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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160K83备 案 号 CPIA中 国 光 伏 行 业 协 会 标 准T/CPIA 00XX 2019户 用 光 伏 并 网 发 电 系 统 第 2-3部 分 设 计 规 范 -结 构 设 计 Residential gird-connected photovoltaic PV system Part 2-3Design specifications-structure( 报 批 稿 )( 本 稿 完 成 日 期 2018-12-27) 2019 -XX- XX发 布 2019- XX-XX实 施中 国 光 伏 行 业 协 会 发 布 T/CPIA XXX201X I 前 言本 标 准 根 据 GB/T1.1-200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和 GB/T1.2-2002 标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2部 分 标 准 中 规 范 性 技 术 要 素 内 容 的 确 定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 。 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这 些 专 利 的 责 任 。本 标 准 由 中 国 光 伏 行 业 协 会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T/CPIA XXX201X 1 户 用 光 伏 并 网 发 电 系 统 第 2-3 部 分 设 计 规 范 -结 构 设 计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户 用 光 伏 并 网 发 电 系 统 设 计 规 范 之 结 构 设 计 要 求 、 支 架 设 计 、 基 础 设 计 等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以 220V或 380V电 压 等 级 接 入 用 户 侧 电 网 或 公 共 电 网 的 户 用 并 网 光 伏 系 统 , 220V电 压 等级 单 点 接 入 容 量 不 宜 超 过 8kW,380V电 压 等 级 单 点 接 入 容 量 不 宜 超 过 400kW。本 标 准 不 适 用 于 带 储 能 光 伏 系 统 、 聚 光 光 伏 系 统 、 BIPV光 伏 系 统 和 双 面 组 件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GB/T 818 十 字 槽 盘 头 螺 钉GB/T 2297 太 阳 光 伏 能 源 系 统 术 语GB/T 3098.1 紧 固 件 机 械 性 能 螺 栓 、 螺 钉 和 螺 柱GB/T 3098.2 紧 固 件 机 械 性 能 螺 母 粗 牙 螺 纹GB/T 3098.4 紧 固 件 机 械 性 能 螺 母 细 牙 螺 纹GB/T 3098.5 紧 固 件 机 械 性 能 螺 栓 自 攻 螺 钉GB/T 3098.6 紧 固 件 机 械 性 能 不 锈 钢 螺 栓 、 螺 钉 和 螺 柱GB/T 3098.15 紧 固 件 机 械 性 能 不 锈 钢 螺 母GB/T 5237 铝 合 金 建 筑 型 材GB/T 5277 紧 固 件 螺 栓 和 螺 钉GB/T 13912 金 属 覆 盖 层 钢 铁 制 件 热 浸 镀 锌 层 技 术 要 求 及 试 验 方 法GB/T 14683 硅 酮 建 筑 密 封 胶GB 16776 建 筑 用 硅 酮 结 构 密 封 胶 GB 50009 建 筑 结 构 荷 载 规 范GB 50010 混 凝 土 结 构 设 计 规 范GB 50017 钢 结 构 设 计 规 范GB 50046 工 业 建 筑 防 腐 蚀 