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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济南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的 通知 济建节科字[2023]8 号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功能区)有关部门 现将济南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 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南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济南 市城市管理局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济南 市城乡水务局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济南 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2023年 11月 23 日 济南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服务黄河流域生 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 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山东省和 济南市工作要求,加快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助 推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 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及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 案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济南市碳达 峰工作方案等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认真践行习近 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 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悟透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济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 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围绕碳 达峰目标,加快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持续推动城乡建设 领域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 的需要,系统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动城乡 建设领域碳排放尽早达峰。 (二)工作原则 坚持目标引领,科学有序。坚持以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 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按照差异化发展策略,区分城镇、 乡村等发展区域,统筹考虑各类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准确把握全市城乡建设领域的重点任务,科学制定降碳要求, 构建符合不同区域特征和发展要求的绿色低碳发展体系。 坚持系统谋划,分步实施。立足济南市能源资源禀赋和 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考虑济南市城乡建设领域实际,处 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坚持先立后破,加强顶层设计,强 化结果控制和目标导向,合理制定各阶段任务目标和重点任 务,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 坚持创新引领,转型升级。注重思维创新、方法创新、 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加强绿色低碳核心技术攻关,完善技 术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建设领域碳减排管理制度,加强 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加快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升 级,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坚持多轮驱动,共建共享。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运 作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机制作用,形成多元良性拉动效益, 将推动碳达峰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紧密结合,建设高品质建 筑、打造绿色社区、创建宜居城乡,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共 建共享,协同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各项工作。 (三)主要目标 到 2025年,城乡建设方式加快从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 绿色建筑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建筑能效水平稳步提升,绿色 建造方式加速推广,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 制,城乡建设领域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美丽泉城建 设成效显著,为 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整 体性、系统性、生长性进一步增强;建筑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升,用能结构和方式不断优化, 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高品质绿色建筑规模持续增长, 绿色建造方式广泛推行;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 运行初步实现。 2060年前,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全面实现,系统 性变革全面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治理现代化全面实现, 美好人居环境全面建设,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二、统筹构建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格局 (四)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以“南山、中城、北田”的自 然地理格局为基础,科学有序布局农业、生态、城镇三大功 能空间,促进国土空间均衡发展,提升城乡韧性安全。