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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2 陕西省 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 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办法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确保我省风电、 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 国家能源局关于 2021 年 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 〔2021〕25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 2021 年风电、光伏 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项目范围 包括集中式风电项目、普通地面光伏项目和非自然人屋 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集中式风电项目、普通光伏项目原则上单体规模 不小于5 万千瓦,不超过 25 万千瓦; (二)非自然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需提供建设单位的 基本情况、产权权属、租赁证明、现场照片、屋顶承载力报 告(结构图)等文件。符合要求可直接纳入 2021 年度保障性 并网规模,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 三、工作程序 (一)项目初审 申报企业通过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向市级发展改革部 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2.1、2.3),神木、 府谷、韩城向我委直接申报。各市发展改革部门和省直管县 负责审核企业递交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严格按照申报材料 2 提纲编制, 企业是否满足申报基本要求、 是否出具相关承诺, 并按照申报容量上限向我委报送。 (二)联合评审 成立由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省发展改革委机关 纪委以及行业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负责新能源项目保障性并 网规模配置工作。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与申 报业主有关联关系的专家,应当主动回避),按照竞争配置 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2.2)对申报材料进行打分,并出具书面 意见。评审过程全程封闭,接受监督。 (三)审定公示 评审工作结束并经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确认后, 在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网站公示,公示信息包括项目 名称、项目单位、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并网时间等。对公 示内容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提交意见。 (四)公布方案 通过公示后,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于 5 个工作日 内形成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在省发展改革委(省 能源局)网站公布,并报送国家能源局。 四、有关要求 (一)企业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 格, 且不得参加以后年度申报, 并纳入企业失信 “黑名单” 。 (二)为进一步降低非技术成本,提高项目建设进度, 本次竞争配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合资公司申报的,企业权 益资产、业绩、技术能力、创新能力等,按照股权比例加权 平均打分。 3 (三)申报项目得分相同的,优先考虑省内业绩突出的 企业。 (四) 纳入 2021 年度保障性并网规模的风电、 光伏项目 电价按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有关电价政策执行。 (五)投资主体未达到项目申报材料承诺要求的,取消 下两年度竞争配置资格。 (六)取得网源荷储或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的企业,根 据情况取消或酌情减少 2021 年度保障性并网规模。 (七)统筹全省消纳情况和特高压通道外送,酌情考虑 关中、陕北、陕南三大区域配置规模上限。 附件 2.1 陕西省 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申报 材料编制提纲 2.2陕西省 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 细则 2.3 陕西省 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承诺函 4 附件 2.1 陕西省 2021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 申报材料编制提纲 一、项目实施方案 1. 申报企业情况 申报企业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净资产、企业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 2.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土地性质、 项目投资额和投资构成、主要设备选型和技术参数、建设进 度计划、项目综合利用设计方案、项目初步接入系统方案、 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环境影响分析等。 二、证明材料和支持性文件 1. 投资能力。提供经审计的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 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业绩情况。提供截至 2021 年 6月底国内、省内已建 成并网风电、光伏项目的装机容量,包括发电业务许可证、 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等业绩证明材料。 3. 县级自然资源、 林业草原、 环保等部门出具的支持性 文件。 三、前期工作成果 1. 风电项目提供已签订的测风塔服务采购合同(包括 5 测风塔坐标描述)及发票复印件、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 风资源评估报告。 