设 计 规 范GB 50429 铝 合 金 结 构 设 计 规 范GB 50797 光 伏 发 电 站 设 计 规 范GB 51101-2016 太 阳 能 支 架 基 础 技 术 规 范JGJ 102 玻 璃 幕 墙 工 程 技 术 规 范JGJ 145 混 凝 土 结 构 后 锚 固 技 术 规 程CECS 410 不 锈 钢 结 构 技 术 规 程3 术 语 、 定 义 和 符 号3.1 术 语 和 定 义 GB/T 2297、 GB 50009、 GB 50017和 GB 51101界 定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T/CPIA XXX201X 2 3.1.1全 支 撑 支 架 all extension supporting frame structure或 称 拉 拽 方 案 支 架 。 指 光 伏 系 统 的 主 龙 骨 通 过 型 钢 或 钢 索 等 材 料 固 定 在 建 筑 的 四 周 墙 体 上 , 而 不 与屋 面 直 接 连 接 的 支 架 形 式 。 主 要 适 用 于 屋 面 承 载 力 较 差 、 防 水 要 求 高 的 斜 屋 面 建 筑 。3.2 符 号C 结 构 构 件 达 到 正 常 使 用 要 求 所 规 定 的 变 形 限 值 ;C25 立 方 体 抗 压 强 度 标 准 值 为 25N/mm 2的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 结 构 构 件 承 载 力 的 设 计 值 ; 荷 载 效 应 组 合 的 设 计 值 ; 雪 荷 载 标 准 值 ; 基 本 雪 压 ; 永 久 荷 载 效 应 标 准 值 ; 雪 荷 载 效 应 标 准 值 ; 风 荷 载 效 应 标 准 值 ; 屋 面 积 雪 分 布 系 数 ;s 风 荷 载 体 型 系 数 ;z 风 压 高 度 变 化 系 数 ;kw 风 荷 载 标 准 值 ;0w 基 本 风 压 ;gz 阵 风 系 数 ; 永 久 荷 载 分 项 系 数 ; 重 要 性 系 数 ; 雪 荷 载 的 分 项 系 数 ; 风 荷 载 的 分 项 系 数 ; 雪 荷 载 的 组 合 值 系 数 ; 风 荷 载 的 组 合 值 系 数 。4 材 料 要 求4.1 应 结 合 工 程 实 际 选 用 合 适 的 光 伏 支 架 材 料 、 光 伏 支 架 设 计 结 构 方 案 和 构 造 措 施 , 保 证 支 架 结 构 在 运 输 、 安 装 和 使 用 过 程 中 满 足 强 度 、 稳 定 性 、 刚 度 及 防 腐 要 求 。4.2 光 伏 支 架 材 料 及 夹 具 等 配 件 宜 采 用 钢 材 、 铝 合 金 、 不 锈 钢 等 材 料 , 材 质 的 选 用 和 支 架 设 计 应 符 合 现行 标 准 GB 50017、 GB 50429、 CECS 410等 规 定 。4.3 有 防 水 功 能 要 求 的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 其 密 封 材 料 宜 采 用 中 性 硅 酮 耐 候 密 封 胶 , 且 应 符 合 现 行 标 准 GB/T14683的 规 定 。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中 使 用 的 结 构 胶 宜 选 用 中 性 硅 酮 结 构 密 封 胶 , 其 性 能 应 符 合 现 行 标 准 GB16776的 规 定 。4.4 与 光 伏 支 架 配 套 使 用 的 紧 固 件 及 附 件 应 符 合 现 行 标 准 GB/T 5277、 GB/T 818、 GB/T 3098.1、 GB/T3098.2、 GB/T 3098.4、 GB/T 3098.5、 GB/T 3098.6、 GB/T 3098.15的 规 定 。4.5 现 浇 混 凝 土 基 础 中 采 用 的 预 置 埋 件 及 锚 筋 应 符 合 现 行 标 准 GB 50010的 规 定 。 