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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设备二次运输规范 I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风电设备特性及二次运输特征 .2 5 风电设备二次运输相关要求 .2 6 风电设备二次运输项目确认 .3 7 风电设备二次运输路线勘察 .4 8 风电设备二次运输方案编制 .4 9 风电设备二次运输实施组织 .5 10 风电设备二次运输过程管理 .7 11 风电设备二次运输应急响应 .7 12 风电设备二次运输项目总结 .7 参 考 文 献 .8 1 1 范围 风电设备二次运输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风电设备二次运输相关术语、流程及安全运输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风电设备二次运输的安全技术控制过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规 范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规 范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规 范 。 公路大件运输护送技术要求(T/CCTAS 132020) 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DL/T 796-2012)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2016) 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DGJ08-903-2010)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1) 起重指挥信号(GB50278-2010)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风 电 设 备 Wind power equipment 指将风能转化为电能的设备,主要包括塔筒、机舱、电机、轮毂、叶片等。 3.2 堆 场 Storage yard 指 风 电 设 备 自 生 产 厂 经 常 规 运 输 , 至 风 电 场 附 近 区 域 临 时 设 立 的 存 放 场 地 , 该 场 地 具 备 风 电 设 备 到 达 或 转 运 、 存 储 的 功 能 。 3.3 风 电 设 备 二 次 运 输 Secondary transport of wind power equipment 指 风 电 设 备 从 堆 场 运 输 至 机 位 , 经 过 各 类 型 公 路 以 及 风 电 场 道 路 , 由 特 定 的 专 用 车 辆 运 输 至 风 电 场 机 位 的 全 过 程 。 3.4 承 运 企 业 Transport company 指 从 事 风 电 设 备 二 次 运 输 , 具 备 相 关 要 求 的 注 册 资 金 、 专 业 资 质 及 人 员 、 技 术 装 备 和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的 大 型 物 件 运 输 企 业 。 3.5 运 输 车 辆 装 备 Transport vehicle 指从事风电设备二次运输的专用车辆装备,包括牵引车、挂车、叶片工装车等。 3.6 运 输 技 术 方 案 Transport method statement 指 根 据 通 行 路 线 以 及 风 电 设 备 的 外 廓 尺 寸 、 质 量 等 , 依 据 相 关 要 求 编 制 风 电 设 备 二 次 运 输 的 技 术 方 案 。 2 3.7 从 业 人 员 Participant 指 从 事 风 电 设 备 二 次 运 输 的 有 关 人 员 , 包 括 项 目 经 理 或 项 目 负 责 人 、 车 队 长 、 驾 驶 员 、 安 全 员 、 观 察 员 、 操 作 员 、 护 送 人 员 等 。 3.8 业 主 Project owner 指从事风电场建设的电力企业、投资方或总包方,具有接收风电设备资格的企业主体。 3.9 相 关 方 Relevant party 指 从 事 风 电 设 备 的 安 装 企 业 、 施 工 单 位 、 监 理 单 位 或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负 责 道 路 管 理 的 相 关 部 门 , 包 括 交 警 、 路 政 、 收 费 站 等 职 能 部 门 。 