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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 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 2016〕1163 号 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2017 年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初步安排的通知桂发改能源 〔2017〕1525 号 等文 件要求,为充分用好国家安排我区光伏电站年度建设规模 ,现对 2017 年光伏电站初步建设方 案项目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截至目前仍未开工的广西柳州柳江协鑫 100MW 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广西柳江 环美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 3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广西钦州沙角光伏农业大 棚项目和北海市合浦县西场镇 40MW 生态渔业光伏电站等四个项目调整出建设方案,收回 建设规模合计 80MW。收回的建设规模优先用于支持我区光伏扶贫项目建设。 二、已开工的钦州康熙岭渔光一体光伏电站等 17 个项目 详见附件暂时保留建设规模。 其中, 东兴市江平渔光一体一期 光伏电站项目、钦州港区犀牛脚镇西坑村农业光伏发电项 目、平乐守甸新能源有限公司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扶绥县光伏农业开发示范区项目已 开工但未并网,以上项目应加快建设进度 ,于 2018 年 8 月底前实现并网或者完成一半以上容 量的光伏组件安装,同时,项目累计完成投资达到总投资的 50以上,无法按时完成的将调整 出建设方案。 三、列入 2017 年光伏电站建设方案的项目应在 2018 年 12 月底前完成配置的建设规 模全部并网,无法按时完成的 ,扣减其未并网部分建设规模。 附件2017 年光伏电站初步建设方案项目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 年 7 月 20 日 附件2017 年度光伏普通电站初步实施方案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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