后 加 锚 栓 连 接 时 锚 栓 应有 出 厂 合 格 证 且 符 合 现 行 标 准 JGJ 145的 规 定 。 T/CPIA XXX201X 3 5 设 计 要 求5.1设 计 原 则5.1.1 结 构 设 计 采 用 以 概 率 理 论 为 基 础 的 极 限 状 态 设 计 方 法 , 用 分 项 系 数 的 设 计 表 达 式 进 行 计 算 。5.1.2 承 重 结 构 按 承 载 力 极 限 状 态 和 正 常 使 用 极 限 状 态 进 行 设 计 。5.2 荷 载 和 荷 载 效 应 计 算5.2.1 支 架 应 按 承 载 能 力 极 限 状 态 计 算 结 构 和 构 件 的 强 度 、 稳 定 性 以 及 连 接 强 度 , 按 正 常 使 用 极 限 状 态计 算 结 构 和 构 件 的 变 形 。5.2.2 按 承 载 能 力 极 限 状 态 设 计 结 构 构 件 时 , 应 采 用 荷 载 效 应 的 基 本 组 合 或 偶 然 组 合 ; 荷 载 效 应 组 合 的设 计 值 应 按 式 ( 1) 验 算 ( 1) 式 ( 1) 中 重 要 性 系 数 。 光 伏 结 构 的 设 计 使 用 年 限 宜 为 25年 , 安 全 等 级 为 三 级 , 重 要 性 系 数 不 小 于 0.95; 荷 载 效 应 组 合 的 设 计 值 ; 结 构 构 件 承 载 力 的 设 计 值 。5.2.3 按 正 常 使 用 极 限 状 态 设 计 结 构 构 件 时 , 应 采 用 荷 载 效 应 的 标 准 组 合 ; 荷 载 效 应 组 合 的 设 计 值 应 按式 ( 2) 验 算 ( 2)式 ( 2) 中 荷 载 效 应 组 合 的 设 计 值 ;C 结 构 构 件 达 到 正 常 使 用 要 求 所 规 定 的 变 形 限 值 。5.2.4 光 伏 结 构 的 荷 载 和 荷 载 效 应 计 算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5.2.4.1 基 本 风 压 、 基 本 雪 压 应 按 现 行 标 准 GB 50009 中 100 年 及 10年 一 遇 的 荷 载 取 值 , 计 算 得 出 重现 期 不 低 于 25 年 的 相 应 值 进 行 取 值 。5.2.4.2 地 面 和 平 屋 顶 楼 面 支 架 风 荷 载 的 体 型 系 数 应 取 1.3。 光 伏 组 件 紧 贴 建 筑 物 立 面 安 装 、 紧 贴 斜 屋顶 安 装 时 ( 组 件 表 面 与 瓦 面 距 离 ≤ 20cm) , 光 伏 组 件 不 宜 伸 出 建 筑 物 立 面 或 者 屋 面 。 安 装 的 支 架 风 荷 载的 确 定 应 按 现 行 标 准 GB 50009 的 要 求 进 行 取 值 。 复 杂 风 荷 载 体 型 系 数 宜 进 行 风 洞 试 验 后 来 确 定 。5.2.4.3 荷 载 效 应 组 合 的 设 计 值 应 按 式 ( 3) 计 算 ( 3)式 ( 3) 中 荷 载 效 应 组 合 的 设 计 值 ; 永 久 荷 载 分 项 系 数 ; 取 1.2, 永 久 荷 载 效 应 对 结 构 承 载 力 有 利 时 , 应 取 1.0; 永 久 荷 载 效 应 标 准 值 ; 风 荷 载 效 应 标 准 值 ; 雪 荷 载 效 应 标 准 值 ; T/CPIA XXX201X 4 、 风 荷 载 、 雪 荷 载 的 分 项 系 数 , 取 1.4;、 风 荷 载 、 雪 荷 载 的 组 合 值 系 数 。5.2.4.4 位 移 计 算 采 用 的 各 荷 载 分 项 系 数 均 应 取 1.0, 承 载 力 计 算 时 , 荷 载 组 合 值 系 数 应 符 合 表 1 的 规定 。 表 1 荷 载 组 合 值 系 数 表荷 载 组 合 载 荷 系 数风 载 荷 , Ψ w 雪 载 荷 , Ψ s永 久 荷 载 、 风 荷 载 1.0 永 久 荷 载 、 雪 荷 载 1.05.2.4.5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的 风 荷 载 应 按 式 ( 4) 计 算 0ww zsgzk   ( 4)式 ( 4) 中 kw 风 荷 载 标 准 值 , kN/m2;gz 阵 风 系 数 ;z 风 压 高 度 变 化 系 数 ;s 风 荷 载 体 型 系 数 ;0w 基 本 风 压 , kN/m 2。