3.10 设备生产厂 Equipment manufacturer 指从事风电设备生产制造的企业。 4 风电设备特性及二次运输特征 4.1 机舱、电机 机 舱 、 电 机 为 玻 璃 纤 维 树 脂 材 质 , 表 面 易 擦 痕 开 裂 。 是 整 套 风 电 机 组 核 心 部 件 , 为 集 重 类 的 超 限 设 备 , 通 常 由 专 用 支 架 支 撑 。 4.2 叶 片 叶 片 本 体 主 要 由 法 兰 、 纤 维 、 树 脂 和 结 构 胶 组 成 , 表 面 油 漆 处 理 。 是 风 电 设 备 二 次 运 输 时 的 最 长 部 件 , 运 输 时 需 使 用 专 业 的 叶 片 工 装 车 , 对 道 路 宽 度 、 转 弯 半 径 和 路 外 空 间 要 求 较 高 , 是 二 次 运 输 中 的 重 点 和 难 点 。 4.3 轮毂 轮毂外壳为玻璃纤维树脂材质,表面易擦痕开裂。是风电机组的重要部件,车组运行时重心较高。 4.4 塔筒 塔 筒 是 钢 质 结 构 类 圆 柱 形 货 物 , 外 壳 有 涂 层 , 质 量 较 大 。 运 输 时 容 易 发 生 滑 落 、 重 心 不 稳 等 危 险 情 况 。 4.5 二次运输道路 风电场地理位置一般比较偏僻,道路交通条件较差,尤其山地风电场的机位多设置在山脊或山头上, 需采用专用车辆二次运输至机位平台。 5 风电设备二次运输相关要求 5.1 对承运企业的要求 5.1.1 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证; 5.1.3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 具 有 良 好 的 银 行 资 信 和 商 业 信 誉 , 没 有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 , 财 产 被 接 管 、 冻 结 、 破 产 状 态 ; 5.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装备、专业服务团队及专业技术能力; 5.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对车辆的要求 5.2.1 承担风电设备运输的车辆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发的道路运输证; 3 5.2.2 牵 引 车 动 力 输 出 原 则 上 不 低 于 480 马 力 ; 5.2.3 牵引车技术等级应当符合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2016)规定; 5.2.4 挂 车 应 当 满 足 风 电 设 备 二 次 运 输 需 要 , 符 合 汽 车 、 挂 车 及 汽 车 列 车 外 廓 尺 寸 、 轴 荷 及 质 量 限 值 ( GB 1589-2016)或其他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5.2.5 叶 片 工 装 车 中 具 有 专 用 功 能 的 部 件 及 总 成 应 符 合 相 应 的 国 家 标 准 或 行 业 标 准 , 其 外 廓 尺 寸 、 轴 荷 及 质 量 限 值 不 限 于 GB 1589-2016 的 相 关 规 定 。 根 据 运 输 时 的 道 路 条 件 , 选 用 刚 性 悬 架 、 液 压 悬 架 或 其 它 形 式 的 轴 线 挂 车 。 5.3 对道路的要求 5.3.1 满足风电设备运输的承重要求,载荷标准达到公路Ⅱ级指标; 5.3.2 直 道 路 面 行 车 道 宽 度 5 米 , 路 肩 宽 度 0.5 米 。 弯 道 路 面 根 据 车 辆 运 行 轨 迹 加 宽 两 侧 并 留 有 安 全 余 量 ; 5.3.3 原 则 上 平 曲 线 半 径 不 小 于 30 米 , 叶 片 轨 迹 内 扫 空 区 域 无 障 碍 ; 5.3.4 运 输 道 路 有 效 净 空 高 度 不 低 于 6 米 ; 5.3.5 原 则 上 路 段 最 大 纵 坡 14、 最 大 横 坡 3。当纵坡≥14,须对道路进行整改或使用辅助牵引。 