按照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和空间结构,构建“依 山拥河、泉湖相济,双十字轴带、多中心网络”的空间格局, 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强化提升组团中心的综合服务与特色专 业功能,构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高效有序、紧凑宜居、 交通便利的城市格局,加快形成集约紧凑低碳的发展模式。 合理布局农村建设,以近郊村庄社区化、远郊村庄特色化、 山区村庄生态化为导向,实现乡村差异化低碳绿色发展。严 格限制新建 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 100米以上超 高层住宅。完善城市路网体系,合理布局城市快速干线交通、 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交通设施,推进快速路、主干路 网建设,加密次干路线、支路网,中心城区建成区路网密度 不低于 8公里/平方公里。 (五)推动中心城区绿色低碳建设。积极推广历城区、 历下区和市中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经验,建立针对双 碳目标导向的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模式,构建从城市规划、建 筑设计、建筑施工和运营全方位的管理和评价机制,深入推 进国家级、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生态城镇示范创建工作。 稳步开展城市更新行动,健全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 改造工作机制,严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推动“拆改留”到“ 留 改拆”转变,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 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 (六)推进绿色低碳县城建设。提高商河县和平阴县县 城的绿色低碳建设水平,提高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城镇 化建设,构建集约节约、尺度宜人的发展格局。县城建设要 顺应原有地形地貌,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实现县城与 自然环境融合协调。统筹主城区、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 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广大分散与小区域集中相结 合的建设方式,建设城乡一体化的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加 强县城建设密度与强度管控,实现疏密有度、错落有致、合 理布局,县城建成区人口密度原则上控制在 0.6-1万人/平方 公里,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比控制在 0.6-0.8;建筑 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新建住宅以中低层为主,建 筑面积占比不低于 70,严控高层住宅无序发展,最高不超 过 18层,确需建设 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 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推行“窄马路、 密路网、小街区”和绿道建设,建设连续通畅的步行、自行车 慢行绿道网络,县城内部道路红线宽度不宜超过 40米,广场 集中硬地面积不宜超过 2公顷。 (七)推进城乡绿化体系建设。优化融山拥河、绿满泉 城的生态空间,构建“ 一山一河、多廊多点”的全域生态空间 格局,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重点推动由泰山山脉构建的 南部山区生态屏障建设,强化生态保育功能与水源涵养功能, 推动黄河绿色生态廊道,加强湿地生态修复与水污染治理, 发挥黄河的生态服务功能;构建候鸟迁徙廊道,小清河、大 汶河、徒骇河等骨干河流廊道以及一般河流廊道和依托城市 高速、快速路等构建的生态廊道;构建由自然保护区、森林 公园、湿地公园、重要湖区、水源地及其他生态斑块组成的 重要生态空间节点,提高生物多样性水平,留足城市生态空 间和防洪排涝空间。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完善城市 公园体系,系统推进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建设, 按照“300 米见绿,500 米见园” 要求,推进 “公园绿地 10分钟 生活圈”规划建设,增加社区公园、街头游园等小微绿地,建 设“区域级-市(县)级 -社区级” 三级绿道。优化城市绿化植 物碳汇结构,用近自然、群落式、低维护、可持续的方式营 造城市生态空间,提升本地乡土植物和高碳汇植物应用比例, 提升城市绿地固碳增汇效能,到 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达到 3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 13.5平方米,基本建成城 市绿道网络系统。全面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生态绿化建 设,到 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 7.11,绿化覆盖率达到 45。 (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开展绿色低碳发展先行 示范行动。按照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的建设理念, 严格控制碳排放,优化能源结构,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推 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推广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 市建设运营模式。全面推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和运行,大 力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推广近零能耗建筑、 零碳建筑等高品质建筑,建立全域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和管控 机制,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制度,争取率先打造“碳中和”现 代智慧绿色城区试点。 专栏 1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碳中和”现代智慧绿色城区试点规划建 设重点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 构建科学合理的拥河而兴空间格局。科学谋划空间功能布局,促 进产城河融合发展,按照“控红、增绿、扩蓝、留白”的理念,科 学确定开发边界、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立足实际, 科学谋划空间布局,形成规模适度、空间有序、用地节约集约的 国土空间格局。 2.围绕服务国家“双碳”目标,坚持绿色低碳建设理念,制定绿 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和建筑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构 建全域绿色智慧建设应用场景。 3.全面建设高质量绿色低碳建筑。