5.2.4.6 阵 风 系 数 , 按 现 行 标 准 GB 50009的 规 定 选 用 ; 风 压 高 度 变 化 系 数 , 按 现 行 标 准 GB50009的 规 定 选 用 ; 风 荷 载 体 型 系 数 , 按 现 行 标 准 GB50009 的 规 定 选 用 ; 基 本 风 压 0w , 按 现 行 标 准 GB50009规 定 的 不 低 于 25 年 重 现 期 的 规 定 值 选 用 。5.2.4.7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的 雪 荷 载 应 按 式 ( 5) 计 算 。 ( 5)式 ( 5) 中 雪 荷 载 标 准 值 , kN/m 2; 屋 面 积 雪 分 布 系 数 ; 基 本 雪 压 ( kN/m 2) , 按 现 行 标 准 GB 50009 规 定 的 25 年 重 现 期 的 规 定 值 采 用 。5.2.4.8 屋 面 积 雪 分 布 系 数 , 按 现 行 标 准 GB 50009 规 定 值 选 用 ; 基 本 雪 压 , 按 现 行 标 准 GB 50009规 定 的 不 低 于 25 年 重 现 期 的 规 定 值 选 用 。 山 区 雪 荷 载 应 通 过 实 际 调 查 后 确 定 , 当 无 实 测 资 料 时 , 可 按当 地 邻 近 空 旷 平 坦 地 面 的 雪 荷 载 值 乘 以 系 数 1.2 采 用 。5.2.4.9 结 构 设 计 时 , 应 对 施 工 检 修 荷 载 进 行 验 算 , 基 本 原 则 如 下 述 a 进 行 结 构 构 件 承 载 力 验 算 时 , 荷 载 组 合 应 取 永 久 荷 载 ;b 施 工 检 修 荷 载 , 永 久 荷 载 的 分 项 系 数 取 1.2, 施 工 或 检 修 荷 载 的 分 项 系 数 取 1.4;c 进 行 结 构 构 件 位 移 验 算 时 , 荷 载 组 合 应 取 永 久 荷 载 和 施 工 检 修 荷 载 , 分 项 系 数 均 应 取 1.0。 5.3 设 计 指 标 及 允 许 值 T/CPIA XXX201X 5 5.3.1 光 伏 支 架 结 构 材 料 的 物 理 性 能 指 标 及 强 度 设 计 值 、 焊 缝 的 强 度 设 计 值 、 螺 栓 连 接 的 强 度 设 计 值 应根 据 现 行 标 准 GB 50017、 GB 50429、 CECS 410 的 规 定 选 用 。5.3.2 结 构 或 构 件 变 形 的 设 计 应 满 足 现 行 标 准 CB 50797 的 规 定 。5.3.2.1 风 荷 载 取 标 准 值 下 支 架 的 柱 顶 位 移 不 应 大 于 柱 高 的 1/60。5.3.2.2 受 弯 构 件 的 挠 度 容 许 值 不 应 超 过 表 2 的 规 定 表 2 受 弯 构 件 的 挠 度 容 许 值受 弯 构 件 挠 度 容 许 值主 梁 L/250 次 梁 无 边 框 光 伏 组 件 L/250其 他 L/200注 L为 受 弯 钩 件 的 跨 度 。 对 悬 臂 梁 , L为 悬 伸 长 度 的 2倍 。5.3.2.3 受 压 和 受 拉 构 件 的 长 细 比 限 值 应 符 合 表 3的 规 定 表 3 受 压 和 受 拉 构 件 的 长 细 比 限 值构 件 类 别 容 许 长 细 比受 压 构 件 主 要 承 重 构 件 180其 他 构 件 、 支 撑 等 220 受 拉 构 件 主 要 构 件 350柱 间 支 撑 300其 他 支 撑 400注 对 承 受 静 荷 载 的 结 构 , 可 仅 计 算 受 拉 构 件 在 坚 向 平 面 内 的 长 细 比 。