5.4 对从业人员的要求 5.4.1 具备责任心和独立民事能力; 5.4.2 项 目 经 理 或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具 备 必 要 的 项 目 管 理 经 验 和 不 少 于 两 个 风 电 设 备 二 次 运 输 项 目 安 全 完 成 经 验 ; 5.4.3 车 队 长 和 驾 驶 员 必 须 具 备 相 应 的 驾 驶 资 格 和 从 业 资 格 , 并 得 到 相 关 风 电 设 备 二 次 运 输 安 全 培 训; 5.4.4 安全员应具备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并有相关风电设备二次运输项目经验; 5.4.5 辅助人员包括操作员、观察员、护送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作业经验并经过安全培训。 6 风电设备二次运输项目确认 6.1 项目情况 承 运 企 业 在 二 次 运 输 风 电 设 备 前 , 应 确 认 项 目 概 况 , 主 要 包 括 项 目 所 在 位 置 、 业 主 及 相 关 方 情 况 、 途 经 道 路 全 况 、 自 然 环 境 、 天 气 情 况 、 地 方 人 文 风 俗 等 。 6.2 风电设备参数 承 运 企 业 应 充 分 了 解 风 电 设 备 的 各 项 基 本 参 数 , 包 括 外 形 尺 寸 、 质 量 及 重 心 、 支 撑 点 和 绑 扎 加 固 点 位 置 ; 了 解 设 备 结 构 图 、 装 配 图 、 叶 片 根 部 连 接 图 、 吊 点 位 置 等 。 6.3 风电设备二次运输的其他特殊要求 承 运 企 业 应 了 解 风 电 设 备 二 次 运 输 在 防 冲 击 震 动 、 防 潮 、 防 尘 、 抗 变 形 等 方 面 的 特 定 要 求 。 如 有 具 体 数 值 要 求 的 , 了 解 其 极 限 值 范 围 。 6.4 风电设备二次运输计划 承 运 企 业 应 确 认 所 承 运 的 风 电 设 备 二 次 运 输 时 间 段 、 运 输 期 限 、 批 次 数 量 安 排 、 运 输 计 划 等 方 面 的 特 定 要 求 。 4 7 风电设备二次运输路线勘察 7.1 承 运 企 业 应 参 照 第 6 章 中 相 关 信 息 , 预 选 运 输 路 线 , 委 派 具 有 经 验 的 路 勘 人 员 进 行 道 路 实 地 勘 察 。 路 勘 人 员 需 配 备 适 宜 的 工 具 , 并 能 熟 练 应 用 路 勘 辅 助 软 件 。 7.2 路 勘 人 员 须 自 堆 场 至 机 位 全 程 进 行 勘 察 。 应 了 解 所 经 路 段 的 公 路 等 级 、 公 路 桥 梁 的 设 计 荷 载 规 范 , 对 设 计 荷 载 不 足 、 不 明 或 受 损 的 桥 梁 , 应 详 细 记 录 并 向 相 关 方 进 行 咨 询 ; 查 验 路 基 是 否 坚 实 牢 固 , 路 面 宽 度 、 弯 道 半 径 、 纵 横 坡 度 是 否 满 足 通 行 要 求 ; 查 明 运 输 沿 途 道 路 进 出 匝 道 、 立 交 、 隧 道 、 线 缆 、 牌 架 、 收 费 站 、 建 筑 等 空 障 、 路 障 对 通 行 尺 寸 的 限 制 要 求 ; 对 沿 途 地 理 环 境 、 气 象 条 件 、 可 能 发 生 滑 坡 、 山 崩 、 坍 陷 、 落 石 等 不 良 地 质 灾 害 的 路 段 , 应 了 解 其 易 发 时 段 、 发 生 几 率 和 影 响 程 度 ; 查 明 运 输 途 经 地 的 海 拨 高 度 、 地 形 特 征 , 运 输 期 间 有 无 洪 水 、 暴 雨 、 浓 雾 、 冰 雪 、 大 风 浪 等 特 殊 气 候 及 其 影 响 程 度 。 勘 察 全 过 程 可 使 用 路 勘 辅 助 软 件 , 记 录 运 输 路 线 的 各 类 勘 察 信 息 。 7.3 路 勘 人 员 应 选 择 适 宜 的 设 备 堆 场 , 预 选 二 次 运 输 途 中 合 适 的 加 油 、 停 靠 、 补 给 、 住 宿 地 点 , 以 满 足 风 电 设 备 堆 放 和 二 次 运 输 作 业 需 要 。 7.4 路 勘 人 员 应 查 验 装 卸 现 场 是 否 满 足 风 电 设 备 二 次 运 输 车 辆 进 出 的 相 关 通 行 要 求 和 承 载 力 要 求 , 装 卸 现 场 是 否 满 足 风 电 设 备 吊 装 作 业 要 求 。 7.5 路 勘 人 员 收 集 完 运 输 路 线 勘 察 信 息 后 , 需 尽 快 编 制 并 提 交 书 面 路 勘 报 告 。 路 勘 报 告 应 当 载 明 路 勘 信 息 , 提 出 路 线 需 要 整 改 基 本 方 案 及 经 济 适 宜 的 整 改 措 施 , 并 推 荐 最 佳 路 线 和 备 选 路 线 ; 应 预 估 所 有 障 碍 点 整 改 费 用 和 堆 场 使 用 费 用 , 并 对 经 济 性 进 行 评 价 ; 应 客 观 、 准 确 、 详 细 、 全 面 地 反 映 沿 途 及 装 卸 场 地 情 况 。 