构建绿色建筑星级和建筑能 耗水平管控指标体系,新建政府投资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三 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或近零能耗建筑标准。 4.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动能源结构调整,提升 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开展“碳中和综合试验社区”试点, 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大力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推 广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技术。 5.营造优美、安全、舒适、共享的城市空间,打造品质宜居城 市。加快绿地公园建设,以生态视野在起步区构建山水林田湖草 沙生命共同体,布局高品质绿色空间体系,将“城市中的公园”升 级为“ 公园中的城市”。高标准规划建设各级各类公园,构建系统、 完整、连续的大生态绿地系统 6.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 低碳转型,探索建立建筑领域低碳发展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公共 建筑节能管理,搭建起步区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强化监测数据对 建筑节能改进的支撑作用。 三、系统推进绿色低碳城镇建设 (九)持续开展绿色低碳社区建设。推动功能复合的混 合街区建设,倡导居住、商业、无污染产业等混合布局。新 建和改造居住社区严格执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 济南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到 2030年,全市 绿色低碳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达到 60以上。探索推进零碳 社区建设,引导可再生能源进入社区消费终端,到 2030年, 力争创建 5个零碳社区试点。构建慢行绿道网络以串联若干 个居住社区,补齐社区在生活服务、养老服务、卫生健康等 方面的短板,打造 5分钟、10 分钟、15 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 建立健全社区绿色生活宣传教育制度,鼓励“部分空间、部分 时间”、电力需求侧响应等绿色低碳用能方式,倡导使用智能 插座,鼓励居民绿色出行,引导绿色消费。鼓励选用新能源 汽车,推进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 (十)全面提升新建建筑节能低碳水平。持续提高建筑 节能水平,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 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 50378)和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 筑评价标准(DB37/T 5097)。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 对绿色建筑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设计全 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政府投资 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 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其他投资类公共建筑,按 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超高层建筑按照三星级 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建筑面积 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按 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以济南北园大街以南二 环以内区域和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组团(总部经济 区、都市阳台片区、科创金融片区、科技研发片区、中央公 园示范区)为重点区域,全面推广高星级绿色建筑及装配式 建筑。“十四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 5000万平方米,到 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50以上。加快推动近 零能耗及零碳建筑、低碳建筑建设,积极发展产能建筑,引 导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及其他有条件的城市新区建设超低能 耗(近零能耗)建筑、低碳(零碳)建筑集中连片示范区。 “十四五”期间,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及低碳建 筑、零碳建筑等绿色低碳建筑 100万平方米以上,到 2030年, 累计建设面积达到 400万平方米。 专栏 2建筑绿色低碳建设重点和要求 1.优先采用被动式建筑设计,充分利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 集热蓄热墙体、高效保温外围护材料和部品构件等方式,最大限 度降低建筑主动式采暖、空调和照明能耗。 2.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结合场地资源条件,充分 挖掘太阳能光电、光热、风电设施与建筑一体化建设,充分利用 地热能、空气能、余热、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为建筑 供热、供冷。 3.采用智能配电和智慧能源管理系统,根据不同场景,通过 分析现场安置的各类传感器反馈的环境、过程、人员信息,实现 对每一个电气负荷的精准测量和准确控制,精细化管控建筑水、 电、气、热、冷能源体系,最大限度降低建筑能耗和碳排放。 (十一)推进既有建筑节能低碳化改造。加强既有建筑 能效提升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展既有居住建筑 节能专项改造,重点提升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同步 提高主要用能设备能效等级。鼓励在抗震加固、消防设施提 升改造等过程中,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对具备 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建筑要应改尽改,鼓励实施超低能耗 或绿色化改造。“十四五” 期间,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及绿色化改造 500万平方米以上。大力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 升工作,逐步建立公共建筑能耗数据收集分析与能效提升改 造的有机反馈和联动机制、公共建筑能效测评及公示制度。 以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公共建 筑能效提升改造。贯彻实施山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 办法,规范有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 进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市场机制健康发展。