6 支 架 结 构 设 计6.1 设 计 原 则6.1.1 在 建 筑 屋 面 安 装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 应 根 据 支 架 形 式 判 别 新 增 荷 载 对 原 建 筑 的 安 全 性 , 必 要 时 可 对 原结 构 承 载 力 进 行 复 核 计 算 , 确 保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不 影 响 原 建 筑 的 正 常 使 用 。 在 金 属 屋 面 或 瓦 屋 面 等 斜 屋 面上 安 装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时 , 宜 优 先 选 用 沿 屋 面 坡 度 平 行 安 装 的 结 构 形 式 , 避 免 屋 面 风 荷 载 体 形 系 数 的 改 变带 来 对 原 结 构 的 影 响 。 建 设 于 地 面 的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 设 计 时 应 考 虑 地 质 条 件 , 选 择 受 力 最 合 理 、 施 工 难 度 低 的 支 架 及 基 础 方 案 。6.1.2 设 计 结 构 构 件 时 , 受 拉 强 度 应 按 净 截 面 计 算 , 受 压 强 度 应 按 有 效 净 截 面 计 算 , 稳 定 性 应 按 有 效 截面 计 算 , 变 形 和 各 种 稳 定 系 数 均 可 按 毛 截 面 计 算 。6.1.3 光 伏 支 架 的 构 件 应 分 别 进 行 强 度 计 算 、 整 体 及 局 部 稳 定 计 算 , 对 于 立 柱 还 应 验 算 柱 顶 位 移 , 对 于梁 和 檩 条 还 应 验 算 挠 度 值 。6.1.4 计 算 结 构 或 构 件 的 强 度 、 稳 定 性 以 及 连 接 的 强 度 时 , 荷 载 的 组 合 形 式 , 各 项 荷 载 的 分 项 系 数 、 组合 值 系 数 均 应 满 足 现 行 标 准 GB 50009 要 求 。 T/CPIA XXX201X 6 6.1.5 在 结 构 设 计 文 件 中 应 注 明 设 计 使 用 年 限 、 材 料 牌 号 、 焊 缝 形 式 、 焊 缝 等 级 及 对 施 工 的 要 求 。6.2构 造 要 求6.2.1 光 伏 支 架 可 由 多 个 梁 、 柱 、 檩 条 单 元 构 件 组 成 。 单 元 构 件 之 间 宜 通 过 连 接 件 采 用 螺 栓 连 接 , 连 接件 节 点 板 最 小 厚 度 应 满 足 现 行 标 准 GB 50017 要 求 。 各 单 元 构 件 的 中 心 线 宜 交 汇 重 合 。6.2.2 镀 锌 钢 支 架 用 于 主 梁 和 柱 的 板 厚 不 宜 小 于 2.5mm, 当 有 可 靠 依 据 时 板 厚 可 取 2mm, 用 于 次 梁 的 板厚 不 宜 小 于 1.5mm, 如 采 用 高 强 钢 设 计 的 支 架 板 材 厚 度 不 宜 小 于 1mm。6.2.3 檩 条 应 尽 量 选 择 通 长 不 断 开 形 式 , 如 必 须 断 开 , 嵌 套 搭 接 部 分 宜 采 用 螺 栓 连 接 , 断 开 部 位 的 弯 矩宜 小 于 该 跨 最 大 弯 矩 的 25。6.2.4 光 伏 支 架 的 立 柱 柱 脚 在 主 刚 架 平 面 内 宜 设 计 为 刚 接 , 在 平 面 外 可 设 计 为 铰 接 , 同 时 主 刚 架 间 宜 用交 叉 张 紧 的 圆 钢 、 钢 索 或 型 钢 作 为 柱 间 支 撑 以 保 证 平 面 外 刚 度 。6.2.5 型 钢 、 圆 钢 或 钢 索 作 为 交 叉 支 撑 时 应 按 拉 杆 设 计 , 支 撑 中 的 刚 性 系 杆 应 按 压 杆 设 计 , 当 圆 钢 支 撑 直 接 与 梁 柱 的 腹 板 连 接 时 应 设 置 垫 块 或 垫 板 。6.2.6 光 伏 支 架 的 最 小 倾 角 不 宜 小 于 3° , 组 件 离 地 或 屋 面 最 低 高 度 应 满 足 现 行 标 准 GB 50797要 求 。