.5.1 尺寸 6.5.1.1 一般规定 光伏组串、光伏子方阵及光伏方阵电缆的尺寸应根据 a 所用的过电流保护额定值; b 电路最小额定电流(见表 5); c 电压降及预期故障电流来确定; 采用以上因素所确定的最大线径。 应根据 5.6 确定过电流保护,且电缆应能承受经最近过电流保护装置流入的最坏情况电流(来自远 处方阵部分)和与之相邻的并联组串产生的最坏情况电流的叠加值。 6.5.1.2 载流量 光伏方阵线路的最小电缆尺寸应大于表 5 的电路最小额定电流,电缆自身载流量应根据 JB/T 10181 系列标准计算,安装地点和安装方式造成的电缆的降额因数应符合 GB/T 16895 系列标准。电缆的选择 和敷设应满足 GB 50217 的要求。 在确定电缆额定值时应考光伏组件的实际短路电流值与标称值之间的差异。 CPIA XXXXXXXXX 15 表 5 电路最小额定电流 相关电路 保护 最小电流 电缆横截面积和 /或其他电路额定值选择的依据 a b 光伏组串 无光伏组串过电流保护 对于方阵只包含单一组串时 1.25 I SC_MOD 其他情况 In 1.25ISC _MOD( SPO– 1 其中 In 最近的下游过电流保护装置的额定电流 S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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