“十四五” 期间,推动存在山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中规 定情形的公共机构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 到 2030年,实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 500万平方米以上, 改造后整体能效提升 20以上。 (十二)优化城镇建筑用能结构。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 能源在建筑中的深度、复合应用,在规划阶段明确建筑可再 生能源应用建设要求和应用规模,新建建筑应至少使用一种 可再生能源,鼓励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新 建城镇居住建筑、农村社区以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 应当按规定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积极发展城镇分布式光伏 系统,重点推进工业厂房、商业楼宇、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 建设,推动既有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积极推动建 筑与光伏系统一体化(BIPV)技术应用,到 2025年新建公共 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 50。推动智 能微电网、“光储直柔”、蓄冷蓄热、负荷灵活调节、虚拟 电厂等技术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主动参与电力 需求侧响应。到 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 8,到 2030年达到 10。因地制宜推广污水源、土壤源、空 气源等热泵供暖供冷技术。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供暖,充分挖 掘发电、钢铁、化工、污水处理等行业余热潜能,安全有序发 展核能小堆供热,有序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鼓励现 有生物质直燃电厂实施供热、供冷改造,发挥济阳区、商河 县、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等地热资源优势,规范有序推进 地热能供暖,到 2030年城镇清洁供暖比例达到 85以上。逐 步建立以电力为主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推动新建公共建筑 全电气化设计。到 2025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 55;到 2030年,公共建筑电气化比例达到 30,建筑用电 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 65。 (十三)提升建筑绿色低碳运维水平。统筹提升公共建 筑能耗监测能力,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的机关办公建筑和 大型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节能监控系统。充分发挥能耗数据 在建筑运行规律、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收益测算等方面的支撑 作用,建立能耗监测、运行大数据挖掘与建筑能效提升改造 工作的有机反馈和联动机制。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提高 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加快推动老旧供热管网改造,降低热网 输送损失,到 2025年,城镇民用建筑单位面积综合供暖能耗比 2020年降低 20以上,到 2030年降低 30以上。推进综合智 慧能源建设,以现代信息通讯、大数据、人工智能、储能等 新技术为支撑,推进槐荫区、历城区、莱芜区、济南高新区 等开展一批多能互补综合智慧能源示范项目建设,构建综合 智慧能源供应体系,推动能源系统智能化控制,实现“电热冷 气水”高效供应和能源梯级利用。 (十四)推广绿色低碳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数智化支撑 下的以装配式建筑为载体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建设,实现 我市建筑业“绿色化、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高质量发展。 推行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一体化装修的绿色 建造方式。大力发展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推 广装配式装修。建设用地供地方案及建筑规划、建设条件应 明确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等有关要求,并落实到土地使用合 同。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文件要求。到 2030年,新开工城镇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 60。继续 推进关于推进智能建造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开展智慧工地 创建活动,增强 BIM、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5G、区 块链等信息技术在建筑建造过程的应用,到 2025年,建筑产 业互联网平台初步建立,全市 80以上工程项目采用数字化 建造模式,80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推动智能 化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建设,实现设计、生产、运输、施工 与运维等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共享和专业协同。新开工建筑和 市政工程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模式,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建筑 材料损耗,到 2025年,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 高于 300吨/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 不高于 200吨/万平方米,到 2030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 耗率比 2020年降低 20。 (十五)加强绿色低碳建材应用。加大绿色低碳建材产 品工程应用力度,重点推广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高效 保温材料、节能中空门窗、结构保温一体化墙板等技术产品, 鼓励发展可再循环、可再利用的建筑材料和以废弃物为原料 的建材产品。积极推进国家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 品质提升试点建设,推动建设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政府 投资工程及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率先采用绿色建材, 其中,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 推广采用绿色建材,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 低于 30。