6.2.7 安 装 金 属 屋 面 的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 逆 变 器 宜 安 装 在 山 墙 、 立 柱 等 竖 向 构 件 上 , 如 安 装 在 屋 面 上 的 ,宜 分 散 布 置 , 并 进 行 局 部 的 屋 面 承 重 校 核 。6.2.8 安 装 在 坡 屋 面 上 的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 采 用 全 支 撑 形 式 支 架 的 , 应 保 证 支 架 与 建 筑 物 的 梁 、 柱 构 件 有足 够 数 量 的 锚 固 节 点 , 具 体 数 量 应 进 行 计 算 确 定 , 北 坡 的 拉 杆 可 选 用 钢 索 或 型 钢 。6.2.9 安 装 在 地 面 上 的 支 架 , 柱 脚 底 面 在 地 面 以 下 的 部 分 应 采 用 混 凝 土 包 裹 ( 保 护 层 不 应 小 于 50mm) ,并 应 使 包 裹 的 混 凝 土 高 出 地 面 不 小 于 150mm。 当 柱 脚 底 面 在 地 面 以 上 时 , 柱 脚 底 面 应 高 出 地 面 不 小 于100mm。 建 设 场 地 的 地 面 及 地 面 以 下 按 现 行 标 准 GB50046 确 定 的 腐 蚀 性 等 级 为 强 腐 蚀 、 中 腐 蚀 时 , 则 立柱 柱 脚 不 应 埋 入 地 面 以 下 , 柱 脚 底 面 宜 高 出 地 面 300mm, 弱 腐 蚀 时 可 放 宽 至 200mm。6.2.10 光 伏 支 架 选 用 直 卷 边 槽 形 或 卷 边 Z 型 的 冷 弯 薄 壁 型 钢 时 , 卷 边 的 宽 厚 比 不 宜 大 于 13, 卷 边 宽 度 与 翼 缘 宽 度 之 比 不 宜 小 于 0.25, 不 宜 大 于 0.326; 受 压 构 件 选 用 直 卷 边 槽 形 或 卷 边 Z 型 的 冷 弯 薄 壁 型钢 时 , 构 件 中 受 压 板 件 的 最 大 宽 厚 比 尚 应 符 合 表 4 的 规 定 。表4 冷弯薄壁型钢受压板件宽厚比限值钢 材 牌 号板 件 类 别 Q235钢 Q345钢非 加 劲 板 件 45 35部 分 加 劲 板 件 60 50加 劲 板 件 250 2006.3 连 接 结 构 设 计 6.3.1 节 点 的 设 计 应 传 力 简 捷 , 构 造 合 理 , 便 于 加 工 、 安 装 及 调 整 ; 采 用 焊 接 时 应 避 免 应 力 集 中 。6.3.2 光 伏 组 件 与 支 撑 结 构 之 间 可 选 用 螺 栓 直 接 连 接 或 压 码 连 接 ; 檩 条 、 斜 梁 、 立 柱 间 的 连 接 可 选 用 螺栓 连 接 或 焊 接 连 接 。 连 接 系 统 的 设 计 应 遵 照 现 行 标 准 GB 50017 和 GB 50429 的 规 定 进 行 。6.3.3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中 的 螺 栓 宜 采 用 不 锈 钢 或 者 热 浸 镀 锌 钢 材 质 , 设 计 使 用 时 应 根 据 支 架 材 料 类 型 区 分选 用 合 适 的 螺 栓 材 质 。 螺 栓 强 度 等 级 可 选 择 4.4 级 、 4.8 级 、 5.6 级 、 8.8 级 , 或 者 A2-50/60/70、 T/CPIA XXX201X 7 A4-60/70/80等 。6.3.4 在 钢 结 构 金 属 屋 面 和 瓦 屋 面 上 安 装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结 构 所 承 受 的 外 力 应 通 过 连 接 件传 递 至 下 部 结 构 , 连 接 件 应 分 别 进 行 材 料 本 身 、 材 料 与 屋 面 板 连 接 的 抗 拉 、 抗 剪 、 抗 压 强 度 的 验 算 , 必要 时 可 按 试 验 确 定 。6.3.5 硅 酮 结 构 密 封 胶 的 粘 结 宽 度 、 粘 结 厚 度 及 力 学 性 能 应 符 合 现 行 标 准 JGJ 102 的 规 定 。