8 风电设备二次运输方案编制 8.1 项目概况 介绍项目基本情况。 8.2 运输项目范围及内容 介绍运输项目的设备名称、参数,本次运输的起止点、作业范围等。 8.3 编制依据 编制运输方案所依据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及制度,招投标要求等。 8.4 运输组织机构设置、岗位职责 简述运输项目的组织机构设置、成员分工及主要职责。 8.5 运输技术内容 主 要 阐 述 运 输 项 目 的 路 线 选 择 、 障 碍 整 改 、 车 辆 选 择 、 吊 装 、 装 载 加 固 方 案 、 车 辆 载 荷 运 行 过 程 受 力 检 算 等 , 包 含 但 不 限 于 运 输 路 线 选 择 及 优 缺 点 和 经 济 性 分 析 、 道 路 整 体 情 况 及 关 键 路 段 通 行 措 施 、 车 辆 选 择 及 装 载 加 固 方 案 。 同 时 需 对 车 组 载 荷 分 布 、 牵 引 力 及 爬 坡 能 力 、 最 大 允 许 行 车 速 度 、 弯 道 通 行 速 度 、 绑 扎 加 固 、 工 装 通 行 姿 态 及 对 应 角 度 、 防 倾 覆 等 进 行 详 细 分 析 验 算 。 8.6 拟投入的从业人员及运输装备 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资历和业绩列表,并就相关运输装备进行情况说明,附以相应证书及支持文件。 5 8.7 运输计划及各阶段目标 制 定 运 输 计 划 和 阶 段 性 目 标 。 8.8 运输质量、安全等保障措施 制定运输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详述运输风险辨识、评价、管控措施及应急预案。 8.9 项目运输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 主要描述运输政策及协调措施、运输难点与解决方案。 8.10 合理化建议意见 汇总对项目运输的优化方案建议意见。 8.11 运输方案的审核、批准及申报 运输方案应经技术工程师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发布实施或申报。 9 风电设备二次运输实施组织 9.1 路线整改 9.1.1 在 运 输 前 , 对 不 满 足 运 输 要 求 的 路 线 、 桥 涵 、 路 障 、 空 障 等 应 按 路 勘 报 告 要 求 进 行 整 改 , 对 桥 梁 的 检 测 、 加 固 、 改 造 等 专 业 性 整 改 工 作 , 应 委 托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单 位 实 施 。 9.1.2 整改过程中,要委派技术人员全程指导、监督整改过程。 9.1.3 整改完成后,承运企业应当组织验收。 9.2 发运准备 9.2.1 承运企业应组织核对运输风电设备的规格、数量以及发运资料,并与相关方办理交接手续。 9.2.2 承运企业在风电设备运输前,应当足额购买货运保险。 9.2.3 承 运 企 业 必 须 依 法 向 行 政 许 可 部 门 申 请 办 理 超 限 运 输 许 可 手 续 , 并 配 合 现 场 勘 验 检 查 。 对 运 输 中 的 具 体 问 题 , 应 组 织 或 参 加 相 关 协 调 会 , 与 公 安 、 交 通 、 路 政 、 市 政 、 通 信 、 电 力 、 铁 路 等 相 关 部 门 商 定 。 9.2.4 风 电 设 备 运 输 前 , 承 运 企 业 应 当 与 吊 装 单 位 签 订 书 面 服 务 合 同 , 明 确 各 方 责 任 。 现 场 安 全 员 负 责 收 集 吊 装 单 位 的 车 辆 、 装 备 , 人 员 的 相 关 资 格 、 资 质 证 件 , 同 时 检 查 起 重 吊 装 器 械 性 能 是 否 良 好 。 9.2.5 承 运 企 业 应 确 定 风 电 设 备 运 输 从 业 人 员 , 明 确 职 责 权 限 , 配 备 全 套 通 讯 装 备 , 并 保 证 装 备 连 接 通 畅 及 统 一 指 挥 权 。 9.2.6 项 目 经 理 或 负 责 人 组 织 技 术 方 案 交 底 会 议 , 下 发 技 术 方 案 , 对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培 训 交 底 , 明 确 运 输 路 线 、 运 输 流 程 、 质 量 规 范 、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与 工 期 要 求 。 