鼓励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绿色建材,引导 新建、改建农村住房采用绿色建材。到 2030年,星级绿色建 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 70。大力发展性能优良的预制构件和部品,加大通用尺寸预 制构件和部品生产应用,提高智能化、标准化水平。推进建 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推广建筑垃圾再 生利用产品。 (十六)提高城镇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加强供热、供气、 供水等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管理,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 设及清洁热源、供热管网等建设改造,进一步降低城市供热 管网热损失。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大城市老旧供水管网 改造力度,到 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 7.9以内。推动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 到 2024年,全市所有区县雨污合流管网全部清零,到 2025 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60的城市污水处 理厂出水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达到 75,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5以上。推广污水处 理节能节电新技术,加强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海 绵城市建设,各类建设项目同步执行海绵城市标准,到 2030 年城市建成区 80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推进城 市绿色照明,鼓励应用绿色高效节能灯具。合理控制景观照 明,节能型灯具应用率保持在 100。加快推进照明系统数字 化建设,推广遥测、遥控、遥信等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到 2030年,LED 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 80,建成完善 的照明数字化系统。 四、开展绿色低碳乡村建设 (十七)建设绿色宜居乡村。统筹推进村庄规划,进一 步优化村庄布局,做好村庄分类,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 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农房和村庄建设选址要安全可靠, 尊重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脉络。鼓励新建农房向基础设施完 善、自然条件优越、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景观环境优美的城 镇或村庄聚集,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加强传 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塑造乡村特色自然风貌。加 强供水、排水、道路等设施建设,推行微动力、低能耗、低 成本的运行方式。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广小型化、 生态化、分散化的污水处理工艺,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 地资源化利用,到 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83以 上。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 运处置体系,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新时尚,推动生活垃圾就近 就地资源化利用,到 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 以上,原生垃圾实现零填埋。推进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 下乡,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 (十八)提升农宅节能低碳化水平。积极推广农房设计、 建造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完善农房节能措施,因地制宜选取经 济合理、节能效果明显、建造工艺便捷的技术方案,提高建 筑能效水平,提高农村住户居住质量和舒适度。推动政府投 资的农村公共建筑、各类示范村镇农房建设项目率先执行建 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结合清洁取暖改造同步实施既 有农房节能(绿色化)改造,支持发展星级绿色农房和低能 耗(零能耗)、低碳(零碳)农房,到 2030年建成一批绿色 低碳农房试点示范项目。积极推广轻型钢结构、现代木结构 等新型房屋建造方式,鼓励就地取材和利用乡土材料,推广 使用绿色建材。 (十九)推动农房用能结构调整。推进太阳能、风能、 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乡村生活热水、供气、供 暖、供电等方面的应用。结合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 模化开发试点工作,推进农房光伏屋顶行动,在莱芜、章丘 等区域选取太阳能资源较好、具有太阳能应用基础的建制镇, 加快建成一批光伏小镇和光伏新村试点示范,实现光伏发电 自产自用、余电上网,着力打造“碳中和绿色示范村”“省级绿 色能源发展标杆村” 等绿色低碳样板村。鼓励国有企业、民营 企业积极参与农村光伏投资、建设和管理,采用光伏屋顶、 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生态治理等模式,充分挖掘农村光伏 应用。因地制宜在新建农房中采取清洁供暖方式,鼓励农作 物秸秆、树枝等生物质清洁高效综合利用,推广生物质成型 燃料炉具、生物质锅炉、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推动农 村进一步提高电气化水平,鼓励炊事、供暖、照明、交通、 热水等用能电气化。 五、保障措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 组统一领导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水务局、 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等组建济南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 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组织领导保障,统筹推动各 项重点任务落实。开展济南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路径 研究工作,摸清底数、把握趋势、科学研判,研究碳达峰实 施细化方案,合理确定碳达峰总体思路、减碳目标及工作措 施,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建筑用电、热力、燃气、煤 炭、用水等数据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十一)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 发展政策机制和保障措施,制定实施用能总量、用能强度、 碳排放控制等管理制度。