6.4 防 腐 设 计6.4.1 碳 素 钢 和 低 合 金 高 强 度 结 构 钢 作 为 支 撑 结 构 时 , 宜 采 用 热 浸 镀 锌 防 腐 处 理 , 锌 膜 厚 度 应 符 合 现 行标 准 GB/T 13912 的 相 关 规 定 ; 如 采 用 氟 碳 喷 涂 或 聚 氨 酯 喷 涂 的 表 面 处 理 办 法 时 , 涂 膜 厚 度 应 满 足 现 行标 准 JGJ 102 中 的 相 关 规 定 ; 如 采 用 防 锈 漆 或 其 它 防 腐 涂 料 时 应 遵 照 相 应 的 技 术 规 定 。 腐 蚀 严 重 地 区的 支 架 , 必 要 时 可 在 上 述 规 定 的 基 础 上 适 当 增 加 防 腐 蚀 涂 层 厚 度 。 铝 合 金 型 材 采 用 阳 极 氧 化 、 电 泳 涂 漆 、粉 末 喷 涂 、 氟 碳 漆 喷 涂 进 行 表 面 处 理 时 , 涂 膜 厚 度 应 满 足 现 行 标 准 GB 5237的 规 定 。 6.4.2 除 奥 氏 体 型 不 锈 钢 外 , 光 伏 阵 列 中 不 同 金 属 材 料 的 接 触 部 位 应 设 置 绝 缘 垫 片 或 采 取 其 他 防 腐 蚀 措施 。 受 盐 雾 影 响 的 安 装 区 域 和 场 所 , 应 选 择 符 合 使 用 环 境 的 材 料 及 部 件 作 为 支 撑 结 构 或 采 用 同 一 金 属 材料 的 支 撑 结 构 , 并 采 取 相 应 的 防 护 措 施 。7 基 础 设 计7.1 一 般 规 定7.1.1 在 建 筑 上 增 设 或 改 造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 应 进 行 建 筑 物 结 构 安 全 复 核 , 并 应 满 足 建 筑 结 构 安 全 性 要 求 。7.1.2 支 架 基 础 设 计 应 进 行 抗 滑 移 、 抗 倾 覆 、 抗 拔 等 稳 定 性 验 算 。7.1.3 支 架 立 柱 与 混 凝 土 基 础 宜 通 过 预 埋 件 连 接 , 预 埋 件 的 位 置 应 定 位 准 确 ; 当 采 用 其 他 可 靠 的 连 接 措施 时 , 应 通 过 试 验 确 定 其 承 载 力 。7.1.4 支 架 基 础 可 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独 立 基 础 和 条 形 基 础 。 基 础 内 应 设 置 钢 筋 、 基 础 宜 与 建 筑 物 主 体 结 构 锚 固 , 且 应 对 原 建 筑 屋 面 防 水 进 行 修 复 处 理 。 当 不 能 与 主 体 结 构 锚 固 时 , 应 采 取 提 高 支 架 基 础 与 主 体 结构 间 附 着 力 的 措 施 。7.1.5 连 接 件 与 基 础 的 锚 固 承 载 力 设 计 值 应 大 于 连 接 件 本 身 的 承 载 力 设 计 值 。7.1.6 地 面 户 用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基 础 设 计 应 考 虑 地 质 条 件 , 并 参 照 现 行 标 准 GB 51101 的 相 关 要 求 进 行 设计 。7.2 建 筑 结 构 屋 面 承 受 荷 载 能 力 校 核在 建 筑 结 构 计 算 中 , 新 增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所 产 生 的 自 重 应 计 入 原 建 筑 屋 面 的 恒 荷 载 中 , 并 应 考 虑 由 于新 增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所 引 起 的 屋 面 永 久 荷 载 、 可 变 荷 载 变 化 的 影 响 , 对 结 构 进 行 整 体 的 结 构 计 算 复 核 。7.3 平 屋 面 支 架 基 础 设 计7.3.1 支 架 基 础 的 抗 倾 覆 设 计 应 按 GB 51101-2016 第 5.3.16 条 进 行 计 算 。 