9.2.7 起 运 前 , 需 做 好 运 输 车 辆 、 安 全 器 械 、 人 员 证 照 、 人 员 精 神 面 貌 等 复 核 检 查 ; 驾 驶 员 应 检 查 车 辆 固 定 挂 钩 、 车 辆 转 向 系 统 、 制 动 系 统 、 灯 光 系 统 、 工 装 车 的 液 压 系 统 、 捆 绑 固 定 工 器 具 、 关 键 部 位 焊 接 情 况 等 是 否 完 备 、 良 好 , 并 做 好 记 录 。 9.3 堆场吊装 9.3.1 风 电 设 备 堆 场 吊 装 , 应 遵 循 吊 车 匹 配 原 则 。 吊 车 最 大 起 重 吨 位 应 充 分 考 虑 吊 装 设 备 的 质 量 和 吊 装 作 业 的 安 全 系 数 。 6 9.3.2 风 电 设 备 在 堆 场 吊 装 时 , 吊 装 人 员 和 从 业 人 员 应 当 确 认 吊 装 环 境 及 地 面 承 重 情 况 , 及 时 整 改 不 符 合 项 , 合 格 后 方 可 进 行 吊 装 作 业 。 9.3.3 吊 装 时 , 安 全 员 应 当 监 督 参 与 人 员 严 格 遵 守 吊 装 作 业 规 定 , 佩 戴 安 全 防 护 用 品 , 不 站 在 吊 臂 及 货 物 下 方 ; 监 督 登 高 作 业 人 员 , 必 须 规 范 穿 戴 安 全 绳 索 等 。 9.3.4 吊 装 时 , 确 保 机 舱 、 电 机 、 轮 毂 、 塔 筒 设 备 的 重 心 与 车 辆 承 载 重 心 一 致 , 误 差 不 超 过 3cm。 9.3.5 叶片吊装使用双车抬吊,需密切注意两吊车相互配合及对叶片的保护。 9.3.6 风 力 等 级 大 于 或 等 于 6 级 , 不 应 进 行 吊 装 作 业 ; 其 他 吊 装 相 关 要 求 , 参 照 风 电 设 备 吊 装 规 范 。 9.4 加固、防护与警示 9.4.1 机舱、电机、轮毂、塔筒设备二次运输的捆绑加固 严格按照运输技术方案要求,选择适宜的捆绑加固工具、材料进行捆绑加固,加固材料包括钢丝绳、 紧固器、铰链、方木或橡胶垫、防磨衬垫等。 9.4.2 叶片设备二次运输捆绑固定 叶 片 与 工 装 车 的 连 接 必 须 使 用 专 用 的 工 艺 螺 栓 。 工 艺 螺 栓 紧 固 时 , 紧 固 力 不 能 超 过 设 备 生 产 厂 商 力 矩 值 要 求 。 如 果 叶 片 防 雨 环 、 限 位 开 关 等 部 件 与 工 装 车 产 生 干 涉 , 必 须 经 过 生 产 厂 同 意 后 方 可 拆 除 防 雨 环 、 限 位 开 关 等 部 件 。 叶 片 在 装 载 及 运 输 时 , 不 得 取 消 或 松 开 叶 片 内 防 雷 接 地 装 置 , 对 叶 片 设 备 叶 尖 部 位 采 用 防 触 电 保 护 套 进 行 防 护 , 保 护 套 与 叶 片 之 间 采 用 棉 被 隔 离 。 9.4.3 防护作业 从 业 人 员 须 使 用 生 产 厂 家 提 供 的 遮 盖 防 雨 、 防 尘 篷 布 罩 将 机 舱 、 轮 毂 、 电 机 进 行 遮 盖 , 并 用 网 兜 进 行 固 定 。 对 机 舱 、 电 机 等 超 宽 货 物 最 宽 部 位 , 适 当 采 用 经 过 边 缘 钝 化 处 理 后 的 彩 钢 板 包 裹 珍 珠 棉 , 外 覆 盖 彩 条 布 , 并 使 用 捆 扎 带 于 上 下 两 个 位 置 进 行 捆 扎 , 确 保 捆 扎 牢 靠 , 降 低 剐 蹭 对 设 备 的 损 伤 程 度 。 9.4.4 安全警示标志标识 从 业 人 员 应 对 风 电 设 备 张 贴 适 当 的 安 全 警 示 反 光 贴 、 标 志 旗 等 安 全 警 示 标 志 , 并 根 据 设 备 特 征 , 安 装 示 廓 灯 或 周 围 使 用 夜 间 柔 性 警 示 带 , 提 高 夜 间 警 示 性 。 在 车 尾 处 设 置 显 著 的 “大 件 运 输 , 请 勿 靠 近 ”等 安 全 警 示 标 志 。 9.4.5 装车后检查 安 全 员 应 当 仔 细 检 查 风 电 设 备 捆 绑 加 固 、 防 护 作 业 、 安 全 警 示 标 志 标 识 等 情 况 , 记 录 在 案 并 拍 照 留 底 。 9.5 试车试路 对于叶片工装车的装载和运输,原则上在首支叶片正式起运前,需进行试车试路。 承运企业须对工装车配重情况仔细核定,合理配载。试车必须在堆场内,试车时应对工装车的变桨、 回 转 进 行 0-360 度 旋 转 , 并 进 行 举 升 角 度 测 试 , 检 验 配 重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以 及 工 装 车 是 否 稳 定 可 靠 。 如 发 现 任 何 不 符 合 , 应 停 止 试 车 并 整 改 后 再 次 试 车 。 