综合运用绿色金融方式,鼓励金融机 构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给予多元化融资支持,加大对城 乡建设领域碳达峰重点任务的支持力度,推动建设高星级绿色 建筑、高水平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与近零能耗建筑、低碳 与零碳建筑社区、园区、既有建筑能效提升与绿色化改造、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项目。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 作。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统一部署,支持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用 能权交易试点,推行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 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乡建 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相关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二十二)坚持创新引领。加快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 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 推动数字建筑、数字孪生城市建设。借助济南周边优质高校 院所云集优势,强化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科技创新, 加强建筑实际能源消耗及碳排放数据监测技术研究,集中攻 关一批建筑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并加速成果转化,力争在零碳 建筑、建筑“光储直柔”、碳排放大数据等领域取得突破。 整合优化行业产学研科技资源,推动高水平创新团队和创新 平台建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企业、金融机 构等强化人才培育、建立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组建 创新联合体,通过制度和技术创新引领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 质量发展。 (二十三)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各 种宣传活动,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多渠 道、多形式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宣传活动,交流展示城 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最新科技成果,普及碳达峰碳中和 政策要求和相关知识,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积极开展 政策宣讲、标准宣贯、技术交流、业务培训、知识讲座等活 动,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的碳达峰业务水平, 为推动全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有力支撑城乡建筑领域碳排放尽早达峰。 附件济南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重点任务及责任 分工表 附件 济南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表 序 号 重点 任务 主要 措施 工作要求 牵头 单位 参与单 位 1 科学有序布局生态、农业、 城镇等功能空间,促进国土 空间均衡发展,提升城乡韧 性安全。按照资源环境承载 能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 空间结构,优化公共资源配 置,强化提升组团中心的综 合服务与特色专业功能,构 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高 效有序、紧凑宜居、交通便 利的城市格局,加快形成集 约紧凑低碳的发展模式。 市自 然资 源规 划局 市住房 城乡建 设局 2 统筹 构建 城乡 绿色 低碳 发展 格局 优化 国土 空间 布局 合理布局农村建设,以近郊 村庄社区化、远郊村庄特色 化、山区村庄生态化为导向, 市自 然资 源规 市农业 农村局、 市住房 实现乡村差异化低碳绿色发 展。 划局 城乡建 设局 3 完善城市路网体系,合理布 局城市快速干线交通、生活 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交通 设施,推进快速路、主干路 网建设,加密次干路线、支 路网,中心城区建成区路网 密度不低于 8公里/平方公里。 市城 乡交 通运 输局 市自然 资源和 规划局 4 建立针对双碳目标导向的绿 色低碳城市建设模式,构建 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建 筑施工和运营全方位的管理 和评价机制,深入推进国家 级、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和绿 色生态城镇示范创建工作。 市住 房城 乡建 设局 市自然 资源和 规划局 5 推动 中心 城区 绿色 低碳 建设 稳步开展城市更新行动,健 全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 更新改造工作机制,严格既 有建筑拆除管理,推动“拆改 留”到“ 留改拆” 转变,除违法 市住 房城 乡建 设局 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 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 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 除现状建筑。 6 提高商河县和平阴县县城的 绿色低碳建设水平,提高县 城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城镇 化建设,构建集约节约、尺 度宜人的发展格局。 市发 展改 革委 市自然 资源规 划局、 市住房 城乡建 设局 7 推进 绿色 低碳 县城 建设 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 区”和绿道建设,建设连续通 畅的步行、自行车慢行绿道 网络,县城内部道路红线宽 度不宜超过 40米,广场集中 硬地面积不宜超过 2公顷。 市城 乡交 通运 输局 市自然 资源规 划局、 市园林 林业绿 化局 8 推进 城乡 绿化 体系 建设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重 点推动由泰山山脉构建的南 部山区生态屏障建设,强化 生态保育功能与水源涵养功 能,推动黄河绿色生态廊道, 加强湿地生态修复与水污染 市园 林林 业绿 化局 市自然 资源规 划局、 市城乡 水务局、 黄河河 治理,发挥黄河的生态服务 功能。 务局 9 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 到 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 率达到 37,人均公园绿地 面积达到 13.5平方米,基本 建成城市绿道网络系统。 市园 林林 业绿 化局 市住房 城乡建 设局 10 全面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起步 区生态绿化建设,到 2025年, 森林覆盖率达到 7.11,绿 化覆盖率达到 45。 