7.3.2 支 架 基 础 的 抗 滑 移 设 计 应 按 GB 51101-2016第 5.3.15 条 进 行 计 算 ; 摩 擦 系 数 μ 应 根 据 屋 面 表 层与 基 础 直 接 接 触 的 材 料 材 质 及 其 表 面 的 粗 糙 程 度 确 定 , 必 要 时 应 通 过 试 验 确 定 。7.3.3 支 架 基 础 的 抗 拔 设 计 应 按 GB 51101-2016第 5.3.17 条 进 行 计 算 。7.3.4 支 架 基 础 配 筋 应 满 足 GB 51101-2016第 5.4.13 的 要 求 。 T/CPIA XXX201X 8 7.4 斜 屋 面 连 接 件 设 计7.4.1 斜 瓦 木 屋 面 宜 采 用 抱 箍 、 弯 钩 进 行 连 接 , 设 计 时 应 考 虑 木 板 的 厚 度 、 木 圆 梁 的 尺 寸 、 位 置 及 墙 体的 承 载 能 力 。7.4.2 斜 瓦 现 浇 混 凝 土 屋 面 宜 采 用 弯 钩 进 行 连 接 , 设 计 时 应 考 虑 现 浇 混 凝 土 楼 面 的 厚 度 、 下 部 梁 的 尺 寸 、位 置 及 墙 体 的 承 载 能 力 。7.4.3 斜 瓦 预 制 混 凝 土 屋 面 不 宜 在 屋 面 用 膨 胀 螺 栓 或 化 学 螺 栓 等 直 接 锚 接 , 宜 采 用 全 支 撑 支 架 结 构 或 钢夹 板 螺 栓 连 接 。7.4.4 木 螺 钉 、 抱 箍 、 膨 胀 螺 栓 等 规 格 及 数 量 应 根 据 实 际 荷 载 值 计 算 确 定 , 必 要 时 进 行 试 验 确 定 。7.4.5 采 用 钢 材 制 作 抱 箍 、 弯 钩 时 , 其 设 计 还 应 符 合 现 行 标 准 GB 50017 的 规 定 , 采 用 铝 材 制 作 抱 箍 、弯 钩 时 , 其 设 计 还 应 符 合 现 行 标 准 GB 50429 的 规 定 。7.4.6 彩 钢 瓦 夹 具 宜 采 用 铝 合 金 材 质 ; 夹 具 应 根 据 彩 钢 瓦 型 号 进 行 定 制 设 计 , 夹 具 内 侧 应 与 彩 钢 瓦 紧 密贴 合 并 与 彩 钢 瓦 波 峰 进 行 连 接 ; 夹 具 设 计 应 符 合 现 行 标 准 GB 50429 的 规 定 。 7.4.7 用 螺 钉 连 接 的 梯 形 夹 具 , 螺 钉 的 规 格 及 数 量 应 根 据 实 际 荷 载 值 进 行 计 算 确 定 , 螺 钉 应 做 防 腐 处 理 ,打 孔 处 应 用 橡 胶 垫 等 做 屋 面 的 防 水 处 理 , 保 证 原 屋 面 的 防 水 功 能 。7.5 埋 件 设 计7.5.1 埋 件 、 锚 栓 连 接 的 屋 面 施 工 完 成 后 应 对 原 屋 面 防 水 破 坏 处 进 行 修 复 。7.5.2 光 伏 支 架 基 础 所 采 用 的 埋 件 可 分 为 预 置 埋 件 和 后 置 埋 件 两 种 形 式 , 现 浇 混 凝 土 基 础 宜 采 用 预 置 埋件 、 锚 筋 。7.5.3 光 伏 支 架 基 础 与 建 筑 的 主 体 结 构 采 用 后 加 锚 栓 连 接 时 , 其 设 计 应 符 合 现 行 标 准 GB 50010 的 规 定外 且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碳 素 钢 锚 栓 应 经 过 防 腐 处 理 ;b应 进 行 锚 栓 承 载 力 现 场 试 验 , 必 要 时 应 进 行 极 限 拉 拔 试 验 ;c) 每 个 连 接 节 点 不 应 少 于 2 个 锚 栓 ; d) 锚 栓 直 径 应 通 过 承 载 力 计 算 确 定 , 并 不 应 小 于 10mm;e) 不 宜 在 与 化 学 锚 栓 接 触 的 连 接 件 上 进 行 焊 接 操 作 ;f) 锚 栓 承 载 力 设 计 值 不 应 大 于 其 选 用 材 料 极 限 承 载 力 的 50;g) 在 地 震 设 防 区 应 使 用 抗 震 适 用 型 锚 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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