2. 光伏项目提供与乡镇政府 (包括县级平台公司) 或村 集体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 四、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按照项目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封面和目录加盖 公章,提供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1 份(U 盘)。逾 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6 附件 2.2 陕西省 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竞争性配置评分细则 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方法,通过竞争性配置,对拟参与我 省风电、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企业投资实力、 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企业技术能力等因素综合评分,遴选确定入选项目。 一、基本要求 (一)申报企业(含上级公司)总资产不小于 2亿元。 (二)项目申报企业未因失信纳入“信用中国”黑名单。 二、竞争性配置评分指标及分值 (一)企业能力(满分 30分) 1.总资产(10分)。2亿元(含)10 亿元得 2 分,10 亿 元(含)30 亿元得 4 分,30 亿元(含)50 亿元得 6 分, 50 亿元(含)100 亿元得 8分,100 亿元及以上得 10 分。 2.净资产(10 分)。企业净资产在 1 亿元以下不得分,2 亿元(含)5 亿元得 2 分,5 亿元(含)10 亿元得 4 分, 10 亿元(含)30 亿元得 6 分,30 亿元(含)50 亿元得 8 分,50 亿元及以上得 10 分。 3.业绩(5 分)。企业集团公司在国内投资建设风电、光 伏项目,无建成装机得 0 分,已建成装机容量不足 10 万千瓦 得 1 分、10-20 万千瓦(含)得 2 分、20 万千瓦以上得 3 分。 企业集团公司在我省无建成投产风电、光伏项目装机得 0 分, 建成容量 1-10 万千瓦(含)得 1 分、10 万千瓦以上得 2分。 7 4.技术能力(5 分)。集团牵头承担科技部(如 973、863 科技支撑项目、重大专项)、工信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 局等国家部委课题并通过验收的得2分。集团牵头制定并已发 布风电、光伏发电行业内国家标准一项得 1 分,每多一项加 1 分,满分 3 分。 (二)已开展前期工作(满分 50分) 1.建设条件落实(10分)。风电项目,测风数据满一年得 5 分,无测风数据不得分,测风数据不满一年的按照测风时长 线性插值得分;提供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风资源评估报告得 5 分。光伏项目,与乡镇政府(包括县级平台公司)或村集体签 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得 10 分,未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不得分。 2.林业部门支持性文件(10分)。取得林业或自然资源相 关部门出具的符合林业相关政策的支持性文件,得 10 分。 3.土地支持性文件(10 分)。取得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 门的符合国土相关用地政策的证明文件或支持性意见, 得10分。 4.环保部门支持性文件(5 分)。取得县级或县级以上环 保部门支持性意见,得 5 分。 5.接入合理性(10分)。可以在本区域本电压等级就地平 衡,不存在向上级电网反送电的情况,得2分;接入电网存有 消纳空间,不增加同一供电区已投运项目弃电风险,得 2 分; 可利用现有电力设施接入,并通过现有电力输送通道送出,不 需要通过新建升压汇集站进行汇集上送,得 4分;就近接入当 地 330 千伏供电区,不需要跨区接入相邻 330 千伏供电区,得 2分。 8 6.签订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5分)。项目业主和县级 及以上地方政府签订开发协议,得2 分;取得军事、水保、文 物、压矿等相关支持性文件,每多一项加1分,满分 3 分。 (三)创新示范(满分 15分) 1.新兴技术(2 分)。项目通过“云大物智移”以及高效 产品等新兴技术,提高发电效率,降低度电成本,得 2分。 2.采用新型设备(2 分)。风电项目提出采取 3.3 兆瓦及 以上风机,得2分。光伏项目采用高效率组件和高效逆变器或 采用跟踪支架等降低度电成本,提高效率,得 2分。 3.融合发展(2分)。光伏项目提出光伏实施方案并承诺 同步建成投产,得 2分;风电与旅游、乡村振兴和供暖等相结 合,得2分。 4.系统设计创新性( 2分)。由专家对投资企业申报的方案 中对当地资源建设条件的充分利用、整体优化方案、电站创新 建设水平等进行打分。 5.符合国家及我省相关要求( 7分)。由专家对投资企业申 报的项目属国家鼓励的项目类型,符合我省相关规划,对我省 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和能源行业转型升级有 积极示范作用进行打分。 (四)土地集约化利用(满分 5分) 项目建设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按照项目单位面积额定容量 (光伏采用安装容量)由高到低排序打分,前 20(含)得 5 分,2040(含)得4分,4060(含)得 3 分,6080 (含)得 2 分,后 20得 1 分。 9 附件 2.3 陕西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承诺函 (固定模板) 为推进陕西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我公司对申报的 陕西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公司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二、 由我公司负责落实风电、 光伏项目规划、 土地、 林地、 环保、电网接入和消纳等建设条件; 三、我公司承诺风电项目于 年 月 日前核准并 开工建设, 年 月 日前全容量建成投产(光伏发电 项目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备案并开工建设, 年 月 日前全容量建成投产)。我公司承诺按申报方案开展项 目建设, 若不能达到申报要求, 不能按承诺时间核准 (备案) 、 开工建设和建成投产,我公司 2年之内自愿放弃参与陕西省风 电、光伏项目建设。 四、项目选址不在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禁建范围之内; 五、项目在建设期内不进行变更和转让。 承诺人 公司(盖章) 时 间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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