市新 旧动 能转 换起 步区 管理 委员 会 市园林 林业绿 化局 11 推动 新旧 动能 转换 起步 区开 展绿 按照生态优先、节约集约、 绿色低碳的建设理念,严格 控制碳排放,优化能源结构, 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进 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推广 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 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全面推 市新 旧动 能转 换起 步区 管理 委员 市住房 城乡建 设局 色低 碳发 展先 行示 范行 动 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和运 行,大力发展高星级绿色建 筑、超低能耗建筑,推广近 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等高 品质建筑,建立全域建筑能 耗监测平台和管控机制,建 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制度,争 取率先打造“碳中和”现代智 慧绿色城区试点。 会 12 新建居住社区严格执行居 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完整 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 ,既有居住社区因地制宜配 建相关设施,探索推进零碳 社区建设,到 2030年,全市 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提高到 60以上,力争创建 5个零碳 社区试点。 市住 房城 乡建 设局 市自然 资源规 划局 13 系统 推进 绿色 低碳 城镇 建设 持续 开展 绿色 低碳 社区 建设 构建慢行绿道网络以串联若 干个居住社区,补齐社区在 生活服务、养老服务、卫生 健康等方面的短板,打造 5 市住 房城 乡建 设局 市发展 改革委、 市自然 资源规 分钟、10 分钟、15 分钟社区 生活服务圈。建立健全社区 绿色生活宣传教育制度,鼓 励“部分空间、部分时间”、 电力需求侧响应等绿色低碳 用能方式,倡导使用智能插 座,鼓励居民绿色出行,引 导绿色消费。鼓励选用新能 源汽车,推进社区充换电设 施建设。 划局 14 全面 提升 新建 建筑 节能 低碳 水平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设计全面 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发 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政府投 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 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 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 标准建设,其他投资类公共 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 建筑标准建设;超高层建筑 按照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 设;建筑面积 20万平方米以 上的住宅小区按照二星级及 市住 房城 乡建 设局 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十 四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面 积 5000万平方米,到 2030 年,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占比 达到 50以上。 15 以济南北园大街以南二环以 内区域和新旧动能转换起步 区大桥街道组团(总部经济 区、都市阳台片区、科创金 融片区、科技研发片区、中 央公园示范区)为重点区域, 全面推广高星级绿色建筑及 装配式建筑。 市住 房城 乡建 设局 16 加快推动近零能耗及零碳建 筑、低碳建筑建设,积极发 展产能建筑,引导新旧动能 转换起步区及其他有条件的 城市新区建设超低能耗(近 零能耗)建筑、低碳(零碳) 建筑集中连片示范区,“十四 五”期间,新建超低能耗建筑、 近零能耗建筑及低碳建筑、 市住 房城 乡建 设局 零碳建筑等绿色低碳建筑 100万平方米以上,到 2030 年,累计建设面积达到 400 万平方米。 17 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 改造,对具备改造价值和条 件的居住建筑要应改尽改, 鼓励实施超低能耗或绿色化 改造,“十四五”期间,实施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及绿 色化改造 500万平方米以上。 市住 房城 乡建 设局 18 推进 既有 建筑 节能 低碳 化改 造 大力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 工作,逐步建立公共建筑能 耗数据收集分析与能效提升 改造的有机反馈和联动机制、 公共建筑能效测评及公示制 度。以机关办公建筑、大型 公共建筑等为重点,积极开 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 贯彻实施山东省公共机构 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规范 市住 房城 乡建 设局 有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 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合同能 源管理、能源托管等市场机 制健康发展。“十四五”期间, 推动存在山东省公共机构 合同能源管理办法中规定 情形的公共机构优先采用合 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 造。到 2030年,实施公共建 筑能效提升改造 500万平方 米以上,改造后整体能效提 升 20以上。 19 优化 城镇 建筑 用能 结构 积极发展城镇分布式光伏系 统,重点推进工业厂房、商 业楼宇、公共建筑等屋顶光 伏建设,推动既有建筑加装 太阳能光伏系统,积极推动 建筑与光伏系统一体化 (BIPV)技术应用,到 2025 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工业 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 50。 市住 房城 乡建 设局 市发展 改革委 20 到 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 能源替代率达到 8,到 2030 年达到 10。 市住 房城 乡建 设局 市发展 改革委 21 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供暖,充 分挖掘发电、钢铁、化工、 污水处理等行业余热潜能,安 全有序发展核能小堆供热,有 序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鼓励现有生物质直燃 电厂实施供热、供冷改造, 发挥商河县、济阳区、济南 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等地热 资源优势,规范有序推进地热 能供暖,到 2030年城镇清洁 供暖比例达到 85以上。 市住 房城 乡建 设局 市发展 改革委 22 逐步建立以电力为主的建筑 能源消费体系,推动新建公 共建筑全电气化设计。到 2025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 耗比例超过 55;到 2030年, 公共建筑电气化比例达到 市住 房城 乡建 设局 市发展 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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