试 路 时 , 对 未 整 改 到 位 的 障 碍 点 , 提 出 再 次 整 改 意 见 ; 对 于 通 行 难 点 , 进 行 醒 目 标 识 并 寻 求 适 宜 的 通 行 方 案 , 为 后 续 批 量 运 输 提 供 全 面 支 撑 。 7 10 风电设备二次运输过程管理 10.1 在途运输 设 备 起 运 前 , 车 队 应 组 织 召 开 班 前 会 , 对 运 输 目 标 、 安 全 注 意 事 项 、 障 碍 点 注 意 事 项 等 进 行 部 署 和 安 排 。 并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 严 格 按 照 技 术 方 案 及 相 关 方 要 求 , 按 指 定 的 时 间 、 路 线 、 速 度 行 驶 。 沿 途 需 进 行 断 道 和 开 道 处 , 需 严 密 组 织 , 确 保 安 全 , 参 照 公 路 大 件 运 输 护 送 技 术 要 求 (T/CCTAS 132020)执行护送。遇到道 路施工、道路狭窄、逆向行驶、恶劣气候等特殊情况应采取妥当措施保障安全。 10.2 在途停车休息及检查 车 队 应 在 策 划 好 的 停 车 地 点 休 息 、 检 查 、 加 油 、 食 宿 , 停 车 后 应 立 即 支 垫 停 车 楔 , 在 车 队 周 边 设 置 锥 形 桶 , 必 要 时 需 委 派 专 人 看 守 。 停 车 检 查 时 , 需 对 车 辆 各 系 统 及 绑 扎 固 定 等 情 况 , 进 行 仔 细 检 查 , 对 发 现 的 隐 患 进 行 排 除 后 方 可 继 续 运 输 。 10.3 风场内道路运输 风 场 内 道 路 运 输 应 加 强 预 防 风 电 设 备 运 输 车 辆 陷 车 、 托 底 等 情 况 发 生 。 风 场 内 道 路 纵 坡 超 过 14时, 要 根 据 技 术 方 案 中 最 大 爬 坡 能 力 计 算 后 , 确 定 拖 拽 牵 引 方 式 和 拖 拽 牵 引 车 数 量 。 牵 引 拖 拽 时 , 应 当 在 坡 度 平 缓 地 段 开 始 拖 拽 , 严 禁 半 坡 起 步 拖 拽 或 横 向 拖 拽 , 各 方 需 使 用 对 讲 机 保 证 信 息 通 畅 、 行 动 一 致 。 10.4 机位停车 承 运 企 业 应 当 确 认 机 位 场 地 大 小 及 平 整 度 、 夯 实 情 况 , 只 有 符 合 条 件 方 可 前 往 机 位 。 原 则 上 顺 风 向 停 车 , 降 低 叶 片 高 度 , 叶 片 后 缘 尽 可 能 朝 向 迎 风 面 , 其 他 停 车 注 意 事 项 参 照 10.2 中 相 关 要 求 。 10.5 机位卸货 坚 持 车 板 交 货 原 则 , 在 风 电 设 备 吊 离 车 板 前 , 从 业 人 员 负 责 解 除 加 固 及 防 护 , 配 合 检 查 设 备 外 观 情 况 , 风 电 设 备 吊 离 车 板 视 为 交 货 , 并 要 求 收 货 人 签 收 回 单 。 11 风电设备二次运输应急响应 在 发 生 事 故 后 , 应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 抢 救 伤 员 , 做 好 现 场 保 护 和 警 示 工 作 , 其 余 人 员 撤 离 至 安 全 区 域 , 防 止 二 次 事 故 发 生 ; 并 根 据 预 案 要 求 , 及 时 向 安 全 管 理 部 门 上 报 事 故 , 确 定 下 一 步 处 理 方 案 , 并 积 极 组 织 事 故 救 援 、 调 查 、 分 析 原 因 、 制 定 改 进 措 施 。 12 风电设备二次运输项目总结 项 目 结 束 后 , 承 运 企 业 应 征 求 相 关 方 对 运 输 服 务 的 评 价 与 建 议 进 行 总 结 , 便 于 持 续 改 进 运 输 服 务 质 量 ; 对 于 重 要 的 运 输 经 验 , 要 形 成 书 面 作 业 指 导 书 并 进 行 系 统 培 训 , 便 于 对 后 续 运 输 进 行 指 导 。 8 参 考 文 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安 部 令 第 124 号 机 动 车 登 记 规 定 [6] 交 通 运 输 部 令 2016 年 第 55 号 道 路 运 输 车 辆 动 态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7] 交 通 运 输 部 令 2016 年 第 62 号 超 限 运 输 车 辆 行 驶 公 路 管 理 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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